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潮
黄兴一生,真可谓“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自投身革命,凡统兵作战,无不以失败告终,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广州之役,尤为惨烈。此役经过与失败原因,黄兴在“致海外同志书”、“与胡汉民致谭德栋等书”、“在黄花岗之役周年纪念会(南京)上的演讲”中,所述甚详,每每读及,无不为众英烈忠勇侠义之精神感佩叹息。
黄兴堪称同盟会第一大英雄,他本该坐镇香港总部,派人去广州指挥作战,却由人摆布,自己上了前线。
本拟四路出击,战时却只有黄兴一路进攻督署,姚雨平、胡毅生、陈炯明不遵将令,玩忽职守,着实难辞其咎。
二十五日之前诸事勿论,此日黄兴到广州,即是统帅,所作部署,即是军令,判断姚、胡、陈三人所作所为是否有罪,当依此原则:知不知黄兴为统帅?知,就要服从;知不知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半起义?知,就要遵命;知不知自己的任务?知,就要执行。军令如山,岂是儿戏?
为党尽其忠,为友尽其义,为自己尽其责,杀身成仁,不辱使命,方是大丈夫所为。而三人临阵脱逃,陷同志于死境,事后未见一人道歉、认罪,反倒二三其说,互相推诿;亲历者或为亲者讳,或为友者讳,辄以“误会”之由,曲意回护;或以陈叛孙、胡杀廖,已沦为“阶级敌人”,落井下石,构陷谤毁;以致种种回忆文章,众说纷纭,真假难辨,读者如坠雾中,一场悲壮惨烈的起义,竟成了一出“罗生门”。
黄兴在“致海外同志书”中向海外同志通报了姚雨平、胡毅生、陈炯明的罪责
——姚之罪
“平日专任调度处之人匿不敢出,伪言其众有枪无弹。是日再三言巡防营必反必应,克等因之再定二十九之期,讵伊临时并不一往接应(防营与我党相遇,亦随处敌视),非诈伪欺人,即忍心作壁上观耳。此姚雨平误事之罪也。”“姚雨平专任运动军界兼选锋,而临时并不与军界接洽,其选锋有枪有弹,在省坐视。”(《黄兴集》,第54、59页)姚雨平说,二十九日上午,他派郭典三等拿着黄兴的条子去始平书院找胡毅生领枪,没领到;下午他去报告黄兴,黄正准备出发,派陈其尤带他再去始平书院领枪;胡毅生说,赵声、胡汉民还没有到,发难将改期,仍不肯即发枪,说后他就走开了。“我急得拉他回来,严肃地对他说:‘克强什么都准备好了,他本人已全副戎装,所有武器都已摆出来,看样子立即就要发动了,事不宜迟,请你赶快发枪吧!’胡听我说后,指着一个阁子上说:‘枪放在那里,你自己去取吧。’”待他领了枪,归德门城门已关,出不去了,他又把枪放回去,仅取一支自卫,再到双门底,黄兴攻督署已经失败。他还说,“那天,陈炯明也到过黄兴处,听说他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他和胡毅生都说,赵声、胡汉民未到,发动要改期。他们两路可能就因此没有动作。我这一路因为领不到枪,空急了一场,也不能出动。”(姚雨平:《追忆庚戌新军起义和辛亥三月二十九日之役》,《辛亥革命回忆录》之二,文史资料出版社1962年版,第294~295页,下称“姚文”)事实果真如此?陈其尤说,三月二十九日清早,他去司后街陈公馆见陈炯明领任务,然后就跟两位督队在总督署前卫边街一家饭馆吃午饭,一直吃到下午四点,他没去小东营机关,根本没有黄兴派他带姚雨平去始平书院领枪这回事(陈其尤:“黄花岗起义与炸毙凤山亲历记”,《辛亥革命回忆录》之一,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317页,以下称“陈文”)。此姚之谎言一也。
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藏有“三二九”广州起义参加者的回忆录,有几篇收入《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一书,其中,有朱浩怀所著《姚雨平先生革命史》(广东文化事业出版公司1948年版,以下称“朱著”),民国三十五年五月,朱将此书的油印本送请胡毅生核阅,并询问“三二九”之役的实况,胡在书稿上眉批了两段:
一、余与雨平约,在河南溪峡,交与械弹,盖溪峡过河,即长堤之嘉属会馆也。雨平于二十九日早九时,派一人颊间有一黑痣者来取,余乃点交三箱与之,彼随运下,泊于后门之小艇,余即出前门而去。后知所运者两箱,较轻者,皆为枪械,其重者为子弹,竟留在溪峡未运,此运弹之人贻误,非余之责。至始平之弹,乃备他方之用,而非留与雨平者也。
二、二十八日下午有巡防营调回省,雨平谓:“有同志在内,乘夜入营接洽”,嘱必俟其亲自回报始可决定发动,二十九日午后一时,陈炯明来始平书院云:“尚未见雨平面,众议改期”云云。故余信其言,出东门,命选锋之众,暂止入城。(《辛亥革命资料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21页)若据胡毅生上文分析:
一、二十九日上午,姚派人领走了两箱枪,但装船时忘装了子弹,并非没领到枪,此姚之谎言二也;二、中午一点,陈炯明来说起义改期之事,胡即离开了始平书院,出城而去,姚下午到始平书院领枪,胡并不在场,此姚之谎言三也;三、二十八日下午,姚告胡,待他“亲自回报始可决定发动”,二十九日直到胡离开始平书院,也没见到姚,哪有胡毅生告他“赵声、胡汉民未到,发动要改期”之事?此姚之谎言四也。
另,徐宗汉告诉黄兴,姚雨平从她那里领走了三千发子弹,加上二十九日上午从胡毅生那里领走的两箱手枪,还有他从统筹部支取3500元自购的枪支(范注:按统筹部自日本、西贡、香港购枪的平均单价63元/支,姚自购枪应在50支以上),起义当天上午,姚的选锋队员已在长堤嘉属会馆集合,他可真是既有人,又有枪,又有弹,怎能说“领不到枪”不能发动呢?此姚之谎言五也。
再有,姚雨平从统筹部还支取了24960元的“运动”费,占了起义总支出的近六分之一,起义时,新军和巡防营竟无半点动作,他是怎么运动的?怎么联络的?这笔巨款花到了哪里?有无开支明细?他在文中一字不提。
胡之罪
胡毅生选锋150人,皆来自本省,用款4605元,三月二十七日因有改期之说,尽数遣返。二十九日起义议定之后,黄兴知胡之选锋不能复来,乃命其从陈炯明选锋中择二十人守大南门,到了二十九日,胡又以与陈部言语不通为由(陈之选锋为海陆丰人),请陈另派人指挥,“毅生既有任务,初岂不知炯明之众为海陆丰人,何至临时方始悟及?轻将守大南门之任并还于炯明,其误事一。惟其任守大南门,故克听其多分驳壳枪,否则克部战斗力增,伤亡减少,其误事二。”(“与胡汉民致谭德栋等书”,《黄兴集》,第55页)那么,胡毅生为“朱著”所作的眉批靠得住吗?
陈炯明中午一点去见胡毅生,可与谭人凤文(《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7页)佐证,当时,谭肯定向陈炯明通报了他从香港来时赵声命他劝黄兴把起义时间“无论如何必须压住一日”,陈炯明闻信,即到始平书院告胡毅生“众议改期”。胡毅生几时离开始平书院出城的?若在姚雨平下午领枪之前离去,则姚撒谎;若在姚下午领枪之后离去,则胡撒谎;朱浩怀记述姚雨平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到始平书院领枪的经过时,只说是保管人不给,并没说胡毅生在场,“朱著”可以拿给胡看,肯定也会拿给作为传主的姚雨平看,并未见姚有更正之说,可见“朱著”也可作为胡不在场的证据。但胡毅生作为储备科长,主管购运、保管、发放枪弹,受命去守大南门,非要十几支驳壳枪,只发给黄兴六支,致使黄兴一路缺少枪支,死伤惨重,而他却临阵逃脱,甚是可恶,难怪黄兴一提此事,就恨“毅之无良”。
陈之罪
“陈炯明本不知兵,然既承指挥之任不辞,乃便造为克已允改三十之说,自误误人,殊不可解。先担任攻巡警教练所,因毅让还其部二十人,则云,如此我并以全众守大南门,不攻督练公所,既已非矣。后则并大南门而不守,徘徊于城外,此皆陈炯明周章误事之处也。”“是夜(范注:二十八日)商议次日进行方法:兄弟任由小东营出攻督署,陈炯明诸人承认抵御警察局,姚任收复小北门枪炮局,时间则定午后五时半。……先十分钟(范注: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半之前),陈炯明君派人(范注:马育航)来问,今日究竟发动与否,然来者见我等皆携弹荷枪,遂不言而去。事后始知陈因畏事之棘手,欲不发动,故派人来陈说一切。然来者并未明言,故我等并不知其不来援应,仍孤军冒险前进。”(《黄兴集》,第55、182页)陈炯明先是主张缓期,二十八日,又有巡防营三营由顺德调广州,姚雨平、陈炯明去找黄兴说,此三营经他们秘密运动,加入革命者甚众,其哨官十人中八为同志,现泊天字码头,正可借其力助起义成功;姚、陈遂往巡防营联络,不久即回复,言其人已决心响应。黄兴意此三营若能反正,不患他营不降,况有新军从外而入,又有巡警督练所学生三百余人决心相助,事当可成,遂定二十九日下午发难,并给陈分配了攻巡警督练所的任务。
陈炯明的好友莫纪彭在《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广州血战军记》中写道:“辛亥三月二十八日晚二漏许。余叩选锋队长陈炯明宅,进谒副司令黄兴而问之曰:‘明日之期限已定耶?不再更改耶?’司令点首曰:‘定矣。君宜率所部一准明晨来城。’”(《莫纪彭先生访问纪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年版,第196页)此夜黄兴就住在陈炯明家,陈完全知道起义计划,并接受了“攻巡警教练所”的任务,二十九日早晨,陈其尤去司后街陈宅,陈炯明命他下午四点“到此处集合,带领队伍出发”,可是等陈其尤四点到他家集合时,他已离去。
这天早晨,熊克武去码头接赵声的人,一直等到四点没接到,失望地回指挥部:“进南门时,碰着林直勉戴着黑眼镜坐着轿子出城,我想他这个时候这种打扮去干什么?接着又遇见陈炯明,因时间紧迫,要他带我走捷径去指挥部,他给我指点方向后又匆匆地出城了。当时我还以为林、陈二人另有特别任务,后来知道他们都做了逃兵。”(熊克武:《广州起义亲历记》,《辛亥革命回忆录》之一,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134页)对于陈炯明出逃,陈其尤分析道:“陈炯明临时没有率领队伍参加起义的原因,是陈认为事机既然泄露,情势突变,提前起义,不但攻打教练所必然失败,即全局亦无获得成功的希望,不如改期发难,以保全实力,乃于起义前刻派马育航到黄兴处主张改期。但此时黄一切已准备就绪,并留下绝命书,正戎装待发,反对改期起义。他当时推开马育航,径自率领队伍向总督府进攻。陈炯明见改期不成,即逃出城外,躲藏于河南尾珠江水面一个同乡亚弁的盐船里。如上所说,我们在起义当天下午四点钟到陈公馆时,他已离开,原来是他临阵脱逃了。”(“陈文”,第318页)其实,陈炯明未等马育航回来报信,已在四点之前撇下他的选锋队员出走,而非像陈其尤所说“见改期不成,即逃出城外”。
心有余而力不逮
读史至此,深为黄兴惋惜,侠肝义胆,忠勇绝伦,同盟会第一大英雄也!可惜勇有余而谋不足,心有余而力不逮,身为统筹部部长,本该坐镇香港总部,运筹帷幄,派起义总指挥赵声去广州指挥作战,却由人摆布,自己上了前线,明知驾驭不了同盟会南方支部那几个广东人,他们背后有孙中山、有胡汉民,哪个把你这湖南人放在眼里?赵声也摆弄不了他们,遂借故不行。可怜黄兴一到广州,胡毅生、陈炯明就逼他缓期,无奈将已到广州集中的数百选锋队员遣散;既定二十九日起义,给姚、胡、陈的任务交代得明明白白,临战之时,将不用命,直逼得元帅做先锋,留下绝命书,挥枪上阵,连个掩护接应的人都没有!
事败之后,赵声火冒三丈,胡汉民还要为他的堂弟胡毅生辩护:“成则归功于己,败则诿罪于人,庸非笑话?”气得赵声拍案大骂:“胡毅生什么东西!”胡汉民悻悻而去,可是财权在他手里,当时黄、赵忙于善后诸事,急需用款,他一撂挑子,什么事都办不成,谭人凤只得耐着性子硬把他请回总部,赵声还要忍气吞声与他握手言和。赵声满腔怒火郁积心中,只有借酒浇愁,可怜他心火郁结,悲愤难遣,盲肠炎发作,做了两次手术,不治身亡。
姚雨平与黄兴坐同一条船逃离广州,他没去见黄兴,到了香港,他也没去慰问受伤的黄兴,待他得知黄兴给海外同志发去报告书对其有所指责时,即赴南洋,亦向各埠发函,向侨胞报告起义的经过,并拟邀集黄兴、胡汉民、陈炯明、胡毅生和旅居海外的同盟会负责人到新加坡开会评理,大有令黄兴为他平反之势,后为同志劝阻而作罢。
仅过半年,广州独立,胡汉民当了广东都督,被黄兴怒斥的广州起义的三个“罪人”,也个个手握兵权,成了强人,姚雨平当了北伐军司令,胡毅生当了海军司长,胡汉民把广东都督交与陈炯明代理,随孙中山赴南京,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任总统府秘书长,人称“第二总统”。
胡汉民向姚雨平解释道:“我和克强在报告中对你的指责,主要是克强的意思。他在失败后十分伤感,同时又觉当时非对革命党人多加责备,不足以告慰侨胞。我完全照他的意见写成,请你不必有所芥蒂。”(“姚文”,第298页)胡汉民说得好轻松,竟把黄兴对姚、胡、陈的怒斥,轻描淡写地说成是文宣策略,黄兴地下有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地下有知,该作何感想?
(《南方周末》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