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叶叶的碎石,浅浅的细草,山间小道上那斑纹样的点点土黄……脚步踩在上面“沙沙”的轻响着,枯叶摩挲着脚踝,雨前那窒息般的潮热从林间散发出来,环绕着重皓,蒸炙着他,薄薄的汗水渗出皮肤,在衣杉上印出点点印记。
此刻的他正拉着狄露的手沿着一条隐秘的小路向着南望山上走去。南望山紧贴着他们的学校,山后就是诺大的东湖,湖的湿气常年缭绕在山间,远望时带着一层淡淡的朦胧。这是重皓和狄露拍拖两个月以来的第三次约会,最近这段时间重皓总是感觉狄露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漠,发去的短信总是不见回音,见面的交谈也不过之字片语。这让他十分的烦恼.住在同一个寝室的郑建告诉他对于追女孩来说亲热远比浪漫有效的多.牵手,接吻,爱抚……每完成一项两人的关系就近一些,因为马哲老师说过:物质的决定意识的.虽然重皓对这理论半信半疑,但是在郑建极力的怂恿下他还是决定试试.
他们沿着山上的那条小道走着,疲惫和酷热让他们彼此喘着粗气,山上种着茂密的松树,在阳光的照耀下投出一片片的阴.狄露似乎有些累了,她停下了脚步轻轻的揉着自己的膝盖,重皓看了看四周觉的机会来了,他慢慢的走到了狄露的身边,双手扶住狄露的肩膀,一言不发的缓缓向她双唇靠近。狄露有些紧张,一时呆站在那里,重皓心中窃喜着,可是就在这时狄露轻轻的推了推他,用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告诉他说:
“皓,下次吧,你……你嘴里有股韭菜的味道。”这句话就象按中了影片中的暂停,将两人尴尬的凉在那里,重皓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本想说狄露你将就一下吧,但是又觉的不妥,犹豫之间狄露已经成功的逃离了他的怀抱,她小心的退后了两步,站在两米之外仔细的观察了重皓一会儿,乘机快步向山下走去。重皓呆站在原地半晌,暗暗后悔中午吃的是韭菜合子.
重皓的家在辽宁,为了离家近些他高考完填报志愿时毅然将东北大学作为自己的第一志愿.然而事情总是不如人愿,仅一分之差就让他离开了东北,被调剂到千里之遥的武汉来.对于他来说,七月的武汉简直就是人间的炼狱,。如果你正午的时候走在室外,你会发现眼前的空气都是朦胧的.
虽然室外热的离奇,但是更不愿意呆在寝室.因为住的都是男人,所以洁净就是个远在九霄云外的梦想,每到夏天里面总是充满了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一张张堆满杂物桌子横七竖八的斜放着,桌面上时常可以看见一团团绿色的霉菌。寝室的墙角总挂着一只只脑满肠肥的蜘蛛,网织的有脸盆那么大.地上吃过的瓜子壳则时常会没过脚腕。如果你再看看墙壁,就会发现上面有很多黑红相间的点点:那是殉难蚊子的遗体。虽然大家一致认为:不能击打落在墙上的蚊子,因为就象景伊说的:生命比身体要短暂的多。蚊子的生命结束了,但是身体却牢牢的粘在几乎已经不能辨认本色的墙面上,一年又一年,不懈的为这个令人作呕的环境增砖添瓦。
与这些比起来,最神秘的地方是床下:你永远不可能知道那些令人窒息的气味究竟是由多少种东西混合发出的,因为那里从来没有人清扫过,开始是不想,后来是不敢。于是只要天气一热,经过一个类似酿造的过程后,气味就从床下散发出来,刺激着人的神经,锻炼着人的意志。一出寝室觉的什么都是香的。
和重皓住在一起的一共有三个人。按铺位分的话:进门右手的来自四川,叫郑建。如果你对他了解不深的话,会很容易认为他的做人和他的名字差不多:因为他总是爱掩饰自己,即使要付出被大家嘲笑的代价。按照市井一些的说法就是比较喜欢:“装酷”。
记得大一报道时的他:背着吉他,披肩长发,穿着一件黑亮的皮衣,嘴上叼着烟,手腕上挂着样式怪异的金属饰物,“叮叮当当”的走近了寝室,随手就将一包骄子扔在了桌上:
“大家要抽别客气啊.”他笑着说道.引得整个寝室的室友和家长们一阵瞻仰,半晌说不出话来。重皓很喜欢他脖子上挂的那个金属铃铛,每当他走路时那铃铛发出的“叮当”声让重皓想起小时候市里赶着驴车的老大爷。记得那驴子跑起来一颤一颤的,脖子上的铃铛就这样的“叮当”的响着。
郑建吉他玩的很好,他刚来的时候并不喜欢和大家打交道,总是独自一个人坐在床沿上练习吉他.仗着这点才华再加上他喜欢装酷的个性使得他在生活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冷漠。那段日子他一直很难接近,经常逃课,游魂似的四处孤荡,无视人们在他身后的指指点点。可是这样潇洒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后来可能是由于一个人呆的太闷,耐不住寂寞才开始和室友们搭讪,之后在一起打牌。加以时日使得人民群众也对他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一披着狼皮的羊。虽然他在寝室里嘻嘻哈哈的什么丢人的事情都可以做出来,但只要一出门便马上装的正经起来。满脸严肃的,即使只穿着内裤也把自己认为是西装笔挺。
进门靠左边的那位来自包子很有名的天津,叫景伊。和郑建不同:他是个很文静的男生,皮肤白皙,身材瘦小。喜欢戴着一副很厚的黑框眼镜,乍一看给人的感觉就象一只减过肥的熊猫。景伊出自书香门第,他的父母都是天津大学的教授,而且也小有名气。所以人们就一直奇怪他为什么舍近求远,到武汉来上学。对于这个问题他不愿细讲,只是笑一笑说:兔子不吃窝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