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从改革的效果看,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用绩效考评机制来取代投人控制机制应成为我国部门预算改革的终极目标和方向。
第一,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公共部门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
从理论上说,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应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需求即公共偏好。公共品的最佳规模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因此作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机制的政府预算,其收支预测必须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政府职能、满足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的需要为依据,公共项目与公共服务的资金分配必须要以产出和效果为标准进行。但传统预算资金分配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预算只注重公共资源的投向与投量,即一级政府支出预算是对既定的可支配财力(包括上级补助)在现有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事业单位之间如何分配和平衡,无论是一般预算还是项目预算。在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中都是从现有公共部门职能和支出水平考虑平衡,而从未衡量过产出水平,也从未规定过产出目标和应该达到的效果,使得公共部门要求增加预算拨款和公共资源浪费、使用低效甚至无效的现象并存;同时,公共部门的垄断性特点又使其忽略了公众偏好的变化和服务质量,诸如脸难看、门难进的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公共资源供给与公共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存在一定的偏差,造成效率损失。
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则可以改善这一状况。因为它关注的重点不是预算的执行过程,而是执行的结果,不是政府的钱够不够花、怎么花,而是花了这些钱有没有实效,即注重的是公共资源使用的结果和效率。在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考评机制作用下,政府支出预算只能在可支配财力基础上首先根据政府战略规划来选择和确定一定时期内运用财政资源所要达到的成果目标,然后根据所定成果目标来确定所需产出,再根据产出指标来确定投人数量,从而不断修正资源配置与公共偏好之间的目标偏差,达到公共资源配置的巴列图状态(Paretooptimality)。
第二,以效果为预算考核目标有利于采用科学的资金分配方法,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实行预算绩效考评,以效果为预算考核目标内容,可使各预算单位精力从争资源转向如何完成预算所定的目标产出。所谓效果是指实现规划目标的程度,包括社会公平与效率双重内容,因此既有量的概念又有质的含义,与一般意义上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品与公共服务的产出概念有所区别。如政府就业培训计划,就业培训结业人数是这项计划的产出,而通过就业培训得到就业的人数是这项计划的效果。实践证明,政府公共支出规模与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没有正相关性,只有改进管理,实行绩效评价才能增强政府支出部门的工作责任感和提高工作效率。这是预算绩效考评机制和传统投入预算控制评价机制的本质区别所在。在预算绩效考评机制作用下,预算模式可以进化为产出目标决定资源配置,即先确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数量,再匡算公共产品成本,并可以引人市场经济理念,按成本孰低原则分配资金。体现在公共产品中的人员经费是通过成本核算方式确定的,与机构现有人数无关。这不仅可使政府部门在保持公共性特点基础上借鉴私人部门先进的管理方式,加强成本意识和成本反应,有效地降低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同时也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可以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可促使预算按投入产出最大化原则组织资源配置并设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使公共资源配置结果评价从定性分析变成可量化的分析,防止了评价中的主观臆断。考核评价的内容从项目预算到一般预算,从预算单位和部门的投入到产出及效果,使预算绩效控制覆盖了整个财政过程。政府各部门为完成产出目标,客观上要求打破由政府确定机构编制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实现人事权与资金权的结合,从而反过来推动政府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评价主体除了负责绩效评价的政府机关外,还有具有专业判断能力的专家组、人大、社会公众(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等参与,使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公正、客观的绩效考评结果不仅是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而且是政府在重大项目决策方面的重要依据;而预算参与群体从传统预算的部门、财政、政府和人大扩大到专家组和社会公众,意味着政府财务由集中理财转向了民主理财,政府对公众意愿和公众监督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显然,绩效评价导致了部门责权对等,使政府必须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同时绩效评价体系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又推进了政府治理的民主化进程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进程。这既解决了财政管理的盲点,又创新了政府治理模式。
二、我国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分析
我国部门支出预算目前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基本支出是指维持政府机构履行政府职能所需要的基本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要的经费。根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该区分一般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一般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包括产出和成果目标(效果)投入和成本指标、预算实施活动过程的效能和效率目标等内容。但从我国目前预算管理实际水平出发,我国部门一般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可先选择产出目标、成本和效率指标三方面内容建立。之所以选择产出目标而非成果,是因为产出目标是根据政府战略目标和部门履行的政府职能所定,它能够与部门活动直接挂钩。并且在确定量化指标时产出相对成果要容易得多;而选择成本指标,是因为它能测量部门实现产出需要耗费多少资源,对于成功的产出管理和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选择效率指标,是因为在考核公众感兴趣的预算资金是否得到有效运用方面比效能指标更为直接和全面。同时,通过产出与成本的比较还可以计算投入产出率。如果将上述指标内容按逻辑分层,则一般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部门预算产出目标的确定和产出规格的说明;二是部门预算执行结果的绩效衡量及评价,包括评价内容的有效性、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考虑绩效评价内容的有效性。主要是因为绩效指标的使用和工作目标的改变都与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绩效评测相关,如果预算和实际绩效指标相差很大或目标任务发生改变,则评价就毫无意义。因此,绩效评价内容的有效性是绩效评价的前提。而评价方法则涉及评价结果的可靠度,应该根据实际考核内容相应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