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是指艺术作品的美,是对自然美、社会美等现实美的主观能动反映,是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是艺术家创造性活动的精神产品,是客观与主观、再现与表现的有机统一,具有“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的特点。通过艺术美进行审美教育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正如马克思所讲:“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也就是说,作为精神产品的艺术,不仅是审美主体可以欣赏的对象,而且能提高审美主体的欣赏美的水平。艺术之所以能培养欣赏美的大众,正是缘于艺术本身具有美的特性。
所谓艺术美,是指存在于艺术作品中的美的形态,是艺术家按照一定的审美理想、审美实践活动的原则要求,通过特定的艺术手法,借助某种物质媒介所创造出的一种美的形式。艺术美是艺术独有的特质,具有审美特性,能产生强烈的艺术震撼力,使欣赏者得到艺术的享受,或愉悦、或兴奋、或悲伤、或激动、或崇仰等复杂的情感体验,由此变化产生一系列的意识活动,使人们去体悟人生、洞察事态、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给人以精神上的鼓舞、愉悦和享受,从而达到提高艺术修养、升华人生境界的目的。
从美学史、教育史上看,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非常重视艺术美教育,我国古代的“乐教”说和“诗教”说对美育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梁启超视美育为情感教育,而情感教育的最大利器则是艺术。在西方,柏拉图的音乐教育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净化”说,贺拉斯的“寓教于乐”说,黑格尔的美在理念说,都把艺术教育或某类艺术教育当做审美教育,虽说将审美教育当做艺术教育失之偏颇,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艺术美在审美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艺术美作为审美教育的重要媒介和手段,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艺术是美的物态化的载体。自然美是自然形态的美,通常比较分散,有时外现形式不明显,而艺术美是经艺术家的审美意识所加工的物态化、典型化的美,具有历史规定性,标志着人类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的发展水平,同时又具有客观的普遍意义,使人类审美意识的优秀成果世代相传,保持永久的艺术魅力。第二,艺术的主要特点是美。现实中的许多事物虽然都与人类构成审美关系,成为审美对象,但是它们对于人的首要价值却是实用价值而非审美价值,艺术则不同,其主要特点就是美,对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审美关系上,它的其他功用必须通过审美作用来实现。第三,艺术是美的典型形态。艺术中的美是集中的,体现了特定的审美理想和生活中的某些本质规律,能够更充分、更典型地表现美,是美的最高级形态,通过艺术能更准确地把握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
运用艺术美的形式进行审美教育,应重视进行艺术欣赏知识的教育。由于不同种类的艺术形式,其物质媒介的不同,在时间与空间中的展开方式不同,欣赏的方式与方法也就不同,因此,在进行艺术美的审美教育时,需要了解各种艺术形式的特点,掌握不同艺术形式的创作规律和技巧,以及艺术语言———如文学语言、音乐语言、电影语言、舞蹈语言等,在此基础上才能欣赏和领悟艺术美,达到审美教育的目的。譬如,欣赏建筑艺术美,就应先了解建筑艺术的基本特点与规律。建筑艺术是一种借助建筑物的形体和结构方式,内外空间配合,建筑群组织以及色彩、装饰等方面的审美处理所形成的实用艺术,它是实用与审美、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统一,其实用功能表现在遵循建筑材料的性质和规律的前提下,改变其自然面貌以适用于人类生活的需要,其审美功能表现在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过程中,蕴涵着人们的审美意识。建筑艺术还是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审美理想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通过建筑艺术,我们可以领略到一定时代和社会的心理情趣、审美理想和精神面貌。就像是中世纪欧洲的哥特式建筑,以高耸的尖塔为基本形式,造型颀长,顶部有高耸入云的小尖塔,塔内高大明亮,长而直的立柱配以玻璃大窗,使整个建筑物神秘而辉煌,产生一种向上升腾的气势和对天国的神往,鲜明地体现了当时的宗教观念,是神权统治、宗教盛行的时代产物。意大利的布鲁诺·赛维在评论建筑艺术的时代精神时,概括说:“埃及式=敬畏的时代,那时的人致力于保存尸体,不然就不能求得复活;希腊式=优美时代,象征热情激荡中的沉思安息;罗马式=武力与豪华的时代;文艺复兴式=雅致的时代;各种复兴式=回忆的时代。”建筑艺术是空间造型艺术,它以三维空间而存在,通过空间组合、体形、尺度、比例、质感、色调、韵律等建筑语言构成建筑形象,创造一种空间的造型美,蕴含一定的意境,人们置身于其中,伴随空间序列的展开,产生联想和共鸣。北京的故宫,从正阳门直至景山,沿南北长达七公里的中轴线布局,两侧建筑严格保持均衡对称,十几个院落纵横交错,几百所殿宇高低错落,有力地衬托出了太和殿的中心位置,展示了封建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
我们应充分地认识到艺术美在美的形态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艺术美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审美力,提高人生思想境界。
科学美与自然美、艺术美的差异
以往的审美教育理论之所以将科学美排斥于常规审美教育实施途径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从美育理论上就忽视、甚至否定了科学美的独特性这一事实,否定科学美的存在,而把审美教育简单地等同于艺术教育或情感教育,当然,这也与传统的美学把艺术作为其研究的中心有关。审美教育理论坚持以美的形象性、情感性的特点作为标准,认为审美教育就是情感教育,以此来界定自然科学中的美,致使美育无法成为理智教育特别是理科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在整个教育结构体系中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因此,对美育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于理工科教育中这个问题认识不清;至于科学美在教育体系以及人的心理意识中的内在机制更是缺乏应有的关注和研究。然而,科学美具有与自然美、艺术美相异的、独特的内涵,不仅具有独特的价值,而且其地位是其他美育方式和手段所无法替代的。因此,我们将科学美与自然美、与艺术美等美学范畴做一比较,其目的在于通过它们之间的比较获得对科学美清晰的认识:既肯定它们之间的存在本质性差异,又不把它们截然割裂开来,能够发现其内在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正是由于差异性的存在,它们才构成各自范畴,以此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而内在的联系性一面又使它们能够被纳入统一的整个美学理论体系。
一、科学美的含义
一般说来,“科学美”的概念被认为是法国科学家彭加勒首次提出的,爱因斯坦对科学美也持肯定的态度:“我同意昂利·彭加勒,相信科学是值得追求的,因为它揭示了自然界的美。”杨振宁教授则把牛顿运动方程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视做“造物者的诗篇”,认为“学物理的人在了解这些像诗一样的方程的意义以后,对它们的美的感受是既直接而又十分复杂的”。当代混沌学和分形几何所呈现出的绚烂多彩以及非线形自组织的世界图形,给人提供了直观的科学美的形象。科学美是通过科学活动自身和科学活动的成果所展现出来的,科学的本质是其深层决定性因素,也就是科学发现以及所揭示的内容与客观实际规律之间的一致性,否则就不能称其为科学。例如,麦克斯韦方程组不但形式和谐,而且表达了丰富的科学规律,揭示了变化中的电场和磁场是以光的速度进行传播的,同时,光本身也是一种电磁波,这样,光、电、磁就统一在电磁波之中,它不仅有力地印证了牛顿的设想,说明了不同颜色的可见光的区别在于波长或频率的差异,而且,其有效范围还延伸到了红外线、紫外线的整个领域。在海森堡看来,“理论物理的数学符号也就是这个客观世界的符号,物理学家借助于这些符号就能描述世界未来的事件”。当一种有效的符号把深刻而丰富的内容与完美的形式结合起来的时候,就会给人以美的震撼力。科学美还包括科学论著等科学成果自身显示的形象美,如公式结构、图形等符合美的规律,如整齐与节奏、对称与和谐、多样与统一、多元与有序,给人以美感;科学美还有科学成果的个性化风格美,即个性美,它集中体现了科学工作者创作主体与众不同的个性和风格,如气势磅礴或严谨精美。
科学美属于美学研究的对象,但提出和热心探索科学美的却不是艺术家、美学家或教育家,而是科学家。通常,人们比较重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教育,认为这样可以陶冶人的情趣,而把科学归为智力教育的范畴,忽视了科学中所蕴涵的美。这种认识必然导致将科学与美相割裂,否定二者之间存在的内在沟通性,从而从根本上忽视、乃至否定科学美的存在,进而将对科学美的美育从美育实施途径和手段中剔除出去。与此观点相反,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对科学美给予充分的肯定。他们不但承认科学中存在美,而且认为美是科学追求的最高境界,科学活动既是一种发现真理的活动,也是一种美的创造活动,是发现客观真理与实现主体意志二者之间的和谐统一,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体自身主观世界二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德国数学家W.克鲁尔曾说,世界上有两种数学家,一种是把数学美作为自己研究的基本要求,对于论证、表述的明晰性和引人入胜十分看重;另一种则是把数学的价值只是局限于其理论研究的准确性、精确性和逻辑推演的严密性上,如德国数学家D.希尔伯特就以算术为最可靠的基础,将问题还原到更为简洁的逻辑系统中,孜孜不倦地投身于复杂而枯燥的数学基础研究工作中。而侧重审美取向的数学家,不仅关注新理论的发现,而且还会试图努力使读者在进行详细验证前,仅仅只是一瞥就能认定其定理是一个优秀的科学成果。著名数学家哈代也认为科学与美是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他说:“数学形态像画家、诗人的形态一样,必须是美的。……要定义数学美可能非常困难,不过这种美与其他任何种类的美一样真实。”众所周知,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也是肯定科学美的,他说:“我考虑试用一些词来定义科学中的美的可能性,虽然,这样一些词,如和谐、优雅、一致、简单、整齐等都与科学中的美,特别是与理论物理中的美有关。”杨振宁虽然没有给科学美下具体的定义,但却抓住了“和谐性”这个科学美最本质的特征。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是以简洁的E=mc2的质能转换关系式,把空间与时间、质量与能量和谐地统一起来,从而以简洁的形式向人们揭示出了自然界深层的物质运动的质量与能量转换的奥秘,成为令人惊叹不已的最美的科学公式,闪现出科学美的光辉。科学成果的表现形式是独具特色的,或者体现为以科学意象符号构成,如定性的科学模型,像是电子的波粒二象性图像、湍流的分形几何图等;或者体现为以定量的数学表达式,如牛顿力学公式、麦克斯韦方程组等,以数量关系表现不同质的特性,这一特性在科学形象的构成中更为典型。
如果从和谐性的角度看科学美,它不但表现为科学理论自身的和谐美,或者说以科学的概念、符号所揭示的自然界内部结构的和谐所构成的理性美,同时还表现为理论概念、符号所揭示的客观世界的规律与发现这些规律的科学家所形成的和谐自由的关系的美。而后者所构成的美比理性美更体现了科学美的本性,这是更为本质的科学美。因为这种以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为客体,与发现规律的科学家为主体所构成的主客体之间和谐的关系,不但包括理性美,而且肯定了科学家主体自身的本质力量。这说明,不但科学本身是美的,创造科学的科学家更是美的。
二、科学美与自然美、艺术美的差异
科学美作为一种特殊的美的存在形态,它不同于自然美,也不同于艺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