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43000000024

第24章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7)

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为执行当事人与案外人,执行当事人包括执行债权人和执行债务人。虽然,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是经债权人申请而开始,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的绝对权威性,其执行行为可能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甚至案外人,违法、不当的执行行为即可能侵害执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侵害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不应开始而错为开始执行,应开始执行而执行机关不开始执行,此时执行债务人与执行债权人可以请求救济。执行行为也可能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如误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案外人作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请求救济。

2.提出执行异议的事由

提出执行异议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对执行种类和方法;对执行时应遵守的程序,如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违反执行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对执行处分;对执行措施,如违反执行法律规定采取的强制措施;(5)对于其他侵害利益的情形,如无法定原因而暂缓执行,等等。

3.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

关于程序上执行救济的方法,我国可以采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异议形式提出程序上执行救济。

4.执行异议的管辖

由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执行法官对异议请求进行审查,以确认异议请求是否有理。

5.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限

执行异议应在执行程序开始以后终结以前提出。因执行程序结束,即无法撤销或更正已实施的执行处分,此时再提出执行救济已无实际意义。

6.执行异议的程序

异议一经提出,法院经审查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定。执行异议由执行法官审查,认为救济请求不合法或无理由的,书面裁定驳回异议;有理由的,书面裁定撤销、更正原处分或程序。

在异议的受理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上级法院在对异议作出裁定前,可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如受理复议的法院可以决定异议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以停止执行程序的全部或部分。

7.复议

执行法官在执行异议程序中具有双重地位,既是执行程序裁定、决定和命令的作出者,又是针对这些裁定、决定和命令的异议的裁决者,为公平起见,应设置复议制度维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定,如果认为复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认为复议理由成立的,应命令下级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定。考虑到程序救济的特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复议及上级法院审查复议的期限不宜过长,以10日左右时间比较适宜。

(五)建立异议之诉制度,保证当事人、第三人的诉权及诉讼权利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但我们也不能忽略债务人、第三人应有的地位。让当事人及第三人获得实体异议权,是在执行程序中公正解决纠纷的前提条件。鉴于现行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存有的不足,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未规定对债务人在实体上的救济,因此,废除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建立完善的异议之诉制度,即民事执行立法应确立异议之诉,并根据提起异议之诉的主体不同,将异议之诉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等。

1.债务人异议之诉

在执行程序中,债务人对执行根据所载请求,主张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理由的,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异议之诉的事由。该事由是指有主张排除执行根据执行力的事实存在。明确异议的理由,使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法上得到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落实。异议理由包括:第一,债权人请求权全部或部分消灭的事由。如存在债务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消灭时效完成、解除条件成就,合同的解除或合同当事人以意思表示有瑕疵为理由行使撤销权,赡养、扶养、抚养请求权人死亡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或更改。第二,债权人请求权有妨碍的事由,是指债权人在执行名义上的请求权暂时不能行使的事由。如债务人认为执行名义确定的清偿期限尚未期满、债权人已同意延期清偿,债权人尚未为对待给付,等等。

但异议事由必须发生在执行根据成立之后,也可发生在口头辩论结束之后。因为对于执行根据成立前已经存在的事由,无论债务人是否知道该事由的存在,也不论其主张是否有过错,均应受既判力的约束,不能作为异议之诉的理由。(2)债务人异议之诉的主体。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原告应是执行根据上的债务人,或依法应承受其义务的人,即其承受人或基于其他原因而受执行力约束的人。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被告,是执行根据上的债权人,或是承受其权利的其他人。债权经转让后,原债权人仍主张其权利或受转让人申请执行时,债务人都可对之提出执行异议。(3)债务人异议之诉提起的时限。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决定其提起的时间应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排除执行根据的执行力,是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而执行程序结束,就意味着执行根据已经实现,债权人的请求权得以实现,此时再提出异议之诉对债务人来说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债务人只能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赔偿损失,但此时债务人的请求不是针对执行根据,而是债权人的债权。如债务人在执行程序中提起本诉,本诉在诉讼中执行程序已终结,债务人排除执行根据执行力的目的也不能达到,但债务人可以提出返还不当得利或损害赔偿的请求以替代原来的异议之诉请求。

民事执行程序结束,是指执行根据上所载的全部债权得以实现,如只是对某一执行标的物结束执行,而执行根据所载债权并未全部实现,债务人仍可提起本诉,但此项异议之诉有理由的判决,仅就未执行结束的部分债权有排除执行的效力,不能据以撤销已经结束部分的执行处分。

债务人能否在执行前提起异议之诉,依据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可以判断,异议之诉是排除执行根据的执行力,而不是排除具体执行行为,执行名义只要成立,债权人就可依执行名义申请执行,债务人也就有必要阻止开始执行。因此,异议之诉在民事执行开始前即可提出。

(4)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管辖。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管辖的确定,应考虑诉讼经济的原则,既顾及当事人诉讼的便利,又方便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及执行。由第一审法院受理债务人异议之诉,充分兼顾到当事人、法院在诉讼中的便利,便于案件的审理,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法院即为第一审法院,但由于开始执行前也可以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若规定由“执行法院”

管辖,可能在逻辑上产生矛盾,因此立法时应规定由“第一审法院”管辖为宜。这样,作为执行法院的第一审法院可直接在审理中决定是否中止、终结或变更原执行,能及时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程序上的效率。(5)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起诉。债务人提起异议之诉,应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本诉的请求与执行根据有关,即不许对执行根据进行执行。

其次,审理。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审理应按照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债务人(原告)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即应提供妨碍或消灭债权人请求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异议之诉进行审理后,作出如下处理:第一,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请求无理由的,以判决驳回其请求。无理由既包括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也包括诉讼程序进行中执行程序已结束的情况。认为异议之诉无理由的判决,仅有确定债务人所主张异议权存在与否的效力,对于实体上的法律关系并无既判力。执行程序结束后,债务人仍可基于同一事由再对债权人提起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之诉。第二,判决支持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请求有理由的,应作出判决宣告不得就该执行根据为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即应停止,并撤销已为的执行措施。

(6)债务人异议之诉提起的效果。债务人异议之诉目的的实现,即经法院判决异议理由成立的,产生排除执行根据的效力,但未生效前,不影响已开始的执行程序,提起异议之诉并不当然停止强制执行。

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债务人提出的异议之诉确有理由,如不停止执行,对债务人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必要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是保护债务人利益的举措,执行法需要兼顾执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债务人应为其中止执行的申请提供与执行标的物等额的财产担保。

(7)上诉。当事人对债务人异议之诉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的审判机构进行审理。

2.第三人异议之诉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理由的,有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权利,可以通过异议之诉向法院提出。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事由。第三人有主张排除强制执行的事实存在,即第三人受到损害的事由,是在执行程序中因执行行为产生的。

第三人的财产不得成为执行标的物,因此,第三人对执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其他足以阻止物的交付或让与的权利,是排除强制执行的最有力的理由。

第一,所有权存在。第三人认为,执行根据中涉及到的财产和财产权利不属于债务人,而是其所有的财产,因此对该部分财产主张所有权。此时,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就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该纠纷应以异议之诉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占有、使用、收益权存在。第三人认为其直接或间接占有执行标的物,而债务人对该执行标的物无所有权,对该执行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应归属于自己,第三人就该部分权利与债务人发生纠纷,起诉法院解决。

第三,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存在。第三人认为对执行标的的执行妨害了其对执行标的的租赁权、使用权、担保权等,请求执行法院排除执行。

同类推荐
  • 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

    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

    “个人资料保护”就是一个关于一般人格发展的全新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对社会影响的加强,各种新型的利益不断涌现。个人资料就是信息技术带来的一种崭新的人格利益。面对信息社会较为普遍的个人资料侵害,具体人格权需要给予切实的保护。本书内容包括:个人资料保护法概述,个人资料保护的全球立法及其比较研究,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资料权,个人资料的收集与传输,个人资料的利用,个人资料的跨国流通,侵害个人资料的法律责任等等。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本书分十七章及一个附加结论部分,论述了人类善恶及伦理、道德和法理的历史发展与原理。
  •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精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案例25个,从案情回放、审理结果、法理评说、自我运用、法律依据等5方面,剖析打官司的主要过程,传授应用技巧。通过学习,读者可以掌握打官司的关键程序和环节,会写常用状纸和文书,实现边学边用。说法与操作并重是本书特色,拥有它就是把法律顾问请回家。本书可供广大农民朋友、打工者和农村基层干部阅读,也可供一切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借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者和法律工作者亦可参考。
  • 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的一部。
  • 商标、专利纠纷处理

    商标、专利纠纷处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不更深刻地体会到文学艺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对人们的智力成果给予法律保护成为人们的共识。同时,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断出现,急切需要法律对这类行为加以规制。本书主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书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本书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本书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本书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等几部与商标、专利密切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热门推荐
  • 愤怒的大熊

    愤怒的大熊

    只想简简单单的写一写,给自己留下一份最真实的情感
  • 大汉漠北荒

    大汉漠北荒

    她被嫡系姐妹陷害,被迫嫁到大漠。人生一片黯淡的她,却又遇见了如谪仙一般的他。他帮助她恢复了勇气,却也使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她本以为她坎坷的命运就此结束,突如其来的事件却让她措手不及。但她早已学会忍住眼泪,耐心等待,千年只为等一个他。
  • 错缘之云殇

    错缘之云殇

    一壁江山,一袖红颜,帝王面前,孰进孰远?他,是她的情劫,而她,却只是他的人生中的匆匆过客。说爱她的,是他;最终害她命丧黄泉的,还是他。经年之后,人们餐后茶余谈论。有人羡艳,说她是他的红颜知己;有人嘲弄,道是帝王无情,奈何?还有人感叹,说她不过只是那个王朝的牺牲品……
  • 墨天琴

    墨天琴

    梦碎的瞬间墨雪就呆呆地站在君暮村,伸手覆上小风的毛发,小风哼叫了几声最终安静了下来。南宫凉回首便望见那个素来笑得欢快的墨雪安静地眼角滑下眼泪。他们的注定,很难逃过,那一场生死的浩劫,有一天骤然出现,原来一切都那么脆弱,他敌不过宿命中的安排,她亦放不下那千年里他的许诺。风里,她想起了东方儒,那个掌心里有淡淡温度的男子,她的师兄,她初懂男女之情的那个人;她想起了寒风,那个一脸不羁却带她吃饭的人;她想起了师傅,那个第一次见面就嘲弄她的雌雄共存体,而独独他,那一刻,她希望自己从不认识他,从不。
  • 倾城太子妃废柴要逆袭

    倾城太子妃废柴要逆袭

    前世她是万人瞩目的国际刺杀手,经狗血穿越到一废柴上,风萧萧她经过一系列的奋斗史...
  • 报告女帝,尊上又醋了

    报告女帝,尊上又醋了

    一朝身死,重生为人,沦为废物。堂堂昆仑圣女,随九幽圣体而生,通九幽之灵,居然被人称之为废物?那就让本废物好好地让你们开开眼界!等等,这系统是什么回事?完成任务有奖励,听起来不错,可……任务是什么鬼?勾搭那个什么变态尊上?要脸么!某尊上:“系统都这样设定了,阿月,你就不要害羞了,有事咱们床上说。”“秦楚!你丫的,是不是动过我的系统!”
  • 六十种曲南柯记

    六十种曲南柯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那些年的那些往事

    那些年的那些往事

    人活着总会有些故事,不论完美还是残缺,悲伤或者快乐,我们都会经历许多的事情,总有一天我们会老,记忆会逐渐尘封,也许年迈后我们会经常回想品味自己的过去一生,不管酸甜,都是一首首赞歌,我是东风魄,趁年轻,写一点如今还能记起的往事,那些年的我,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我们一起来回忆,老了再来看又是哪一番光景呢?
  • 校园篮球争霸

    校园篮球争霸

    文案1:从现在开始,开启一段热血的篮球历程!文案2:这里有你的梦想,这里充满着奇迹。
  • 高调冷婚,总裁追妻难上难

    高调冷婚,总裁追妻难上难

    安雅爱慕城,爱到可以忍受他朝三暮四。她以为他们之间就算没有爱,也有习惯。她以为他们之间就算没有情,也有婚姻。直到他心头的朱砂再度出现,她才发现,她有的不过是自己用尊严和强权编制的梦。她被困在电梯里向他求救,他却忙着陪她在医院保胎。她流产,而她平安无事。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劫后重生,安雅忽然通透了,何必将余生赠与你?“慕城,祝你幸福。”她挽起自尊优雅转身,他却缠了上来。“雅雅,我习惯了你,怎么办?”“呵,凉拌。”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值得原谅,而你,慕城,恰巧就是那有些人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