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向来重视宗教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努力,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需要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科学把握宗教问题的规律,更好地做好宗教工作,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观点
(一)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
1.所谓历史现象就是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发展,又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消亡的社会现象。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和其他历史现象一样,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久性地存在下去。就目前人类所掌握的史实来说,人类最早的宗教遗迹距今已有12万年的历史,这就是1928年在法国莫斯特地方发现的尼安德特人的墓葬,史称莫斯特文化。在中国大地上生活的原始人留下的最早的宗教遗迹,是山顶洞人的墓葬,距今有1.8万年左右。
2.宗教经历了原始宗教、国家宗教、世界宗教三大历史阶段
从宗教产生的社会基础看,原始宗教是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又不发达的产物,是氏族制度的伴生物。从宗教产生的社会需要说,它是作为氏族社会的上层建筑而出现的。原始宗教又是人类思维有了一定发展的结果,只有在人类不仅可以把自己与自然界区分开来,而且可以把自己重新和自然界联系起来的时候,宗教思维才成为可能。生产和生活的经验反复使人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有所不同的,但自己的命运与自然界又有着某种不可思议的联系,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对自然界的神秘感和依赖性,并力图寻找这种不同、联系、神秘和依赖的根源,于是产生了对自然界的敬慕和崇拜,助长了有神观念的产生。原始宗教是在氏族社会中自发地产生的,因此也叫自发宗教;又因其产生的根源主要是自然压迫的结果,所以又叫自然宗教;它产生的社会是氏族社会,有人就称其为氏族宗教。可见,原始宗教、自发宗教、自然宗教、氏族宗教事实上是同一种宗教,指的都是人类最早的宗教形态。原始宗教的崇拜形式主要有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三种。
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氏族贵族就把他们所把持的氏族宗教转变为神化其特权地位的意识形态,使其变成了具有阶级性的宗教,这种宗教事实上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和国家体制的一部分,故称其为国家宗教。由于古代阶级社会早期的国家都由民族共同体组成的,所以古代国家宗教又称民族宗教。神灵的社会属性是国家(民族)宗教区别于原始(氏族)宗教的主要标志。
在人类宗教史上,大约在2500年前产生了佛教,在2000年前产生了基督教,在1300多年前产生了伊斯兰教。它们虽然孕育于特定的地域,但却很快就超出了其所根植的国家,对世界上众多国家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且有经久不息之势,至今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成为三大世界性的宗教,构成了继原始宗教、国家宗教之后的又一全新而重要的发展阶段。宗教世界化的原因主要是跨国度、世界性的大帝国的建立和抽象人性的异化。世界宗教不同于原始宗教和国家宗教的主要特点:一是突破了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地域的局限性和种族的狭隘性,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发展;二是世界宗教是由某个或某些个人按照自己的信念自觉创立的;三是有了独立于社会政治组织之外的教会组织。
3.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宗教有自身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宗教学就是研究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科学的宗教学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宗教是一种意识现象
1.宗教是具有世界观性质的社会意识
具有世界观性质的社会意识包括哲学与宗教两个方面,它们都是指向人的终极关怀的,也就是说它们所关心的问题都是宇宙人生的根本问题,即所谓世界观问题,只不过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了的世界观,而宗教是系统化信仰化了的世界观。我们之所以说宗教是具有世界观性质的社会意识,就是因为宗教提出和回答了神学四大关系问题,即神人关系、灵肉关系、善恶关系、天堂地狱关系。宗教是将世界两次二重化的产物:第一次是将世界分成现世与来世,第二次是将来世分成天堂与地狱。
2.宗教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宗教是一种世界观,因为它以不同方式对宇宙人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回答。但是宗教的回答多数是片面甚至荒诞的,也就是说它们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不是真实的。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指出的那样:“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无非是两个方面,一种是自然力,一种是社会力。这些力量在宗教中表现为超自然、超社会即超人间的力量。
3.颠倒了的世界观是颠倒了的世界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科学和深刻之处并不在于它指出了“宗教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不少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也持类似的观点),而在于它进一步揭示出“颠倒了的世界观是颠倒了的世界的反映”。这里所谓的“颠倒了的世界”指的是存在着自然与社会双重压迫的社会。在宗教产生的初期主要是自然压迫,后来主要是社会压迫,在阶级社会中自然压迫往往通过社会压迫由一部分人转嫁给另一部分人。
在颠倒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颠倒了的:是非混淆、黑白颠倒,坚持真理、为正义两肋插刀的人反遭诬陷,有意作恶者却得到了奖赏;为维护自身最起码的生存权利而奋斗的人被打入监牢,窃国大盗却冠冕堂皇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好人命不长,祸害千年在……正如一首民谣所描绘的那样:泥瓦匠住草房,纺织娘无衣裳,卖盐的喝淡汤……
在这样的世界里绝大多数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十分强大。宗教以其特定的方式紧紧抓住了人们感到困惑的问题,并作出了“合乎情理”的解释,除了这种解释人们再不能找到其他答案;一旦这种解释变成了宗教的教条、经典和传统,即使是有了新的更好的解释也往往很难被人们所接受。这种解释就是对颠倒了的世界的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是虚幻的,但其根源却深深地植根于现实世界之中。
颠倒的世界观是颠倒了的世界的反映,据此,马克思指明的宗教批判的方向是:“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弃关于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胚胎……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三)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
1.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系统
宗教不仅是一种具有世界观性质的社会意识,而且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宗教文化无论就其历史发展还是现实表现来说,都构成一个特殊的文化系统。从纵向看,原始(氏族)宗教、国家(民族)宗教、世界宗教是宗教文化系统纵向发展的三个阶段(历时态的三大要素);从横向看,宗教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活动、组织制度是宗教文化系统横向展开的四个主要方面(共时态的四大要素)。
宗教首先是一整套说明其信仰的思想观念。各种宗教都有一套说明其信仰的思想与观念,甚至形成一整套论证这种信仰的思想体系,构成完整的宗教世界观。宗教思想观念是宗教情感体验形成的思想基础,是宗教行为活动的内在根据,是宗教组织建立信仰制度的行为规范。任何思想观念都是由某种语言文字来表达的,那些被系统表达的宗教思想,尤其是带有基本信条性质的观念,往往成为宗教经典。
宗教思想观念在情绪上的反映就是宗教情感体验。人造出了神之后,对信神的人来说宗教便成为神对人的触及和人对神的反应。信仰者对崇拜对象的情绪反映就是宗教情感,这种情感的进一步内化与个性化便是宗教体验。这些情感体验又合称宗教经验。如神圣感与圣洁感、崇拜感与敬畏感、恩赐感与祈求感、虔诚感与神秘感等,都是许多信徒特别是虔诚的信徒经常产生的主观体验。这些情感与体验对于宗教来说至关重要。宗教并不是通过理论的论证和思想的打通来说明和建立一种信仰的,也不是简单地要人们从观念上承认超自然物的存在,而是通过情感,使信仰者从心理上体验到自己与超自然物的关系,只要使信仰者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或安慰,他们就会感到超自然物的真实存在。因此,宗教情感是宗教产生的重要动力,是巩固宗教信仰的重要手段。当然,也是引发宗教行为、支撑宗教活动的重要因素和宗教团体凝聚力的重要来源。
宗教信仰者的内在宗教经验通过身体的某些动作和特殊的语言表现出来就是宗教行为,宗教行为的群体化就是宗教活动。宗教活动是宗教世界观的外在化,是受宗教思想观念和情感体验支配的。宗教行为活动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今天比较普遍的主要有祈祷、献祭、礼拜、诵经、祭祀、封斋、烧香、讲经、受洗、受戒等。在我国,凡是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宗教活动均属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宗教组织是宗教信徒在其中过宗教生活并通过它进行活动的机构、团体、会社、社区或其他形式的群体。宗教制度则是维系这些群体、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体制、法度、传统和习惯的总称。组织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建立起来的,依赖一定的体制运行的。宗教组织制度是落实宗教世界观的行为准则,是传播宗教经验的主要场所,也是实施宗教活动的行为主体。宗教组织制度作为有形的宗教形式是无形的宗教内容的反映与表现,它总是与一定的宗教思想观念和情感体验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因此,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组织制度,世界上绝不存在什么统一的一成不变的宗教组织制度。
2.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相比较而存在
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凡是世俗文化中所具有的文化形态,宗教文化中几乎莫不具有。宗教文化中具有世俗文化中所具有的政治观念、法律思想、哲学理念、艺术因素、道德规范甚至科学内容。例如,甘肃夏河拉卜楞寺作为安多藏区的宗教中心共设有六大学院(闻思学院、续部下学院、续部上学院、喜金刚学院、时轮学院、医药学院),学院中研习和教授五大学问,通称五明:内明(神学与哲学)、因明(佛教特有的逻辑学)、声明(语言文字学又可分为小五明)、工巧明(工艺学)、医方明(医药学)。这些学问中既有宗教也有科学。
(四)宗教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
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现象和文化现象,而且还是一种非常现实的社会力量,只有既看到其意识形态和文化系统的方面,又看到其社会实体和社会力量的方面,我们对宗教的认识才可能比较全面。宗教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主要表现为五种社会作用力。
1.政治渗透力
宗教在其发展的所有历史阶段上首先具有政治渗透力。不论是在原始社会还是其他社会,不论是在政教合一的体制下还是在政教分离的社会中,宗教都毫无例外地对现实政治产生了这样那样的影响。宗教历来都是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力量而存在着的。在政教合一的形式下,宗教神权与世俗政权合二为一,直接左右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运行,宗教最高经典也就是世俗社会的最高法典,宗教道德也就是世俗道德,宗教艺术也就是国家艺术,君主既是世俗国家的元首,又是宗教领袖。公元756年至1870年之间意大利中部的教皇国和我国从17世纪中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西藏都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形式,这是宗教作为政治力量存在的最集中的表现。即使是在当今世界政教分离的所谓“世俗国家”中宗教同样也具有政治渗透力,国际性的宗教组织号召信徒们关心世界和平与人类命运,有的明确提出“教会应走向国际社会和政治领域”。亚洲佛教和平会以“为争取和平和防止热核战争而奋斗”为宗旨。在各种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宗教往往起着别的意识形式和文化类型难以起到的作用。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过程中,罗马天主教皇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2.信仰的感召力
宗教,就其对信徒的作用而言,是一种个人的信仰。某个人为什么信仰某种宗教,原因固然是十分复杂的,但从宗教自身看,它具有信仰的感召力恐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与政治渗透不同,宗教信仰的感召力不是通过人的政治倾向与政治行为而起作用的,而主要是通过人的精神需求来发生作用的。信仰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自觉的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宗教信仰向寻求终极关怀的人们提供某些问题的一种“答案”,它往往能“回答”人们普遍感到困惑的种种根本性问题,这种解释和说明不是依靠常识和科学,也不是依靠哲学的思考,而是依靠宗教经典提供的神的“启示”。科学发现的真理总是有限的,它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所以在科学解释不清的问题上,在哲学家尚未讲清楚的领域里,宗教信仰便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感召力。
3.道德约束力
有资料表明,在某全民信教地区,在相当一个时期内犯罪率低于同时期社会平均犯罪率,这固然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有一点我们是无法否认的:宗教界在引导人们向善弃恶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这里表现出来的正是宗教道德的约束力。古今中外的所有宗教,从原始的氏族宗教到古代的民族宗教,从民间秘密宗教到世界三大宗教,都有自己特定的宗教道德规范。这些规范中除了具有明显宗教性质的规范神人关系的内容之外,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事实上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如不杀生、不偷盗、不奸淫等等。这些宗教道德观念对信徒有着较强的约束力,信仰越坚定,约束作用就越强。
4.经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