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还是一些国家的内部审计组织,都把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当作内部审计的灵魂。因为,保持应有的内部审计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机构以及内部审计人员树立良好形象、保持良好信誉的重要手段,是保持审计人员高执业水准的重要因素,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内部审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部审计职业道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具有内部审计职业特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个方面,尽管各国形式多样、内容不一,但实质要求是一致的,均是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谨慎评价、诚实廉洁等。许多国家的内部审计组织以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普遍制订了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其制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强调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宗旨是在全球内部审计职业中提倡一种道德文化,基于对风险、控制与治理的客观性保证的信任;并强调内部审计师应遵守诚实、客观、勤劳、忠诚等职业道德和行为标准。
西方一些国家制订的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强调了以下内容:
(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时,应该诚实、客观、严谨、勤勉。
(2)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忠诚地对待本单位的一切工作或可能服务的客户。
不得故意加入非法团体或参加不恰当的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有损于内部审计职业或组织荣誉的活动。
(4)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会与本组织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或将会有碍客观地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的活动。
(5)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接受雇员、委托人、客户、厂商或其他商业社团赠送的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免削弱专业的判断力。
(6)内部审计人员只能从事力所能及的、恰当的专业服务工作。
(7)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内部审计的各种标准,以保持专业服务水准。
(8)内部审计人员应慎重利用在履行职责中所获取的情报,不得违法使用,不得有损于组织利益和为个人牟取利益。
(9)内部审计人员在汇报工作结果时,应揭示他们所掌握的所有重要事实,否则就会使报告失真。
(10)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1)内部审计人员要铭记职责,保持规定的高标准工作能力、高标准行为美德和尊严。
(12)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的各项规定,维护其确定的目标。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把职业道德规范分为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两部分内容。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诚实、客观、保密、胜任等。诚实,是内部审计人员取信于他人的基础,也是他人对其判断信赖的基础;客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应表现最高度的专业客观性,不受个人利益或他人的不当影响;保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非经适当授权不得揭露审计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资讯;胜任,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应能运用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经验。
行为准则,同样包括诚实、客观、保密、胜任四方面。在诚实方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以诚实、严谨及负责的态度执行其任务;应遵守法律并依照法律及专业的要求做适当揭露;不得明知而涉入任何不法活动,或从事玷辱内部审计专业或其服务机构的行为或活动;应尊重其服务机构的既定及伦理目标并作出贡献。
在客观方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在与任何可能损害或被认为损害其公正评价的活动或关系;不得接受任何可能损害或被视为损害其专业判断的东西;应揭露所获悉的重大事项,以防报告的误导。在保密方面,内部审计人员应谨慎使用及保护在审计中所获得的资讯;不得违法使用、也不得有违其服务机构意愿使用审计中获得的各种资讯,更不得以此牟取个人利益。在胜任方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仅从事其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及经验的服务;应依照内部审计执业准则提供服务;应持续改善其专业能力、服务效果与质量。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西方一些国家内部审计职业团体,十分强调内部审计职业道德与独立性、应有的职业谨慎、应有的知识、技能和训练之间的关系。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对其审核的活动保持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能使内部审计人员自由地和客观地进行工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人员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应体现的客观性两方面的内容。客观性既是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又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践和体现。
职业谨慎包含着谨慎和技能两个方面。谨慎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而技能正是实现这种要求的手段。所以,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和职业谨慎在某种意义上难以划清。
内部审计人员应有的知识、技能和训练,既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需要,也是实践审计职业道德的需要。如果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熟练地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不能运用会计原理和查账技术,不具有搜集和分析审计证据的工作技能,他就不可能做到诚实、客观、公正、严谨。所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应有的知识、技能和训练。
二、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六至九条也规定了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1)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力;(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3)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4)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2003年4月12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文11条,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一般原则
(1)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4)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能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财物。
(二)专业胜任能力
(1)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3)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4)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三)其他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忠诚性原则的事情。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他们在履行审计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3)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他们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情。
(第四节)社会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社会审计的职业特性
社会审计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其从业人员以自己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良好信誉为公众提供验证、咨询服务,公众的信任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作为社会审计和其他受人尊重的专业一样,均具有服务公众的责任、复杂的学识主体,以及需要公众的信任等特性。
愿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必须是服务专业的基本动机。社会审计就是为公众服务的职业。独立审计人员的任务是唯财务报表公平地对待所有相关人士(债权人、股东、消费者、员工和其他人士),绝不偏袒(决不牺牲一方利益而讨好另一方)。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谋求最大的利益,大概就仅愿为提供最高公费的债权人、投资、经理当局或其他特殊人物的利益而卖力了。“公众是会计师唯一的委托人”这句社会审计界的名言,虽然过于简单和不贴切,但就社会中介审计长期的专业地位而言,这种理念是必要的。社会审计如拟扩大社会服务范围,就必须和委托人之间保持高度的独立性。超然独立或许是社会中介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为重要的观念。
社会审计必须以复杂的学识主体来应对复杂的服务对象。以财务审计为例,对财务报告大量的制度、规定限制,就会明了会计学是个复杂的学识主题。
会计要反映日益复杂的环境中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因此需颁布各种制约的制度、规定。环境一经变动,会计原则和审计实务就得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具有胜任的技术和熟悉实务上的一切现行标准,继续教育必不可少。
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所有其他专业人士都需要大众的信心,方可成功。对于社会中介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大众的信赖更具有特殊意义。注册会计师的人品就是信用。鉴证人未曾获得大众的信赖,则鉴证功能必无实用的意义。
二、主要国家对社会审计职业道德要求
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虽然强调社会审计要依法进行,但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水平,约束从业人员,便于公众监督,避免法律纠纷,陆续制订了一系列审计标准和带有一定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职业道德规范。
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其较为完善的体系影响了许多国家的社会审计界,一些国家的社会审计团体以其为蓝本,制订出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最早确立了注册会计师制度的英国各会计师团体制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与美国的职业道德规范基本一致,只是在一些具体规定上存在差异。目前,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对社会审计职业道德规定的内容,已扩展到独立性、技术标准、对客户的责任、对同业的责任以及对公众的责任等方面。具体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基本要求
1.超然独立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最基本要求。独立性一般应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注册会计师和任何客户必须是实质上的超然独立,二是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必须具有形式上的超然独立。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在其《行为守则》中,对超然独立的立场还作了详细的规定。
2.正直和客观
正直和客观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品质,是其取得良好信誉最基本的条件。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故意曲解事实,其判断不得受他人左右。在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时,如果认为有合理的依据,他解决疑难问题的方式应该有利于委托人,但必须考虑对社会公众所负有的责任。
(二)一般准则和技术准则
注册会计师除了执行审计业务外,还提供会计、检查、税务和管理咨询服务,所以职业道德规范中,包含了全部服务的一般准则和技术准则。
1.一般准则
一般准则主要对专业能力、应有的职业关注、计划和监督、充分相关的数据(证据)以及对未来的预测等几方面的规定,它是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基本要求。
2.技术准则
注册会计师技术准则是对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方面应当遵守的道德标准所作的基本规定。在有关的专业标准对会计师在执行各类业务或在执行业务的各个环节所应实施的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要求。如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行为规则》202项规定:除非会员遵守了协会制定的现行公认审计标准,他不得在财务报表上署名,以免使人误认为他已经以注册会计师的身份完成了对报表的审核。在203项中规定:如果财务报表不符合协会指派的专门机构所制订的公认会计原则,而该原则对整个财务报表具有重大的影响,会员不得表示财务报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除非会员能够证实这种不符合由于非常情况的缘故。在其他技术准则中规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指定机构所制订的其他技术准则,如果违反,必须作出解释。
(三)对客户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不仅要求对公众负责,而且要对客户负责,为他们提供称职的服务。具体包括保密和或有公费。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客户的业务计划保密,甚至在公共场所尽量少提及客户的姓名。注册会计师应以实施审计所花费的时间,参加审计人员层次的高低以及业务的繁杂程度为依据,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许多国家都规定,审计费用必须在客户的财务报表中予以单独揭示,以此来确保会计师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
(四)对同业的责任
同业之间能否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关系到整个职业界在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尽管很多国家对注册会计师的同业责任未作具体的规定,但职业成员之间合作和建立良好关系应成为基本原则。有些国家规定,注册会计师应该“以不诋毁同事名誉和声誉的方式与同事共事”,严禁以无原则地降低收费或服务质量等不正当手段与同业争抢业务。当委托人变更委托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取得联系,相互了解和介绍变更委托原因;如果属于正常原因,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的工作应给予支持。
(五)其他责任和业务
其他责任和业务,主要包括玷辱行为、广告、佣金不相宜业务、开业方式和名称等。
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在其《行为准则》中规定,凡是败坏专业声誉的会员,协会将给予处罚。甚至认为存在种族歧视等现象都是有损于本职业的行为。
其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有下述情况之一者,自动取消会员资格:犯罪并被处一年以上监禁;作为纳税人,故意不填报或填制虚假或欺诈性的所得税申报单;故意协助客户编报虚假或欺诈性的所得申报单;政府当局取消或中止了会员的证书、许可证或特许,使其无权执业。
直到1978年和1984年,美国和英国才分别禁止注册会计师刊登广告。目前这项禁止已被取消,但一些国家都要求各会员“不得以虚假、使人误解或欺诈的方式通过广告或其他招揽客户的手段争取客户”。并对广告内容有明确的限定。
一些国家均禁止会员为争取客户而支付佣金,也不允许因向客户介绍其他人的服务而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