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节欲
节欲是古人提出的又一个重要的道德修养准则。春秋时的老子已提出“少私寡欲”的主张。战国时孟子也认为“养心莫善于寡欲”。之后,更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节欲的思想,如董仲舒、王弼、王通、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等。他们或者认为物欲能干扰良心的活动,是产生不道德行为的根源;或者认为物欲会干扰人们正常的认知活动,导致思想的混乱等等。以此他们提出了节欲的思想,主张以“理”或“礼”来节制情欲,有的甚至提出了无欲、灭欲的思想。他们认为,节欲既是一种道德的修养活动,也是一种锻炼自己意志的功夫。在古人的节欲思想中有许多合理的思想成分,如他们所提出的少私寡欲、欲可节不可放、以理制欲等等,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克治
克治与存养相辅相成。“存养”是指积极地保护、培养人性本有的善;克治则是努力克服、去除各种私欲、习气带来的恶。早在《尚书》中就提出过“克念”的思想,春秋时孔子明确倡导“克己”,战国时荀子提出“治心”。这些可以说是有关克治最早的思想。宋代以后,把这方面的内容统称之为克治,主要指改过和克私。总起来说,克治是指经常警惕心中不正确的思想意识和观念情感的发生,一旦出现,就要用理性的力量主动地加以克服,有了过错,必须勇于改正。
用古代思想家的话来说,如果说存养主要是指“存天理”一类的修养,克治便主要是指“去人欲”一类的修养。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正确地理解古人所说的“存天理、去人欲”的内容和意义。古人所说的“天理”,在伦理学上是指封建社会普遍的道德法则,“人欲”则是指违反这些道德原则的那些感性欲望,不是泛指人的一切欲望。“存天理、去人欲”的意思要人存养自己内在的天理良心,提高道德自觉,去除各种违背道德、有悖良心的欲念。同样,古人的“义利之辨”也是如此。一件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的特征,是行为主体在动机上不是考虑个人的利害、利益,而是考虑他应该怎样做,这里的“应该”就是“义”,所以古人提倡道德修养、践履,强调先要辨明义利。宋代以后,更有思想家把义利之辨理解为公私之别。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更是处处碰到“公”与“私”的矛盾,“义”可以说代表维护“公”的利益,“利”则是指个人的利害关系的总和。在这些问题上,古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想乃至修养的方法。
一、慎独
在早期儒家经典《大学》和《中庸》中都曾提出“君子慎其独”的思想。“慎独”是指一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要谨慎地注意自己的内心和行为,防止有违背道德的思念或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中肩》更明确地说:“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强调君子在他人看不见、听不到自己言行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检点自己。宋明时对此讨论较细,如朱熹认为,戒慎是对一个人喜怒哀乐情感及思想未发作时的一种警觉,是防患于未然的意思。慎独是我国古代哲人所提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它体现了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自律精神。这种修养方法在历史上已被充分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应当很好地加以继承和发扬。
二、自省
自省是指人的自我反省、自我省察。《论语》记载的曾子提出“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修养方法影响十分深远。孔子自己也说过“内自省”,孟子则提出“自反”、“反求诸己”的思想,也是指反省自己的言行而言的。《易传》把这种自省的修养称为“修省”。后来的思想家又发展了这一方法,还提出了“责己”说,相当于现在我们说的自我批评。宋明以后更是用“省察”表示上述这种自省的思想。概括起来说,就是要人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辨察自我意识和言行中的善恶是非,严于自我批评,及时改正自己的过错。
三、改过
改过是道德修养中常常碰到的问题。“改过”指改正错误和过失。一个人有了过错,就应当努力改正。孔子曾多次谈到改过是“善”的一种体现,认为过不改才是真正的“过”。孔子还以颜回为例指出,有道德的人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有错就改,不要重犯。后来的思想家也提出了许多改过的具体方法,如知过、思过、补过、喜闻过等。这说明,如何对待自己的过错,如何对待别人对自己过错的批评,一直是中国古代哲人十分重视的问题。有过错不怕改、知过必改、欢迎别人批评自己的过错等等,不仅是我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修养方法,而且也是我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重要美德。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这一传统,使之更好地发扬光大。
四、知耻
“耻”是指羞耻,“知耻”即有羞耻心。古代思想家把知耻看做“勇”的表现,认为羞耻心是人的道德行为基础,无耻是人生的大患。古人还特别重视养成知耻之心。从孔子的“行己有耻”到孟子的“人不可以无耻”,知羞耻成为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起点。虽然思想家们在什么最可耻的问题上不一定有一致的意见,但他们对知耻的重视是相同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羞耻之心,那就什么坏事也干得出来。古人还强调,知耻要“耻其所当耻”,不是耻于“恶衣恶食”,或“言语不能屈服不如人”,“意气不能凌轧于人”,而是要耻于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不如人。康有为提出四耻:一耻无志,二耻徇俗,三耻鄙吝,四耻懦弱,也值得借鉴。总之,知耻之心是道德自律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内容,知耻之心是道德自觉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因此在道德修养中,知耻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则,带有普遍性的法则,在进行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中应很好地加以提倡。
五、以公克私
以公克私,是我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孔子讲的“克己”,无非就是要克除“己私”,即克除自己心中的私心私欲。虽然在不同的时代,人们所了解的“公”与“私”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古往今来的道德生活无不是以“公”与“私”为轴心展开的。在历史上,“公”一般指公义,“私”指私利。公义实际上就是反映一定社会整体利益的普遍通行道德准则,以此作为道德修养的一个中心课题,就是要自觉地克制私心私欲,以维护符合公利公益的道德原则。在古代,这一公私之辨,又常常表现为义利之辨或天理人欲之辨,这些辩论构成了中国传统伦理学上的重要内容。至于公私之间的关系,古代的儒家、法家等都是极力提倡以公克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这种公私之辨在当代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公私关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道德中的以公克私、公而忘私和大公无私及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的思想,另一方面,我们也承认和保护合理的个人利益存在和发展,只是在公私发生矛盾冲突时,主张以公克私,在必要的时候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以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
力行
知与行是中国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知行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力行(践履)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涉及知识获得的途径、成就理想人格的方法等诸多方面。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其理想人格是成圣成贤,而成圣成贤理想的实现,最终又要落实在道德实践上,所以力行在中国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国古籍中关于力行的文字出现很早,《左传》中就有“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的说法,《古文尚书》中也说:“知之匪艰,行之惟艰。”这些记载强调行比知对人的正确认识有更重要的意义。孔子所说的行不是一般认识意义上的行为、行动,而主要是道德修养的实际活动。孔子最主要的思想即“仁”、“忠”、“恕”,不光要求人要有同情心,而且要求用行动来实践同情心。孟子提出仁政学说,认为仁政的最深刻的根源是人的“四端”之心,并且认为,理想人格的造就全在于道德实践,在于将自己天赋的善性推及他人。荀子提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提倡道德行为是道德理想的最后完成。
与儒家相反,先秦道家崇尚自然,以个人的高洁为追求目标,反对儒墨道德,也反对实地践履,如老子就有“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的话。之后,东汉王充强调“实知”,反对戳纬之学和术数迷信,以亲身获得的直接经验为知识最可靠的基础。宋明理学集儒家修养理论之大成,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哲学理论体系,也是一套完备的道德修养方法,道德实践在这里得到特别重视。程颐提出著名的“致知在格物”说,认为获得知识的根本途径在对具体事物的深入考察。朱熹虽然认为行在根本上依赖知,因而行在知后,但他认为从获得现实效果上说,行比知重要,这就是他著名的“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的观点。但他又强调“知行常相须”,二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明代王阳明为了纠正知行畸重的理论偏失,提出“知行合一”说,认为知与行是同一道德活动的两个方面,“行之明觉精察处就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就是行”,二者不可分割。他还提出“致良知”的著名学说,强调行的重要性,认为推致“良知”的过程,就是道德践履过程。王廷相则提出“验诸天人,参诸事会,务得其实而察之”的思想。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行先知后、知行相资以为用等命题,反对程朱派的知先行后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认为行高于知,实践优于理论,实践是理论的延伸和高一级形态,提出“知者或未能行,而行者则无不知”的说法。清初,颜元则重在批评理学家空谈性理,无关乎国计民生实际事务的弊病,强调“习行”,提倡返回孔子儒家知行并重、实践为主的学风。
进入近代,中国哲学的理论关注点转到社会政治问题上来,但诸多思想家以其勇于实行、大胆革新的精神,为道德践履内容增加了新的成分。孙中山欲矫当时缺乏理论创造、浮躁易动以及畏难苟安的现实,提出“知难行易”说,并从中推绎出“能知必能行”、“不知亦能行”两命题,为知行问题注入新的时代内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中国几千年关于知行问题的讨论中,“知”虽指一般知识,“行”亦不专指道德行为,但从中国哲学特别是宋明理学所具有的强烈伦理色彩来说,知行问题同时是道德的认识和践履问题,知识与伦理不可分。所以,有关对一般知行问题的讨论,同时也可以看做道德践履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