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世界民主政治有了巨大的发展,尊重各国人民对发展道路的选择权,任何强势的国家不能将自己的政治体制强加给其他民族,早已成为普遍共识。对其他民族政治体制的外来干预和强行改变的行为,都被视为对国际法原则的亵渎,为国际社会所不容。
3.价值文化
就价值文化层面而言,更需具体分析。价值文化中的价值观念,一般可包含基本价值观念与一般价值观念,前者一般由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与社会生活方式所范铸,后者更多地受当时社会经济文化影响,两者互相影响,但是前者往往起决定作用。
全球文化现象在一般价值观念方面已有一些表现,例如,各国人民普遍接受民主、自由、平等、效率、公正、和平、发展等现代普世的价值观。
在基本价值观念方面,不同民族之间尚没有普遍一致的价值理念,也还没有发生趋同与一体化的现象。相反,经济全球化的双刃剑效应,南北差距扩大,不同民族,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基本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更加激烈,“9·11”事件正是此类基本价值观念冲突加剧的集中表现。
基本价值判断与思维方式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它积淀于各具特点的民族传统文化与传统社会生活方式之中,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
在个人和集体关系、主权与人权关系、言论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关系等基本价值判断上,不同社会制度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分歧是深刻的。
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基本价值判断都不可能主导全球各民族的行为,任何一个发达民族的基本价值判断都不可能取代其他民族的基本价值判断,任何一个发达民族也不具备教训和引导其他民族选择某种发展道路的资格。
在文化层面,尤其是在基本价值判断与思维方式上,鼓吹文化全球化和“国际一言堂”,如果这不是泛全球化的谬见,就只能是文化强权主义的偏见,“9·11”事件再次告诫人们,不同历史背景与发展水平的民族在文化价值判断之间存在深刻的分歧。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未来的全球文化既不会是“西方中心”的单元文化,也不会是“东方中心”的单元文化,全球文化的发展,过去未能,今后也不可能仅是单一规制的,一中心的,而必然是多元轨制并存,多中心的。全球文化的单一化与一中心现象,只能是人类文明的毁灭,是人类的悲哀而非希望;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虽然抵牾,却也有促进;有排斥一面,更有共荣共存一面。欧洲委员会创立的里斯本小组,在其集中研究全球化问题的报告《竞争的极限——经济全球化与人类的未来》中指出:全球化并不意味着世界“在政治上已经实现了统一”、“经济上已经完成了一体化”、“文化上已经实现了同质化”。全球化其实是一个“十分矛盾的过程”,并且有“多种多样的结果”。这一结论较为客观。
(第六节)“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一、国家主权的地位
国家主权是国家权利体系中最核心的最高层次的权力,是一个国家的固有属性。在当代,国家主权仍然是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的重要课题之一。不少学者坚持认为国家主权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主权思想依然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因为国家的领土管辖权仍由主权确定;主权保障了国内各民族的正常生活;主权国家是协调国内各种分歧与利益冲突的主要手段;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观念仍然是主权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核心观念。
对主权思想提出疑问的学者则认为,国家在行使主权时并非是千篇一律、绝对民主与自由的。不同国家其支配与管理国内资源(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能力大不相同。一些国家的力量强大,在一定意义上并非由于国内资源的多寡,而是国家的管理能力较强。非洲不少国家资源并不匮乏,但是国家管理能力太弱,导致社会动荡;一些国家缺乏组织能力与现代政府的运作效率,在对外关系上,缺乏外交能力与外交技巧,在国际社会中难以有机会参与国际问题的解决与国际形象的自我塑造;不少国家的政府缺乏行使主权的能力与责任意识,导致国内社会生活动荡,民众怨声载道。例如波黑内战、索马里内战。在全球生活更趋一体化、相互依存加深的今天,一些主权国家的政府如果丧失责任感,或者软弱无能,无法管理国内生活时,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往往会出面干预,这时,主权受到约束与削弱是不可避免的。
战后西方国家否认主权思想的理论层出不穷。美国法学家汉斯·凯尔逊认为,在一个国际法律体系内,全球的行为规范,或中央规范是一般国际法的规范。其实际空间效力范围涉及各国领域,国际法律秩序的空间效力范围在法律上是不受限制的;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方法律规范,为国际法的规定所限制,因此国家主权必然是有限的,应当以服从国际法律秩序为前提。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主张削弱国家主权的影响,建立世界政府的权威,来维持世界和平;英国历史学家阿·丁·汤因比在与日本名人池田大作对话时,也竭力主张:“必须剥夺地方国家的主权。一切都要服从于全球的世界政府的主权。”作为理想主义者,人们将世界和平的维护,寄希望于世界组织,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当代国际社会中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尚未消除,任何一种形式的世界政府,可以剥夺成员国家的部分主权,却未必能真正主持公道与替天行道。联合国曾是人类经历了“二战”浩劫后寄予厚望的国际组织,但是在战后很长时间里仍被少数大国挟持,对各国主权也无更多的约束。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随着全球经济区域集团化与全球一体化的进展,各国经济合作与相互依存加强,在经济管理制度与习惯上,各国日趋规范与同一,国家主权对其的管束与支配日显困难并无法单独处置。基于这一事实,人们便提出了国家主权在当代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与意义的新问题,这个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
1.实行开放经济,让渡部分主权
战后形成的世界经济,既不等同国别经济的总和,也有别于国家间经济。
它不但具有全球规模,例如跨国公司、国际贸易组织、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而且形成了某种全球划一的经济规范与做法。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如果游离于世界经济活动之外,排斥全球性的经济规范做法,都将会使自己陷入灾难之中。要生存与发展,必须实行开放经济,要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就必须接受其同一的规范,让渡部分主权。
2.国家主权在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能时,受到了一体化的严重挑战
经济一体化的扩张,各国社会的生活方式日趋类同。跨国公司将相同的食品,例如三明治;相同的汽车,例如日本的尼桑;相同的通信方式,推销给世界各国人民。各国人民通过卫星与大众传媒,欣赏相同的文艺节目,遵循相同的国际法准则,认同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准则。各国主权在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能时,受到了一体化的严重挑战。
3.日趋一体化的物质生活方式对多元传统文化生存的挑战
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复兴与回潮,似乎是对社会文化一体化的一种抵制与警示。人类在市场经济的魔力下,物质生活日趋一体化,然而,如何保持与发展多种模式的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成了全人类面临的新的挑战。
4.全球安全问题对主权国家安全的挑战
全球化进程给各国军事安全带来了新烦恼,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强调领土完整、边界不可侵犯、国家独立行使对人与属地的管辖权。但是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一些地区与国家的冲突和不稳定现象引起全球组织或众多的周边国家的关注。在伊拉克、索马里、柬埔寨与前南斯拉夫的一些国家内,出现了由联合国或地区组织建立的“安全区”、“禁飞区”、“中立区”、“托管地”等特殊安全区域,显然,在这些地区,主权国家的管辖权已让渡给了国际组织。此外“9·11”事件以后,非传统安全观的传播,国际反恐行动更需要各国的合作,在国家主权面临国际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极端民族主义势力的威胁下,正在经受严重挑战,需要更深度的国际合作。
5.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主权国家环境安全的挑战全球经济的发展给人类,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国民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也破坏了全球的生态环境,使人类面临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并要求所有国家共同合作,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协调解决。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全球环境安全主要受到以下三种威胁:气候变暖与温室效应问题;臭氧层损耗与氟氯烃污染问题;森林死亡与生物物种锐减问题。此外,跨国资源争夺,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侵略”,包括污染性产业的转移、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输出、掠夺性的资源开采等。这些现象严重破坏了全球的生态平衡,而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更趋恶化。
全球环境安全要求生态、经济、军事、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要求人、社会与自然间达到最大均衡;要求国内安全、地区安全与全球安全的多层次合作互动;要求政府主导,市民公众积极参与;根本问题还在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进而实现国际资源与财富的公正的再分配。显然,这一不仅仅是经济与生态问题,而是尖锐的政治问题。全球范围的环境安全合作的难度是很大的,这种合作特别需要发达国家的积极主动性。应该指出,人类对全球环境安全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号召各国政府共同合作,展开全球环境与生态治理活动,以阻止全球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在维护全球生态环境安全的进程中,各国的主权再一次遭到挑战,为了经济持续合理的发展,就必须实行区域与全球性的合作,包括转让部分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权力。
全球化对主权国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以发展眼光看待方兴未艾的全球化及其影响,客观地认识全球化给国家主权带来的各种影响,如促进了各国的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开放的中国在建设现代化的进程中,抛弃某些偏见与短视,接受国际社会的某些一体化的规范与准则,勇敢地参与全球一体化进程,无畏地接受各种挑战,终会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在地球村里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
思考题1.联系实际分析经济全球化与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关系。
2.联系实际分析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动因与实际效应。
3.联系实际分析经济全球化在政治、文化领域的表现与影响。
4.联系实际分析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交互作用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