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能不能先不去看你爸妈啊。”我没敢抬头,就这样压抑着声音弱弱地说。因为我感觉到自己眼眶酸胀,一个平日里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今天竟然因为害怕红了眼眶。
“不去就不去了,反正也没事先通知他们,改天再说吧。你这……要不咱去医院吧,我想想可能是中午的豆角没做熟吧,可我也吃了啊……”
我在心里说,你这个傻子,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如果我有一直画笔,我今后的日子里都会画上你,阳光里,雨里,风里,梦里,背景可以随意变换,但不变的一定是你。为此我畏惧所有,畏惧所有人手里可能擦去这一切的橡皮。
“我想回酒店,躺一会可能就好了。”
司机师傅好心又掉头把我们送回了酒店。在酒店我紧紧抱着莫小军躺在床上,感觉内心无比踏实。
“我可能还没准备好,忽然要去你家见你爸妈有点害怕……”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要不我们先去你家吧,先去见见你爸妈。”
“不要,万一我爸妈喜欢你,可你爸妈不喜欢我怎么办?还是先去你家吧,要是你爸妈不喜欢我,我们就算了,也不用去见我爸妈了。”
“怎么会,我爸妈怎么可能不喜欢你。这么美丽漂亮,大方得体,智慧聪颖……”
我忽然抬头吻上了他的唇。
女人就是这样,一旦爱了就丢了自我。曾几何时我一个人的时候自在潇洒,可一旦我变成了我们,就再也找不到当初的影子了。
爱情让女人迷失深陷,沉浸在别人的喜怒哀乐里。有时觉得爱情是药可解百毒,有时候觉得爱情是毒无药可医。
小假期匆匆一别,上班生活又如约而至。真的是应了那句话,假期是情妇,约一次很累,但总是在想,而工作日才是原配,没什么激情了却一直在交公粮。
不得不说,我对于这份工作确实一直都是抱着一份交公粮的态度,得过且过。每天从走进公司大楼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企盼下班,一天中在公司作出的最大决策就是中午吃什么,下班走出大楼恨不得立马把手机关机。我不知道自己每天能为公司创造多少财富,但是公司每个月给我四千块,真的算是仁至义尽了。
已入深秋,这个海边小城也不再那么热闹了。我伴着街灯走上最后的一段回家路,影子不断地被拉长缩短。偶尔看见几个身材姣好的姑娘从对面一路慢跑过来,马尾摆来荡去的,很是一道靓丽风景,连我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就那么一霎那,我觉得我得有个爱好来填补自己苍白的生活了,而夜跑真的很适合我,我想那就是一见钟情吧。
回到家我就找了一个附近的夜跑群。“FUNRUN”,我觉得这个名字够洋气,符合我高端时尚的气质,就点了申请加了进去。在上边闲聊了几天,认识了群里比较活跃的几个网友。一个叫“淘兔兔”的女孩儿和我聊的很投缘,又相互加了好友,聊天中知道她也住在附近。几经转折吧,最后我翻雪山过草地终于找到了组织,在一个名叫“暗夜精灵”的七人小群里边生根发芽了。
莫小军得知我要出去夜跑的消息之后,忧心忡忡,上网百度了各种负面新闻给我看,试图组织我夜晚离开他的视线。
“你看看,年轻女子夜跑被害,尸体都是七天后才找到的……再看看这个,女教师夜跑被割喉……现在的人思想复杂,免不了有一两个变态的,大晚上出去跑步真的不安全……”
“人家都跑了半年了,也没什么事。怎么我要跑步了就一定得出点事啊,还割喉,你吓唬谁呢?”
“我可真的没吓唬你,你来自己看看。百度搜个夜跑都是这种新闻。”
我倒是满不在乎的,一边挑选自己的运动服,一边应付他道:“新闻都是为了夺眼球的。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对于网络新闻的筛选能力竟然还不如我妈。莫小军同学,我对于你的未来很是担忧啊。”
“你能不能端正态度点,这个问题真的很严重。你网上认识的朋友靠谱吗?你都知道她们是什么脾气性格吗?万一一个闪失,一个走眼,一个没想到,遇人不淑了,怎么办?”
我已经换好了运动服,绑上了马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是格外的精气神十足。一边低头换上新买的慢跑鞋一边反击莫小军。
“遇人不淑?我遇见你就是今生最大的遇人不淑了,还会有更差的吗,恐怕上帝还没有造出来呢。而且都说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我这么乐观开朗的女子,不会遇到坏人的。”
“你听错了吧。人家说的是胸大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远远听到莫小军回了句嘴,我猛地抬头看不见人了。最忌讳别人说我胸小了,他敢挑战我的底线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莫小军你要是男人你就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没有声音,屋子里边是一阵长久的静默。我朝着卧室的方向白了一眼接着穿鞋。等我系好鞋带站起身来准备出发的时候,忽然看见莫小军立在我面前,一瞬间吓了一跳。
“你跟我这玩聊斋呢,一声不吭吓不吓人。”
刚想借机骂他一顿,可定睛一看这货一眨眼的功夫竟然换了一套行头。一身的耐克运动服还是上大学的时候我给他买的,一共没穿过几次,今天忽然换上了。
“你要干嘛?”我深感不妙。
“跑步去啊,既然阻止不了,那我只好妇唱夫随了。”
“胡闹什么啊,你上个楼都呼哧大喘的,跑什么步啊。”
“体质不好才要锻炼啊,你见过那个运动员去夜跑的?”
“你故意恶心是不是?”我担心他是去故意捣乱的,心怀鬼胎,想把我们的小组织搅黄了,这种不要脸的事他是干得出来的。“我告诉你,你要敢跟着我我就跟你急。”
“我真的是意识到锻炼身体的重要性,所以才打算自愿加入你们的队伍,做一名暗夜里点燃这个城市的精灵,用轻盈的步伐感知这个城市的脉搏,用奔跑的汗水洗涤这个城市的双眸……”一边说这话还一边做了几个类似博尔特拉弓射箭的动作。
感情真挚,态度积极向上,但却感动不了我。我深信他没有那么高的觉悟。莫小军是那种一下班回家灵魂和肉体都会种在沙发上的人,打开电视往沙发上一躺,除了呼吸你就再也看不见他有任何动作了。你让他把电视关了吧,他都懒得按遥控器,非要等到停电的懒人,简直是懒癌的究极进化品种。这种人怎么可能主动要求锻炼身体呢,简直比奥巴马爱上本拉登都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