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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七岁的前前后后(2)

我师傅居然和我一个班。但是我明白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了。我们的班主任是他高一班上的数学老师,和我妈妈是同学,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说实话,我不喜欢听她讲话的,因为总会让我难受。包括她的一些处理事情的方法,我不喜欢,但是我不会说。我想,我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麻木的。

果然,只上了一个星期的课,我师傅与班主任就不可调和了。于是我师傅转班,当时我们三个文科班,他去的那个班是我高一时同桌的那个班。后来听我同桌说了一些我师傅的情况,也谈到了我。我明白他的意思,当时的我和他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原来他的成绩那么好,原来他是好学生,脑子那么好用。现在的他只能是让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后来我写过纸条给他,找到了以前写的关于他的文章。他回过我纸条,由我高一的同桌转交给我的。

其实所有的班都是平行班,但这样其实造成了成绩悬殊太大。反而是很不好的。我当时很苦恼的事情是,学习环境太不好了,文科班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太不一样。绝大多数人选择文科并不是应为喜欢而使因为成绩太差,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我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我不记得高二换过几次座位,反正几乎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回忆。当他们在看语文课文的时候,我问语文老师什么是现实主义,什么是荒诞主义,什么是结构主义,什么是表现主义。我用了一个晚自习的时间,看《老人与海》后面将近十万字的评论。在班主任因为课堂纪律不好罚大家放学后不准回家的时候看加缪的《鼠疫》。在被别人骂后心里窝着火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看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躁动》。

更多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写东西,即使是真的绝望,也有一半是在文字里。

在网上聊天,在论坛里潜水。在榕树下颜歌的BBS泪水里认识一个女孩。后来和她一直写信,一直联系。我叫她,小澈。

原来她是和我一样寂寞的人。那时候的自己回信飞快,写字飞快,写文章也飞快。

お17

十七岁的礼物是张悦然的《水仙已乘鲤鱼去》。小澈送我的。

十七岁我看了很多书,和一个高三的姐姐一起。十七岁的我喜欢买书和看书。一个星期可以看完四本小说,然后还可以写出几篇五千字的文章。我从来不觉得作业多,不管多少作业我都可以完成,然后可以继续做我想做的事情。

十七岁,清理自己写过的东西,二十几本。

走在干冷的大街上,阳光是冷的。我觉得这是我感受到的最寒冷的阳光。

我记得从校门出来的斜坡,道路的一边有不知道名称高大树木,一年四季以冷色调出现在我的面前。

十七岁,居然忘记那天是怎么过的了。

おAfer17

我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写到这里我想感叹一句时间过得真快,一切都来不及回味,继续写信,继续上学,继续生活着。

高二下学期的来临,意味着离高三更近了。我记得我写过一个人独来独往的生活,因为独来独往,经常就会想很多很多。那时候的自己有很多的小说构思,文字技巧虽然不够成熟,但是我相信很有灵气。有些时候我在想,我们当中的很多人在往一条相反的道路上行走,当下的现状是无论你知道和运用多少技巧,都不能够找回那时候的灵感和气息了。

在网络上认识了很多很有个性和才华的人,只是说到未来和前途几乎是一片迷茫。我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或许,那时候的自己至少还有足够的幻想。提到幻想,现在反倒觉得更像是泡沫,肥皂泡泡一样满天飞翔,终究都是支撑不了多久就会破灭掉的。孩子气的时候的幻想,在现实的社会里面是不适用的。想到一句话,十七岁开始苍老。十七岁的时候我的确就开始回忆了,像个迟暮的老人一样回忆,不断地回忆。

我说我不喜欢的学校,我不喜欢的毫无生气的生活。却还是要想办法做作业,然后骄傲地做很难的数学题。那样子的生活,过一遍就足够。我记得我师傅写在纸条上的话,想不出来退学之后能够干什么,总不至于去工地上抗沙子搬砖头。很久之后我想,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生在福中不知福,总以为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又或许,是我们那时候不明白,接下来的生活更像是在一步步走向迷失的世界。

时光轰鸣而过,我开始习惯每天等高三的姐姐一起回家。我喜欢从学校回家的那段路。一般下午上学和晚自习放学我们是一起走的,说很多的书,当然流行的小说占绝大部分。我买过很多杂志,《80后》一类的,渐渐地发现,自己其实已经对书中的文字没有兴趣了。但还是买,有时候可以在书上看到自己认识的网友的文章,会认真地看看,然后和朋友一起说说文章。

考试的时候,我就像个什么似的。形容词没想好。其实对做卷子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了,初中卷子做了很多,初中的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严格。而高二下学期,基本上心里面想得更多的是怎么样用结构去完成一个复杂的故事。当时震撼于苏德只用了十四万字写出来的《钢轨上的爱情》,结构紧密,故事复杂。当时我想,换个人来写这个故事,就不一定能够在这十四万字内说清楚了。

一直到高二下的期末考试,突然发现还有好多的事情没有做。想起高一结束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的一本书,蒋峰的《维以不永伤》,于是又拿出来看,尤其是看第三部分,换用了和当初截然不同的阅读顺序。全书的第三部分的多种阅读顺序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之一。目前出版的小说里面作者告诉读者小说的多种阅读顺序并编号的情况《维以不永伤》是我见到的惟一。我很喜欢蒋峰的东西,总是在安静的情况下读他的书,有时候会想起他的经历。总是在反复的阅读中发现很多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和以前没有的想法,有的时候自己都会吓一大跳。

然后是高三的姐姐高考。其实在这次高考之前我想过提前高考的事情,我自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觉得自己高三不会有什么建树,而且我实在是对高三有一种巨大的恐惧。我很关心高考的情况,那一年,湖北的语文作文普遍不好,但我认为那作文很好写,只是认为。我从来没写过那个题目。之后语文课上我们也写高考作文,但可以自己从全国各地的题目中挑选,我当时写的是《今年花胜去年红》,也就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故事。我当时觉得自己很厉害,但是结果并不好,语文老师问我到底要表达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从来都不会去想我写的文章是要表达什么。

也许你们已经发现我十七岁以后的生活里更多是在说文字,几乎没有什么事件可言。这是真实的状态,我的记忆里也只能搜寻出这些。

期末考试的情况果然不太好。在被成绩打击的情况下,很早就交了卷子。也是我最后一次提前交卷。到高三后胆子反而小了,不到最后不交卷子的。

这个假期在网上写了几篇五千字左右的文章,在这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我写的东西都有着颜歌早些年作品的感觉,是对她那些古代故事的崇拜。

提前的开学,高三之前的补课。我很后怕那个时候的感觉,整个人心都是慌的。放学老师也会跟我们说很多,而我们也会在更晚些时候彼此谈谈,然后看着天色暗下来。

换了新的同桌,有了新的朋友。跟一个外号叫猫同学学会了填词,大学后有一晚心情不好就是打长途找她聊天的。她是那种有古典情节的女孩,超级喜欢猫。我喜欢宋词,那里面有淡淡的哀愁。我更喜欢婉约的东西,让人在心里莫名地疼痛。

高三的好处是可以不去上体育课,体育课的时间就拿来写作业和复习。我经常会接一杯水,坐在座位上。我的同桌现在是我的姐姐,谁让她比我大几天呢。她是体育爱好者,体育非常好,尤其是球类运动。所以体育课的时候她一定是跑到体育场去了。然后我就一个人坐在那里无聊。无聊的口头禅估计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出现的。很多时候觉得真是无聊,无聊,无聊。生活就在无聊中度过了,虽然知道还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

我不知道高三的课程为什么要安排的那么紧凑,紧凑的让人想要窒息。每个星期休息半天,星期天的上午。然后下午继续去上课加上晚自习。惟一没有晚自习的星期六,惟一可以稍微晚一点起来的星期天。早上七点过十分必须进教室,而且在此之前要把早饭解决。真不知道我每天早上是怎么起来的,又是怎样在路灯还没有熄灭的道路上走到学校去的。其实这样看似抓紧时间,得到的结果却恰恰相反。我相信没有哪个人敢说在高三上课的时候没睡过觉的。尤其是在危楼高百尺的各类参考书和课本的掩护下。

高三上学期的时候学校还没有全封闭管理,只是让我们每个人定做校服,规定必须穿校服,而且进校门的时候有专人检查是否穿了校服。于是整个学校的学生看起来都差不多。这时候我们习惯在学校外面吃炒饭或者是砂锅米线和拉面,有家包子也非常好吃。后来还开了家混沌店,这家店里的醋是溢美堂的,而且没有兑水。有一个异常寒冷的星期天,我们骗老师说已经下课了,然后这家店里坐满了我们班的人。有段时间流行土家烧饼,就是周杰伦的《十一月的肖邦》出来的时候,学校门口还有专门卖烧饼的,做好的烧饼放在纸袋子里,外面再套上塑料袋,两元钱一个。惟一不好的地方是吃完发现超级口干。

高三下学期就实行全封闭管理了,只能到学校食堂吃饭。不过学校那时候就有两个食堂了,门对门。还引进了一家快餐店,叫尤利客,就是英文unique的音译。最开始价钱高的我们不能接受,只好去食堂。一个星期后,快餐店降价,我们就看哪天有想吃的菜就过去吃。我高三那会儿其实很省钱的,最便宜的快餐是四块钱一份,然后我一个星期做多只花二十二块钱吃六餐。食堂吃饭最便宜的是三块五,不过红油小面是一块五,量很多。米线没有外面卖的好吃,一般吃中档那种,火腿米线,是两块五一碗。那块黑板上的字迹长时间没有人管理,火腿就变成了人腿,没钱的时候我们习惯说,去吃人腿米线。

后来变成了每天下午都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文综,从周一到周四,每考一次就被打击一次。不学习的人早就不学习了。其实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是搞学习的料,却偏偏要学习,谁叫这个年代那么看重文凭,谁叫我们都是凡人。

我和猫习惯在下午最后一节课时体育的时候提前跑到食堂去吃饭,然后吃很久,边吃边聊天。我喜欢那种第一个进食堂最后一个出来的感觉。即使是后来班主任规定了晚自习前必须提前很久进教室,我也要等到最后再进教室。

那个时候害怕吃晚饭后看见夕阳从教室的窗户斜射进来,因为我老是看着阳光然后心里难过。有时候悲伤深刻,就会想哭。

我其实很不想写高考的。我在高考之前总是生病,我老怀疑是考试综合症。我一考试就肚子疼,可能是到了真正要决定命运的时候,突然手足无措,突然没有了那么大的勇气。

关于高考的记忆,有那么一点点。考语文的时候还有四十分钟时发现作文还没写,于是用很快的速度赶,只用了二十分钟把作文写完了。居然最后决定我命运的作文只用了我二十分钟,是讽刺还是揶揄,我很想问。

我真的对高考的过程没有太多的印象。与此相对的,是我完全不记得中考的作文是什么。但如果你问我每年新概念的作文题目,我基本都会有印象。

现在的自己,究竟对什么感兴趣呢。

这些前前后后,我觉得有些累了,于是我停下所谓的叙述。叙述里的所有,不过是已然发生了的事情的部分。前前后后,我并没有在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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