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务输转工作实现新突破。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劳务经济的组织领导,以强化劳务培训为突破口,以劳务协作为纽带,以维权服务为保障,以品牌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行培训一就业一维权“三位一体”的模式,使全省劳务输转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年底,全省城乡富余劳动力输转规模突破500万人次,达到535.5万人次,较上年增长31%。其中有组织输转195.3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6.2万人次,有组织输转率为36.52%。劳务收入再创新高,达到151.2亿元,较上年增长50%。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地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实施扩面攻坚,加大稽核清欠力度,加强基金监督,规范业务管理,使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养老保险工作。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02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计划的102.8%。按期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2005、2006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0.94元。全省为58.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62亿元,发放率100%。
——失业保险工作。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0.2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计划的100.01%。全省共为10.3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46亿元。
——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5.8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计划的105.8%。
——工伤保险工作。调整提高了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建立了工伤保险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6.05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计划的101.2%。
——生育保险工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96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计划的104.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省各地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提标后的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57元,比上年提高15元。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的地方为209元,最低的地方为125元。截至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低保对象人数为73万人。
2006年,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压力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重压力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突出,就业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矛盾并存,一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劳务培训工作滞后,劳务输转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全省外出务工人员接受技能培训的仅为12%,全省有组织输转比例仅为36.5%。特别是境外输转规模小。三是社会保险扩面清缴难度大,基金支撑能力弱。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进展缓慢;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没有进展。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不断增大,部分市州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四是城镇低保工作存在配套资金列支到位难、人均补差低、管理机制不完善、运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2007年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
2007年,甘肃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4万、161万、200万、95万和50万;劳务输转550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80亿元。
为实现以上目标,2007年要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新增劳动力就业上取得新进展。
1.全面落实政策,扶持就业。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政策。加大对新增劳动力的扶持力度,对大学毕业生当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及时进行失业登记,提供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开展军队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培训,引导其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
2.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就业。认真做好失业调控,积极探索建立失业预警预测机制,落实失业调控相关措施。继续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以预警预报、申报登记、人户调查、动态管理、帮扶援助制度为核心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3个月内实现稳定就业。制定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现资金使用计划与就业再就业目标计划相挂钩;研究制定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以奖代补”办法,降低就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
3.开展全民创业,推动就业。全面落实《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陇的若干意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放贷规模,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加强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和小老板。集中开展创业活动,充分利用再就业资金支持创业项目,试行资金使用项目化运作。加强创业服务,继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春节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9月份,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适时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召开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现场会,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二)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在劳务培训和境外劳务输转上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强劳务培训。积极整合培训资源,落实培训资金,加快建设综合性劳务实训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层次。大力推广张掖、白银市加强乡镇和村级劳务基地建设的做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技能培训服务。
2.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以乡镇劳务工作站、各级政府驻外办事处、劳务管理处(站)和劳务基地为平台,健全组织输转信息网络和工作体系,加大有组织输转工作力度。加强劳务协作,在巩固与新疆、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区劳务协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落实与天津、西藏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并利用有关节会,广泛开展劳务洽谈,发展新的基地,开拓新的市场,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3.进一步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对已有的劳务品牌和优势工种给予政策、资金扶持,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以建筑工、保姆、拾花工等在省内外劳务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领域为突破口,打造甘肃劳务品牌集群,提升甘肃劳务形象。
4.进一步加强境外输转工作。积极开展境外劳务考察,广泛搜集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中介管理服务,畅通输转渠道,力争在境外劳务输转上取得突破。
(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修订《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出台《甘肃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制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制定甘肃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和“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意见。在确保各项待遇发放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人员伤残待遇调整工作。
2.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3.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稽核制度,建立经常性监督和要情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企业年金运营的监管。
4.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分析预测项目研究,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二是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具体办法。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三是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按照保大病、低费率,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财政适当支持的原则,认真开展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按照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点、逐步提高,公开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全面推进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四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专职村干部和失地农民中开展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五保户养老、贫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六是加强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刘肇华刘红)
节能工作
2006年,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节能目标的实现,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甘肃省政府相应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决定》和《意见》强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节能保障机制、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部署,全面展开了全省节能降耗工作。
一、甘肃省节能工作的现状
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定,甘肃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甘肃省一次能源生产量由2000年的1623万吨标煤提高到3605万吨标煤,煤炭产量达到3620万吨,全口径发电量达到506亿千瓦时,原油产量达到305万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能源生产能力的迅速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能源的需要。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甘肃省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度强。到2005年,每万元GDP能耗由2000年的3.06吨标煤下降到2.26吨标煤,下降26.1%。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甘肃省万元GDP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4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达4.99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吨标煤。由此可见甘肃省在节能方面的巨大潜力,也凸现出节能工作在甘肃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目前,甘肃省节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一是对节能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优先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二是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目前在财税、信贷、价格政策等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三是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四是节能监管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节能信息不畅,难以适应节能工作的需要。五是全省集中供热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六是经济结构调整缓慢,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较大。
二、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7年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将节约能源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按照“十一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总体目标,围绕实施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产能和设备,着力实施好工业锅炉(炉窑)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建材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工程,确保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年度节能目标。
三、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对鼓励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要督促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对淘汰类的项目,要禁止投资,对现有属于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按期淘汰。继续提升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冶金、有色等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制药等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二)清理整顿违规高能耗项目。严格高能耗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遏制高能耗产业过快增长。继续实施对焦炭、电石、铁合金、水泥等8个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的清理整顿。加速对不符合标准的铁合金高炉、敞开式电石炉、土焦炉依法实施淘汰,进一步规范对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的市场准入管理。
(三)支持节能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加大对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关键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耗能企业编制实施好节能规划。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石化、有色、冶金、煤炭、电力、建筑、建材等行业及全省123户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改造。
(四)推进建筑节能。凡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对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省地、环保的规划方案、结构形式、材料设备和设计工艺,建设低能耗和超低能耗建筑;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项目,要对现有建筑通过改造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和供暖、空调系统,提高建筑保温性能,优化运行管理,降低建筑能耗。鼓励建设节能示范工程,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逐步建立建筑合理用能评价制度、建筑物能效标识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