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情况下施行重睑术,会增加手术的危险性,也称为重睑术的相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是指在这些情况下施行重睑术可能会造成危险,最好是在这些情况经过处理改善后再施行手术为妥。这些情况主要有:
①疤痕体质。
②妇女妊娠期或月经期间。
③患有慢性结膜炎或上睑一般感染性疾病应在炎症控制后方可手术。
④眼球突出者:因为眼球突出者眼裂已经较大,重睑术后眼裂更大,显然不合适。
⑤患有上睑下垂,睑内翻者不宜做单纯重睑术。
⑥内眦间距过宽、鞍鼻、小睑裂等畸形者:必须在矫正其它畸形的基础上考虑行重睑术。
⑦重度内眦赘皮者:受术者又不同意做内眦赘皮矫正术时,最好不行重睑术。
⑧要求不切合实际者:有些人眶骨窝很小不可能做成较大的双眼皮。有的人要求做成某某明星的眼睛,对手术期望值过高。
⑨本人心理准备不充分或亲属不同意者。
⑩年龄过大或年龄过小者:美容重睑术是为年青人或40岁左右的中年人施行的手术。老年人皮肤松弛,眼窝凹陷,睑板萎缩变软,应结合面部皱纹的情况,做面部除皱术或仅做上睑整形术。年龄小于16岁者,由于睑板及上睑组织尚未发育完全,手术之后重睑易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