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能从形态和机能上完善人的身体,使其日益健美。运动时能产生机体舒适感,带来活泼欢畅的良好情绪,并给人以美感。体育中有许多寓教于乐的项目,其教育作用是在审美的过程中完成的。体育以身体运动为特殊手段,通过动作展示具体的形象,给人以审美享受。体育中充分展示的现实美,又常被作为各类艺术的对象。
体育涉及的美学问题很多,比如人的身体形态,各运动项目与体型的关系,运动场地、器材及服装的设计,光线与颜色的调配,教学与训练中的美育,竞赛对观众审美情趣的影响,对于表现体育运动的艺术作品的创作与鉴赏,等等。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要求高度文明的精神生活,体育中不断渗入艺术因素,一些古老的传统项目也日益艺术化。为了满足人们对体育活动日益增长的审美需要,使之能像欣赏文艺节目一样地欣赏竞技表演和比赛,现已新创了许多审美特征很强的项目,比如艺术体操、团体操技巧表演、冰上舞蹈、芭蕾滑雪、花样游泳和健美比赛等等,为体育活动增添了更加迷人的魅力。
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体育,并使体育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价值与日俱增。体育活动为人们所提供的审美需要,是不能为其它审美对象所代替的。所以,社会需要我们运用美学理论分析体育中美的现象,充分认识体育的审美价值,探究其规律,建立一门新的交叉学科——体育美学。
体育美学的建立
体育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虽然并不能等同于科学和艺术,但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发展却离不开科学和艺术。
科学化,表现为许多学科被引入体育领域,形成了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体育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统计学、体育社会学等一大批交叉学科,为深入认识体育活动的客观规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艺术化,是指将体育活动中零散的审美意识像艺术那样更集中、更鲜明地表现出来,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审美需要,吸引更多的人参加体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需要美学为其艺术化提供理论依据;体育,需要借助美学的支持,使其展开科学化和艺术化的双翅,在人类社会生活这一广阔的天地间翱翔。
体育美学不仅要帮助人们认识体育中的美,还要积极指导与体育有关的审美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我们开展体育美学的研究,是为了适应体育艺术化的需要,也是为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在体育运动中对人进行审美教育,使人的身心日臻优美完善,造就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同时,还能促进动作技术趋向优美化和规范化,提高竞技运动的质量,有助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因此,科学地阐明体育活动的审美特征及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培养人对体育活动中美的欣赏能力、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通过体育使人的形体与动作姿态日臻优美完善,让美学促进体育更好地为建设精神文明服务,就成为体育美学的任务。
体育美学的建立和发展,取决于社会对其需要的程度。体育萌芽于人类谋求生存的需要,应人类发展的需要而形成;为满足人类自身享受的需要,体育向高级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具备了日益增多的包括审美在内的新功能。体育美学与其他许多新兴学科一样,具备了产生的必然条件。
体育是人们朝气蓬勃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从审美关系上去认识体育,是从理论上把握体育本质的重要方法之一。美学能帮助人们认识体育,更好地理解、判断和洞察其实质。美学参与体育的理论研究,使之日臻完善和丰富。
体育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也是体育学的一个分支。它是探讨人在体育领域内如何进行审美活动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既是现代体育科学的组成部分,也是把美学应用于社会实际的又一崭新领域。
体育美学的建立,既是体育发展的需要,也是美学发展的需要。社会在发展,美学作为一门古老而年轻的学科,正在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渠道中去,这就需要在人们进行审美活动的各个领域展开研究,以获得新鲜材料,用来不断丰富美学自身的内容。
一、体育美学的研究对象
人的形体结构复杂,动态千变万化。运动着的人体,集聚了一切运动着的物质可能呈现的美。
在体育美学中,身体美和运动美是我们研究的重要对象。
体育领域内进行审美活动,应该有自己特定的审美对象;建立体育美学,首先应该研究体育中的美。"身体"和"运动"是体育的两大要素,离开了身体运动,体育这个抽象概念便不复存在;不把身体美和运动美作为体育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审美对象,体育美学的研究便很难人手。因此,要研究体育美学就应先选定身体美和运动美作为突破口。以此作为基础,营造体育美学的大厦才不致成为空中楼阁。
作为审美对象的所谓体育美,实际上主要由身体美和运动美组成。而身体美和运动美,又各自包含了更低一层次的美。
体育美
运动美建筑在身体美的基础上,反过来又表现身体美;体育美制约着身体美和运动美,成为人类以身体运动为特有手段所进行的文化活动中表现出的美的总称。
从生物学角度看,人的身体带有某些自然美的特征;运动美在塑造健美身体的过程中表现出来,从技术过程看也应遵循自然界的某些客观规律。然而,从总体上认识,它们必须服从表现社会美的体育美的制约。维系身体美的年月是有限的;运动美在时空上往往瞬息即逝;只有体育美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具有永恒的魅力。
研究由体育活动中特有的审美对象所产生的特有的审美意识,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体育美学本身,就是体育活动中审美意识的系统化和理论化。
总之,体育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由它出于社会需要的远大目标所决定的,那就是——充分发挥现代体育的功能,让人类的体育事业向着日益完美的方向前进。
二、体育美学中的真、善、美
在美学史上对真、善、美的关系,有着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美与真、善无关;另一种强调美与真、善的密切关系,甚至认为美与真、善不分;再一种则认为美与真、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美学史上的种种认识在体育美学中也有反映。如在我国先秦诸子中,庄子体育美意识的特色是极其重视个体精神自由。在近代,西方很多美学研究者认为,人的生长、发育,儿童从事游戏活动,追求自身的美,是人所共有的一种自然本性,是受人的内在力量所驱使的。我国的近代思想家、美学家蔡元培则认为,体育最要紧的是合乎人的生理活动,体育才具有价值。可见,历代思想家、美学家们都充分肯定体育与人的发展,与人所需要的真、善、美,有着天然的联系。
(一)体育中的真(合规律性)
体育运动中的真,就是运动员在体育实践中,对各项运动的规律正确地认识、掌握和运用。运动本身就是把握感性,而客观规律的审美恰恰是以感性为手段的。参加体育活动与任何实践活动一样,全过程必须以掌握规律为前提,只有在符合客观规律的情况下才能成功,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凡是美的事物一般来说首先都应是真的,蕴藏着客观规律性。
(二)体育中的"善"(合目的性)
体育中的善是指人类在体育实践中所追求的功利价值。
体育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目的性,体育能增强人的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精神生活,所以表现出善。体育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并在这个过程中使个体价值也得到承认。如果失去了价值的创造,就是一种无意义的活动。体育作为人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体现社会功能的需要和功利目的,还可以成为伦理认识的对象。
(三)体育美与真、善的关系
体育运动中的真、善、美是统一的,又是有区别的。
首先,体育活动中的真、善、美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体育美和谐地融合了真和善。如田径运动中的短跑,客观上要求真,要求用科学来指导,跑得越快越好。这就要求轻装上阵;但是不能不穿衣服,要在社会伦理范围内穿一点衣服。只有真和善和谐地统一,运动员的衣服穿得恰如其分,才能使人们产生审美意识。
其次,体育活动中的真、善、美是依次递进的,以真为基础,体现了善,表现出美。我们搞每项体育活动,都必须以真为基础,既要扎扎实实地抓,又要符合体育运动中的客观规律。在强调体育活动中真、善、美的相互联系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他们的区别。
真、善、美往往也会发生矛盾,美不能同真、善等同,更不能以真、善来取代美。常常有些教练员、运动员,为了追求好的成绩,或想在短期达到某一目标,在训练中不惜违背客观生理规律,急功好利,进行拼命地超负荷运动,结果适得其反,导致了健康的损害。同样,人们需要观赏各种球类比赛、拳击、赛车等竞技活动,有时为了审美而忽视了善,结果带来一些伤害事故。
体育中的美是以人们对体育运动中的客观规律性的把握和运用为前提的,但美并不等于真本身。只有人们在体育创造中,认识掌握并运用客观规律去实现满足人类需要的目的的时候,即变成具有可感的形式,才能成为人的审美对象而激起人的美感。
美要符合善。对体育运动作形式的欣赏,是以其冲突中的作用判断美丑的,过多的做作表演,附加一些与内容不相干的形式,只会给人们留下牵强的印象。比赛中的优美动作造型是以一定的功利为依据,真与善的统一才更美。我们在体育运动中,常因急功好利而违反规律,也常常因审美的需要而取代了伦理的需要,取代了其他。其结果往往是对体育美的破坏。
体育中美与真的结合表现为技术美,技艺高超是美与真在体育创造活动中的高度统一。任何一项身体活动只有当身体最本质的特征得到充分体现时,即整个运动过程真正遵循客观规律时,体育的效果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才能显示出其特殊的美。
体育中美与善的结合,在效果上表现为健康美,反映出社会功利性的审美要求,反映了体育增强体质的主要目的和社会需要获得的效果,是善与美在体育中的高度统一。
总之,不美的东西终究没有生命力,不讲科学和不讲美的运动,寿命是不长久的。
三、体育美的结构
体育美的结构是指体育美系统各要素的有机联系与相互作用的方式或序列组合。体育美系统各要素的排列组合顺序是:人体美,运动美,精神美。这就是体育美的结构。
体育美的结构反映了体育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本质联系。人体是体育美结构、系统、功能的物质基础,体育中的审美对象主要是运动着的人,是审美主体本质对象化的人。人体是体育运动中最基本最活动的实体,既是自然的,又是社会的实体。离开了人体,就谈不上体育运动,就谈不上体育美。体育中最充分、最丰富地展现着有生命的人体美。但是只有人体,而不运动,也不叫体育,只能是纯自然的人体美,也体现不了运动的体育美,因为身体运动是体育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由于体育运动要以人体为基础、为前提、为出发点,因此人体美就成为体育美的第一要素;由于人体要通过运动来创造、表现、反映体育美,所以运动美就构成体育美的第二要素。精神美是人们在体育活动中的一种心理活动,是创造和欣赏的主体意识,是能动性的自觉的活动,它不像人体美和运动美那样直观、显性,而具有隐性,但它可以通过体育运动显现出来,并为人们所理解和欣赏。由于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所以精神美是体育美系统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但由于精神美要以人体美和运动美为基础和表现方式,并通过它们而展示自己深层的状态,因此精神美就成为体育美系统的第三个要素。由此可见,人体美、运动美、精神美这些要素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内在的逻辑联系。这种内在的逻辑联系就决定了人体美、运动美、精神美这样的体育美结构形式。
体育美结构的形成、发展和深化,其结构层次和系统有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因此,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有其特有的认识过程。这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直接到间接,从具体到抽象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体育运动中运动员的身体曲线如何,肢体各部分是否匀称以及力量、速度这些人体美的内容是最直观、最易于为人们所认识和欣赏的。而体育运动造型的优美、技术和战术运用的合理等运动美的内容与人体美的内容相比较,就要复杂一些,更多的是在不停的运动过程中完成的,因此,相对而言也就难于认识一些。而精神美的内容就比人体美和运动美的内容要复杂、深层、抽象得多,虽说它可以通过体育活动表现出来,并被人们所理解和欣赏,但毕竟要难理解一些。因此,人们认识人体美、运动美、精神美这样的体育美结构有其客观过程和认识的特点。
体育美的欣赏
竞赛,是一种重要的体育活动形式,是根据一定规则进行的竞技性娱乐活动。竞技运动的观赏,在满足人们审美需要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
由于竞赛要创造良好条件,使参加者体力和心理上均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各自发挥高超的技艺,所以往往能获得优异的运动成绩。竞赛活动有利于培养各种优良品质,产生愉快乐观的情绪。在竞赛条件下,要求运动员斗志昂扬、奋发、果敢,有友谊感、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考虑到每次竞赛的规模、任务、成员和每人的训练程度、运动经验、兴趣、能力、意志品质及动机方面的差异,因而每次比赛的情绪体验也不一样。
在竞赛中不仅运动员能体验到美,旁观的人(包括同伴、队友、教练、对手等)也能获得美感。观众从欣赏的角度获得的美感,往往较运动者更强烈、更鲜明、更集中、更高级。因此,竞技的观赏是体育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欣赏竞赛,能调节情感,愉快身心,陶冶品性,满足一定的审美要求,是人们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观众的情绪,反应多样,变化无穷,表现出多样性、鲜明性、易变性等特点。
国际性的竞赛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化、教育水准和民族的精神面貌,所以各先进国家都很重视这种有关国家和民族荣誉的活动。目前世界各大国尽量利用竞赛(如奥运会等)来开展旅游、观赏和纪念活动,这也说明为竞赛中的审美因素所吸引的人越来越多。竞技活动的开展是社会的需要,竞技的成果也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一、体育竞技美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