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乌云盘旋在夜空,天幕阴暗的仿佛压向地面,从苍穹上飘落的雪花,在凛冽呼啸的风声中,卷过苍茫大地。
寒风阵阵,西方天空中乌云越来越厚,而东边天际边缘的云层里,有些许亮光闪过,片刻之后,一轮明月忽然拨开云雾,清光灿灿,照亮整个白茫茫的世界。
东方月晓,西方云深,悠悠天地世间,说不出的沧桑岁月。
我从地上抓起一团白雪,在衣襟上使劲地磨蹭,沾染了鲜血的雪花窸窸窣窣地从身上落下,仿佛一颗一颗晶莹剔透的相思子。
一边擦拭,一边皱眉瞥了瞥身侧雪地上那一只面目狰狞的怪鸟,看血流从它的脖颈汩汩淌出,将一方白雪染成殷红如血,雪中有血,血里倒映着迷蒙的月。
这已是我今日斩杀的第十一只怪鸟。我本以为,像支离山这般享誉千年的道家仙山,本应是祥云缭绕,绿水川流,珍灵异兽于花间隐没,丹顶仙鹤满天乱飞,如今看来,缭绕的不是祥云,而是乌云,川流绿水早已化作万载寒冰,珍灵异兽都冻缩在洞窟里打盹,而仙鹤统统变异成狰狞怪鸟,时不时地从山壑隐没处突然冒出来,狠狠地给你一爪子。
回头瞟了一眼阿离,她本来一直低头凝望那只怪鸟,感受到我的注视,便把目光缓缓移向我,秋水桃花似的一双眼攒出淡淡的笑意。
五年前,阿离成为了我的妻子。不,应当说是稀里糊涂地成为了我的妻子。那个时候,我那懒鬼师父还没有病逝,我也正值青春年少,天真无邪的年纪……唔,至少比现在无邪。我与师父隐居在坻山一处极偏僻的山隘之中,说它偏僻其实还夸张了点,我呆在深山十多年,就只见过师父一个大活人,连猴子都没有见过几只。这直接导致了我第一次遇见阿离的时候,以为她与我有同样生殖系统,便兴高采烈地拉着她一齐方便,间接导致了我连一次爱情都没有经历过,便悲惨地躺进爱情的坟墓。
懒鬼师父自称是神枪门第十八代门主,一手银枪绝技纵横江湖,无人能敌。有一日,他神采飞扬地与我谈起他昔年闯荡江湖的绝世风采,说他击败东方不败之后,真正体会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寂寞,心灰意懒之下便携我隐居深山,终老山林。说到兴致最高的时候,被我冷冷地回了一句:“你是因为连杨莲亭都打不过才躲到这里来的吧!”童言无忌的结果是脑袋挨了一个重重的爆栗。
关于我的身世,师父告诉我,我本是朔北清水城人氏,家中世代都是本分的铁匠。用他的话来说,在我牙还没长齐的时候,清水城遭遇了一场灭绝性的大火,我的父母亲人均丧于火中。那时他正在清水城主持“梦蝶大会”,大火熄灭之后他在城里到处溜达,碰巧撞见我独自一人蜷曲在断壁颓垣中哭泣,悲悯之心顿生,他心想: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孩子这般孤苦无依,正是我辈行侠仗义的时候。虽然这娃儿长得一脸晦气,一副克父克母的模样,将来没准儿还会克师父,然而佛曰: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收下这娃儿做弟子虽然吃点亏,就当是积阴德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我往他的茶碗投入少许巴豆粉末,恍然未觉地端起茶碗狠狠吞了一大口,当晚他便在茅房蹲了整整一夜。
其实我明白,他收我为徒不是因为上天的好生之德,而是他平生偏爱一个“馋”字,又懒得烧水煮饭,恰巧我便是一个现成的打杂人选,收了我他就不必亲自动手了。我坚持这样认为的依据是我来到坻山的第一天,他便诱骗我挑了整整十桶清水,一张八仙桌那么宽大的桶,从十里开外的一处深潭里挑过来。
不过后来我想,若不是懒鬼师父将挑水的重担交予我,我也不会遇见阿离,也不会白拣了一个媳妇儿。对于阿离,虽然我并不认为她有如何如何美貌,然而用平常人的目光来看,阿离的确婀娜多姿,算得上是一个十全十的大美人儿。
那一日,我一面按照惯例问候懒鬼师父的祖宗八代,一面背着大水桶沿崎岖山路蜿蜒而行。其实挑了十多年的水之后,这种型号的水桶对我来说就跟玩儿似的,我也曾想造出一个更大的水桶,这样也省的我每天来回奔跑好几趟,后来想想桶太大也不好拿,便只得作罢。我蹦蹦跳跳地跑到深潭边上,眼睛看都不看,抱着木桶往水里一倾,水声哗啦哗啦,舀上来整整一桶。把水桶从水里拖上来的那一刻,胳膊感觉有一丝不对劲:
桶怎么变重了。
挑了十多年的水,满满一桶山泉会有多重,我心中自然是有计较的,然而这桶水比平时重了许多,难不成自从更年期的师父口味变重以后,就连十里之外的山泉水也随着一起变重了么?
我满腹狐疑地放下水桶,把头往桶里一探,便看到了我这一生见过的第一个女子,而且还是世上少有的美人。自此以后,我一直以为世上的女子都像阿离这样柔美恬静,以至于第一次走进繁华的都市,看见一位浓妆艳抹、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双手叉腰,挺着洪钟似的大嗓门,在与一位干瘦的小贩讨价还价的时候,我居然一个把持不住,将隔夜的饭菜统统呕了出来。
水桶里见鬼似地多出一个人来,我本能的反应便是迅速抬头打量一下四周,而寒潭边空空荡荡,连飞鸟也没有一只。确定不是天外飞仙之后,我捋起袖管,小心翼翼地把女孩从水桶里抱了出来,安置在深潭一侧的巨岩之上。第一次瞧见女子,作为一个有正常性倾向的男人,我忍不住盯着她多瞧了几眼,她肤色白皙,面容姣好,穿着一身湛蓝色的衣裙,浑身被水浸得湿透,头发湿漉漉地黏在鬓角。挪动她身子的时候,有一缕秀发拂过我的鼻息,我下意识地嗅了一下,鼻尖传来栀子花的清香,可想象星光璀璨,静夜无声,满山盈谷的,那是七月岭上栀子花开。
头一次意识到,原来一个人也会有鲜花一般的芬芳荡漾。师父是个大懒鬼,半年才洗一次澡,每次洗完的洗澡水都像是黄泥汤,浆糊糊、脏兮兮的,所以他的身上常年荡漾着熏天的臭气,且“香”飘万里。偏偏家里只有一张床,每夜休憩时我都是睡在他的脚边,可以想见我每一晚是如何在煎熬中痛苦度过的。多年以后,当我重新回忆起这一段山居岁月的时候,我也会偶尔佩服一下自己:居然能在师父的“毒气”之中艰难地幸存下来,想必当年的我也是一位坚忍不拔的倔强少年。
生平第一次嗅到女子香气,我居然没有想到更“深入”地嗅下去,而是愣愣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伸手拍拍她的脸颊,想要将她拍醒。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是一个女子,只是觉得她身上的味道这样好闻,正好可以把她带回去抵一抵师父身上的臭味。我这么“天真无邪”,其实也都怪懒鬼师父,从来没有跟我讲过男女之事,两个大男人一起生活这么多年,除了练武就是吃饭睡觉,空传授了我一身本领,最基本的生理知识却忘了教给我。我曾经悲哀地想过,如果当初师父没有从废墟里把我带走,而是任由我留在滚滚红尘,没准儿现在我已经三房六院妻妾成群,所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足以写上一部《风流外史》,与那位叫作兰陵笑什么生的三流作家一决高下。
见她总是不醒,我运上一口气,使劲拍了拍她的脸颊,“啪”的一声白皙脸颊立即沁出红红的五道指印,可是她动也不动,双目紧紧阖着,我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这女孩,难不成已经死了?
我终于有些焦急起来:好端端送上门来的香姑娘,坚决不能让她死。可是我又不会医术,懒鬼师父懂的那一点医术连伤风都治不好,该怎么救她呢?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会儿,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懒鬼师父曾经有一天,将我郑重地叫到他面前,他盘膝坐于炕上,一袭皂袍,轻捻长髯,说是要传我保命的功夫。我一听“保命”二字,心想能保住性命的功夫,无论如何要好好学上一学,于是一扫往日颓唐姿态,毕恭毕敬地坐到师父面前,满脸期待地盯着他。只见他满脸微笑,双目微闭,嘴唇缓缓撮成“O”状,轻轻地吐气,再轻轻地吸气。
我立马傻了眼:这算是什么保命的功夫。后来他告诉我,所谓“保命”,不是保我的命,而是保他的命,若是有哪一天他一口气背了过去,我便用这“保命”的绝技贴上他的嘴唇,替他续命。我得知真相之后备受打击,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斩钉截铁并义正辞严地回绝了他:我宁可去吃茅房里的黄白之物,也不愿贴上他臭烘烘的嘴巴。
眼前姑娘的病症似乎就是师父所说的“背过了气”,虽然我不愿与旁人嘴贴着嘴,那多不卫生啊!但是难得这姑娘身上这么香,嘴里想必也是香的,我也就只能勉为其难、顺水推舟地用师父所传“绝技”替她治病。我当即做了一些热身准备,伸一伸懒腰,舒活舒活筋骨,然后仔细将师父所传“绝技”回忆了一遍,深吸了一口气,对准了位置,慢慢贴上那姑娘樱桃一般圆润光滑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