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理需求是影视节目形态发展的内在动力。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正是因为人们有了获得信息的需求、文化娱乐的需求以及知识、教育、服务的需求,才出现了电视新闻节目、综艺节目、社教节目、服务节目等形态。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人们的心理需求必定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电视节目形态也会在对人们心理需求满足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在实践中我们会发现,有生命力的节目基本都是主要满足了一部分固定人群的心理需求。站在“人学”的高度上,拥护影视传播视觉快感是休闲性、合法化的文化美,它可以强化影视文化再创造的功能。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受众,它处于社会生活的另外一个阶层,偏爱雅文化,享受雅文化,希望在影视传播中品味高雅,抵制通俗、直观、平面,这也无可厚非,影视传播是多渠道的,影视大众也是多层次的,因此,这部分潜在受众为通俗化、休闲化的传播理念提出了新的课题。
关于雅俗之说,这里认为的雅,定位于高品位、高格调、高境界,辅以通俗的规范的形式;俗,定位于通俗、晓畅、易懂并迥异于低俗、庸俗、媚俗。在这种定位的基础上,可以将影视传播分为严肃传播和通俗传播。但是,我们必须明确,雅与俗永远都是相对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的时候还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们只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做了划分。严肃艺术具有深度、广度、真实性、典型性,形式上具有规范性,要求艺术家具有高度的独创性与传统艺术母题的承继性。忠实于生活,对生活有独特的发现与体验,并抛开一切世俗的偏见与利害。以文学为例的话,如屈原的《离骚》。通俗艺术是指艺术家在适应中求征服,注重传统艺术素养题材的吸收借鉴,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达给观众。雅俗之分有点像《三国演义》原版和连环画版本一样的关系。雅与俗都会有各自的受众群体,都会契合部分受众的期待心理。
影视传播,它本身具有大众化的品格,大众本身就是多层次的,不能整齐划一的,因此影视传播就不能单纯地说“雅俗共赏”就是大众审美标准,大众品格所要求的多样化,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雅俗共赏的影视传播只是处于中间的一个层次。
“雅”在中国古代是指诗歌的体裁。雅是周朝的一种乐曲,称为雅声,就是正统音乐。《诗经》中的“雅”收集的诗歌,是周朝的贵族、官吏所作。“俗”原指通俗,文学史上有俗文学的研究,当代文学中有通俗文学评论。郑振铎在《中国俗文学史》的开卷说:“俗文学是不登大雅之堂,不为士大夫所重视而流行于民间的通俗文学。”《诗经》里的“风”就是各地的民歌,中国俗文学的奠基之作。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部流传了数千年的经典文学作品集里,雅俗并存,可见雅俗并不是截然对立而不能共容的,这为雅俗共赏这一层次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依据。
雅俗共赏的要领是由明朝的周儒提出来的,他在《东邻江·绵驹》里说:闻得有绵驹善歌,雅俗共赏。绵驹是一位歌者。朱自清在40年代写过一篇文章《论雅俗共赏》,对历代文学的发展作了精辟的分析,提出中国文学史上雅与俗的发展趋势是雅俗共赏。他指出,唐朝的安史之乱是我们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门第迅速地垮台了,社会的等级不像先前那样固定了。“士”和“民”这两个等级的分界是对文学评价所提出的尺度或标准。宋朝不但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清朝也是走上了这条路。真正“雅俗共赏”的是唐诗,五代、北宋的词,元朝的散曲和杂剧,还有章回小说。至此,雅俗共赏大多集中在纸质的传播媒介领域,这是最早的传播方式所提供的依据。
在今天,知识分子、高雅之士与普通民众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交往更多,关系密切,无等级、门第之分。传播的方式也由纸质媒介扩展到电子媒介,传播的形式异彩纷呈。就影视传播来说,这种新的传播方式,可以传播高格调、有深度、耐回味的艺术形式,绝对排斥艺术的庸俗与低级趣味,也可以反对孤芳自赏,选择只为普通百姓提供娱乐休闲的传播方式。艺术有多种门类,一个门类又有多个品种,但艺术没有高低之分,所以说既不能落后于观众的水平,也不能总想着去当观众的美学导师。这样影视传播方式会因为审美需要而分级。
金庸小说最初在香港报纸上开始连载时,只是街头巷议,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经专家评论以及报刊上日益增多的读者读后感的影响,上升到今天严肃的学术探讨领域,且步入了国际视野,其魅力经久不衰,愈加说明了雅与俗并不是势不两立。尤其是影视本身就是一种大众文化媒体,它的文化内蕴和前期经济投资都必须在影院实现,离开了大众,投资的回收只是空话,“品位”、“格调”也难以实现。因此影视传播既需要宏观调控,又要遵循市场文化的规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吸收高雅艺术的精华,开拓雅俗共赏、雅俗分赏的艺术天地,吸引绝大多数观众对各自审美的参与,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大制作、高投入的现代传播的必然要求,也是21世纪影视传播的一大趋势。
二、关于审美两极化
当前,我国影视传播大众化审美标准的误区之一就在于:以为大众化的共同点是对崇高感、悲剧感、使命感、责任感的疏离和放弃。于是传统文化中那些引以自豪的、神圣的东西,如深度、焦虑、忧患、永恒的情感等统统被世俗梦想和文化游戏所代替,影视作品开始以一种共时的平面性存在,拒绝历史,漠视现实,只能提供一个光滑的表面、一个游戏的天堂、一个关闭思想和意识的儿童乐园。对生命的关怀被搁置,终极价值被封存,引导大众躲藏在影像后面体味游戏的应对性的暂时的欢乐。长此以往,影视传播将不再是陶冶灵魂、认知世界、阐释人生和表达审美的一种精神食粮,而是变成了一种精神快餐,提供一种“吃”的快感,一种立即消失的热能。这是对大众的误导与愚弄,是对大众创造性信念的麻醉,所以,影视传播大众化需要呼唤新的高层次的审美追求。
影视传播所追求的大众化品格应该是既要以不牺牲艺术的高水准为原则,又以坚持精品意识为前提,让观众在观赏中审美,通过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起到提高生活质量、积累文化素养、丰富知识和提升审美情趣的作用,进而提升观众整体的精神境界。马克思说:“如果你愿意欣赏艺术,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①这种新的大众化品格的影视传播会培养出新一批的影视观众。只有通过影视传播的美学元素、美学魅力启迪观众、感动观众,才能使他们以积极向上的、健康的精神状态投身现实生活。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都应该“使人的心灵变得高尚,使他的勇气、荣誉感、希望、自尊心、同情心、怜悯心和自我牺牲精神———这些情操正是昔日人类的光荣复活起来,帮助他挺立起来。”②这是当前影视传播的本质,只有领悟了这一本质,影视传播才真正具有了新一代大众的大众化审美品格。
众所周知,艺术是属于人民的。按此观点,艺术凡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愿望和要求的,不论采取通俗或高雅的形式,都是健康高尚的,都是为人民群众所愿意接受的。艺术现象同时表明,不论采取哪一种形式,也往往要俗中见雅、雅中有俗、雅俗互见或共赏共存。倘若以为高雅艺术都是交响乐、芭蕾舞等西方艺术,那么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岂不没有高雅艺术?艺术是人民大众的,应该提高人民大众的欣赏趣味,并在提高的基础上普及,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目的是防止以通俗、大众化的名目从事一些低级、媚俗的创作。尤其是电视剧的创作,不光要有看头,更要做到有想头、耐琢磨,既要有大众观赏性,又要有思想性,丢弃了精神世界的深度与广度,我们还剩下什么呢?有了精神上高尚的追求,就堪称是一种雅好。不能用人文精神的失落来换取所谓的“可看性”,同时通俗也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熏陶,只要我们把通俗建设成真的力量、善的仰慕、美的追求、爱的真谛、乐的享受,也一样显得瑰丽夺目,情感会变得真诚流畅,心态会变得年轻真纯。健康、大众化审美品格的影视传播应是高尚娱乐的载体,其目的是为大众建设高质量的精神家园。这也是影视传播的终极目的。
①《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4页。
②福克纳:《接受诺贝尔奖金时的演讲》,见《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书店,1984年版。
遍及全国的文化市场,其实就是通俗文艺热的直接产物。文艺是文化的主体,通俗文艺是自然形态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大众文化是我们的时代现代化与商品经济大发展孕育出来的产物。审美高下,贵在品位,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融会贯通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就会自觉追求情与景、意与景、雅与俗的交融,追求写意与写实的结合,追求意境的营造,追求画面外的延伸。影片《向警予》中有一段妇女解放、放开缠足的描写。导演以“写意”式的处理,化生活之“俗”为艺术之“雅”:欢畅的溪水旁女儿们在嬉闹,伴着象征着解放的笑声,水面上漂走一条条白色裹脚布,优美隽永的意境完成了主题的升华。在大“俗”中注入了大“雅”的精髓,“外俗内雅”,“似俗实雅”,雅俗之争在此具有了最好的诠解,思想内涵在此具有了最真切的表达。健康向上、喜闻乐见才是影视传播走向市场、面向大众的选择,是其本质特性的充分体现。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领导长官,内心都弥漫着对高尚情感的仰慕,对高质量生活的期盼,都需要一种格调、一种身心的愉悦与审美,带有通俗属性的雅趣永远是人类共同的向往与追求,影视传播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大众多元化的精神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视剧的创作与生产,不可避免地受到商品经济的影响,有的就会或多或少地染上媚俗、低劣的意识,这是影视传播追求大众化品格的第二个误区。媚俗这个词源于上世纪中叶的德国。它描述不择手段去讨好大多数人的心态和作法。既然讨好,当然得确认大家喜欢什么,然后再把自己放到这个既定的模式之中。媚俗就是把这种社会模式,用美丽的语言和感情乔装打扮。持这种观点的传播人大多缺乏一种责任心、一种使命感,忘记了有着一亿多文盲的中国国情,几亿不能接受良好教育的农民,几亿中小学生,国民平均受教育的程度和总体文化素质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现状。无视影视传播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民众生理、心理健康、民族文化素质的积累和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把媚俗当作中国影视的一种时尚,对于中国的文化建设无异于落井下石。这样,中国的影视传播将无法形成良性循环,发挥它应该发挥的教化功能和积极的引导作用。马克思说过:“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它产品也都是这样的。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①这是一种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取舍,是摆在我们影视传播者面前的一块试金石。
影视传播迈向市场的步伐无从阻挡,也无法阻挡,问题的核心在于影视传播永远是精神产品的传播。精神产品没有精神就等同于迪斯科与电子游戏机。因此,影视传播者,尤其是评论界对于雅与俗的界定一定要精确、明确、正确,要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具备指导性。俗者必定是愉悦人的感官,雅者重在陶冶人的心灵,俗者可以触动人们的情感,雅者方能启发人们的心智。两厢结合,影视传播就会综合美的心灵、美的形象、美的情境、美的意念、美的自然、人性美、画面美,带给人一种情绪的激动、一种感觉的怡悦。中国的影视传播只要认真坚持这样的大众化品格、多元化发展的目标,就会打破俗套,由低到高,由粗到精,美化人类生活,启迪人类心灵,把精致的艺术提炼成最有力量的精神动力。
当通俗的影视传播被艺术家当作一种文化而苦心经营的时候,从艺术家的心田源源流出的必定是严肃高尚的人生态度。这种人生态度有助于培养观众的乐观主义世界观,树立良好的举止和优雅的审美标准,实现相互间的尊重和交往,这种人生态度会让人变得高尚和可贵并使人们聪明起来。从此属于人民的通俗娱乐媒介才会变成一个圣洁、健康的领地。这种娱乐只有经过艺术家严格的思想过滤和精心提纯才能获得。有悠久文化传统和创新智慧的中国人民将在自己的新生活中创造性地建设通俗文化,升华审美情调。衣食足而后知娱乐、知文化、知艺术,人们正在努力使生活全面艺术化,影视传播的园地理应千姿百态,影视传播市场理应琳琅满目。充满其间的应是高尚的、文明的、豁达的愉悦,与之相对应的是激情飞扬、为人高尚、真情满怀的影视观众、文化欣赏群体。这个群体构成一个有希望、有生机、有活力的中华民族,这才是理想生活的原生态之美。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页。
三、创作者的个人意志与建设性美学
“雅俗共赏”一直被人们视若天经地义,不容置疑,以上可见,雅俗共赏是从大部分欣赏者、接受者的角度提出来的,它对于传播主体和欣赏主体的指导意义却不尽相同,而且雅俗共赏也仅仅是艺术传播与艺术欣赏的一个层面、一种方式、一个范畴。
近两年出现一个两极现象,一方面有人对通俗文学、娱乐电影的兴起不屑一顾,另一方面又有人对一些实验性、艺术性较深的创新之作嗤之以鼻。而这两者都是以雅俗共赏作为其共同的衡量标准的,如果对一切艺术家、传播者都绳之以“雅俗共赏”,这一定会从根本上影响艺术家的创作个性。雅俗共赏的影视传播确实应该是主流,但也不应该以此来束缚“阳春白雪”的成长,束缚创作者个人心智的自由发展,我们提倡的是繁荣多样的影视传播,而不是把所有的影视传播内容都纳入规定的同一种标准之下。
(一)传播意志与“个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