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基础条件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经济发展很快,有的地方连温饱还没解决。这就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能是一个标准、一个模式,而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建设的目标、速度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在村镇规划上,应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规划;在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统一标准,更不应搞“达标验收”之类的活动。特别是不能脱离当地实际搞统一规划和硬性规定。在整体推进中,还要注重新农村建设中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三、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建立节能社会的关系建设新农村必须与“建立节能社会”统一起来,必须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我国是一个高耗能国家,人们往往把高耗能的原因归结到企业中去。其实,我国高耗能的症结主要在于各级基层行政管理机构规模过于庞大。我国现有的县市、乡镇分得太小,行政机构的设立又要求上下对口,致使各级管理机构叠床架屋、冗员太多。更有一些政府机关盛行相互攀比之风,高耗能就有了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新农村建设如果不能在并县(市)、并镇(乡)的前提下进行,资源的低利用率在所难免。我国在还没有转变“高耗能增长”前提之下,再增加不少高耗能、低产出、低效率的工程,未来发展必然难以为继。
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必须与农村市场机制的建设结合起来,以商品经济的运作模式,提高资源的市场配置;必须与县市乡镇的整合结合起来,提升县市乡镇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资源集中来实现优势集中;必须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起来,提高乡村的经济基础条件;必须与提高资源利用率结合起来,不能因为新农村建设而导致高耗能进一步恶化,影响全社会的发展。
四、正确处理新农村经济建设与其他各项建设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层面协调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并不仅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建设进程快慢、建设水平和质量高低,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受我国农村幅员辽阔,贫困面大,人均收入水平低等条件的制约,新农村建设必将是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我们只能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科学地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应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使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二、三产业逐步壮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不断改善,农民收入逐步提高,衣食住行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经济建设,也包括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既应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应加强农村软件建设,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民主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要通过新农村建设,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形成干部尊重群众、群众关心集体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的凝聚力。我国大多数农村的文化建设还比较滞后,不少落后的价值观念、乡风民俗、生活方式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制约着农村的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央这次把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来,抓住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应通过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应引导农民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逐步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探索和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以及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民培训,培育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的新型农民。
五、正确处理建设新农村与加快城镇化的关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形势下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增收的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在新农村建设与加快城镇化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一方面,不能把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归结于城镇化,过分夸大城市对农村的“剥夺”,如片面强调城市占用了几乎全部发展资金,城市建设使用了大量廉价的农村土地,农民工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留在了城市等。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只有城镇化才是现代化。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高度城镇化基础上的,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也必须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否则,工业化、城镇化就会受到严重制约。即便我国将来城镇化达到了较高水平,还会有几亿人居住在农村。因此,应当认识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关系,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也只有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彻底改善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才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之下,只要是市场机制缺位的,绝对是没有竞争力的,而没有竞争力的就必定成为“包袱”。虽然我国实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但农村依然“远离市场”。具体地说,农村资源进入市场比例明显偏低,致使农村缺乏“市场机制”的促进和推动。只有让农村资源进入市场,才能促进农业内部朝着良好的“社会分工”方向发展,才能彻底打破“自给自足”的农耕模式,建立商品生产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只有商品生产模式,才能与商品经济对接起来。农村有两大资源:一是土地,二是劳动力。土地资源因为体制和法规原因没能市场化;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农村之内没有实现市场化,它只在农村之外实现了市场化,是农民工外在外面的市场中实现的。由于农民工可以在市场中自由自主地“等价交换”,使市场化后的农村劳动力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促使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得以极大的提高。正因如此,外出务工的收入成了农村主要收入。但它只为农村家庭带来了收入,却没有给农业、农村本身带来市场机制。因此,农村就远离了市场。市场机制的缺位就使整个农业系统处在一种缺乏竞争、缺乏动力的环境之中,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发展缓慢那就是必然的结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这不仅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远需要。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天水市委党校席章友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必须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