理论界和经济实际部门有一种观点,即把劳动密集型等同于粗放型,资本、技术密集型等同于集约型,并把发展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产业作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核心内容。我认为这种经济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如前所述,我国的人口压力巨大,自然资源、资本要素以及技术要素具比较劣势,劳动力丰富且价格便宜却是最大的优势。如何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提升劳动密集经济的技术水平和集约程度,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将简单劳动力资源转变为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实现劳动密集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是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关键之一。如果我们在经济发展战略中过早地放弃劳动密集型的优势,过分强调全面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就会导致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和浪费,造成过高的失业率继而引起国民生产总值的减少,将会给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给就业问题解决带来隐患,使经济和社会面临严重危机。在一个经济中,如果一种稀缺要素被密集使用而导致丰富要素的闲置和浪费,那么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显然也是不可取的。我们要打破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一定是粗放型、技术落后产业的旧观念,同时要打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不能利用低劳动力成本优势的旧观念。随着高新技术在越来越多产业中的运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也会大大提高。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中,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中也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环节。
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及生产力发展多层次、不平衡这个事实,在经济增长的技术路线、不同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以及产业类型的选择上也应有所差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不意味着排斥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靠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势迅速实现了总量的扩张以及资本的积累和积聚,近年来吸纳劳动力的增速减缓了;同时,由于工资高了、地价贵了,企业的竞争力减弱了,客观上要求经济增长方式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是符合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但即使如此,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目前也还不能完全抛弃劳动密集型技术。而在我国大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资本稀缺、技术条件较差,在经济发展中应立足现实,把握优势,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集约程度,来完成资本的积累和经济的起飞,为逐步向以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条件。当资本和技术有了一定的积累之后,资本、技术替代劳动就成为一种必然。
我国的资源禀赋状况以及解决高失业问题这一严峻挑战,决定了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十分注意经济增长对就业的贡献率。没有就业岗位增加的经济增长对于今天的中国没有任何价值。我国的“比较优势”和严峻的就业形势,决定了我国应该选择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方式,我国大部分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应选择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多用劳动,少用资本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就业增长弹性系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持就业的同步增长。
7.5.3提高就业弹性系数,实现经济与就业同步增长。
(1)贯彻就业优先原则,把充分就业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其中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如何体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答案应该是树立就业优先原则。其含义是:以就业优先原则统领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以就业为标准排定政策取向的优先序。在确定政策实施的先后次序时,以就业政策优先;在产业布局中,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在企业发展中,以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优先;在宏观调控方面,将增加就业作为优先的考虑因素;在引导政府和社会投资时,参照各行业的就业吸收能力确定重点投资领域的优先顺序。这样,就会形成劳动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素质得到迅速提升、周期性失业得到充分调控的良好局面,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同步才具有了现实基础。
就业优先原则体现科学发展观。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最直接体现,也最能够让老百姓直接获益。把就业作为发展规划的优先原则,容易让老百姓切身感受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此外,扩大就业是一个可落实的科学发展观。
充分就业是实现小康的要求。在经济增长中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直接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人均收入的提高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虽然可以达到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但由于另一部分人口没有就业或就业不充分,其收入提高缓慢,经济增长就不是成果分享型的。另一种途径是依靠更广泛人口参与就业,平均工资可能增长不快,但总体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可以快速提高,而且收入分配比较均等。
充分就业是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初严重经济危机后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逐渐认识到政府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作用是不应该忽视的,并逐渐把高度就业作为政府施政的纲领,并形成积极的政府就业促进政策。1944年贝弗里奇《自由社会中的充分就业》出版,奠定了政府干预就业的理论基础。1944年英国政府《就业政策白皮书》公开表明维持“较高的稳定的就业水平”的决心。1946年美国《就业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争取“最大的就业、产出和购买力水平”。随后,承诺将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的国家如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和挪威等。
扩大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左右时,是劳动力结构变化加快的转折点。加快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成为下一步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当务之急。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转移不出去,则处于严重的就业不足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依靠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路已经过时。在存在生产要素流动障碍的条件下,富余的劳动力转移不出去,任何增产措施导致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只能降低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并不能提高农民收入。因此,消化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量和增量,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具有十分的紧迫性。
充分就业是经济增长源泉。在具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大这一潜在人口优势的条件下,劳动的参与率和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上,意味着人口结构产生的充足劳动力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利用经济活动人口比例高同时抚养比低,使得经济活动中的剩余总量大,社会储蓄总量也大,积累率高。而没有充分的、最大化的就业,人口结构的优势就被浪费掉了。
(2)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经济增长速度一定的前提下,不同产业结构对就业的贡献是不一样的。针对目前下岗失业问题突出的情形,只有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特别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就业岗位短缺的问题。现在,我国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相对一般发展中国家而言低了三分之一,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恢复经济增长就业弹性的唯一办法。我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低的人工成本,这是我国的比较优势。因此,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我国国情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缓解劳动力相对过剩的重要途径。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据测算,每一单位固定资本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劳动密集型的轻纺部门是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部门的2.5倍,。与此同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是扩大出口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发挥其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作用,大有潜力,大有可为。其中,第三产业就业增长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并存,在吸纳就业上有独特优势。
(3)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企业有大小,作用各不同。大企业拥有国际竞争力,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但大多数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而中小企业不仅具有活力,而且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一般而言,等量的资本投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大企业的10倍以上。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同时是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企业新老更替的要求。解决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就帮助政府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落实推动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高度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目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和总量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家财政逐渐向公共财政的转型,除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以外,国有企业要逐渐从竞争型行业中退出,未来非公有制经济应有较快的成长。这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好坏将决定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形势的好坏。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彻底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通过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使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与此同时,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所作为。
(5)努力倡导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是相对于传统的、典型的、正规的全日制工作形式而言的一系列就业形式的总称,包括非正规部门就业、正规部门的灵活用工形式及自我雇佣等多种形式的就业。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具有就业门槛低、就业时间灵活等特点,成为以高年龄、低技能和女性劳动者为主要特征的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镇寻找就业岗位的首选方式。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有利于充分挖掘潜在的就业岗位,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目前我国城镇每10个从业人员中,就有3人以上选择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在未来很长时期内,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将继续在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和解决就业增量难题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我们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行和规范了非全日式、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与此同时,我们要建立与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相适应的新型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益,让就业和再就业者感觉放心。
归根到底,增加就业:一要立足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二要广开就业门路;三要不断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当前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落实,把中央确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力度。以加大再就业投入为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重点,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与此同时,要统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工作。
注释:
[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
[2]许多学者:例如郭继严,王永锡(2001)也认为,在未来十几年,中国只能保持大概7%的年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