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干燥的北方,就算下雨,也不一定能见到彩虹。或者,就算有彩虹,我们也不知道应该去什么地方找。只能在雨后泥泞的土地上,穿着雨鞋,仰着头跑来跑去。那个时候我们还相信,只要跑得足够远,就一定能找到彩虹。
几年之后的自然课上,老师演示了彩虹的形成原理。感叹之余,我们聚集在一起,站在早上十点的阳光里,用家里的喷雾器制造出一道道转瞬即逝的美丽色带。
那件事以站在下风处的笋子口吐白沫翻倒在地告终。村里卫生室的姑姑检查的结果是,喷雾器里有残留的农药,笋子中毒了。
我和大圣被各自的爹娘揍了一顿。然后,各自被揪着耳朵,拿着或鸡或鸭,还有小半袋新收的玉米和地里的青菜,去笋子家赔礼道歉。
笋子的妈妈是南方人,说话温柔细软,笑的也很好看。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后来就是妈妈关了门跟婶婶窃窃私语,说笋子妈妈跑了。
之后好长时间,笋子都没再提起她。
笋子常说自己算半个南方人,每次我们围在地里偷辣椒吃的时候,他都要重申一遍。事实上我们也不喜欢吃辣椒,但那是表现勇敢的一种方式。我不想被大圣说是孬种,每次都会生生的吞下去,从舌根到胃里着火的那种滋味好几天都不消散,以至于我现在看到辣椒腿都发软。
笋子的小名儿是他妈妈取的,大名儿是秦竹。听说竹笋长大了就是竹子,我没见过笋,只见过竹子,所以一直想不明白,比我手指粗不了多少的竹竿到底有什么用。再后来我认识了南方来的人,才发现竹子是可以长得很粗壮的。不过记忆里笋子一直都是细瘦细瘦的,大概是在北方长大的原因。
大圣是我们四个里最敦实的一个,个子也一直最高,是我们羡慕的对象。大圣的真名不叫大圣,甚至连小名也不叫。他叫张祁生,据说祖上有人在祁连山当过官,几辈的祖宗不知道,总之还没近到有故事传下来。
大圣作为我们三个的老大,不只因为他壮实,还因为他讲义气的不像话——平日闯了祸,他总是一个人全都扛下来。后来遇到什么事,大人们总是迅速算在大圣头上,他没少替我背黑锅。
所有的武侠剧都是美人配英雄,我们的小江湖也不例外。清清生的水灵,苹果脸,笑起来甜甜的,嘴也甜甜的,深得大人喜欢。清清从小就叫清清,住在她的姥姥——也就是我奶奶家里,从没提过自己的爸妈。一直到我们上了小学三年级,清清才正式改名俞清清,坐到我和大圣中间,成为新一代班花。
大圣对清清的爱护,那是瞎子也能看出来的。
课余玩英雄游戏的时候,清清总是矜持的站在一边,等着大圣把一根粉笔或者一朵野花放到她手上。这时候我也站在一边,不过那是因为我太呆滞,怎么演大圣都不满意。有一次我闲来无事用香烟纸编了一个戒指,就有幸扮演了一次大魔王。英雄抢了魔王手里的戒指,送给了公主。
从那之后,我学会了编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至于我,我叫俞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