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些共产主义的试验都是短命的,全部失败了。典型报道的观念也随之消失。马克思和恩格斯很快认识到这些试验的空想性质,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写道:空想社会主义者是“企图通过一些当然不会成功的试验,通过示范的力量(在中文版列宁着作中,这个词译为“榜样的力量”),来为新的社会福音开辟道路。”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分析空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者们热衷于示范力量的思想根源:“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只要把它发现出来,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因为绝对真理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和人类的历史发展的。”显然,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者们树立的典型以及大量的典型报道所以昙花一现,根本原因是他们过分迷信榜样的力量,把不适合社会发展阶段和人民认识水平的典型强加于社会和人民。资本主义的发展不能允许这类共产主义的试验长期存在,人民在移民区里用普遍的禁欲主义和粗陋的平均主义维持的共产主义生活方式,也是不可能长久的。由于这个原因,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法伦斯泰尔或伊加利亚时,总是带着嘲笑的口吻,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天真幼稚的作法。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报刊,主要根据新发生的资本主义危机的事实来进行鼓动和宣传,典型报道的观念对这些报刊的工作人员来说,仅是一个过时的历史上的观念。
二、列宁复兴的典型报道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取得了政权。这个党的领袖列宁,以极大的热情设想了在俄国建设共产主义的可能性。1918年3月,他设想通过示范的力量建立没有商品交换的劳动公社,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满怀信心写道: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别示范的意义,比如,某个生产组合示范的意义,必然是极其有限的;只有满怀小资产阶级幻想的人,才能够梦想用慈善机关做榜样的影响来‘纠正’资本主义。
在政权归无产阶级掌握以后,在剥夺了剥夺者以后,情形就根本改变了,榜样的力量——如最着名的社会主义者多次指示过的那样——第一次有可能表现自己的广大影响。”从这个基本论点出发,列宁号召:“让那些向全国人民介绍少数先进的国家劳动公社的模范事迹的报刊销行几十万几百万份吧!”“采取了这个办法,我们就能够做到而且应当做到,使模范首先成为道义上的榜样,然后成为在新的苏维埃俄国强制推行的劳动组织的榜样。”半年后,列宁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观点,他指出:“我们很少用生活中的生动的具体事例和典型来教育群众,而这却是报刊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1919年6月,他更具体地指出:“模范的生产工作,模范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对取得和分配每普特粮食所表现的模范的关心和诚实,模范的食堂,某个工人住房和某个街区的模范的清洁卫生工作——这一切是我们的报刊和每个工农组织应当比现在更加十倍注意和关心的对象。”然而,列宁的这种通过榜样的力量强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设想失败了,苏维埃报刊报道了众多的模范公社的事迹,但它们的典型报道却没有能够推动社会前进。
1921年以后,列宁承认了这一失败的事实,并改而实行新经济政策,探索了一条新的比较成功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列宁最初的设想所以失败,从客观上讲是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从主观上讲,他当时的热情多于理智,有些性急了,他在1919年还认为“再过一二十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显然这是不现实的。这一教训说明,即使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榜样的力量发挥作用也是有限度的,典型报道必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阶段和人民的认识水平,否则,再好的典型也无法影响社会。
尽管总的设想不成功,但有一点应该肯定,列宁要求报刊通过生动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号召向好人好事学习,是当时在俄国能够对广大人民进行文明教育的唯一方法。当时的俄国,文盲占绝大多数,人民长期生活在沙皇专制的统治下,世世代代仰仗自己的主人,由别人替自己思考。只要树立的榜样适应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许多具体的问题上,收效是不错的。当人民的文化水平不高,独立思考习惯尚未形成的时候,榜样能发挥一定作用,例如,1935年斯大林倡导的斯达汉诺夫运动、第二次大战中苏联报刊作为典型宣传的英雄人物马特洛索夫、卓娅等等。
三、我国党的报刊的典型报道1942年延安《解放日报》改版后,党领导的解放区报刊多次成功地运用典型报道,推动了大生产运动和对敌作战。抗日战争时期的吴满有、赵占魁、刘建章、南泥湾大生产、南区合作社、狼牙山五壮士,解放战争时期的战斗英雄董存瑞、王克勤等典型报道,至今在经历过那些年代的老一辈人中记忆犹新。这些典型报道的成功,有赖于记者好的采访作风、出色的写作,同时也说明这种宣传方式适应当时中国比较落后的社会环境。
全国解放后,虽然报刊的出版环境和读者对象发生了变化,但由于党在人民中的巨大威望和全国文化水平普遍低下的情况,典型报道仍然发挥了作用。黄继光、孟泰、赵梦桃、郝建秀、向秀丽、安业民、杜凤瑞、大庆、大寨、沙石峪等等新时代的典型,对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人的影响是巨大的。1963-1966年雷锋的典型报道,借助领袖的题词,达到了解放后典型报道的顶点。如果当时比较清醒的话,应该看到顶点之后要走下坡路,但这一典型报道的巨大成功,使相当多的人以为典型报道具有无限的神通,以至当时的诗句把对雷锋的宣传称为“巨大能量的热核反应”。其实,雷锋之后的几个典型报道,都有超越雷锋报道的打算,但已经力不从心了,热情使人们忽视了这一点。
“文化大革命”把典型报道推到了极端,正是典型报道的极端形式,打破了人们对它的迷信。自学习毛泽东思想的最高最活的典型林彪垮台后,人们对典型报道的观念动摇了。以后尽管全力开动宣传机器,大庆、大寨、七字经、六厂二校经验以及相当多典型人物的典型报道都仅仅表面热闹一阵,实际效果是相反的。
出于对“文革”遗风的痛恨,“文革”后一批表达高尚精神境界的典型人物曾打动了不少人。这种情况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只要把推向极端的典型报道拉回到“文革”前的朴素形式,一切就会转入正常。然而,“文革”后恢复学习雷锋的运动和企图树立雷锋那样震动全国的、持久的典型的多次尝试,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尽管如此,由于经常不断的有组织地号召学习,以及各地争相树立典型的相互刺激,典型报道还大有增长的趋势。
四、新时期的典型报道不论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典型报道,还是列宁复兴的典型报道,或我国传统的典型报道,它们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是人民文化水平低下或不算高,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或正在形成这种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走在人民认识前面的领袖人物或先进政党通过榜样的力量引导他们前进。典型报道的基本特点是自上而下地宣传,我树样板你学习。而典型报道的成功与否,主要决定于“榜样”是否适应社会的发展阶段和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当运用典型报道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典型报道由于惯性可能还会发生作用,但绝不会长久。“文革”后的大量典型报道所以还在发挥一些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依仗了我们长期使用这一方法在人们意识中造成的惯性力量。五六十年代典型报道发生的巨大作用在老一代人的记忆中太深刻了,以致二十多年后强令各种宣传工具集中报道某一典型的现象仍然经常出现,典型报道还被视为教育群众的灵丹妙药。其实,被教育者正在要求平等对话,对典型报道已经有了抗药性。
七八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正确政策使他们迅速接受了大量新鲜事物,培养了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像电视剧《新闻启示录》中所说的那样:“80年代的青年,并不喜欢人为地去做别人的表率。如果他们有什么创新的想法和行动,无非是从中看到了个人对社会的更大的贡献价值”,而典型报道却仍在强化按照上面树立的典型决定生活方式的意识。也许树立的典型是适宜的和完美的,但由典型报道规定同一种生活方式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解放以来的各种运动把人搞得筋疲力尽。“文革”后,党中央曾宣布以后不再搞政治运动,大得人心。然而,宣布不搞运动了,运动却存在着。一个接一个典型报道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更多的人向某人某单位学习,于是层层发文件号召动员,各级各类宣传机器全部开动,布置学习任务,召开庆功会、交流会、座谈会、慰问会、报告会等等,甚至政治考试、知识竞赛也要求背熟一连串的典型名字。也许号召动员的组织者是真诚的,一个礼拜几个半天的灌输已不适应要求社会精神双向交往的时代。
在我国,典型报道还有一个作用,即典型引路(主要是工作经验方面的典型),供有关的下层领导作为决策的依据。在生产和生活比较狭窄的条件下,典型引路曾经发挥过好的作用,但在现代化的生产和生活中,这种方法产生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它已无法适应万千变化的环境条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替代了典型引路,引路的典型最多只有参考价值。因而,原始的典型引路时代也已经结束了。
典型,即使是某一方面的典型,它能够作为典型起码在某一方面必须是十全十美的,否则便不成其为典型了,然而,世间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多年来,典型报道总是在这一矛盾中挣扎:一方面读者不断地批评“高大全”,一方面记者又在不断地写着“高大全”,就是增加“还有某些不足”之类的新套话,也不能帮上多少忙。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典型个人不是死了也是活着不舒服的,或病危或残疾,正常的人很少;即使是正常人,从而也无法正常生活,他骑在典型的虎背上,身不由己了。由于典型报道不可避免的“高大全”,他本人在单位的声誉便与报道量成反比。也许可以责怪记者作风不深入,添枝加叶,但五六十年代的典型报道同类的问题甚至更多,为什么读者的挑剔很少呢?因为那时人们还习惯仰头观看为自己树立的榜样,这样的典型是半神。现在,他们感到太累了。一旦典型从半神变成人,典型报道便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我们通常认为,能够上报纸、广播或电视是十分荣耀的事。
而对于新闻机构来说,报道范围只能是公开发生的事实和社会活动家(政治家、作家、演员等等)的公开活动。对以政治需要为己任的典型报道来说,却不存在遵守这一条的义务,它可以随便将非社会活动家的名字、相貌和私事予以公开,根本没有征得当事人允许的意识。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尽管许多典型人物的生活失去了安宁,私生活成为人们公开谈论的话题,他们本身也很少意识到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形势下,这类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该结束了。一旦隐私权成为牢固的公民意识,相当多的“典型报道”便失去了公开报道的特权。
由于特殊的政治斗争和战争环境,典型报道曾不得不占据党的报刊的大量版面,用以指导工作。环境发生变化后,本来应该逐步改变这种情况,但我们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贯彻的是“典型宜多,综合宜少”的方针,不但没有减弱它,反而强化它。
这种情况该改变了。
实际上,“典型报道”的观念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涉及我们现在对报纸性质、任务、作用的认识,以及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问题。为单独论证这个问题,这里暂时撇开了其他各种因素。典型报道观念是文明程度不发达的社会条件下的产物,它将随着文明的发展而逐步消亡。那时,典型人物和单位仍然存在。但它们只作为普通新闻中的要素,人们将根据各自的价值观念看待它们,而不是由它们来决定自己的选择。那时,人们将自己造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舆论,而不需要由别人为他们树立榜样。显然,我们同这种情形还有距离,即使有的地区接近这个水平,整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还相当悬殊,发展极不平衡。鉴于这种情况,典型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的,但要注意不要再强化典型报道观念,而是要逐步淡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