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一理论,从实质上来看,完全是个人主义在社会现实中的一种反映。客观的逻辑是,一个信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人,既然一切行为的动机都是以“为自己”出发,一事当前,总是只为自己打算,总是要同他人、同社会发生矛盾(甚至会发展到不择手段地去损害别人),又怎么能达到“客观为他人”的目的呢?“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一似乎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理论,只不过是18世纪资产阶级理论的一个花样翻新而已。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就已经提出:人都是自私的,但通过市场的劳动交换之后,这种自私的、为自己的本性,就可以达到相互有利的后果。亚当·斯密认为,利己心是支配人们一切行动的总原则,但是,“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获得你所要的东西”,因而最终是要达到“互利”的客观效果的。正如同亚当·斯密所主张的一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一理论,把在商品生产中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形成的结果,看做是有利于他人,看做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价值观的实现。亚当·斯密的理论,是一种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价值观,是为维护私有财产制度辩护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信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样一种价值观,这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客观现象。我们应当重视这一现象,这是必要的。但是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就不能只靠“自私”来作为动力。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去宣扬“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价值观,更不应当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的价值导向,来引导青年去信仰这样一种价值观念。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合理利己主义”也曾经被一些人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有人认为,利己主义名声不好,过于自私,而利他主义又脱离实际,因为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因此,应当以“合理利己主义”作为社会的价值导向。他们引用19世纪德国著名的合理利己主义者费尔巴哈等人的理论,来为这一价值取向辩护。这一理论从人的本性出发,认为避苦取乐、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正像动物要满足自己的需要一样,人也要过舒服的享乐生活。他们认为,每个人既然都追求自己欲望的满足,向往个人的快乐,因此,“利己”也就必然地成了人的本性。“合理利己主义”认为,人们在利己的同时,要尽量地节制自己,不要损害别人;因为如果在“利己”的同时又损害了别人,就会引起别人的反抗和报复,个人的“利己”目的也就不可能达到。合理利己主义者批判了过去历史上的“臭的利己主义”,即那种“恶的、残忍的和冷酷无情的利己主义”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希望能建立起一种像费尔巴哈所说的那种“香的利己主义”。费尔巴哈把这种合理的利己主义称为是一种“健全的、纯朴的、正直的、诚实的道德,是渗透到血和肉中的人的道德,而不是幻想的、伪善的、道貌岸然的道德”,并把矛头直接指向强调他人利益、强调社会利益的种种道德理论。但是,社会生活的实践和人与人的种种交往的实际情况表明,一个只从自己的私欲、私利出发,并以追求个人的幸福当作“人的本质属性”的人,又怎么能真正做到不妨害别人,甚至尽可能去帮助别人呢?费尔巴哈不得不从“爱”和“同情”出发,认为只要人们具有一种对他人的爱和同情心,他的合理利己主义就能够成为人人幸福的保障。但是,既然一切都从“利己”出发,都从满足自己的私欲和享乐出发,那么,对他人的“爱”和“同情”又怎么能够产生呢?正像恩格斯所说的:“在费尔巴哈那里,爱随时的都是一个创造奇迹的神,可以帮助他克服实际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但是,实际上“费尔巴哈的道德是完全适合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不管他自己多么不愿意或想不到是这样”。费尔巴哈的所谓脱离阶级分析的抽象的“彼此相爱”的说教,是无助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和社会矛盾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合理利己主义”等价值观念在我国出现的同时,西方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在我国社会上也开始流行,如存在主义的价值观、实用主义的价值观等等。一些人之所以会在新的形势下信仰这样那样的价值观,尽管有着个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家庭、社会等许多方面的影响,但从根本上来看,这种情况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变化而必然要产生人们的观念的变化。这种多样性的价值取向,既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又在不同程度上腐蚀着一些人的思想。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来看待这种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呢?
在当前我国条件下,在伦理道德领域,从价值观上来分析,归根到底,可分为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非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两大类。一切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目的,主张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追求共同富裕并以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原则的价值观,属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否则,都属于非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在那些非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中,如,“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合理利己主义”等,对它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作用,也要作具体的分析。在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条件下,在社会主义的各项法律、方针、政策的制约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和引导下,尽管一些人受到这些非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甚至信奉并实行这样一些价值观,但这种价值观的作用,是被限制和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同时,从发展市场经济来看,一些从自私动机出发的人,如果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法令,不逾越法律的范围,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还可能发生某些积极作用。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时,我们强调对个人正当利益的保证,强调正当的物质鼓励,但是,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强调理想、信念和精神动力,反对把“利己”和“自私”当作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杠杆。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但是,我们主要是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主要是为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利益而奋斗。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发展我们的经济,有些经济行为,尽管以一定时期的政策来说是允许的,从法律上看,也并不违背法律,但却不应是我们道德所提倡的,更不能成为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价值的导向。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利益奋斗,绝不是提倡人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还有什么区别?因此,对于当前社会上的种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这些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在我国现阶段产生的现实土壤和经济原因,又要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加以分析,正确地对待,并且要尽最大努力来消除它们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消极影响。
总之,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从思想道德建设出发,在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价值取向多样化的情况下,必须更加强调价值导向的一元化。一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同时也是该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一种体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也就是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要求的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社会制度,它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制度,除了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外,还必须建设适应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需要的,特别是能反映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思想道德的建设,都充满着艰巨、复杂的斗争。因此,在价值导向上,必须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二、集体主义是激励广大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力量
为了使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健康、顺利的发展,就必须有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作为精神支柱,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发挥前所未有的创造精神,完成这一伟大事业。
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历程来看,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们长期以来,总是把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同这些国家的“西方化”混为一谈。在他们看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不论它们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同西方的差异有多么巨大,如果它们要想使国家“现代化”,就必须使自己的国家“西方化”,即不但要接受西方的先进技术,而且还必须要以西方的价值观作指导。事实证明,他们所说的“西方化”,就是要以西方的“人权”、“自由”、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等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他们对其和平演变的目的。几十年来的现实,教育了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因为凡是全盘接受西方民主、自由、个人主义价值观念的国家,不是沦为西方国家的附庸,就是使自己国家陷入政治混乱、社会动荡和经济停滞的泥潭之中。因此,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现代化决不等于西方化”,这已成为人们的一个共识。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自己不同于西方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有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同于西方的文化伦理道德传统。对我国来说,只有以国家、社会和民族为重的文化伦理道德传统,只有以国家、社会和民族为重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才能够既充分考虑到国家、民族的利益,又可以极大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动精神;既能够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我们优秀民族文化伦理传统;既能够使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又能够使个人在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方面都不断地得到提高。在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指引下,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正当利益都应当得到保障,个人的价值、荣誉和尊严,也都能公正、合理地得以实现。同时,集体的每个成员,都能更好地关心集体、爱护集体,并具有以集体利益为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下,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能够形成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荣誉感,能够为振兴中华而献出自己的一切力量;另一方面,又能够形成每个人的自尊、自强精神,能够抵御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自私自利、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广大人民群众在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教育下,必然会形成顾全大局、先公后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就一定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使社会的道德风尚更加好转,让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社会的发展更加健康。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力地说明,什么时候放松了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教育,个人主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和金钱至上的现象就得以滋长,政治上的腐败现象就会蔓延发展;相反,什么时候加强了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教育,资产阶级的以个人为中心的种种腐朽思想就会得到抵制,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就会大大发扬。
三、确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新时期,在各种价值观从不同方面对广大青年影响或腐蚀的环境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正力图通过宣传他们的价值观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情况下,各种不同价值观之间的斗争,必然更加激烈。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利益和个人的价值、尊严也将得到更为有利的发展条件,而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必将会以新的、更加复杂的形式出现,从而使广大青年学生在道德选择上面临着新的冲突。在这种条件下,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就能够更好地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相互关系,发挥广大青年学生建设社会主义的创造精神。
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功能来说,它既可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物质文明的社会主义方向。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导向,对于坚持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有重要的保证作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所讲的“集体”是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真实集体,它同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就是要坚持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对于每个青年学生来说,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就是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能够为坚持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因此,我们应当在思想道德建设和人生价值的导向中,高扬起集体主义的风帆,坚持不懈地以集体主义精神来陶冶自己的思想品德,用集体主义思想来反对和抵御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想对青年学生的侵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越发展,我们就越要弘扬集体主义的精神,越要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个人主义及其思想危害
一、个人主义的演变及其基本内容
“个人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既不是人类精神生活中历来就有的,更不是历来就作为一切道德类型的基本原则。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从整个人类发展史来看,自从私有制出现以后,个人主义的思想倾向就存在着。历史上各种剥削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虽然有它各自时代和阶级的特点,但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个人主义的。个人主义虽然随着私有制的变化出现过各种形式,但必然将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而在人类精神生活中逐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