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由于历史的原因,村里并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因而导致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建设的各种建筑物高低不一,杂乱无章,尤其是土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但村民,而且村委会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充分利用逐步进入城区、甚至中心城区的优势,办企业,盖商厦,搞出租,建市场。本来这些都无可厚非,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随意搭建成风,造成街不成街、巷不成巷,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0%以上,最高甚至达到90%。②厂房、住宅、库房、商店、发廊等混为一体,是违章建筑较集中的场所。“城中村”的一些农民为尽快改善居住条件,本来只有盖一层楼的钱,却非要盖两层楼甚至三层楼,想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不注意保证建筑质量,结果留下事故隐患,从长远看,影响人们的安全。在深圳市,90%以上的违法建筑出现在“城中村”,其中违法私房约占50%以上。①“城中村”的违法建筑不仅削弱了政府权威,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而且还对房地产市场构成严重冲击。在个别地区的“城中村”中,先富起来的农民已盖起了“小洋楼”,但尚未富裕的农民却仍居住在土坯房里,有的住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与现代化城市不相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容市貌。
注释:①麻智辉,龚建文.花园城市构建中的“城中村”问题研究.江西社会科学,2003(11)②麻智辉,龚建文.花园城市构建中的“城中村”问题研究.江西社会科学,2003(11)
2.环境卫生差,村民居住环境恶劣
“城中村”虽然地处城市,但由于房屋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违法违章搭建与乱倒淤泥、垃圾等现象突出,村容村貌普遍较差。“城中村”仍沿袭了长期的生活习俗,加上各种管理的弱化,垃圾随处堆放,污水随地横流,小商、小贩随便摆摊,搞得周边环境交通堵塞,臭气熏天,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环境质量低下。由于居住环境恶劣,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由于村民和暂住人口不良的卫生习惯及村内存在的建设施工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死角,造成了村内卫生状况不佳;另外,沿狭窄的街道两侧摆摊设点,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注释:①郑子栋,韩荡.深圳城中村改造的困境及对策.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11)
3.公共设施缺乏,村民生活不便
一般来说,“城中村”改造前受乡镇领导,由于体制和财力等因素的限制,辖区内公共设施严重缺乏,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大部分“城中村”电力、电信线路杂乱,管道煤气不通,给排水量容量不足,市政公共配套设施一般难以与之配套,从而导致排水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成灾、卫生死角多。“城中村”内街巷狭窄弯曲,消防通道严重不足或堵塞,外围道路又往往被店铺挤占,造成消防车难以进入。村民的生活基础设施也非常不规范,仅以村民做饭为例,有的用煤气罐,有的用电炉子,有的用煤焦,有的甚至还用柴草。至于“城中村”的取水,有的用自来水,有的用手压井,有的甚至还是打井取水。其他公共设施更是可想而知。由于缺乏公共设施,致使存在多种事故隐患,对居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如无消防通道、没有消防栓等,均为火灾发生埋下隐患;防疫条件差,容易导致疫病产生。
“城中村”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也很差,幼儿园、中小学、邮电局、公厕、垃圾站、社区活动服务中心等严重不足。据统计,2001年广州市的“城中村”尚有1278条道路没有硬底化,约占总量的11%;有131公里排水沟没有管网化,约占总量的26%;绿化面积人均只有2.1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只有7.89%。①而深圳市“城中村”有垃圾转运站的只占10%。②由于市政管线无法按规划实施,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电信管线无法按设计铺设,造成“城中村”的城市功能丧失,道路不通畅,缺乏公共交通,商业网点和文教卫基础不配套,从而影响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
注释:①刘社欣.广州市“城中村”问题的现状特点与对策的思考.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9)②汤庭芬.建设国际化城市需彻底改造“城中村”.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8)
4.土地利用粗放,用地管理混乱,土地资产流失严重
长期以来,“城中村”的住宅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居民住房一般以单家独户建设为主,房屋建筑相对于城市来说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而建筑容积率则非常低,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由于“城中村”的土地资源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特别容易形成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的恶性循环,既形不成开发的规模效益,又破坏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此外,优越的区位和相对于城市较为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致使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5.人员居住杂乱,社会问题繁多
“城中村”的村民住房一般都比较宽裕,受利益的驱使,只要付钱,可以为来自五湖四海的求租房屋者大开方便之门。而这些外来人的成分五花八门,参差不齐,从而使制假售假、偷漏税、无证经营人员在“城中村”聚集的现象较为突出,对正常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冲击严重。这必然给“城中村”带来大量的社会、经济、治安等问题。在有些地区,“城中村”的村民在享受市民所能得到的一切服务和保障之后,为了能同时保留以往与农村户口相挂钩的占地建房、计划生育、人口迁移、利益分配等特权,甚至拒绝身份的“城市化”,结果导致有些地方无一分农田、无一人务农,却有整村的“农业人口”。①由此带来的城乡双重性直接造成了城市规划编制的“灰色地带”和无据可依。
注释:①吴晓.“城中村”现状调查与整合———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规划师,2004(5)
6.社会治安复杂,社会环境混乱
“城中村”由于大量的外来人口居住和频繁的经济交往,加上城乡管理处于一种混治状态,形成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黄、赌、毒,“超生游击队”的现象比较严重,偷盗、打架,甚至凶杀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经济纠纷接连不断,火灾等事故也是屡禁不止,这给“城中村”社会治安带来很大压力,形势非常严峻。
由于外来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成分复杂,甚至其中夹杂了一些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造成犯罪率迅速上升,特别是危害社会较大的抢劫、盗窃、凶杀等刑事犯罪明显增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问题突出,并向暴力化、团伙化、智力化发展,对社会的危害性加大。此外,由于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造成不少原村民及其下一代不思进取,无所事事。
7.村民文化素质低,就业问题严峻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素质通常较低,通过房屋出租、集体分红等获利又比较容易,所以他们普遍表现出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状态,缺乏在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上进一步提高的愿望。另外,“城中村”这种独特的存在和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难以理解村民,而村民本身也缺乏获取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的追求,这些因素都使村民的就业难以解决。即便是在征地时安排一部分村民就业,他们也很容易下岗。所以,村民的文化素质是影响“城中村”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城中村”问题的文化透视①
“城中村”改造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人为的城市化过程,我们有必要了解城市化的内涵。一般认为,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即为城市化,包括社会、人口、空间、经济、文化转换等多方面的内容,具体为人口城市化过程、产业转换过程、建设景观转换过程、城市文化向农村传播的影响过程。
注释:①参见周锐波,阎小培.“城中村”文化透视.规划师,2004(5)
美国学者弗里德曼将城市化过程区分为城市化Ⅰ和城市化Ⅱ。城市化Ⅰ主要是指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地域的集中过程,非城市景观转化为城市景观的地域推进过程;城市化Ⅱ则是指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的地域扩散过程。“城中村”不是单一的物质体系,而是以人为核心的物质体系、经济体系、社会文化体系的综合体。因此,“城中村”的城市化不是单纯的物质形态转变过程,而是经济、社会、文化、景观多元转变过程的统一。今后,“城中村”进一步城市化和改造的方向应是:在物质景观、管理机制、集体经济改造的基础上,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实现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并最终在文化上、行为方式上、价值观念上将村民塑造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
“城中村”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域空间,在地价机制和城市化进程的双重影响下,城市新区建设导致城市市区人口和来自其他地区寻求工作机会的外来流动人口在此汇集,形成了双向人口导入,成为混杂的居住空间。同时,“城中村”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地域空间,人口构成混杂而社会管理薄弱,外来人口管理、社区环境、乱占乱建、社会治安等问题突出。“城中村”的社区人口一般有三大类群,包括本地村民、市内导入城市人口及外来流动人口。这些不同籍贯、不同语言、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心理价值观念、不同生活方式的利益矛盾群体在此汇集产生了文化的冲突和融合。
1.“城中村”村民的文化透视
“城中村”在乡村———城市转型的过程中,村民的社会特征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对于农村而言,他们从事非农生产活动,是城里人;相对于城市而言,他们从事低层次、非正式的体力劳动,或是无业者,是乡下人。他们住在农村与城市的交错地带,形成了所谓的“边缘群体”。他们的行为中处处留有乡村文化的烙印,一方面他们渴望享受城市文明,另一方面他们又对城市问题敬而远之,这种尴尬而困惑的境地使得他们成为亦乡亦城的“边缘人”。
“城中村”村民由于土地的丧失,在就业上被迫从农业向非农转移,但是,由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与来自出租土地、出租屋的经济收益,使一些村民成为无业的食利阶层,而许多村民由于文化水平与技能水平较低则只能从事修理、搬运等服务或体力工作。另外,由于就业和传统观念的差别,村民无论在交往对象或范围上都极其有限,无法快速融入城市环境,分享城市文明。由此可见,村民的非正常收入、就业状况和社会文化特征决定了他们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很难在文化层面上快速城市化。
2.“城中村”城市居民的文化透视
城市建设迅速向“城中村”扩展,许多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工商业、居住小区在“城中村”范围内开发建设,居住功能向“城中村”的转移导致了许多城市人口流入。“城中村”的市区导入人口一般看中的是“城中村”附近便捷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优美的居住小区环境,或者是想避开拥挤喧哗的旧城区,他们对“城中村”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认同感或归属感。这些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文化修养层次一般较高,在住房、劳保、医疗等各个方面比“城中村”村民优越,享受现代化的城市设施和文明,是真正的“城里人”。他们虽然住在“城中村”范围之中,享受的却是城市或小区的文化娱乐设施及物业管理。他们排斥“城中村”脏乱差的局面,保持着“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极少参与、关心“城中村”的公共事务,与“城中村”村民的来往联系很少,基本处于隔离状态。同时,他们现代化的生活娱乐方式对“城中村”村民会起到一定的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3.“城中村”外来人口的文化透视
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吸引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在此聚居。在这里居住一来可以减轻经济负担;二来这里交通便捷,利于居住和谋生之间的联系和转换;三是在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上较容易融入。此外,“城中村”管理比较松懈也是他们选择“城中村”的原因之一。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流动人口一般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为了生计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地工作,“城中村”对他们来说只是夜间居住、休息的地方而已。同时,村里居住环境的日益恶化,也使得外来流动人口虽然住在“城中村”,但又十分希望能搬出“城中村”。
另外,村委会一般对外来人口采取防范式而非服务式的管理,致使外来人口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外来人口居住的暂时性、过渡性及缺乏交流沟通,使得他们对“城中村”没有任何归属感。这也造成了“城中村”社区环境不断恶化,社会问题滋生。
4.“城中村”内的文化冲突
“城中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以及外来人口有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城中村”的村民,即原居民的文化植根于当地农村,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一套适应农村社区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社区成员在情感上和心理上对原社区具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与此同时,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也带来了现代都市文化与外来文化,它与原住民文化不断发生碰撞、冲突、交流与融合,冲突中有融合,碰撞中产生交流。
首先,表现为小农经济思想与商品经济意识的冲突与融合。“城中村”里的原住民一般来说求稳怕乱,小富即安;而外来人口求新、求变。在农村文化与现代都市文化的冲突和融合过程中,现代都市文化是一种强势文化,它对农村文化的影响非常强烈。①
其次,表现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本土文化是“城中村”原有文化,而外来文化则指外来人口从其原所属地域带入的文化。以户口本与暂住证为标志,将“城中村”内的居住人口分为常住人口与外来流动人口两个不同的群体,在这两个群体之间很容易产生冲突,原因是原住居民强烈的乡土认同感和排外意识,给外地人融入当地文化造成了一定障碍,也不利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化进程;而外来人口由于在外漂泊和生活艰辛,大多和自己原属同一地域的人(即老乡)往来,也很难完全融入本地社会。不同文化由于出生地、成长背景、语言、生活习俗不同,形成不同的文化圈,文化冲突最为突出和典型。
注释:①胡莹.“城中村”的文化冲融———以广州石牌村为例.城市问题,2002(2)
综上所述,对于“城中村”的城市化而言,其实质就是实现村民、外来流动人口城市社会化,使他们融入城市文化、享受城市文明,实现城市居民、村民、外来流动人口的文化整合和发展。这就要求通过村民、外来流动人口与城市生活相互作用来实现,这是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
三、“城中村”问题的生态环境表现①
1.村内环境缺乏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