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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忽然,一个姑娘走过来叫了我一声:“霍尔顿·考尔菲德!”她是莉莉恩·西蒙斯,胸脯非常饱满。她旁边站着一个海军军官,看那样子就像屁股后面插着根通条似的。我哥哥过去曾有一段时间跟她在一起。

“嗨!”我打着招呼,自然想站起来,可在这种鬼地方,要站起来还颇费一番工夫。她说:“见到你真高兴!”完全是假模假样。“……你哥哥好吗?”她跟着问。她想知道的,其实还不就是这个。

“他挺好,去好莱坞了。”

“到好莱坞去了!噢,多了不起!他去做什么?”

我说了句:“大概是写剧本吧,具体的我不清楚。”实在不想细谈这事。你看,她认为进好莱坞就十分了不起,差不多人人都这样认为。

他们多半都没见过他写的小说,那可真叫我发疯。

“多让人高兴,”老莉莉恩惊喜地说着,把我介绍给那海军军官。

他叫鲍洛甫队长什么的。他就是跟你握起手来要是不把你手指头捏断四十根,就会自以为是娘儿腔的那种人。天啦,我最痛恨这类事儿!

老莉莉恩问我:“小伙子,你就一个人吗?”她无所顾忌地站在那儿,把过道上整个儿都给堵塞住了。你看得出,她很喜欢这样堵塞交通。有个侍者等着她让路,可她看都不看他一眼,全当没这人似的。

真好笑。那侍者厌烦她,那海军军官也不喜欢她,虽然是他把她约出来的,而我也不喜欢她。你看,谁都不喜欢她,说来倒真有点儿替她难受呢。她见我站起来了,又问:“小伙子,你没约女朋友吗?”甚至都不叫我坐下。她就是那种人,喜欢让你一站就好几个小时。她问那海军军官,我长得漂不漂亮,不待他回答,就对我说:“噢,霍尔顿,你越长越漂亮了!”那海军军官叫她往前走,说他们已把整个过道给堵住了。她一边跟他往前走,一边对我说:“霍尔顿,把你的酒端过来,来跟我们一起坐吧。”她是想讨好我,好让我回头在我哥哥面前提到她时,替她说些好话。我对她说我还有个约会,马上要走了,不能跟她过去。

“呃,你这个漂亮小伙子,你人倒是挺不错。你见到你哥哥时,请告诉他说我恨他。”

她说完就走了。那海军军官和我互相说了声“见到你真高兴”之类告别的话,这类话总让我笑破肚皮。我总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一点也不高兴。你要是想在这混账世界活下去,就得说这类混账话。

我既然跟她说了另有约会,就只好离开这里,此外没他妈别的选择。我甚至都不可能多呆会儿,听听欧尼弹一曲比较像样一点儿的曲子。我当然不会把酒端过去跟老莉莉恩·西蒙斯和那海军军官坐一桌,那只会自讨苦吃,让自己腻烦死。我取大衣时,心里恨得要命,这些人就会他妈的让你扫兴。

我徒步走回旅馆,整个儿穿过四十一大街。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想散步什么的,而是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上进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车,就像突然讨厌乘坐电梯一样,于是,就得靠两只脚走路,不管路多远、楼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双脚足足爬了十二层楼梯,走进我们的公寓房间。

天气冷得要命。人行道上一点雪的影儿都没有,你甚至不知道已经下过雪了。我从衣袋里取出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不管他妈的把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连耳罩都放了下来。我两只手都快冻僵了,现在真想知道,究竟在潘西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其实,我是那种胆小鬼,即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会尽可能地不在外表上表现出来,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

比方说,我如果真发现是谁偷了我手套,会走进小偷房间,说:

“喂,把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多半会装出十分天真的样子,问我什么手套?你想我会怎么办?或许会直接去打开他壁橱找那副手套。那手套说不定就藏在他那双混帐高统橡胶靴子或别的什么东西里。接着,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看,说:“我估计这不是你的混帐手套!”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虚假又十分天真的样子,说:“我这一辈子从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混帐东西。”听了这话,我多半会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直挺挺地在那儿站他妈五六分钟,心里想着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颏儿揍上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帐下巴颏儿。但我只会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却没勇气真敢那样做,顶多说一些十分刻薄、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嗯,我要是说了这些十分刻薄、下流的话,那家伙多半会起身走近我,恶狠狠地问:“考尔菲德,你他妈听着,你是不是在骂我是小偷?”我听了之后,都不敢说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

而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高统靴里。”那家伙说不定跟着会马上摸我底,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打他,说:“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听着,你他妈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而我大概也只会接着说:“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就这样翻来覆去地瞎讲几小时,到最后离开时,碰都不会碰他一下。跟着,我估计我会溜到盥洗室去,偷偷点起一支烟来抽,从镜子里看自己装出来的凶狠模样。

嗯,回旅馆的路上,我就想着这些。当胆小鬼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全是个胆小鬼,一半原因是出于胆小,另一半是不在乎丢了他妈的那副手套。我确实不知道我究竟是不是个胆小鬼,因为我有这么一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都不在乎,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此气得发疯。有些人要是丢了东西,不惜花上几天工夫到处寻找,而我好像从来就不曾那样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只是一半胆小的原因。我这倒不是给自己找理由开脱,的确不是。一个人压根儿就不该胆小。你要是想往谁的下巴颏儿上揍一拳,如果心里真想揍,那就动手揍他好了,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下巴颏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一点也不喜欢被人揍——可打架时,我最害怕看对方的脸。我说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假如双方都先用布把眼睛蒙住什么的,再打架,那就可以。你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那副手套和我的胆小,心里就越烦。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去。我在欧尼夜总会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没喝完就走了。我有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不见得会醉。有一次,是星期六晚上,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躲到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瞧见我们。他喝的烂醉如泥,我却连一点醉意也没有,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感觉都麻木。我在睡觉前呕吐了一阵,但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我正想着去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喝一杯,忽然,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了过来,问我地铁在哪儿。其中一个看上去很像古巴人。我告诉他们该怎么走。那像古巴人的家伙不住往我脸上喷臭气。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直接回到了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像五千万支熄灭掉了的雪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种气味。我虽然心里不痛快,可仍不觉得困。我烦闷得很,简直不想活了。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一件倒霉事。

我刚进电梯,那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朋友,有兴趣玩玩吗?

还是认为时间太晚了?”

我一时愣住了,真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问:“你说什么?”

“今晚上想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吗?”这回答当然很傻。可当有人直截了当地这么问你时,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先生,你多大啦?”

“怎么?二十二啦。”

“嗯——哼!呃,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表,接着说。“……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想都没想,顺口就答应了。这虽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当时心里确实烦得要命。糟就糟在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就没法去想。

“要什么?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意儿,说:“一二二〇。”

开始有点儿后悔不该这样了,不过,已经太晚了。

电梯到了。他打开电梯门,我走出去。他在后面说:“我一刻钟内就送个姑娘上来。”

我忍不住转过身说:“嗨,她长得漂亮吗?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先生,别担心这个,这儿没有什么老太婆。”

“我怎么给钱?”

“把钱给她。就这样吧,先生。”他说着,简直是冲着我劈脸就把门关上了。

回到房里,我往头发上敷了些水,可水手式的平头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想起在欧尼夜总会抽了那么多烟,又喝了威士忌加苏打水,就试试看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能闻到。我发现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但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犯不着为一个妓女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布娃娃似的,但这样总算有事可做了。

欲念上来了,我有点儿紧张。老实跟你说,我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有几次,我倒是可以失去童贞,可最终没失去,因为到时总会发生什么事来打断它。比方说,你如果在女朋友家里,她父母突然回家,或者你十分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再比方说,你在别人的汽车后座上,而前座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混帐汽车后座正发生着什么。我是说,假如坐在前座的姑娘总是回过头来看你他妈的在干些什么,你能做下去吗?不管怎样,反正总有些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差点儿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后来还出了什么事,但已记不起到底出了什么事。还有,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干那事时,我是说,不是跟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八九,她会叫你住手。问题是我每次都住手了,而绝大多数男人不会这样。我总是由不得自己。因为你拿不准她们是真要你住手呢,还是确实怕得要命,或者故意叫两声,一旦你真干了那事,那过错就全在你身上,她们完全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我每次都住了手。问题是,我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阵子,她们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女孩子只要热情一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反正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送她们回家后,我总后悔,可到时候又老毛病发作。

嗯,换衬衫时,我心里暗忖,这倒是个很好的机会。我想她既是妓女,那正可以从她那儿获得一些性经验,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我还真担心这玩意儿。在胡敦中学时,我看过一本书,讲得是一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好色的家伙。我还记得他叫勃朗夏德先生。这是一本坏书,但勃朗夏德这个人物写得不错。他是个真正的浪子,很使女人着迷。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一有空,总拿棍子把一些女人赶跑。在书的某一章里,他说女人的身体像个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最美妙的音乐。我知道这是本粗俗不堪的书,可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的比喻。我刚才说了,我之所以想获得些经验,是以备将来结婚后用。说来也确实如此。嘿,考尔菲德和他的魔提琴!这虽然有点粗俗,可也不算太粗俗。你如果真要我说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我真不在乎自己在这玩意儿上成为一个老手。当我跟一个女人胡搞时,很多时候我都他妈的找不到我所需要的东西。你要是懂得我这话的意思就能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就拿刚才说的差点儿跟我发生关系的那个姑娘来说吧,我花了差不多一小时才把她奶罩脱掉,等到了我真脱掉时,她都准备往我脸上吐唾沫了。

嗯,我在房间里不住踱来踱去,等那妓女来。我真希望她长得漂亮,不过,也不是十分在乎。我只想这事快点儿过去。终于有人敲门了。我慌里慌张的去开门,没注意到手提箱就放在脚边,被它绊了一跤,差点儿摔坏膝盖。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在这种紧要时刻,无端端的绊倒在手提箱之类的东西上。

我开了门,见那妓女站在门外。她没戴帽子,露出一头染过的金发,穿件驼毛绒大衣,挺年青的,倒不是个老太婆。我说声您好!语气温柔得要命,嘿。

她直截了当地问我:“你就是毛里斯说的那位?”看样子并不太他妈的客气。

“毛里斯就是开电梯的那位吗?”

“是的。”

我说:“唔,是我。请进来吧,好不好?”说着说着,我态度就变得越来越冷淡了,一点不假。

她一进房门,脱下大衣往床上一扔,露出里面的一件绿衣服,然后大咧咧地走到那张跟书桌配成一套的椅子边坐下,有意无意地颠动起一只小脚儿,接着,又把一条腿抬起来,搁在另一条腿上,脚尖儿不住颠动着。对一个妓女来说,这样的举止显得过于紧张。她确实有些紧张。我想,那是因为她年纪跟我差不多,年轻得要命的缘故。

我在旁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下,递给她一支香烟。她摇着头说:

“我不抽烟,”声音很小,哼哼唧唧的,你甚至都没听见她在说什么。

像请她抽烟什么的,她也不说声谢谢,根本就是无知。

我说:“让我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吉姆·斯梯尔。”

当然啦,她并不在乎我他妈的叫什么名字,只是问我:“嗨,你有手表吗?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别逗人啦。”

这话听上去真像是个孩子在说,的确可笑。你总以为一个妓女会说“别见鬼啦”或者“别胡扯啦”,等等,不会说“别逗人啦”这类话。我跟着问她:“你多大啦?”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倒是个鬼精灵,一边问我有没有手表,一边站起来,从头顶上脱衣服。

她脱衣服脱得那么突然,我心里的确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我想,你要是见到女人站起来从头顶上脱衣服,总难免会动情,可我当时没有。那一刻,我真的没动情,没激起情欲,只是觉得十分沮丧。她现在只穿一件粉红色套裙,看了真让人发窘。一点不假。她看着我,又问一声:“嗨,你有手表吗?”

“不,不,我没有。”我匆忙回答,嗨,心里倒真有一种奇特的感觉,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桑妮,跟着又说:“咱们来吧,嗨。”

我当时的心境真他妈的很奇特。她明明都在催我了,可我仍他妈的还在那里问:“你有什么非常要紧的事吗?你想不想再谈一会儿?”

真孩子气。

她瞧着我,好像我这人挺古怪似的,问:“你想跟我谈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你或许愿意聊一会儿天,没什么特别的话。”

她见我这样说,便又在椅子上坐下,可看得出来,心里并不高兴。

她又开始颠动她的小脚儿了。嘿,她真是个容易紧张的姑娘。

我忘了她说过不抽烟,又问:“你想抽支烟吗?”

“我不抽烟。听着,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我还有事呢。”

我一时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聊。我本想问她是怎么当上妓女的,可又怕问。看样子她也不会说。最后,我只得没话找话地说:“你是不是打纽约来的?”

她说:“好莱坞。”起身走到床边拿起衣服,问,“你有衣架吗?我这衣服还是崭新的呢,我不想把它弄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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