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数交易。即以股票面额每100元、债券面额每1000元为一个交易单位(即“一手”),按“一手”或其倍数交易。若客户提供的委托是零数委托,经纪人必须先凑足一手后才能申报竞价。
(2)统一规范报价。无论哪种面额的股票,均按一股为计价单位,且必须完整地一次报清该证券的价格和数量。
(3)一次输入量规定。经纪人将指令输入电脑时,一次输入量最多不能超过规定的额定数量,如股票不得超过100股,否则计算机将不予接受。对于交易数超过100股的,应将其分次输入或利用大宗交易的“特种交易室”进行。
(4)当买卖双方申报的数量未完全成交时,其成交价对未成交部分依然有效,这部分存量将存于交易所主机,继续参加竞价。
(5)如果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时,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经纪人申报竞价的起点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日行情表上所显示的该种证券的成交价。
3.交易所经纪人经纪业务
在场内经纪人申报竞价成交后,要到交易所经纪人处办理买卖双方的成交手续,即在“场内成交单”上签章和加盖时间戳记。买卖双方各执一联留作成交凭证,第三联留存下来。
每日交易所收市后,交易所经纪人将“场内成交单”汇总造册,然后交证券交易所交易部保存,作为清算交割的原始凭证。当场内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设立的特种交易室进行大宗交易(面额在10万元以上)时,要由交易所经纪人主持买卖双方的洽谈竞价或书面竞价,由交易所经纪人进行配对,撮合成交,然后填制“场内成交单”输入电脑,同时,通知场外交易员。
证券的交割,是指证券从卖方手中转移到买方手中,而款项从买方手中转移到卖方手中的过程。证券经纪人与交易所之间的清算交割称为一级清算交割,证券经纪人与委托人的清算交割称为二级清算交割。清算和交割的期限是有严格规定的,例如当日交割、例行交割、特约日交割。交割是通过买卖双方的证券公司和股票结算公司进行的,双方的证券公司在分别收到价款和股票后,再分别移往登记结算公司,由双方公司进行审校,最后将价款交给卖方的公司转交卖方,将股票交给买方的公司转交买方,一次交易即告结束。
客户可以将股票储存在自己委托的证券公司里,这样可以避免进行买卖后股票来回寄送而造成的麻烦。对自己保存股票的客户来说,卖出时应在股票转让证书上签名,买入时应持到手的股票和转让证书到发行股票的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股票储存在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代投资人办理过户手续。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一)证券业从业人员的分类
根据1995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我国证券业从业人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结算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正、副总经理,但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可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中不负责证券业务的副总经理除外。
(2)证券经营机构中内设各证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
(3)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的证券营业部的正、副经理。
(4)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
(5)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专业人员。
(6)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7)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内的出市代表。
(8)证券清算、登记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9)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10)各类证券中介机构的电脑管理人员。
(11)证监会认为需要进行资格确认的其他从业人员。
(二)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
证券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能否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各国大都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其中最常用的是实行考试与注册制度。
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证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确认、撤销及有关事宜。
1.资格考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申请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者须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由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
2.注册制度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申请从业资格者需向证监会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单、以往经历说明材料以及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等。证监会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资格证书。所称资格证书,目前分为证券代理发行从业资格、证券经纪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从业资格、证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从业资格四种。
证监会对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注册登记并向社会公布。获得资格证书后超过18个月未在证券专业岗位就职,资格证书自动失效。要重新成为证券从业人员,须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证监会对已获得资格证书并上岗工作的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经检查仍具备条件的可维持其从业资格,对未能符合相应条件者,证监会将依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相应处理。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与准则
1.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证券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正直诚信、勤勉尽责、廉洁保密、自律守法。
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行为,保证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完善证券业从业人员的人格,建立高素质的证券业从业人员队伍;健全证券业务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树立证券业良好的职业风气和职业形象。
2.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1)保证性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准确执行客户指令,为客户保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证券业务的各项制度;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珍惜证券业的职业荣誉;文明经营,礼貌服务,保证证券交易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服从管理、服从领导、自觉维护证券交易中的正常秩序;团结同事、协调合作,合理处理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产,不以职谋私,不以权谋私。
(2)禁止行为。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目的,不正当地运用其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
主要概念
证券、有价证券、证券市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承销、经纪、自营
思考题
1.什么是证券和证券市场?简述证券市场的结构和功能。
2.成为证券经纪人应具备怎样的条件?
3.简述证券经纪的业务程序。
4.试述证券经纪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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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上淘金人—证券经纪人彼得·林奇
彼得·林奇是华尔街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他在担任麦哲伦公司领导的12年中,公司所购买的股票价格提高了20多倍,管理的资产也从2000多万美元增加到近100亿美元。在彼得·林奇还是波士顿大学高年级学生时,他就到麦哲伦公司实习了。麦哲伦公司是一家大名鼎鼎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是从事共同基金的发行工作。所谓共同基金是一种可以随时换成现款的股票,它是特地为那些想投资股票,但是资金不足或是缺少时间、精力去亲自料理此事的人所设立的。如果这些人有意投身股市,那么他们可以购买某一种共同基金,然后由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员代他们购买各种股票。在麦哲伦公司的实习经历使彼得·林奇消除了对股票经纪这一行业的神秘感。从沃顿大学读完研究生后,彼得·林奇到美国军队中服了两年兵役,回国后,作为一名长期雇员重新加入麦哲伦公司,不久担任研究部副主任,1974年6月升任研究部主任。1977年5月,不到35岁的林奇已经是麦哲伦公司的总经理了。
彼得·林奇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体会到,股票买卖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门艺术。他曾经说过:“经过我搜罗的股票有十分之七是按照我预期的那样上下浮动,我就会心满意足。即使是十分之六的股票如我预期的那样变化,我也谢天谢地了。十分之六在华尔街就是令人羡慕的成果了。”与此同时,他也发表过这样的意见:只要采取正确的办法,经过一段时期,股市上的风险就会如同玩扑克游戏那样慢慢减少。也就是说,在选择股票上还是有一定规律可以遵循的,但要掌握其中的规律,就必须做大量的研究工作。
在进行投资之前,彼得·林奇所做的第一步,是先确定某一行业的某一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相对规模。第二步则是看看它属于六大类型公司中的哪一类。这六大类型是林奇通过自己的实际归纳出来的,即发展缓慢型、稳健适中型、发展迅速型、周期起伏型、资产隐蔽型和可能复苏型。彼得·林奇认为,在购买股票时,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增长率。他购进许多可能复苏型企业的股票,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克莱斯勒公司。多年来,这家美国汽车业三巨头之一的大企业一直不景气,负债高达几十亿美元,人们多次谈论其破产的问题。此后,亚科卡走马上任,担任了克莱斯勒的总经理,并且说动国会为公司提供贷款和提供担保,使这家大公司出现了起死回生的可能。彼得·林奇看到了这种苗头,迅速作出决策,在1982年以每股6美元的价格买进了大批克莱斯勒公司的股票,在最高峰时,占所有资金的5%。结果这一果断的决定为麦哲伦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在短短两年之内,克莱斯勒的股票上涨了5倍,5年之间,猛升了15倍。由于投入的资金数额巨大,此举所赚到的钱是彼得·林奇各项投资中最多的。
在彼得·林奇看来,有一些流行的说法尤其不可轻信。第一条,“既然这种股票已经降了这么多,它就不可能再往下降了”。第二条,“既然它已经涨了那么多,它就不可能再往上涨了”。第三条,“等到它回到10美元时我就抛出”。第四条,“等的时间太长了”。第五条,“这次可不能再错过机会了”。轻易听信这些话,不进行仔细的思考分析,会造成投资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