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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江湖飘零都要跟着你(1)

·老歌要听披头士·

一、

京沪对大酱告白的下午,顶着莫西干头。男孩扯掉大酱的耳机:哦,你听披头士?你喜欢摇滚?

不。

不喜欢你还听,太奇怪了吧。我喜欢你,和我交往吧。

不。

不管男孩说什么,大酱只有一个字。

这个男孩的一切都令大酱厌恶,包括他黄毛火鸡般的发型,再加上死缠烂打,原本三四分的厌恶,就堆积到了十分,然后大酱拒绝了他。男孩的自尊心被伤到了,他很生气,满脑子都是你凭什么拒绝我呀?你不就是比一般女孩好看点吗?我身高一米八三,功课不错,脸也不错,我踢球时女粉丝们的尖叫都可以吓晕捡矿泉水瓶子的老太太,你竟然不肯当我女朋友?

直到大酱回宿舍晚了,半路上男孩突然跳出来,塞给她一部手机,态度嚣张地说:看,才出的水果四,现在你该满意了吧?

对的,男孩家境也不错,挺有钱。

大酱呵呵笑了,接过市面上的一只肾,想了一下,问同行的女孩子:转送给你了,喜欢不?

即便是土豪,脸色也白了。男孩很想拦住大酱,但他的面子先拦住了他。他只好说:那你答应了,跟我去吃夜宵吧。大酱说:一起吧!然后抱着边上的女孩亲了一口。于是男孩明白了:大酱是个变态。

十七岁的大酱是个变态,很快全校皆知。

二、

那天之所以回去得晚,是因为大酱去学校外面的烤芝士红薯店看电视。

被她拉着作陪的艾莉丝吃掉了她一个星期的零花钱。看店的年轻帅哥围着深绿色的围裙,跟艾莉丝眉来眼去。大酱心知肚明,就当是顺便也成全了他们。

看完转播两人一同回去,路上艾莉丝取笑大酱:电视上大学生运动会的帅哥再多,远在天边,干吗不找近在眼前的?大酱抬头看天,闷闷地来了一句: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屁!看得到吃不到,你不饿呀?离开了年轻帅哥的店子,艾莉丝不用再装了,吐出了浓浓的台湾腔。

大酱没回答这个问题,她换了话题,用随意淡定的口吻说着:艾莉丝,你造吗?有兽,为直在想,神兽……我会像间酱紫古琼气……对饮说……其实……为直都宣你。

艾莉丝咯咯大笑,弯腰叫嚷肚子痛。她抓住大酱的肩膀抱怨:你太坏啦,干吗学我们?

学学又不会死人。艾莉丝本来是个台湾妹子,从海岛上来这里读书。大酱主动和她这个交换生说话,她就和大酱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大酱把手机递给她的时候,飞了一个眼神。艾莉丝精明又小家子气,很会算账,吃人嘴短,当然要配合演戏。

回想起来,京沪其实是可爱的。那天是大酱的生日,没人记得,他竟然知道。这说明多多少少花了心思。他送的东西算是贵重物品,在搞清楚大酱是变态之后,又要回去了。那玩意足够搞定别的女孩,可他当着大酱的面,愤怒地摔在马路上,摔了个稀巴烂。

大酱还那么年轻,年轻得不需要比一头牛还贵的手机。几句诗,手写的信,或者一盒子葡萄干,对她来说也许比手机来得更靠谱。也许大多数男孩本来就很可爱,只不过大酱没打算爱他们任何一个。

当时,恼羞成怒的男孩到处扩散,学校论坛,三角地海报,教学楼课桌,以及毗邻的大学,一个都不放过。

事情弄得全校皆知,艾莉丝也开始躲大酱。重色轻友的人,最担心烤红薯店的年轻帅哥会误会。只有大酱孤独一人,去图书馆翻开一本纳博科夫的小说。这个作家写的东西被评价为纸上的邪恶,文学的妄想,跟现实不怎么搭界。

大酱不以为然。

三、

小时候生日,大酱爹送给大酱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她接了一桶开水,给洋娃娃洗澡。玩得物我两忘,洗着洗着,头发就掉了;再洗,眼珠也褪色了,四肢开始泡得变形。大酱妈回家,用力看了一眼大酱,再看一眼奇形怪状的洋娃娃,满屋子狼藉,还有一地水,她夺下洋娃娃,开窗直接丢出去。大酱妈恶狠狠地打了大酱一耳光,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

大酱傻眼,张大嘴巴待了半天。大酱妈后来不哭了,向大酱道歉,带她去吃了一顿昂贵的麦当劳,还去看了一场儿童话剧。但是那天大酱完全没法开心起来,她吓坏了。

你们离婚吧,何必冲小孩子发脾气?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洋娃娃丢在外面,沾了污泥水,捡回来已经惨不忍睹。还好,汤叔叔买了一个新的给她。

汤叔叔是大酱爹一个工厂的同事,他中学就辍学了,顶替自己的爹,进了国营单位,上了五年班也才刚刚二十岁。

1997年的大酱,不确定管他叫叔叔还是哥哥。大酱妈说:就叫叔叔。

一个年轻人总在工厂里搬运豆子和米糠,是会苦闷的。苦闷中诞生的是后悔。

他发觉念书才是最幸福的。他只是不喜欢学习,热爱逃课,和小伙伴溜达玩耍看录像,但他并不是笨蛋。二十岁的汤浩两腿发达,耐力不凡,默默地考上了体育学院,二十六岁的汤浩终于当上了体育老师。

三十岁后,他教的学生,参加大学生运动比赛,他们一起出现在电视上。

当年的国有工厂早就倒闭了,大酱离婚的爹妈,各有各的伴侣,大酱跟着妈妈,一直过着吃得起麦当劳、零花钱充裕的生活。

关于大叔汤的所有,大酱常年保持关注。

四、

高考前,她写了一封信,诉说压力紧张,也回忆了小时候。

不出大酱所料,他回信里说,十多年了,不大记得有送洋娃娃这回事了。不过,他祝大酱旗开得胜,金榜题名。他用着特别老土的词,说着极为俗套的话,引用了他学生时期相当流行的诗——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她附上了近照,他却回复以励志。印刷着学校名字的信纸,被大酱的胸口焐热,收好带到了大学。

那是汪国真的诗,特别吻合他的时代印记,像贝类动物壳上的条纹年轮,一条一年,不容抵赖。

五岁和二十岁相差四倍。十七岁和三十二岁,只相差一倍不到,彼此距离已是无尽光年。

她在大叔所在的城市念大学,大学扎堆在武昌。吃火锅的时候,其实也会遇到大叔一家人。大叔身材保持得挺好,这得感谢他的职业。他和家人有说有笑,在白色雾气中,筷子夹来夹去,分享鱼丸和嫩牛肉。

大酱故意从他一侧的走道晃过去,他还是没有认出大酱,或者他根本就没认真记住大酱照片上的样子,出于客套,他才给一个丫头片子回信。

事到如今,他把对大酱最善良温柔的时刻,忘光了。

他对着服务员喊:麻烦再上一盘香菇,两瓶可乐,四两三鲜饺子。

失望是怎么变成绝望的?那个年轻人变成真正的大叔了。他吃得很高兴,额上都是汗。他的家人小孩也一样。

为什么要爱一个大叔?因为大叔先爱过你。可是大叔永远不会和你在一起,不管是五年,还是十年,还是十五年。因为那不是一种爱。

她忽然觉得自己老了,比活了几百年的巫婆还老。有些传说里巫婆曾经是可爱的女孩,熬着鲜美好汤等人来,一直等不到,汤就煳了,变成一锅酱黑的水。

哀莫大于心死,大酱情愿京沪说她是个变态。

五、

京沪的积极报复令传闻愈演愈烈,学校里的女生看见大酱都避之唯恐不及,大酱只想翻白眼。也好,再也没人来“骚扰”她了,男的女的一个都没了。

不过事情总要有个收尾,每个学校都不喜欢太张扬惹事的学生,哪怕学生是无辜的,以至于大酱的辅导员,都忧心忡忡地联系了她的母亲,希望能好好解决这件事。

去机场的路上,感冒的艾莉丝戴着口罩送大酱。

在跟车相送的烤红薯帅哥去洗手间空隙,艾莉丝半信半疑地追问:大酱,你该不会真的玩蕾丝吧?你干吗读到一半,又跑到国外去留学?

大酱说:是啊,我喜欢你,我会想你的。

咱们是好闺密、好姐妹。艾莉丝耸肩。

你恨不恨王京沪?你弄成这样都是他害的。他真是个浑球儿。艾莉丝咬字发音大有长进,她在内地一年,腔调可以活学活用了。

大酱摇头。

如果要比“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京沪差远了。京沪不过是爱之深,恨之切。

安检入口,她们拥抱道别,大酱闪电般扯掉了艾莉丝的口罩,亲了她的脸颊。两人忍不住笑出来。

眼眶泛泪的艾莉丝和大酱再度拥抱,陪同艾莉丝的帅哥,茫然旁观,不明所以。

2012年的大酱二十岁,正是大叔给她唱摇篮曲的年纪。当年是大叔的声音,使得她乖乖入睡,不做噩梦。

年轻的大叔说:来,亲叔叔一下。

大酱就糊了他一脸口水。

六、

英国是披头士的故乡,这支乐队有很多经典的歌。人人都知道列侬,大酱却只在意麦卡特尼。

1968年,因为矮个子日本女人大野洋子介入,处于事业巅峰的列侬和他的妻子离婚了。他们五岁的儿子朱利安,难过地坐在麦卡特尼的阿斯顿?马丁车里。

麦卡特尼为了安慰小朱利安,不厌其烦地对他唱着: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嘿!裘德,别沮丧)……

别沮丧,事情还能坏到哪里去?

作为披头士一员的麦卡特尼写了一首歌,给这个可怜的五岁孩子。但把朱利安改成了更顺口的裘德,听起来也响亮。这歌先是霸占了各大排行榜,很快蔓延传遍了全世界,被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人疯子一样热爱,进入历史,进入殿堂。

大酱喜欢这个故事,既温暖又哀伤,然后她才喜欢那首歌。

七、

老女孩大酱在陌生的澳大利亚和一群陌生的年轻人度过了一段时间。2012年7月28日这天,奥运会在英国伦敦开幕。而七月的墨尔本天气寒冷,还是阴霾的冬季,大酱穿了好几层厚实的毛衣。邻居小男孩养了一只猫,父母上班。闲来无事,大酱兼职喂小男孩吃饭,顺便聊天解闷。

你的猫爱吃什么?

小男孩茫然摇头。那猫跳上桌子,吃他碗里的牛奶蒸南瓜。小男孩啪一下,打了猫头,粘一手的毛,食物泼了一地。大酱庆幸终于有事可干,收拾残局打扫卫生。

手机在这时忽然响了,大酱去接电话。还会有谁知道大酱的手机号码,一定是艾莉丝。来了这边以后,她只对艾莉丝讲过她喜欢的故事,和她像软体爬虫一样难以启齿的软弱。

人在寂寥时,有人给你打电话,已经要感恩跪谢了。她把手机按在自己的耳朵上,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乐声,第一个音“嘿”。

台下八万观众齐声附和。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嘿!裘德,别沮丧)……

这首歌大酱听了很多遍,她忽然彻底听懂歌词了,从字面到骨子里的意思。电话那边夏天盛大、欢腾热闹,环球炎凉不同。

喂喂,大酱你听见了吗?我是京沪。

京沪在开幕式现场,拿手机给大酱直播麦卡特尼的领衔主唱。京沪和大酱一个在南半球一个在北半球,他干出的事太恶俗了,简直像微博段子。京沪怎么知道这个号码的?艾莉丝这个大嘴巴。

我听见了,别叫我大酱,我现在叫珊丽。新环境当然要用新名字来般配,但看眼前,莫问过去。

好吧,朱莉莉,你听见了吗?

什么朱莉莉,莉莉你个大头鬼。估计信号不大好,京沪听不清,搞错了大酱的新名字,但这根本就不重要。

麦卡特尼苍老年迈,但声音却越发动人: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找首悲伤的歌把它唱成欢快)……

京沪就在现场那八万人中间,大酱隔空加入他们,一起唱起来。

·人不勇敢枉少年·

【不是做得不好】

女朋友跟志协说分手的时候,他正在裁纸。年纪轻轻却胸无大志、超级内向的志协把打印了大批通讯地址的A4纸,一条一条裁成工整的字条。

每张小字条都通往一个陌生人。

世界上的陌生人何其多啊,一个人一辈子最多认识一点人。相熟相好相亲相爱的,就跟在电玩娱乐城抓玩具一样,纯粹属于小概率事件。

等一等,重点不是感叹人海浩瀚,重点也不是裁纸,重点是在接到女朋友亲口说分手的电话后,他还坐回椅子上,是不是太镇定了?

镇定是二十二岁的志协最大的优点,于是镇定的志协拿起裁纸刀,拿着尺,拿着固体胶,继续把地址条贴在信封上。那些堆积如小山的内刊,是这家有名的房地产公司做的最后一期。

不是做得不好,是因为电子时代要改做电子版了。谈恋爱跟他的工作可真像,不是做得不好,而是时代变了,人跟着变了,有些东西没撑下去就只好被淘汰了。

所以最后揉揉眼睛,叹一口气,志协认真贴完最后一张后跟同事打了个招呼说:我出去透透气。然后他再也没回来。

【打嗝】

大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透着一股子芹菜的碧绿可爱。只不过她有些高大,高大的女孩子最好不要穿高跟鞋,高大的女孩子要跟交往的男生搞好关系,高大的女孩子还要尽量才华普通学历一般。

但是很遗憾,大芹的智商表现在读书上。她太有天分了,所以她很容易就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所以她很容易去了美国。

快快乐乐读完了几年书,再回来的时候,大芹发现,男孩子们怎么不来找她?

大芹在一家外企待着,并不为之高傲。如今的外企早不是当年让名校学生们趋之若鹜的黄金宝地。世界五百强又怎么样?金融危机来了该裁的就裁掉,绝不会留情。大芹没有被裁,她还年轻,又不是那些薪水一比八的中高层。

其实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大芹在喝可乐。性格非常洋鬼子的大芹大口大口喝着可乐,然后豪放地打了个嗝。打嗝是一件超级舒畅的事,但会吓到一起聚会的其他男孩子。那些男孩子跟那些乖巧的,小心翼翼地维持形象的女孩们搭讪、扯淡。

大芹一个人继续喝着可乐,越喝越没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大芹总觉得喝完了可乐,牙齿有一种奇异的感觉,牙齿就像瓷器加木头做的,上下磕一磕,咯嘣又干脆。

还剩下最后一个独自吃着菜的男生。这个男生低着头,一副没有热情挫败自弃的架势。所以大芹走过去用胳膊撞了他一下问他:你是做什么的?你不想参加聚会干吗来呢?

男孩闷了三秒钟说:我不是做什么的,他们拉我来的。

什么叫不是做什么的?

我无业。男孩回答,浑身散发着玩自闭发霉许久的气息。

哦,无业,怎么不去找工作?

再说吧!男孩仍然没抬头。

拜托,有点精神好吧,不然干吗出来玩?大芹认认真真劝告他。然后男孩就跟她说:当我女朋友吧!

【倒数第一】

后来大芹跟告白男交往了。后来大芹知道了告白男的名字叫志协。后来大芹跟志协住到一起了,也是在后来大芹才知道,当时的志协失恋了,一声不吭离职,连最后一份薪水也没拿。

这样的男孩谁敢爱?

大芹敢。

你要待在家里吗?好。

你要吃什么?盒饭还是快餐?大芹在电话里大大咧咧地问志协。然后志协被她逗笑了,盒饭跟快餐有什么区别?现在的快餐难道不用一次性盒子装吗?

是啊!有什么区别呢?没有就没有呗!大芹吃什么,志协吃什么。

大芹的收入不高不低,两个人吃饭住房没问题,大芹本来就住在家里多的一套老房子里。从头到尾从上到下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吃软饭的遇到了一个愿意做软饭的。

如果有人这样提醒大芹,大芹会笑嘻嘻地说:是吗?真的是吗?那就是的吧,没关系啊!

世界上的人有千百种活法,又不是人人要活得一样,反正她对生活非常满意。

当大芹每天去上班,去开会,去面谈客户,去领薪水,志协开始在家里做清洁,开始整理衣服,开始种菜。真的是种菜,香料和蔬菜们纷纷换季闪亮登场,超市和菜贩都没有自己种的这么新鲜。

日子慢慢过下去,大芹有天在吃饭的时候,志协忽然跟她说:喂,我跟你讲一个笑话吧。

笑话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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