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美学的理论认为,文学的功能是建立在作品的社会效果之上,所有时代的文学都不能斩断文学与社会的联系。只有在读者进入它的生活实践和期待视野,形成他对世界的理解,进而对社会产生影响之时,文学才是真正有可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姚斯认为:接受美学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构成特点的回答大大超过了传统美学的范畴,接受美学填补了文学历史性研究和社会性研究之间的鸿沟。接受美学在影视传播中的运用则是打通了传播功能与传播素材之间的壁垒。运用接受美学的理论发展传播学的研究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第五章影视传播与审美思维
§§§第一节影视传播与审美品位
一、审美思维与审美导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审美文化产品的传播,影视传播从内容到形式已经逐渐过渡到了为普通大众都可以接受的程度,成为影视传播面前人人平等的一门艺术。正因为如此,影视传播的消费主体都把它当成了大众闲情的重要领域。潜移默化中这种传播渗入到受众的内心里,对于受众的心态、心理、审美、价值观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受众的审美视听世界里,接收到什么样的审美目标、审美趣味,这种信息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情感定势、心理定势。这就要求传播主体在进入具体的审美创作时必然要具备一定的个性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审美品位,这决定了未来审美传播与审美接受的双向审美思维,引导大众按照一种相对高级稳定的审美态度和审美趣味激发审美情感。
以影视传播中的音乐为例,从银屏的音乐视角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审美思维的审美导向性。音乐本身它绝对是一门高雅的艺术,正因为如此,高雅艺术的平民化及高雅艺术对观众的审美渗透就是一个审美思维与审美导向的问题。首先作曲家在创作中就必须运用影视剧的审美思维,根据剧作的情节、内容需要、人物状态、影片风格进行创作。把音乐交织进情节中、画面中,当观众进入情节以后,能够更好地明白音乐所要表达的内容,长此以往,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会出现什么样的音乐,什么样的音乐表达的是什么样的场景与心情,细水长流,就会形成观众对音乐的审美思维感受。
上述目标的达到,需要传播者发散创造性的审美思维,沿着视听思维的轨迹调动审美思维机制,包括灵感思维、情感思维、直觉思维、想像思维、形象思维、理想思维、逻辑思维一系列的审美思维环节,各个环节交相运行,从而促使所有的头脑思维活动,让音乐形象较为完美地融入银屏形象之中。这样可以起到诱导观众的审美意象,展示音乐与剧情的美妙结合,音乐与剧情相伴,会产生完美的、丰沛的审美视听效果。
在影视传播中,音乐是画面语言与影视语言的补充与烘托,在难以表现人类感情的深度与广度的时候,在感情色彩最浓郁的时候,在画面表现最单调的时候,在画面气氛需要渲染的时候,音乐可以延伸感情,延伸语言,成为银屏与观众之间无可代替的桥梁,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审美内涵。影视音乐是影视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影视作品可以没有语言,但是不能没有音乐。这种审美视听符号可以表述氛围、调动情绪、参与审美导向的完成,同时诱导受众的审美思维达到一个很有品位的美学效果。
审美品位是艺术创作的最终目的,是艺术鉴赏的中心环节。可以称得上有艺术美的作品最根本的标志就是充满审美意蕴与情致,可以激发、唤醒鉴赏者的审美积累,使鉴赏者在欣赏过程中回归自己。审美品位高下的一个标尺就是“意境”,“意境”是我国美学上特有的一个术语,指“意蕴”、“镜像”的有机结合。审美是一种超现实功利目的的自由自觉的意识活动,鉴赏者的审美思维各部分整体运转,被艺术形象激发起想像与情感,这样就会唤起自身的审美快感。创造意境可以说是评判传者艺术水准的标准之一。从受传者的角度来说,个体面对艺术形式时开始组建自己脑海中以往积淀的人生阅历、情感体验,在感性体会、情感思维的基础上打通审美感觉与审美理解,使审美愉悦与审美意境相联接,这时的艺术想像就升华为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将成为一种新的审美体验与审美积累,凝固成进一步的越来越高的审美品位。
审美品位的实现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作为影视传播本身的美要具有一个完善的程度。如果一部具体的影视作品本身是失败的,它就失去了自身美的特质,构不成审美品位的积累与过渡。真正的影视艺术美大多是流传千古却历久弥新,百般咀嚼却芬芳醇厚,逃不脱高品位的创作思维。比如《乱世佳人》、《廊桥遗梦》、《魂断蓝桥》,国产电视剧《儿女情长》、《情满珠江》,可以反复回放,却魅力不减当年。越是品位高的影视作品,它的效应越不会是一时的。犹如每一年的影视评奖,如果品评三年前的影视作品,如果还真的没有被人遗忘,角色依然清晰,那一定是久经考验的好作品。提高、训练审美思维,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影视传播作品。
审美品位的确立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为其存在的前提,一部影视作品传播效果的好坏、影响的大小,它的优劣得失完全取决于它的审美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是否以美的形象、美的情感打动观者、征服观者,给观者以心灵的震撼、精神的洗礼、美的享受、生活的热情。这一切是审美感染力的问题,也就是美感效应的程度。就具体的传播作品,是它以其屏幕形象传达出的审美情意的厚薄深浅及其对观众感染的程度。以这种感染力作为标准,是影视传播艺术审美本质的要求。它一方面折射出传播者审美活动的水平、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反映出传播满足观众审美需要的程度。审美感染力是观众对传播作品审美关系的产物,它建立在观众与传播作品的审美联系上。审美感染力的实现不局限于传播本身。不同时代、不同层次、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人对同一部作品的感受程度也不同,但是作品是否高级的尺度却大同小异。
高级的影视作品是高品位鉴赏的基础,而高度的审美思维能力是实现高品位鉴赏的手段与途径。鉴赏主体的审美思维潜能通过传播中的精品释放出来,体会作品中的哲理意味、意象语言之后,领略自己未曾体验过的审美境界,运用业已形成的审美判断,再回味、领略审美蕴涵,如此往复,受众会从这样的思维训练中自己补充和丰富镜像画面。
受众鉴赏的审美品位与传播体现审美品位一样,都包含着对艺术本身的理解之后的审美价值与审美意义。融合了审美接受主体与审美创作主体的审美品位,这是每一个主体思维审美创作整合的必经过程。
二、审美思维与审美走向
思维是大脑的功能,思维能力是思维主体的心理能力之一。
在不同的人类活动里,人类思维的深度、广度、灵活度显然都是不同的,类型也不是完全一样。常见的思维方式诸如: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科学思维、哲学思维、灵感思维、模糊思维等,这里,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是影视传播主要的思维构成。
审美思维与审美走向是个性化的东西,说到底这是审美风格的成因。影视艺术作为视听综合艺术,它的一切表现手段,包括人物、影像造型、镜头运动、画面结构、灯光色彩以及必不可少的音乐,在创作主体的高度审美整合下才会带给观众以直接的感官信息,造成对社会生活的逼真幻觉。这种审美风格的实现离不开传播者的审美思维与审美导向。这是一种来自于现实又要超越于现实的思维魄力。
风格是审美意象的总体性范畴,内容范畴与形式范畴是对风格的汇总与拆析。风格是审美活动完成的展示,只有独特的风格才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美不是“平均值”,不是“依附体”,美就是与众不同的展示。大凡影视大家,无论是导演、编辑、摄像、主持人,有突出成绩与贡献者都是有着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他人的审美风格。众所周知,每个审美主体都会对具体的审美对象赋予独特的、不可重复的风格,这种风格的独特性是每个人调动自己审美阅历、审美修养、思想感情、艺术经验的结果,是一个综合的审美创作的产物,这个产物即“风格美”。
达到审美思维的独特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固定的生活轨迹、生存环境,这就一定会形成相对稳定的思维观念与思维定势。但是审美思维再独特,流光溢彩的节目都离不开一个共同的范式,那就是从根本的方向上确定鲜明的导向性与精品意识,紧跟时代的脉搏,贴近生活,反映民众的心声。再从这些方面开掘出具有一定的审美思维与审美价值的传播主旨,使之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地方性,既具有国际性又具有典型性,从而在一定的审美层次上提高观众的审美品位、欣赏习惯与参评意识。不朽的审美价值是审美走向的目的地。
在审美思维的纬度里,我们截取主持人的屏幕形象为例。随着观众对电视节目的评估,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要求就显著提高。这是一个极具个性的审美范例,电视节目主持人是伴随电视传媒的过程应运而生却越发显示出审美魅力的关键性人物。因而,从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思维流程中就可以管中窥豹。电视节目主持人与广播节目主持人不同,前者是以声画形式参与节目吸引观者的眼球,所有的一切完全是开架的,闻其声见其人,主持人时时处于一个直拨状态。这种状态要求主持人的外在形象、内在素质、形体语言、表达功力俱佳,其中,整体形象是最高的要求,属于观众审美视听的双重范畴。这里整体形象与外观长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持人的长相固然可以一时悦目,但主持人必定不是木偶。
如果一个漂亮的主持人的表情始终像一个木偶、机器人,或者她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基本上不是在听对方说话,而是在保持自己的形象,无论嘉宾的回答如何的乏味或如何精彩,只是会说:好,好,太好了;或者是局限于背台词,被采访的人已经进入情绪时而主持人却呆若木鸡,不能及时地延伸话题,不懂得如何进行思维转换,只知道对着摄像机微笑而保持一成不变的姿势,这无疑是对观众的愚弄,这一切会通过电视屏幕一览无余。另外,电视节目主持人与舞台节目主持人的审美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舞台的范围有限,而且不需要太多的刻意设计,因为观众的注意力主要不是集中在主持人,他们更关注的是演出的节目本身;而电视节目主持人始终是电视节目的直接参与者,是节目的一部分,节目的成功与否与主持人的魅力主持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从这些意义上来说,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要求要高于电台和舞台。他们要具备深厚的审美意念,具有独特的审美思维流程,既要有自然美,又要有意蕴美,还要有积累美、得体美、语言美,美得含蓄,美到内里。
如何运用审美思维塑造一个优秀的节目主持人,这是一个长期实践的过程,是一个思维灵感的问题。首先是艺术的真与本真的关系。一个好的主持人一定要有表演的成分,这种表演是对美的提炼,是审美思维的实现,是对观者情绪的引导,是对所在节目的配合,是向美进发,是艺术所要达到的一个境界。关键是似我非我中,各种思维交响中对事件的处理可以自如地进出、自如地调整,私有化的表情、声音、性格又是其个人魅力的展示。其次是巧妙的换位思考,正是在似我非我的表现中可以看出观者的接受程度,鉴别自己对角色的把握,从而收敛起过了的地方,加强其不足之处,适时地调整思维模式。最后,就是适合。一个主持人的功力毕竟是有限的,以个人的思维方式适合做儿童节目的“金龟子”,不能想像她在文化视点这样的栏目出现,不是说她的文化素养、文化积累有问题,而是她的思维灵感决定了她所要主持节目的范式;同样如果让赵忠祥去主持儿童节目,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小朋友喜欢看。所以一个主持人要有一个很恰当的审美定位,独特的思维模式,净化心灵,才会立足于主持这个舞台。在这一点上,形成固定的风格,注重个性魅力的培养,不断地在审美形象、风度、体态、气质、自我设计、思维训练、品位上下功夫,才会提高屏幕形象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