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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要是不说,你多半不会相信。有一次,我差点儿给拍进了电影,是那种体育短片,但在最后一分钟我改变了主意。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一个十分痛恨电影的人,要是被他们拍进短片,岂不是成了一个真正的伪君子了?

她是个可爱的姑娘。我并不打算把她说成是地地道道的美人,可她的确令我神魂颠倒。她可以说是个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说她只要激动起来,一讲话,嘴和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这简直要我命。

她从来就不肯把嘴紧紧闭住,总是微微张开一点,尤其是在摆好姿势要打高尔夫球或看书的时候。她喜欢看书,而且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还读过不少诗。艾里那只写有诗的垒球手套除了我家里人外,我只给她一个人看过。她还是第一次到缅因来度暑假——她以前都是到鳘鱼角去度暑假,之前没见过艾里。我把艾里的事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儿感兴趣。

我母亲不怎么喜欢琴。琴常开着她们家那辆拉萨尔敞篷汽车跟她妈妈一起去市场,我母亲常在村里遇见她们。琴和她妈妈见了我母亲老不愿跟她打招呼,我母亲就以为她们是故意怠慢她。我母亲甚至都不认为琴长得漂亮,可我当然认为她漂亮。我就喜欢她那模样儿,就是那么回事。

记得有天下午,那是我唯一一次跟琴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恰好和她在她家的廊子上一块儿下棋。他们家廊子装着大纱窗。偶尔,我也拿她取笑,因为她总不肯把那些国王从后排放到前面去用,但不敢取笑得太厉害。你是决不会想把琴取笑得太厉害的。我知道我自己一有机会就喜欢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但可笑的是,我对那些我最最喜欢的姑娘却从不想拿她们取笑。尽管有时候,我觉得拿她们取笑一番,她们反倒会高兴。

事实上,我知道她们会高兴的,可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又从没取笑过她们,再要突然那样做,就很难。

嗯,我打算告诉你的,是那天下午我怎样跟琴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在外面廊子上下棋。忽然,跟她母亲结婚的那个酒鬼来到廊子上,问琴家里还有没有香烟。我跟他不很熟。从外表看,他很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家伙,除非他有求于你。他这种性格极讨厌。琴没回答他。那家伙又问一遍。她依旧没回答他,甚至都没从棋盘上抬起头来。最后,那家伙进屋去了。他进去后,我就问琴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假装着好像在集中精力思考下一步棋该怎么走一样。但突然间,一颗泪珠“啪”的一声从她脸上掉到棋盘上,正好掉在一个红方格里,她哭了!嘿,我这会儿还看得见她哭哩。她用手指尖儿轻轻擦掉泪珠。不知怎的,我心里觉得很不对劲儿,就走过去扶她坐在那张长椅上,并要她挪出些位置,好让我坐在她身旁。事实上,我简直就是坐在她怀里。她真的哭了起来!我呢,就只知道在她脸上狂吻,吻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额、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吻她整个的脸——除了她嘴上一带。

她好像不准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样,这是我们俩最最接近于搂搂抱抱地胡搞的一次了。过了一会儿,她起身进去换了件红白两色的运动衫出来,就是最让我神魂颠倒的那一件。于是,我们俩一块儿去看电影。

路上,我问她古达罕先生,就是那酒鬼,是不是对她不规矩过?她年纪虽还很小,可身段却十分迷人,要是换作我,就决不会让她呆在古达罕那杂种身边。不过,她说他没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他妈怎么也弄不明白。

我希望你不要仅仅因为我们在一起搂搂抱抱地胡搞了那么一下,就把她看成是他妈的冰棍什么的。她才不是呢!我平常顶多就是跟她握握手。我知道,这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可跟她握手却回味无穷。你要是握大多数姑娘的手,她们那混帐的手只会死在你手里,要不,她们就非得把那手动个不停,好像生怕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同。跟琴握手,你甚至不必担心自己的手会不会出汗,只知道很快乐,的确很快乐。我们进了一家混帐电影院后,马上就握起手来,直到电影完才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

对了,我刚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还是在电影院里,琴干了件差点儿让我灵魂出窍的事。记得好像还是在放新闻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只手搭在了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这样的事说来确实很可笑。就是说,她人还那么年轻,而你瞧瞧把手搭在别人脖子后面的那些姑娘们,大多是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对方不是丈夫便是她们孩子,比如说,我自己就偶尔把手搭在我小妹菲苾的脖子后面。可遇到一个年轻姑娘这样做,心里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销魂荡魄。

嗯,这些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那把令人作呕的椅子上正想着的心事。

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莱塔在一起,就会难过得发疯。虽然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可心里照样难过得要命。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老实话,我甚至都不高兴谈这件事。

休息室没人了,连那些婊子样的女人都不在了。这地方实在叫人太泄气了,我觉得我非他妈的离开不可,就上楼回到房里,但还是一点也不觉得困,因此,穿上大衣站在窗边眺望了一下,想看看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们是不是还在胡搞,却见对面房间全熄了灯。我耐不住,又乘电梯下去,叫了辆出租汽车,要司机送我去欧尼。欧尼是格林威治村的一个夜总会。我哥哥没去好莱坞当婊子前常去那地方,偶尔也带我去过几次。开夜总会的欧尼会弹钢琴,是个又高又胖的黑人。这家伙势利得要命,对普通人根本不理睬,除非你是个大人物或者名人什么的。不过,他钢琴确实弹得好,好得都有点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可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确实喜欢听他演奏。不过,有时候我又真想把他那架混帐钢琴翻个个儿。因为他有时候弹起钢琴来,一听上去就是那种势利鬼的腔调。

那辆出租汽车是辆真正的旧车,里面的气味怪得就像有人刚刚呕吐过似的。我每逢深夜出去,总会坐上这类倒霉的车。更糟糕的,是大街上十分静寂,几乎就不见什么人,虽说这还是在星期六晚上。偶尔,我见到一男一女彼此搂着腰穿过街心;或一帮阿飞模样的家伙们跟他们女朋友呆在一起,全像恶魔似的哈哈大笑着。至于那引起他们发笑的东西,你可以打赌,根本就不好笑。三更半夜,有人居然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地大笑,而且这笑声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纽约确是个可怕的地方。在这样的笑声中,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我真希望自己能回家去,跟我妹妹菲苾瞎扯一会儿。好在最后,我是说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后,那司机跟我聊了起来,我才打消了那种孤单的念头。司机名字叫霍维兹,比早先遇见的那个要好多了。我忽然想起他或许知道那些鸭子的事,就问他:“嗨,霍维兹。你到中央公园浅水湖一带去过没有?就在中央公园南头?”

“你说去过哪儿?”

“浅水湖,就是中央公园的那个小湖,里边有鸭子的。你知道。”

“不错,怎么回事?”

“呃,你知道那些在湖里游着的鸭子,一到冬天,都去了哪里?”

“谁到哪儿去了?”

“就是那些鸭子。你知道吗?我是说到底是有人开车来把它们带走了呢,还是它们自己飞走了,飞到南方或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老霍维兹把整个身子转了过来,直瞪着眼看我。他是那种沉不住气的家伙,可为人倒不坏。他说:“他妈的我怎么知道?我他妈的怎么会知道类似这样的傻事?”

我看他样子好像真有点儿生气了,忙说:“呃,别为这个生气。”

“谁生气了?没人生气。”

我看他为了一丁点小事都他妈的那么容易生气,就不再跟他说话,可他自己又跟我搭讪起来。他很快又把整个身子转过来,说:“那些鱼哪儿都不去,就呆在它们原来呆的地方,就呆在那个混帐湖里。”

“那些鱼?噢,不,那不一样,那些鱼不一样。我讲的是鸭子。”

“那他妈的有什么不同?没什么不同。我的天,鱼在冬天可比鸭子还要难过呢。用你脑子好好想想吧。”这家伙不管说什么话,都好像跟谁有仇,憋着一肚子气似的。

约莫一分钟时间,我什么话也没说。然后,我说:“好吧。那个小湖要是整个儿结成了一块严严实实的冰,厚得连人都可以在上面溜冰什么的,那么,那些鱼什么的,该怎么办呢?”

老霍维兹又转过身,喝起来:“怎么办?你他妈这话是什么意思?

它们当然还是呆在原来的地方。”

“可它们不能不管那些冰。不能不管!”

“谁不管?没有人不管!”他说着,一下变得他妈的那么激动,我真怕他会突然间把车子撞到电线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上去。“它们就住在那混帐的冰里面,这是它们的本性。我的天,它们就那么一动不动地整整冻一个冬天。”

“是吗?那它们吃什么呢?我是说,那些冰要是冻严实了,它们就不可能游来游去寻找食物什么的。”

他又他妈的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瞪着我说:“噢,老天爷!你这是怎么啦?它们身体能吸收营养,就从冰里的那些混帐水草之类的玩意儿中吸收,它们毛孔整个冬天都张开着,这是它们的天性。你懂了吗?”

我“哦”了一声,不再往下说了,生怕他会把这辆混帐汽车撞得稀巴烂。你知道他是那种很容易为一些小事生气的家伙,跟他讨论什么事情可不是件愉快事儿,跟着问他:“你能不能在哪儿停一下,跟我喝杯酒?”

他并没回答我。我估计他在犹豫,就又问了一遍。他这家伙挺不错,十分有趣。他想了下说:“老弟,我没时间喝酒。你他妈到底几岁啦?干吗不在家睡觉呢?”

“我不困啊!”

随后,我在欧尼夜总会门口下了车,付了车钱。这时,老霍维兹忽然又提起了鱼的问题,他的确一路上都在想这问题呢,说:“听着,你要是鱼,大自然母亲就会照顾你,对不对?你总不会认为到了冬天,那些鱼都会死去吧?”

“不,可是……”

“你他妈的说得对,它们不会死去。”他说完这话,就像只飞出地狱的蝙蝠似的,开着车一溜烟走了。这家伙可说是我一辈子遇到的最容易为一点小事情生气的家伙。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会生气。

时间尽管已经很晚,但老欧尼照旧拥挤不堪,挤得连大衣都差点儿没法存放,不过,倒是安静得很,因为欧尼正弹着钢琴。他只要一坐到钢琴边,就被看成是件神圣的事,其实,谁也不可能了不起到那种程度。来客绝大多数是大学预科生和大学里的那些粗俗不堪的家伙们。几乎世界上的每一所混帐学校都比我进的那些混账学校放假早。

除我之外,还有三对男女在等座位。他们推推搡搡地踮起脚尖,想一睹欧尼弹钢琴时的风采。

钢琴前面放着一面混帐大镜子,聚光灯把那家伙身上照着极亮。

因此,他在演奏时显得格外醒目,人人都能看着他脸,而不是他的手指头。真了不起!我现在不太记得我进去时,他正演奏什么曲子。不过,不管是什么曲子,他都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卖弄着本领,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弹得像流水一样,还有其他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真是厌恶极了!可你要是听到他弹完时听众的那阵叫嚣声,准会作呕。他们都疯了!完全像电影院里的那些傻子一样,见了一些并不值得兴奋的画面却兴奋得像魔鬼。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如果是钢琴家或演员什么的,是不会高兴这帮傻瓜把我看得如此了不起的,甚至不愿他们给我鼓掌。他们总是在不该鼓掌的时候鼓掌。换了我是钢琴家,我宁可在混帐壁橱里演奏。嗯,是的,一演奏完,每个人都不要命地鼓起掌来。老欧尼从他坐着的凳子上转身站起来,鞠了一个十分虚假又十分潇洒的躬。那一刻,就好像他不仅是个杰出的钢琴家,还是个谦虚得要命的谦谦君子,十足的假模假样!我是说,他原本是那么一个大势利鬼,而此刻却装得多么谦虚。真是可笑。我倒真有点儿替他难受。你看他那飘飘然的样子,甚至已根本不知道自己弹得究竟好不好了。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那些不要命地给他鼓掌的傻瓜们要负很大责任——你只要给他们哪怕一个机会,他们就会把任何人宠坏。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又沮丧和烦闷起来。要不是时间还早,我不想独自呆着,我他妈差点儿就想取回大衣回旅馆去算了。

最后,他们给了我一个糟得不能再糟的桌位。那桌位靠着墙壁,前面还有一根混帐柱子挡着,望出去就看着柱子。桌子也小,邻桌的人要是不站起来——这班杂种当然从不会主动站起来让路——你简直得爬着进椅子。我要了杯威士忌酒加苏打水,除了代基里酒外,这是我最爱喝的饮料。在欧尼夜总会,你那怕只有六岁都能要到酒,这地方很暗,谁也懒得管你有多大年纪,即便你是个吸毒的,也没人管。

不开玩笑,我周围全是些粗俗不堪的人。我左边的一张小桌上,就有一个怪模怪样的男子和一个怪模怪样的姑娘,大大咧咧地,简直就是坐在我头上。他们年纪和我差不多,或许稍微比我大一点儿。说来真是好笑。他们用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呷着少得不能再少的酒,小心得要命。我没别的事可做,偷听了一会儿他们的谈话。那男的正给那女的讲当天下午的一场职业橄榄球比赛。他把整场比赛的每一个混帐动作都讲解给她听。我从来没见过比他讲得更腻烦的。你也看得出来,他女朋友对这场混帐球赛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因为模样儿长得比那男的还要丑,所以,估计她也就非听不可。那些丑姑娘说来也真可怜,我有时真替她们难受,甚至都不忍心看她们一眼,特别是当她们跟那些喋喋不休地大谈混帐橄榄球赛的家伙呆在一块儿的时候。在我右边桌子底下,一对狗男女的谈话还要糟糕。那男的穿一套法兰绒上装,里面是件轻飘飘的塔特萨尔牌内衣,这家伙看起来非常像是耶鲁的学生。所有名牌大学的杂种外表都一模一样。我父亲就要我上耶鲁或布林斯敦,可我发誓决不进常青藤联合会的任何一所学院,哪怕是要我命!哦,我的天!不管怎样,这耶鲁家伙却跟一个漂亮极了的姑娘呆在一起。嘿,她长得可真漂亮!但你也真该听听他们的谈话。这两个狗男女都有了醉意。那男的一边在桌子底下抚摸她,一边却跟她讲他宿舍里某个家伙怎样吃了整整一瓶阿斯匹林想自杀,他女朋友不住地对他说:“多可怕啦……噢,亲爱的,别这样,请别这样。这儿不成。”想一想,一边抚摸着女人,一边却给她讲有人怎样自杀!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我独个儿坐着,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的确确有点像一匹得了奖的马的屁股,除了抽烟喝酒之外,别无其他事可做。于是,我叫侍者去问问老欧尼,肯不肯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我叫他去告诉他,说我是我哥哥的弟弟,可我认为他根本就不会把口信带到。这些杂种是决不会随便代你向任何人送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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