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阶级以前,剥削阶级道德的个人主义原则,往往披着宗法的、政治的和神秘的外衣,甚至根本不直接用个人主义这个范畴来表达。小生产者道德的个人主义倾向因为是自发的,往往是日常的、琐碎的、没有固定形式的。历史上,只有在资产阶级道德中,个人主义才真正直接作为道德的基本原则,并具有完整的形态,从而成为公开的、露骨的系统表达的个人主义。作为资产阶级道德原则的个人主义,也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和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在道德上提倡和推行的是赤裸裸的个人主义,或者说是极端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则提倡所谓的自我克制、在对他人的爱中寻求满足的“合理个人主义”,或者在竞争中“互相有益”,使“满意的总和超过痛苦的总和”的功利主义。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资产阶级又鼓吹把个人利益同资本的联合化一致起来的所谓互助合作的“新个人主义”。但是,不论表达上怎样地变化和翻新,就其实质来说,终归还是个人主义。
作为一种价值观和道德原则的个人主义,它一方面根植于资产阶级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之中,同时又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正是为了求得新的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冲破封建统治和教会神权对新的生产力的束缚,为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谋取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高举起反对封建压迫和反对神权统治的旗帜,提倡个人的自由、个人的民主以及个人的幸福和尊严等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思想启蒙运动,并最终取得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从这一意义看,个人主义在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曾经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
个人主义是一个有确定意义的西方价值观念,它和我们日常所说的“自私自利”的思想并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一个人可能有“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但并不等于说他一定具有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个人主义”一词,一般认为是由19世纪初的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提出来的。托克维尔在1840年所著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下卷中,创造了“个人主义”一词,并赋予了它以比较完整的、能体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一种理论内涵。自此以后,“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很快为西方的思想家们所接受,从而成为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托克维尔和一些西方思想家的理论概括,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作为一种价值目标的理论,个人主义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特别强调了个人本身就是目的,认为社会只不过是达到个人目的的一种手段,只有个人才具有最高的价值。个人主义的价值理论认为,不论什么样的社会、集体或国家,都不应当以自身的利益来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发展。个人主义的人性理论认为,只有每个人自己最能了解什么是“最符合他的利益的”,因此,应当让每个人“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和责任去选择他的目标和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并且付诸行动”。由此可见,个人主义总是把个人同社会放在对立的两极中去考虑问题,处处强调要以个人为中心,并且把“个人至上”的理论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第二,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民主思想,它强调个人的“自由”、“民主”一和“平等”,反对集体、社会和国家对个人的干预和限制。个人主义者往往把国家看成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弊端,赞赏“无为而治”的口号。正由于此,在政治上,个人主义者总是片面地强调所谓“个人的自由”、“个人的民主”,把个人置于社会和国家之上。个人主义所强调的这种“个人的民主”、,“个人的自由”,尽管在反对封建制度和神权统治的斗争中,在资产阶级一步步地夺取政权,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得到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后,这种个人主义又往往成为威胁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力量。正如西方的一些思想家所指出的,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往往就是无政府主义者。西方一些所谓的明智思想家们,把个人主义的发展,看做是对西方社会秩序的一种挑战,认为个人主义的蔓延,有可能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的癌变。他们提出要克服和限制个人主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个人主义,最后必将会引起资本主义社会的混乱。
第三,个人主义在西方既是一种价值导向和政治思想,同时又是一种财产制度。即每个人(或家庭)都享有最大限度的机会去取得财产,并按照自己的愿望去管理或转让财产,也就是说,个人主义所要维护的是允许剥削、承认剥削的私有制财产制度,这也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获得者哈耶克,自称是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他在所著的《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特别强调了对“个人主义”的真正的、本质的理解。他认为“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另一方面,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行为规范”。然后,他明确地指出,个人主义的社会理论就是“私人产权制度”的理论,也就是维护私有制的理论。哈耶克从各个方面论证,个人主义是同资本主义制度是紧密联系的,它是同社会主义相对立的理论,个人主义同社会主义是势不两立的。
从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来看,个人主义思想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极端个人主义。这就是资产阶级所说的“自我一致”的个人主义。这种形式的个人主义,对个人利益的重视,超过对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视,超过对周围人们的利益的重视,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之上;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和利害,以至不惜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这种形式是人们最容易理解和感觉到的。
第二,集团个人主义。这种形式的个人主义,可以是家庭的、企业的、行业的、地区的、阶级的、民族的个人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经常批判的小团体主义、山头主义、地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等,就是各式各样的集团个人主义。这种以某种“社会整体”出现的个人主义,往往打着为了“集体”利益的旗号,把自己集团的利益置于其他社会整体和更大范围的社会整体之上,置于整个社会利益和人类进步事业的利益之上。这种集团个人主义,表面上不是为了个人的私人利益,实际上包含了极端狭隘的个人主义,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