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告,在艾滋病阳性率高的流行地区,年长的男性寻求年轻女孩,认为处女与艾滋病无缘,可以向她们提供金钱和礼物以换取性,也有其他一些研究显示有一些男人相信其可以通过和处女性交而摆脱掉艾滋病和性病。这一事实是通过在艾滋病感染上存在年龄差距的流行病学证据得出的。
在一些文化下,妇女被社会化成取悦男人和服从男性的权威---尤其是在性行为中,研究显示妇女有时为取悦其男性伴侣,会从事高危性行为如肛交。另外一种男性权力和控制的表现是非自愿性交,研究表明这在青春期的女孩和妇女身上是普遍存在的,其日益被看作是减少妇女感染艾滋病风险的障碍。
近年来,针对妇女的暴力被看作是与性别相联的妇女健康问题,其发生率和后果已共同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危地马拉、印度、牙买加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不同国家进行的研究得出了近似的结果:妇女们经常放弃使用避孕套以避免引起男性的暴力反应。更进一步,威胁和对暴力的恐惧与暴力行为一样控制了妇女们的意识,使妇女们成为自身的囚徒。社会文化规范原谅男人的多重性关系而且强调在性行为中男性的快感和控制。对全世界的性行为研究报告指出,异性恋的男人,无论是已婚或单身的,同同性恋和双性恋一样,有着比女性高得多的交换性伴侣的发生率。研究显示了生育观是怎样从两个方面影响妇女感染疾病危险的:第一,避孕套尽管可防止染上艾滋病和性病,但它同时也防止了受孕,这同家庭的经济安全利益和妇女的社会价值产生了冲突;第二,不育在许多社会里是男性与妻子离婚和又娶的正当理由,如妻子不再婚的话,她也许会为了经济和安全原因被迫从事一些高危的性交易。
性别同样也在决定男女是如何对付如经济影响、获取照顾和支持及性别歧视后果等影响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里,影响指的是如丧失劳动力和财产等宏观微观经济效果以及家庭劳动力分配、家庭和社会结构及支持系统等家庭层面的效果。宏观经济压力通过破坏稳定的社会关系来增加未经防护的性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与性别相关的社会文化规范限制了妇女全部投入生产经济及其从中获利的能力,从而增加了妇女对其男性伴侣的依赖。
同性恋现象的社会道德演变
许多文明社会中都有同性恋的存在,故而男性之间或女性之间的同性恋行为应视为人类学上的一项事实。由各文化对此一现象的反应,可看出其彼此间初步的区分;反过来说,这种现象发生的频率也很可能随着文化地域而不同。虽然要在社会的态度与同性恋的数量之间建立相互的关系并不容易,但无疑的,这种关系一旦成了一种社会体制,或代表着某一种社会模式,便有在某一固定群体之中普遍发生的倾向。
布鲁德和葛林(Broude&Greene)于1976年所做的调查中,列出世界上42个文化结构不同的社会对于同性恋所抱持的态度。他们观察到这些社会中有67.1%排斥同性恋关系;40.9%强烈反对或谴责;21.4%能够接受或觉得无所谓。至于同性恋情显现的频率则呈现出相当特别的分配状况:41.4%的社会可看得出有同性恋的现象,而且不少;58.6%的社会则看不出来,或极为少见。
有的文化会以各种方式制裁同性恋行为,有时会判刑,甚至判以死刑,如阿拉伯半岛北部的贝都因人。
不过有的社会固然在法律上、在卫道人士的态度上或批评者的言论中十分明确地谴责,但却不真的执行判罪。譬如在伊斯兰教世界里,同性恋固在《可兰经》所明文禁止,但实际介入的人却相当多。
除了这些较为包容的情况外,还可以找出一些真正体制化的同性恋形式,即凡归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持有某种身份的人,便意味着同性恋的可能,这样的行为也许只维持一段时间,也许会持续一辈子。在福特和毕希(Ford&Beach)于1952年所发表的研究中发现,有40种文化有体制化男同性恋的情形,体制化女同性恋则有11种。譬如古代中国,女性间的同性恋是受到“鼓励”的;在夏威夷的酋长部落中,男性贵族同性恋乃公然行之;日本武士道时代,武士的同性恋不足为奇。蔓延最广和被研究得最彻底的体制化同性恋现象是萨满教巫师的同性恋与成年人和青少年之间的同性恋,这两者颇值得特别予以探讨。
在萨满教文明的习俗中,巫师扮成女性,举止完全女性化,并与男子结婚,进行肛交的同性恋性行为。而在同样的文化领域中,还可发现女性也有类似的现象。这类传统历史非常的久远,与对雌雄同体的神祇之崇拜有关。萨满教巫师将自己定位在人类与神明、天(阳性)与地(阴性)之间,而双性则被视为拥有超凡的能力,譬如为人治病。不过,接受性别角色的改变而成为巫师的萨满教徒,在心理上往往有深沉而剧烈的冲突。有的研究指出,有人宁愿自杀,有的人原来固然顺从天命成为巫师,稍后也以自杀结尾;有的人变得精神疯癫,并不能对其新身份安之若素。
社会体制下的另一种同性恋形式是娈童行为,它被纳入生物心理学当中,因为行为人通常是正进入青春期,并属于某一社会或某一社会阶层的男性。娈童在古代希腊也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体制行为,对后世的同性恋者扮演了典范及激励的角色。
体制化的娈童行为有其宗教的渊源,在古典希腊文明里,随着教规的演变,逐渐成为贵族教育的一环,后来的柏拉图爱情观便是从这方面的性爱之情抽离出来的。我们已知一些能作为证据的宗教仪式,如克里特岛的入教仪式中,少年必须进行第一次的鸡奸行为以示告别童年,而后才能入教。几乎可以判定这是加入阳刚社会的必要仪式,正与歃血同饮的意义是一样的。
在柏拉图的系统中,以被爱的学生肉体为跳板,把这种感情提升为对美的爱好,并进入知性思想的冥思境界,也就是达到了纯精神的崇高理想。
即使同性恋是人类学上的一项事实,极少会像文化的行为那样,以其绝对的形式为人所接受,通常都被视为附加于异性恋的一种性的表达方式,尤其是在涉及同性恋的人并不在少数的时候。此外,同性恋绝不能脱离固定的规范,而且在其形式及表达方式上受到严格的限制。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的同性恋解放运动和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讨论完全改变了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过去的观点认为,所有的非异性恋形式的性活动都是越轨的,甚至是变态的;现在的观点认为,这些行为只是获得快感的不同方式罢了,不应受歧视。近年来与同性恋现象有关的理论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从辩护姿态转变为出击姿态;从破坏传统转变为建设新秩序;从对少数边缘群体的研究转变为关注同性恋关系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
在当代西方,一种新的社会理论---Queer理论---正方兴未艾。“Queer”是音译,Queer一词最初是英语人口中人对同性恋者的贬称,有“怪异”之义,后被激进理论借用来概括其理论的精华,大约是取其反叛传统标新立异之意。这个概念经过拨乱反正,变成了一种时髦的理论,具有明显的反讽意味。
根据Queer理论,同性恋现象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它揭示了一种新型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第二,它揭示了超越性别界线的可能性;第三,它是所有边缘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及话语权力的挑战。这种启示首先表现为对几千年来人类社会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关系的挑战,昭示出人类新型人际关系和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
Queer理论家从对同性恋现象的观察,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带有颠覆性的问题,他们认为,同性恋现象对异性恋霸权的社会做出了颇具启发性的挑战:为什么一个社会必须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什么不可以有情人?为什么不可以不结婚?为什么人只能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人际关系?为什么非要孩子不可?等等。
同性恋的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是一种创造,同性恋的性活动具有改变文明面貌的作用。同性恋伴侣能够做到以核心家庭的形式保持一种兴奋强烈的性关系,他们往往还能做到在保持这种关系时避免异性恋中的妒忌、占有欲和不安全感。按照Queer理论的看法,同性恋生活方式揭示了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结构的可能性,使得人们可以拥有情感生活和社会生活,但是并不必须保持一种稳定持久的一对一的关系。
Queer理论家海波林(Halperin)深刻指出了这种关系的性质以及它将对广大异性恋人群产生的影响:“同性恋运动具有一种超越了同性恋者自身的前景……它有可能形成一种更广义的文化,一种发明出新的人际关系、生存类型、价值类型、个人之间的交往类型的文化,这一文化是真正全新的,与既存的文化形式既不相同,也不是添加在既存的文化形式之上。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么同性恋文化将不仅是同性恋者所作的同性恋的选择,它将创造出新的人际关系,它的某些方面可以传递到异性恋关系中去。”
Queer理论认为,同性恋不是某些人突然发现自己所拥有的一种心理状态,而是一种存在方式,通过实践重新定义我们是什么人,我们做什么事,是为了使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世界更加快乐。这就形成了美学的现代方式。福柯对我们的建议是:不应把同性恋当作偶然显露出来的关于我们自身欲望的事实,而是应当自问:“通过同性恋,什么样的关系可以被建立,被发明,被扩展,被调整……问题不在于发现关于自身的性的真实情况,而在于从此刻开始,利用自己的性能力去获得关系类型的多样性。”
在阐述同性恋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的人们当中,福柯是最深刻和重要的一位,他指出:“我们生活于这样一个人际关系的世界之中,体制变得相当贫困。世界的社会和体制限制了人际关系的可能性,因为一个有丰富的人际关系的世界管理起来太过复杂……事实上我们生活在一个人际关系的可能性极其稀少、极其简单、极其可怜的法律的、社会的和制度的世界中。当然,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但是还有多少关系应当存在啊!……”福柯本人就很有意思。作为法国的大理论家,他生前就喜欢到旧金山的公共浴室里去找性伴侣,也喜欢虐待和被虐待的过程。
几千年来,人们在这些基本的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生活,对它们早就习以为常,从来不会去设计和想象其他种类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甚至没有意识到有建立这些关系的可能性。在这些丰富多彩的人际关系中就有同性恋这种既不同于一夫一妻制又有感情与性投入的关系。
文化建构论者(以福柯为代表)认为,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生理的实体,它之所以成为一种指称(名词),仅仅是由于社会对非生殖的性行为极为反感、恐惧和仇视。通过把同性恋行为变为禁忌,社会创造出作为一种文化实体的同性恋,这一文化实体是以生理的性倾向为其基础的。出于对同性恋问题的这一理解,福柯说过:“我的作品同同性恋者的解放毫无关系……我认为‘同性恋者’这个词已经作废了,因为我们关于性的认识发生了变化。我们看到我们对快感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被一套强加给我们的词汇限制住了。人既不是这种人也不是那种人,既不是同性恋者也不是异性恋者。我们称之为性行为的东西有一个无限广阔的范围。”
站在文化建构论的立场,福柯指出,同性恋不是一种既存的欲望形式的名称,而是“一种被欲望着的东西”。因此我们的任务是“成为同性恋者而不是坚持承认我们是同性恋者。”“做一个同性恋者就是进入一种过程之中……关键不是去做一个同性恋者而是一个持续不断地成为同性恋者的过程……将自己投入这样一种状态,人在其中做出性的选择,这些选择将影响我们生活的面貌……这些性的选择应当同时又是生活方式的创造源泉。做一个同性恋者预示着这些选择将贯穿全部生活,它也是拒绝现有生活模式的某种方式,它使性的选择成为改变生存状态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