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职权,设定公正合理的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调研起草《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六)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广典型,不断扩大试点的范围和领域。认真做好第三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中掀起《纲要》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热潮。
(七)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资格管理制度,创造条件解决现有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的问题。
(八)进一步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请省政府出台《甘肃省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加大对“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继续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备案审查体系,确保“四级政府、三级监督”备案审查机制在全省的落实。
(曾施霖)
经济动员
一、2006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进展情况
2006年,在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兰州军区经济动员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全省经济动员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战区布置的任务,完善动员机制,制定“十一五”规划,编制综合预案,协调地方法规建设,开展军民通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军民通用物资生产标准课题研究,推动了甘肃省经济动员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动员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发[2003]8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发[2004]25号文件精神,加强省、市、县三级机构,巩固人员编制,健全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经费。目前,全省有11个市(州)批复成立了县级建制的经济动员机构(其中3个为正县级建制),实现了单设办公,配备了专职人员;86个县有近一半县设置了经济动员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部分市(州)、县(区)动员工作经费得到了补助性落实。联络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落实省直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和各专业动员准备工作组联络员的基础上,与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内部15个处(室)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落实联络员30人。
(二)经济动员地方性法规建设进展顺利。针对经济动员地方性法规不健全,尚缺乏地方性经济动员法规体系,在国家《国防动员法》、《国民经济动员法》未出台之前,认真开展经济动员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暂行办法》已列入省政府2007年预备出台项目,《甘肃省军民通用物资征收征用暂行办法》已列入省政府2007年调研论证项目,以解决工作中依法动员的迫切需要。
(三)编制完成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是甘肃省经济动员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兰州战区防范连锁反应实质性动员准备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兰州军区《省级国民经济动员“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我们组织力量,立足实际,依托《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各类专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需求牵引、急用优先,依靠科技、注重质量,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夯实基础、健全体系的原则,编制完成《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十一五”规划》。《规划》以保障战时军事需求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条件为牵引,注重在构建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增强机动灵活、迅速应对各种事态能力等方面加强了规划,明确了重点建设。
(四)编制完成省经济动员综合预案。经济动员综合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战争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需求而预先制定的系统周密的应对实施方案。根据《兰州军区经济动员军事需求总体计划》要求,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编制规范化文件(试行)》,在充分论证兰州战区经济动员保障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状况,以高技术信息化条件下战区中小规模局部战争中低强度应急动员为背景,以军事斗争准备任务为牵引,认真落实战区军事斗争保障需求任务,兼顾省内应急突发卫生事件应急保障,按照服从全局、主动协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持续高效、全程保障的原则,认真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综合预案》。《预案》分为省级综合预案、市级综合预案、县级综合预案和各级各类专项保障预案。派员赴重点市(州)对预案编制工作进行调查督促。为保证市(州)、县经济动员综合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任务的完成,安排专项资金8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预案编制工作。
(五)省级经济动员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有了新进展。国家自1998年起研究布置信息系统建设,在各战区试点,先后颁发了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论证确定了建设的信息平台,并要求各省在2003年底前完成省级信息系统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市、区)完成了省级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西北五省(区)仅我省未能实施建设。但经过几年努力,我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先后完成了潜力数据调查,编制了实施方案,战区行文确定了国家认证的信息平台。只是由于建设地点难确定,办公用房紧张机房难解决,故未能按期实施省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在国家、兰州军区的书面和电话催促下,我们抓紧时间赴有关公司开展了信息平台考察和意向性洽谈,积极采取措施,克服困难,确保在2007年上半年完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验收工作。
(六)申报了一批经济动员中心建设项目。经济动员中心,是我国新时期军事斗争经济准备实践中创造的新型动员生产组织,是以军事斗争和应急需求为牵引,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军于民”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和《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按照“统筹规划、平战转换、需求牵引、管理规范”的原则,发挥甘肃省农牧产品资源丰富、装备制造业有区域比较的优势,依托天水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张掖高台宏丰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丹高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水星火机床有限公司,向国家推荐上报了罐藏食品综合加工、脱水蔬菜生产、熟肉制品和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等四个动员中心的计划报告。
二、2007年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经济动员工作,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战区防范连锁反应动员准备和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需求为牵引,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紧紧依托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完善动员机制,搞好各类预案编制,抓好队伍建设,开展理论研究,提升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的水平。
(一)着力完善省、市、县三级经济动员机构机制。按照省委办发[2003]86号文件精神,全省未批复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的市(州),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批复成立经济动员机构,并能实现单设办公。各市(州)要认真督促落实所辖县(市、区)的经济动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各级政府要按照甘政办发[2004]130号文件精神,循序渐进、分类准备,完善各级各专业动员准备工作,逐步建立经济动员体系。加强与同级重点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实现经济动员机构向行业系统和企业单位的延引。按照省委发[2004]25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把经济动员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济动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省国动委综合办将在第二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省动员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做好经济动员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各市(州)经济动员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军事斗争准备任务为牵引,充分发挥各地的经济、资源和行业优势,在重点领域、重要行业的骨干企业中,有计划地认真研究确立一批经济动员中心建设项目,使其在项目实施后,真正成为平战转换、技术扩散、人才培养、支援保障的重要基地。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项目指南》,省上待正式发布后,将协调兰州军区联勤部、装备部有关部门和省国动委综合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织编制《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规划》。同时,张掖和天水两市要继续做好罐藏食品综合加工、脱水蔬菜生产、熟肉制品和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2008年前建成1~2个经济动员中心。
(三)抓好装备动员建设工作。建立通用装备征收征用登记、统计制度,搞好动员资源的潜力调查,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抓好现有军工企业转产准备和军品生产线的动态保留,打牢装备生产和保障基础。筹备成立省装备动员中心、各市(州)装备动员大队和各县(市、区)装备动员分队。根据对口企业单位与民兵组织相统一的要求,在兰州市组建装备应急动员保障大队试点,在城关区组建军械、装甲、通信装备保障大队,在七里河区组建工程装备保障大队,在西固区组建车辆装备保障大队,在安宁区组建电子信息保障大队,逐步建立起平战结合、军地一体的装备动员保障体系,不断提高装备动员保障能力。
(四)抓紧完成各市(州)经济动员各类综合预案的编制工作。全省各市(州)要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编制规范化文件》,紧扣《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综合预案》分配的任务,结合各自的资源状况和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指挥,规范动员程序,落实动员任务,切实采取措施,抓紧编制完成各自的经济动员综合预案。为检验预案的操作性,更好地探讨经济动员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兰州军区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年度工作安排,三季度在酒泉市组织一次经济动员演练现场观摩活动。配合做好省国动委在金昌市组织的应战条件下随机实施动员保障综合演练、平凉市减灾应急指挥演练和临夏州组织的反恐维稳演练工作。
(五)督促地方性经济动员法规的出台和论证。《甘肃省经济动员潜力调查暂行办法》已列入2007年省政府预备出台项目(甘政办发[2006]130号),争取年内颁布实施;《甘肃省军民通用物资征收征用暂行办法》已列入省政府2007年调研论证项目,积极做好协调审批工作;《甘肃省经济动员条例》在年内报省政府法制办,争取年内进入立法审批程序。选择适当的时机,与省国动委综合办、省政府法制办组成专题考察调研组,赴经济动员立法工作做得较好的省份进行考察调研,以借鉴经验,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步伐。
(六)建成省级经济动员信息网络系统。按照国家广西南宁会议精神,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在上半年建成省级经济动员信息网络系统。全省各市(州)要指定专人,按照2004年国家潜力调查的标准和要求,以2005年底的数据为准,进行数据录入和更新。按照国家的要求,扎实做好省经济动员信息网络系统的安装、数据录入、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七)加强调研和交流工作。针对经济动员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对通过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力求探索经济动员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各项动员演练活动。
(八)做好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工作。根据国家2006年11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会议精神,国家确定每年将召开一次小型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议,隔两年召开一次较大型理论研究会议。各市(州)要组织从事经济动员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十一五”规划和甘肃省国动委甘动[2006]6号传真电报精神,深入开展经济动员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对策理论的研究,争取撰写出一批有层次、有质量的论文,为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决策、加强经济动员建设提供理论依据。6月前,完成军民通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物资生产标准研究课题的研究,为在经济建设中落实国防需求、降低建设成本、构建经济动员准备的长效机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梁镱镨)
项目前期
一、2006年甘肃省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全省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的工作思路,依照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省政府确定的建设重点,着力抓好进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向国家的争取、衔接和论证,努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一)紧紧围绕推进“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前期项目管理。
一是结合“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制定,以公路、铁路、生态建设和石油、电力、煤炭等战略生态资源开发以及钢铁、有色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了“十大超百亿”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针对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围绕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实施项目,注重与国家产业政策对接,从项目前期工作人手,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规范前期项目管理,起草了《甘肃省重大前期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审查批准以甘政办发[2006]99号文下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前期项目安排的重点和资金使用范围,按照“专户储存、滚动使用”的原则,强化了前期项目的安排和前期费资金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前期费资金进一步投向资源开发、跨地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社会公益性等领域,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保证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