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这三行诗每行都是11个音节,它为作者所喜爱,是他意志的体现,是人为的。但是,同神灵写出来的作品相比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同写出书的神的观念相比又是怎么回事呢?在神灵写出的这本书中没有信手拈来的东西,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每个字母都是事先想好的。譬如,《圣经》是以Bereshitbaraelohim希伯来文,是《圣经·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一节全文:“起初神创造(天地)。”开头的,其第一个字母为“B”,因为这一字母与Bendecir(赐福)一词相应。这是一部没有任何信手拈来之物的书。这一情况使我们想到《神秘哲学》它会促使我们去研究文字,去研究由神灵书写的书,这与古人的想法相反,他们对灵感的看法比较模糊。
歌唱吧,诗神,阿喀琉斯暴怒了。荷马在《伊利亚特》这一史诗开篇时是这样说的。他说的诗神即为灵感。倘若人们想到神灵,那一定会想到某个更具体更有力量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下凡到文学上来的上帝。上帝已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绝无任何信口开河之词,连这本书的字数,每句诗的音节的多寡都有一定之规。正因为这样,我们能用字母来做文字游戏,也能衡量每个字母的价值,原因便是这一切都是经过事先斟酌的。
这便是对书的第二种看法,即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古人认为书是口头语言的代替物,以后又认为书是神圣的,之后,又被其他一些看法所取代。譬如,有人认为一本书代表一个国家。我们还记得穆斯林们把以色列人称为书之人,也还记得海涅的那句话,他说那个民族的祖国就是一本书。那个民族指的是犹太人,那本书是《圣经》。如此说来,我们对书又有了个新的看法,即每个国家都由一本书来代表,或由著有许多书的作者来代表。
令人诧异的是(我并不认为这点迄今已被人们所发现),各国推选的代表其形象并不十分像这些国家。譬如,有人会想,英国应推约翰逊约翰逊(1709—1784),英国作家,著有《英国诗人的生平》和《英国语言字典》。博士为代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英国选了莎士比亚,而莎士比亚(我们权且这么说)正是最不富有英国特色的英国作家。英国作家的特点是寓意含蓄,也就是意在不言中。而莎士比亚恰恰相反,他善于在比喻中运用夸张手法。倘若有人说莎士比亚是意大利人或犹太人,丝毫也不会令我们吃惊。
德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值得尊敬、但极易狂热的国家,它恰恰选了一个宽宏大度、并不狂热、国家观念极其淡薄的人为其代表,他就是歌德。德国是由歌德来代表的。
法国尚未选出能代表自己的作者,人们倾向于雨果。毫无疑义,我十分敬佩雨果,但雨果并不是典型的法国人,他可以说是个在法国的外国人。雨果那层出不穷的比喻和华丽的词藻表明他并不是典型的法国人。
更令人惊奇的例子要算西班牙了。西班牙本应由维加维加(1562—1635,西班牙戏剧家、诗人。)、卡尔德隆卡尔德隆(1600—1681,西班牙戏剧家。)或克维多克维多(1580—1645,西班牙诗人。)来代表,但并非如此。它却由塞万提斯来代表。塞万提斯是宗教迫害时期的人,然而他的态度是温和的、宽容的。可以说,他既无西班牙人的美德,也无西班牙人的恶习。
仿佛每个国家都想由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来代表,以补救自己的不足,弥补自己的缺陷。我们本应选择萨米恩托萨米恩托(1811—1888,阿根廷作家、教育家、政治家。)的《法昆多》当作国书,但我们没有这样做。由于我们有战争的历史,刀光剑影的历史,我们便把叙述一个逃兵的史诗《马丁·菲耶罗》作为代表。尽管这本书被选中是有理由的,但怎么能设想我们的历史会让这么一个征服荒原的逃兵来代表?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似乎每个国家都感到有这个必要。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蒙田(1533—1592,文艺复兴时期法兰西思想家、散文作家。),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
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作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说的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维吉尔(前70—前19,古罗马诗人。),说对于《农事诗集》和《伊尼特》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却带有忧郁之情。
爱默生爱默生(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诗人。)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讲座上,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神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20余年的英国文学教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著。看原著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
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愉快的东西,他们都认为看书是一种幸福。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以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我对书就是这样迷恋,这样说未免有点动情,当然我们不想太激动,我只是对你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我不是对所有的人说话,因为“所有的人”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每一个人才是具体的。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博尔赫斯因患眼疾,50年代便已基本失明了。。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1966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觉得这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20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只是我不能阅读,里面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地图和插画。尽管如此,这套书总在我家里,我感觉到书对我具有亲切的吸引力,我想,书是我们人类能够得到幸福的一种手段之一。
有人在谈论书的消失,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可以谈谈书和报纸或唱片的不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张报读后便会弃之脑后,一张唱片听后也会被人遗忘,因为那是比较机械的东西,没有严肃的内容,而读一本书能使人永志不忘。
关于书是神圣的概念——如关于《古兰经》、《圣经》、《吠陀经》里面叙述了吠陀如何创造了世界的看法——可能已经过时了,然而书仍然具有我们试图不让它失去的某种神圣的东西。人们取来一本书,打开它,这本身就有美学的含义。让词语躺卧在书中,让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僵卧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倘若我们不打开它,书又有什么用呢?它仅仅是一卷纸或是一卷皮而已。但是,如果我们去读它,就会出现新奇的东西,我以为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内容。
赫拉克利特赫拉克利特(约前540—前480与470之间,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有丰富的自发辩证法思想。)曾经说过(我已引用过多次),任何人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因为河水是在不断地变换着,而我们并不比河水的变化更小。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同语的含义在变化。此时,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我刚才说过我不同意看书评,现在我想跟自己唱一唱反调(说几句自相矛盾的话也无妨么)。哈姆莱特已经不完全是莎士比亚在17世纪初塑造的哈姆莱特了,哈姆莱特已成了柯勒律治柯勒律治(1772—1834,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文艺批评家。)、歌德和布拉德莱布拉德莱(1846—1924,英国哲学家。)笔下的哈姆莱特了,这个人物已被重新进行了塑造。堂吉诃德的情况是如此,卢戈内斯卢戈内斯(1874—1938,阿根廷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的代表作家。)和马丁内斯·埃斯特拉达马丁内斯·埃斯特拉达(1895—1964,阿根廷诗人。)的命运也是这样,《马丁·菲耶罗》也已经不是以前的《马丁·菲耶罗》了,因为读者在不断地丰富着书的内容。
当我们看一本古书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从成书之日起经过的全部岁月,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因而,有必要对书表示崇敬,尽管有的书有许多错误,我们也可能对作者的观点不能表示苟同,但是它总含有某种神圣的令人尊敬的东西。对书我们虽不能迷信,但我们确实愿意从中找到幸福,获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