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被老索告上法庭的事在胡同里传了不少时间,但是传归传,老索却没有真正动作,他一直寄望马克可以坐下来跟他把事情谈透,赔他一笔钱也就算了。可是没想到他和马克越弄越僵,直到不可开交。等马克把那厚度不及三分之一的“金柱”立起来以后,老索知道谈判的大门已经被彻底关闭了。老索的内心非常痛苦。东西两个院与马克成为紧邻的有六家,除了他家,其他五家都或多或少得到赔偿。这些都瞒不住他。老三家就住在他家对面,马克和傅安两人进进出出以及老三家人的表现都说明他们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唯独自己家,用他老婆的话说“被撂这儿了”。胡同里的生活不比别的地方,透明度太大,一举一动别人都看在眼里,谁家有个得失,人人都记在心里。吃亏是小,丢脸事大。
他老九家在这一带是比较拔尖儿的,兄弟多,出息的也多。人家都生闺女的时候,他得一儿子。人家闺女或者早嫁,或者辍学打工,他家的儿子上了大学,还准备考研。他处处都比别人高一筹。从人生的阅历和见识上更不是胡同里的发小儿可以比肩的,毕竟他还当过厂长。渐渐地他和邻居们拉开了距离。他想事的方式和行为举止也与他们有绝大的不同。他不合群儿,这是街坊四邻的评价。若是生性如此倒也无妨,若是后天养成就不可原谅了,就可以读成他看不起人。有道是日亲日近,日疏日远。一旦离了群,他和邻居们的隔膜就越来越大。可是老天是公平的,不能让他事事占先,他想一次从马克这里得到整条胡同里最大的赔偿,反而什么也没得着。
老九要告马克,最初只是老索散出去的风儿,是想起到威吓作用。然后是数次到管理部门举报无果,于是旧话重提。街坊已经把这个话编的有鼻子有眼儿,老九把自己放到了一个无法下台的高度。
胡同封闭的生活圈子,就像一个发酵罐,只要有一点点酵母就够了。老九已经被自己逼到无路可退。放弃赔偿要求已经不可能,但眼下甚至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有,他碰到的是一个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全无所知且又具有犟牛一般耿直性格的法国人。他现在要做的是如何挽救面子,甚至打官司的输赢已经不那么要紧。
其实,无论从法理还是从情理,老索的索偿要求并无不正当之处,就扰民这一条就可以大做文章。但是他的手段从一开始就是错的。错在获取的那张施工图的复印件。无论他怎样辩解,他的获取方式都是不正当的。而手段的不正当自然理短,自然让人怀疑他的目的正当性。手段的卑鄙证明目的的卑鄙,那条被人用滥了的信条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被人当作真理的。
老索没有选择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是直接针对马克的扰民,而行政诉讼是针对管理部门也就是规划局的审批。如果是民事诉讼,老索的索赔标的不过区区几万元。而行政诉讼是要彻底推翻规划局的改扩建审批,与个人赔偿无干。足见老索现在斗的是一口气。
在反复斟酌和研究各种法律条文之后,老索决定不请律师,由他本人和他的儿子作为原告和辩护人。他们父子俩很有信心。他们一直都很自信。在以前的接触中傅安就已经发现他们的这种性格特点。
老索终于在区法院对区规划局提出行政诉讼,而马克则是作为第二被告被推上法庭。
傅安经不住马克的不断请求,答应了出庭为他做翻译,但是马克单方认为傅安即是翻译也是证人。
出庭的日子是在一个阴风四起的上午。此时天已入冬,寒风卷起沙尘和落叶让路人睁不开眼。开审法庭在一个破旧的四层建筑物的三楼,可能是因为天冷,入口处居然挂上了棉套门帘,里面的人挨肩接踵,排队等着过安检,弄得像菜市场。
因为开庭前胡同里就已经把消息传开了,傅安原来以为会有很多邻居前来旁听,心里忐忑不安,有点不知如何面对,没想到来旁听的只有一位邻居,李家老二。可见北京人对打官司还是普遍心有戒惧的。
房子十分老旧,而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校舍改造的,这与傅安想象的高大庄严的法庭大相径庭。傅安进入法庭的时候,法官和书记员以及原被告都已入座。原告席上坐着老索一家三口,对面被告席上坐着规划局聘任的律师、马克和他的律师。马克原来也通知林老板旁听,但他只是派了小秦,小秦虽然来了,但是一脸的惴惴不安,最终也没有进入法庭。傅安在马克身边坐下。
就在法官宣布开庭并且开始验明原被告身份的时候,傅安的手机响了,他赶紧手忙脚乱地关机,竟然没有成功,只好起身冲了出去,待他在外面关了手机再进法庭,法官已经怒了。
“进入法庭要关掉手机,这是常识,而且你作为翻译出席为什么没有列在出庭名单里?”
傅安一时不知如何作答。一边说对不起,一边看着马克的律师,一个年龄在三十岁上下的女士。傅安知道她是陈律师的助手。陈律师的缺席是在意料之中的,估计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邻居们的凶悍。马克的律师赶紧向律师申请允许翻译入座,并且报了傅安的姓名。
律师表示同意后还是不依不饶地补充说:
“如果你再扰乱法庭秩序,我将请你离开法庭。”
这个小插曲把法庭的气氛搞得十分紧张。傅安简直要跳起来了,心说哪来那么多事儿,你当我跟你似的天天在这儿当差!
开庭以后是法庭陈述。原告由小索首先进行陈述。这有点出乎意料。不过陈述内容主要是书面写成的,小家伙一声高一声低地念,中间还被法官打断了好几次,说如果没有申诉材料以外新的内容就不必念了。然后就是规划局的律师做应诉发言。这位律师当然就专业多了,废话不多,引用若干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现行旧城保护的红头文件就把话说完了。和马克有关的部分就是沿廊和酒窖。
老索家申诉的理由是规划局罔顾北京市道路交通局在20世纪曾经做出的开通鼓楼东侧鼓楼东大街和北二环之间公交道路的规划,擅自批准马克在规划红线内进行老宅改扩建工程。作为第二被告的马克则利用改扩建许可进行超过许可范围的地下工程施工以便在将来道路规划实施的时候向主持施工的部门索取高额赔偿。当然还有酒窖和北房沿廊的事,均属违规。
由于案子并不复杂,所以法庭内并没有出现傅安想象中激烈庭辩的场面。规划局的律师引用了大量法规条文来说明情况,并且特别指出北京市规划委在新修编的北京市总体规划中划定了北京旧城保护区的范围,严格限制了这类区域内的道路工程建设。根据律师的说法,老的,且未能实现的规划当然要服从新的城市规划。另外,为了改善旧式建筑的居住卫生条件,扩大居住面积,在保持地表建筑的传统式样的条件下,现行政策允许增建地下室,且有许多先例。至于马克的沿廊和所谓酒窖,规划部门已经责成其改正,履行了管理责任。
老索家又提出关于马克扰民的事,主审法官立即予以制止说:扰民一事系民事纠纷不属本案审理内容不得在此发表议论。
傅安充分领教了法院的理性和理智的办案方式,有事说事,不许啰唆,不许跑题。在法庭上任何一方都没有机会发表见解和感慨,就连马克的发言也不过五分钟,他指控老索一家阻挠工程进展,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施工图纸继而对业主进行经济讹诈。
看得出来,老索私下拷贝马克的工程图纸一事虽然不是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但是已经让老索一家颇为尴尬;法官对此做法也颇为不屑,老索家仅此一项已经失分。
法官并没有当庭断案,只说审理结果会在若干工作日内通知原被告双方,并宣布休庭。
全部过程不过一个小时。傅安不知不觉地从一开始的抵触情绪中走了出来,到最后反而听得饶有兴味。尤其是关于原有道路规划的那一段居然跟他参与的一件事有关。
2004年的某一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人类遗产中心联合清华大学组织了一场关于建筑遗产保护的研讨会。傅安的那位法国建筑师朋友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这次讨论会并发言。他的发言稿就是由建筑师的朋友翻译并由傅安润饰和代读的。发言内容就谈到了北京以前的道路规划将会对鼓楼一带产生的破坏性影响,并呼吁中国政府对此做出新的考量。这个发言情词恳切并且不失尖锐,博得现场听众的一片掌声。听众当中的一位就是肖飞。
傅安当然无法知道这个发言是否对北京市规划局在嗣后编修的城市总体规划产生影响,但这毕竟是关于北京旧城保护的诸多声音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呼喊。
大约两周之后,区法院下达了庭审判决,老索败诉。从此老索和马克更是势同水火。
此时的工程已经进入到全面砌筑的阶段,进展非常快。2006年的冬季没有出现过度的寒冷,因此工程也就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停顿。转眼就是春节,工人们为了能及时回家过年,手底下的活儿也加快了许多。北房的后山墙砌筑完毕后,小院已成模样。连工地的护栏也都被拆除了。马克还真不将就,房屋的用砖都是最好的细泥青砖,磨砖对缝。原本这一带都是民房,建筑用料都是一般的砖石木料,再加上风雨剥蚀早就老旧不堪,马克的房子就愈显突兀。由于地界狭窄,看上去和周边建筑很不协调。马克虽然钟情中国古建,但是对建筑规制并不了解,很多地方他都要求按照大宅府邸的做法来做。沿板梁柱都是一麻五灰上赭红色大漆。院门做得就更离谱,原本这种规模的小院儿做个随墙门足矣,连做如意门的可能都没有,但是马克非要按照广亮大门作法来做。一米五不到的面宽做广亮大门,就别提多寒碜了。老文现在也不能随便进出这个小院了,于是站在门外讪笑:
“这盖的他妈什么房,整个儿一个土地庙。”
马克对中式建筑的隔热功能信不大过,南北两房各安装了一组大功率空调风机。太大,没地方放就干脆在后山墙上预留一处凹口。可是风机的安装高度不够,热风刚好会吹在行人身上。这种不靠谱的作法令傅安不解。法国人一向自称讲究公共道德,但马克一定要突破底线。经过几个月的折磨,傅安已经不再提出什么想法和建议。马克的为人已经让他觉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