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会允许自己因为驴唇不对马嘴的表达而丢掉恋人,我们更无法容忍自己因为驴唇不对马嘴的表达而丢掉饭碗。
在当今这个时代,饭碗没了基本上等同于恋人也快没了。
形式足够震撼,内容纯属扯淡
2002年,当我还是个傻乎乎的小屁孩儿的时候,与同事去拜访无锡某软件公司客户。坐在主管市场的副总裁、市场部总监以及公关专员的对面,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如果他们成为我的客户,将会得到什么。
会谈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同事后来告诉我,从打完招呼的那一刻算起,我长达102页的PPT伴随着口若悬河的讲述,占用了至少50分钟。其间客户几度试图说点儿什么,都被我无情地打断。
而最后,他们三位对此提案的评价时间加在一起没超过10分钟。
在这10分钟里,他们主要表达了几个意思。
第一,贵公司是个年轻的公司,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第二,你们的提案充满了激情,我完全被你们眼花缭乱的PPT震住了,所以相信你们的团队在执行上同样充满激情;第三,年轻人,好好干,你们很有前途;最后,我们需要根据你们的提案再商量一下,看看是否符合我们今年的市场策略,我们会尽快联络你们的……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你在工作中听到客户以类似方式对你们的洽谈进行总结,你就应该明白,自己被pass了,被fire了,被cancel了,总之,你out了。
所以直到现在,我特怕听见人家跟我说:你真棒,好好干,你一定行!
因为翻译过来就是:你充满激情,但你的表达在我听来,纯属扯淡。咱到此为止。
也可以这么翻译:小伙儿,你不错。但你说的,真的不是我要的,所以你想要的,在我这儿是"这个真没有"。
2002年的激情的我,就是本节开头我提到的介于SA和SC之间的那个我。
我的激情确实震撼了客户,但震撼分两种:
一种是震出了客户的共鸣,震出了客户的高潮,震到客户惊讶于为何自己的需求被了解得如此透彻。
另一种就是当年的我,震出了客户的无语,震出了客户的无奈,也震走了客户的欲望。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客户被我"雷"到了。
追女孩的时候,我们都会出于本能做足功课,得到为先。
追客户的时候,我们的第一本能却并不是得到为先,而是炫耀为先(这或许是年轻时的荷尔蒙分泌决定的)--炫耀我的语言表达能力、炫耀我的激情、炫耀我的小聪明,希望以此震撼客户,进而让他们将单子放心地交给我。殊不知对于那些老江湖,你越炫耀越让人看透你的不靠谱。
每个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我自己曾经犯过,我现在的员工,或者找到我聊人生聊理想的大学生们,同样犯过。我们能做的,就是克制自己,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