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包公因革停猴节妇坊牌,案临属县,偶见其家有黑气冲天而起。包公即唤左右停止其处,亲谒其宅。左右问其故。包公曰:“此间有妖气,吾当亲往除之。”众皆骇异。先是美人泣谓明曰:“三日后大难已迫,妾必死矣。”明惊问其故。美人蔽而不言,惟曰:“君无忘妾情。此诚意外之望也。”凡四日而包公倏到,伏剑登门。观者罢市。美人错愕失措,将欲趋避,包公以照魔镜略照,知其为狐,遂乃大叱之曰:“妖狐安往?”美人俯伏于地泣吟一律曰:
一自当年假虎威,山中百兽莫能欺。
卧水肃肃玄冬沍,走野茫茫黑夜啼。
千岁变时成美女,五更啼处学婴儿。
方今圣主无为治,九尾呈祥定有期。
美女吟毕,包公判曰:“汝乃异类,何得迷人?”即令李虎挥剑斩之。视之,乃一狐耳。复唤张明问其来历。张明即以因商于外,泊舟得之前言说了。包公曰:“此妖孽如此,若非吾到此除之,则尔亦不免耗散其精神矣。”张明再拜致谢包公之神明莫及。而后张明遂无恙而终。
此可以为心邪好色者之戒矣。
§§§第四回止狄青家之花妖
断云:
康定年余花作精,岂知狄将被昏迷。
若非包相亲待诏,怎得驱气入壁中。
话说总兵狄青同杨文广征南蛮振旅之日,舟次绥德官河,天已暝矣。狄青独坐舟中,扣舷而歌。忽见一女子泝流啼哭而来,连呼救人者三。狄青亟命军士救之。视其颜貌非常,恳问其故。女泣曰:“妾姓梅,名芳华。原许张参政之家,近年伊家凌替,父母厌其贫窘,逼妾改嫁他氏。妾苦不从,父母怒妾,终朝迫抑,不能存生,故此捐生赴水而死。幸蒙相公怜救,此盖生死肉骨也。”狄青诘之曰:“汝欲归宁乎?将为吾之侧室乎?”女曰:“归宁非所望也,既蒙不弃,愿为相公箕帚妾耳。”狄青闻言大悦,易以新衣,带回公署,然梅芳华之在狄府也,以至恭事大人,以至诚待媵妾,处童仆以恩,延宾客以礼。凡公私筵宴,大小飨飡中馈之事,悉以任之,无不中节。狄青甚宠爱之,日亲幸用事。内外名闻,咸欲一观。或王孙公子,达官贵人,至其府者,狄青皆令出见。梅芳华初无难色,礼貌自如。
一日,乃是年冬,值西夏作反,仁宗天子传旨,令狄青总兵前往征之。包公领天子之命,往至其家。狄青设宴款待包公。青欲夸耀于包公,令芳华盛服出见。芳华有难色,不肯出见。青固命之,亦不从。侍婢催促者相连于道,芳华终不肯出。包公辞归,狄青大惭愧,自往召之。芳华亦不肯行。青怒曰:“汝于王孙公子,达官贵士,所见多矣,何至于包公而不肯一见耶?”芳华泣而不言。青武人也,怒甚,拔剑将欲砍之。芳华走入壁中,言曰:“窃闻‘邪不能胜正,伪不能乱真’,妾非世人,乃梅花之妖,偶窃日月之精华,故成人类于大块。今知包公乃栋梁之材,辞职之器,正人君子,神人所钦,妾安敢见之?独不闻武三思爱妾不见狄梁公之事乎?妾今于此永别矣。”言毕,遂吟诗一首曰:
老干槎丫傍水涯,年年先占百花魁。
冰消得暖知春早,雪色凌寒破腊开。
疏影夜随明月转,暗香时逐好风来。
到头结实归廊庙,始信调羹有大材。
§§§第五回
辨心如金石之冤
断云:
才子佳人德性良,愿谐婚偶振纲常。
贪官图贿行私曲,致使夫妻相继亡。
话说仁宗康定年间,有一南属县,有庠生李彦秀,小字玉郎,年方二十岁。为人俊雅,赋性温良,学问才艺冠绝一时。其学舍之后,有高楼一所,匾曰:“会景楼”。登之者远睹则四面江山,近观则一城景致;举目皆尽圃墙。邻居小巷,皆官妓所居焉。彦秀凡过夏月,则读书于楼上。
一日,新秋雨霁,墙外歌咽之音,丝竹之韵,为轻风递送,断续悠扬。彦秀不胜清兴,遂约同侪饮于楼上。一友忽然笑曰:“正所谓闻其声,不见其形也。”谓彦秀曰:“若见其形,则不赏其声,反不清矣。”众皆称其确论。一友曰:“此论反复趣深,真佳作也。各当有赋,如诗不成,甘罚金谷酒数。”于是彦秀先吟诗曰:
凉飙淅沥天隅起,窗蕉雨歇清声止。灏气乘风扫碧空,炎蒸忽入秋光里。
闲登快阁一凭栏,江山浩渺双眸宽。俯临坊市人寰小,仰攀牛斗天风寒。
暂存视听一凝思,潇潇一派仙音至。弦繁管急杂商宫,声回调歇迷腔字。
独坐无言心自评,不是寻常风月情。峡猿塞雁声哀切,别有其中一段情。
初疑天籁一檐马,又似芭蕉秋雨灯。碎击冰壶向日倾,乱箭琉璃斗风洒。
狂生对此襟一开,邀友分题共举杯。莫为巫山云雨隔,清歌时度人间来。
俏者闻声情已见,村者相逢若相恋。村俏由来趣不同,岂在闻声与见面。
彦秀吟毕,众友正传玩之间,忽膳夫走来报曰:“正堂先生来也。”彦秀急将其诗怀于袖中,整衣迎先生登楼,叙坐而饮。彦秀以诸友推其吟诗在袖,惟恐先生见哂,即推更衣,将诗稿搡捻成团,投出墙角,复回席中坐饮,至暮而散。不意投诗之处,乃角妓张妪居住之所也。妪止生一女,年方一十七岁,名丽容,生得眉如漆黛,口似朱红,又名翠眉娘,聪明乖巧,不但乐工女工,至于书画诗文,冠绝时辈,真是一郡之国色也。然留心伉俪,不染风尘,人或挥金至百,而不能一睹其面。家后构一小楼,与“会景楼”相对,匾曰:“对景楼”,乃丽容什闹之所也。当下张彦秀投诗稿之时,适丽容正坐对景楼上,忽见丢下纸团,遂命小丫鬟,拾取观之。且惊且羡,颠倒歌咏,曰:“此诗必是李玉郎所作无疑也。况彼尚未议婚,妾且亦未行嫁,天若见怜,吾愿谐矣。”
至次日,遂用白绫一方,逐韵和其上,复从原处投回。适彦秀经其处而得之。且读且笑曰:“予闻名妓有张翠眉者,操志不常,才貌异众,予心每日期之,未有其便。今观其写作,必然是也。”即观其诗曰:
新凉睡美慵晨起,邻家夜饮歌初止。起来无力近妆台,一朵芙蓉冰镜里。
重重花影上雕栋,体瘦更嫌舞袖宽。闲觅晓蛩芳砌下,金莲似怯碧笞寒。
太湖独倚含幽思,玉团忽尔从天至。龙蛇飞动泼烟云,篇篇尽是相思字。
颠来倒去用心评,方信多情识有情。不是玉郎密传契,他人争有这般情。
自小门前无系马,梨花夜雨何曾打。一任渔舟泛武陵,落红肯向东流洒。
半方绫帕卷还开,留取当年捧玉杯。每见隔墙花影动,何时得见玉人来。
名实常闻如久见,姻缘未合心先恋。诗情本自致幽情,人心料得如人面。
彦秀阅毕,遂登太湖石而望之,正值丽容独坐于对景楼上,彼此一见,魂志飘荡。彦秀曰:“观卿仪范,莫非张翠眉乎?”丽容微笑而答曰:“然,适妾以蒙佳作,知君为李玉郎无疑也。”二人相见大笑。丽容曰:“妾久闻君之才行,多择伉俪,然而百无一成,其故何也?”彦秀曰:“若有如卿之才貌者,又何敢言择乎?”遂乃各述其心事,对天誓为夫妇而别。
彦秀归家告于父母。父母曰:“彼娼家也,然以改节为尚,终不可入士夫之门,亦不可以奉先嗣后。”遂不见允。彦秀转托亲知于父母处百方推道,终不容诺。将及一年,而彦秀学业顿废,精神渐耗,忘餐失寝,如醉如痴。而张丽容亦为之憔悴,誓死决不他适。其父亦不得已,遂即遣媒且礼至丽容家行聘。
事将有期,适有本省参政,名周宪者,任满赴京时,王右丞相独秉大权,凡官之任满者,必白金万两为献,若少不及,则痛遭点退。然周宪居官九载,罄囊合凑,十不及一。计无所出,谋诸佐吏。吏曰:“王右相货财山积,其心已厌,所重者女子,及珍玩之物耳。若于各府选买才色官妓一二人,不过数百白金,加以装饰,又不过数百,若得而献之,强如白金万两,其右相必以纳之也。”周参政闻言大喜,遂令佐吏假右相之命,送于各府,而丽容居其一焉而已。彦秀父子知之,乃奔走上下,谋之万端,家产荡尽,终莫能脱。一日,拘其母女登舟启行,丽容知其不免,遂以片纸寄诗一首于彦秀曰:
死别生离莫怨天,此身已许入黄泉。
愿郎珍重休悬望,疑是来生续此缘。
自后而丽容不复饮食,张妪泣曰:“女死故是节义,我必遭毒害。”丽容不答,只为之少食而巳。其舟既行,而彦秀徒步追随,哀恸路途行人。凡遇舟之宿止,号哭终夜,伏寝水次。如此将及两月,而舟抵临清。李彦秀星行露宿,三千余里,足胼肤裂,无复人形。丽容于板隙窥见,一痛而绝。张妪救灌,良久方苏。苦浼舟夫往答彦秀,曰:“妾所以不死者,以老母未脱耳。母若脱,妾即从死。郎可归家,勿劳自苦。才郎因妾致死,无益于事,徒增妾苦耳。”彦秀闻船户传言之说,仰天大恸,投身于地,一仆而死矣。舟夫怜之,埋于岸侧,是夜,丽容自缢,死于舟中。
周参政见丽容缢死,大怒曰:“我以美衣玉食,致汝于极贵之地,何得顾恋寒儒,自丧厥生。”遂令舟夫剥去丽容衣服,弃尸于岸上,将火焚之。焚毕,其心宛然不改。舟夫以脚踏之,忽出一小物,形如人体,大若手指。舟夫以水洗之,其色如金,其坚如石。衣冠眉发,纤细皆具,宛然如李彦秀一般,但不言动而已。舟夫将此物持报。周参政观看,惊叹曰:“异哉!此乃精成坚恪,情感气化,不然,焉得有此?”叹玩不已,众吏卒曰:“此心如此,彼心恐不如此,请发李彦秀尸首焚之,看是如何?”周参政遂令:焚之。果然心不灰,其中亦有小人物,与前形色精坚相等。装束容貌亦与张丽容一般形色无二。周参政大喜曰“吾虽致二人死于非命,今得稀世之宝,若将献与王右相,虽照乘之珠玉不足道也。”遂盛以异锦之囊,函以香木之匣,贮盛封裹,题曰“心坚金石之宝”。于是给白银一锭,以赏张妪,听与二人治丧,并同来之女,各给路费遣归。
于是,周参政兼程至东京,拜谒右相,奉上其函,备述本末。右相大喜,视之,则非前物,乃是败血一团,臭污不可近前。右相大怒,遂请包公到府谓曰:“彼夺人之妻,各致死地,自知罪大,故以秽物厌我,意在逃刑。望乞将周参政下于狱中。”包公领诺,退回南衙,讯鞫已毕,回书上报曰:“男女之私,情坚志恪,而始终不谐,所以一念成结,感形如此。既得合于一处,情遂气伸,复还旧物,或有之矣。然周参政夺人之妻,以致死了二命,亦该问其死罪。”然一人之死,不足以偿二命,又问其子充军。王右相专权受金,以致二命之死,亦具表奏上天子,亦该罢其原职闲住,闻者悦服。
后来李彦秀与丽容托生于宋神宗之世,结为夫妇。盖亦天道有知,报应之速也。
§§§第六回 判妒妇杀妾子之冤
判云:
陈妻密计毒三人,卫妾含冤对拯伸。
天不容奸惟速报,驱陈作彘儆人心。
话说江州德化县有一人,姓冯名叟,家颇饶裕。其妻陈氏,貌美无子。侧室卫氏,生有二儿。陈氏自思:“己无所出,诚恐一旦色衰爱弛,家中不赀之产,皆妾所有。”心怀不平,每存妒害,无衅可乘。
一日,冯叟自思:“家有余资,若不出外营为,则亦不免为守钱虏耳。”乃谋置货物远行,出往四川经营买卖。冯叟临行,嘱妻陈氏,善亲二子。陈氏口中,亦只应唯而已。
时值中秋,陈氏诒赏月之故,即于南楼设下一宴,召卫氏及二子同来南楼上会饮。陈氏先置鸩毒放在酒中,举杯嘱托卫氏曰:“我无所出,幸汝有子,则家业我当与汝共也。他日年老之时,皆托汝母子维持,故此一杯淡酒,预为我身后之意焉耳。”卫氏辞不敢当,于是母子痛饮尽欢而罢。是夜药发,卫氏母子,七窍流血,相继而死。时卫氏年二十五,长子年五岁,次子三岁而已。当时亲邻大小,皆莫知其故,陈氏乃诈言因暴疾而死,闻者无不伤感。陈氏又诈哭之,尽哀,以礼送葬。而冯叟在外,一日忽得一梦,梦见卫氏引二儿,泣诉其故。意欲收拾回家,奈因货物未脱,不能如愿,是以且信且疑,郁郁不悦。
将及三年之间,适正值包公访察,按临其地,下马升厅。正坐之间,忽然阶前一道黑气冲天,须臾不见天日。晡时虽散,仍不大明朗。包公心甚疑,其必有冤枉。是夜左右点起灯烛,包公困倦,伏几而卧。
夜至三更,忽见一女子,生得姿容美丽,披头散发,两手牵引二子,哭哭啼啼,跪至阶下。包公问曰:“汝这妇人住居何处?姓甚名谁?手牵二子到此,有何冤枉?一一道来,吾当与汝伸雪屈情。”妇人泣曰:“妾乃江州卫氏母子也。因夫冯叟远往四川经商,主母陈氏,中秋置鸩酒,毒妾母子三人。冤魂不散,幸蒙相公按临敝邑,故特哀告,望乞垂怜,代雪冤苦,则妾母子九泉之下,虽死犹生也。”说罢,悲鸣不已。移时再拜而退。
包公次日即唤郑强、薛霸拘拿陈氏当厅审勘。包公曰:“妾子即汝子一般,何得心怀妒忌,害及三命,绝夫之嗣,莫大之罪,又将焉逃?”陈氏悔服无语,包公就拟断凌迟处死。
后阅五载,冯叟归。家畜母彘,岁生数子,获利数倍。将欲售之于屠,忽作人言曰:“我即君之妻陈氏也。平日妒忌,杀妾母子。况受君之恩,绝君之嗣。虽蒙包公断后,上天犹不肯宥妾,复行罪罚,作为母彘。今偿君债将满,未免千刀之报。为我传语世妇:孝奉公姑,和睦妯娌,勿专家事,抗拒夫子,勿存妒悍,欺制妾媵。否则他日之报即我之报也。大抵阴性吝啬,因见自身无子,妾婢有子,家之所有,彼独占享,遂怀嫉忌,僭蓄不仁。殊不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损妾之子,乃绝夫之嗣也。妇人但顾目前,不思身后,其得罪天地,不亦大乎?故为母彘,警省世人,毋效我之所为,而贻臭于世矣。”远近闻之,肩摩踵接,皆欲兢观,其门为市。当时有歌一篇,以记之曰:
江州陈氏冯家妇,鸷悍狐绥恣嫉妒。劳劳长舌牝鸡晨,废驰三纲全不顾。
己身无子可奈何,徐卿有庆偏房多。不思无后绝夫祀,闺中旦夕操干戈。
景届中秋月轮皎,南楼玩月存奸狡。金杯倾鸩裂肺肠,玉山顷刻房中倒。
荧惑亲邻暴疾亡,夫君况是居他方。讵意冤魂诉包老,拟断报应死幽冥。
公哉天公复报应,陈氏自作还自承。数年罚为一母彘,养子偿债可伤情。
我因妒悍欲专房,至今尚是糟糠畜。忽作人言劝世俗,妇人切莫存奸毒。
聊作短歌入此编,事虽虚言日还真。为恶不如为善好,叮咛告诫闺中人。
欲求子孝父心宽,须识妻贤夫祸少。
锦与居士曰:观此一节,亦可以为世之愚妇、心生嫉妒者之戒。间有媚夫夺宠,妒妾酿非,彼虽祸不及其子息,而求免于贪淫妒悍者难矣哉。
§§§第七回 行香请天诛妖妇
断云:
梅梢月挂近黄昏,秉烛香斋独掩门。
执得葩经当日笔,挽回风化戒鹑奔。
话说黄州儒士张从龙,结庐临溪,读书其内,苦志用功。不入城府,家业荒凉,未有妻室。仁宗康定二年,春月间,于所居,倚窗临溪闲坐。俄见一叟棹船,迤傍岸。中坐一青衣美人,颜色聪俊。张从龙遽尔问曰:“何家宅眷,今欲何往?”叟曰:“兹值岁侵,衣食无措,将卖此女以资日用耳。”从龙留意,邀之入室,遂问姓名居住。叟曰:“老拙姓苏,本州人也。先室辞世,止生此女,乳名珍娘,年方二八,颇通书义,尤精女工。欲仗红叶之媒,以订赤绳之约。如君不鄙,望为相容。”从龙见言,随即许诺,倾囊见酬。遂设宴会亲,卜日期合卺。女自入从龙之门,恪尽唱随之道,主中馈,缝衣裳,和于亲族,睦于乡里。抑且性格温柔,容貌出类,遐迩争羡焉。从龙贪恋情欲,颇废经书。其女谏曰:“衾枕之情,世之常事,功名之念,士之要途,立身行道,扬名后世,既显父母,又荣妻子,男儿之志,于斯遂矣。岂可苟淹岁月,而守故园之桃李哉?”从龙见女言有理,遂逊谢之,愈加敬爱。
一日,从龙与妻对酌溪楼之上。妻斟酒奉生曰:“聊歌一词,以侑君饮,词名《浣溪沙》云:
溪雾溪烟溪景新,溶溶春水净无尘,碧琉璃底浸春云。风游丝牵蝶翅,雨飘飞絮湿莺唇,桃花片片送残春。”
每歌一句,音韵清奇,听之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