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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经典重发(3)

关于袁家果皮包子,我所知道的并不多,因为他们家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时候不和家族以外的人谈论果皮包子。他们家的人个个沉默寡言,带着一种家族性忧郁。袁家果皮包子现在的代表人物叫袁山,这个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果皮包子家”,他一生都在研究和修炼袁家果皮包子的制作手艺和木东番薯的种植技术,为了不使袁家果皮包子外传,他甚至娶了一个哑巴老婆,他的手艺可能已经超越他的祖上,在解放路开了一家果皮包子店,生意非常之好,连我父亲和我都经常去吃,但是由于其保守的作风和经营模式,他们的店并没有像全国其他名小吃老字号店那样发扬光大,而一直是一个中小规模的老店。还有一点比较遗憾,他是一个文盲,因此不可能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他们的果皮包子。比这更遗憾的是,他的独子袁立志并没有继承袁家果皮包子。由于长期操劳(既要负责木东番薯的种植又要每天做大量的果皮包子而且还要经营管理店铺)以及精神上的压力和绝望,袁山苍老得十分厉害,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纪大许多。人们难得看到他的笑容,即使是包子店的常客(顾客一般是他老婆招呼,他很少与顾客说话)。唯一例外的是,我家的人来到他的包子店的时候,他会亲自出来招待并且以真诚的笑容相迎,这也许是出于他对陈家果皮包子的尊敬,而对于我,他每次总是让我随便吃,然后在旁边问我,喜欢果皮包子吗?我就使劲点头,说,嗯。

这个时候,他就会特别欣慰地说,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我为什么要好端端地跑去对一个几乎不大熟悉的女生说我不喜欢你说来奇怪,我和袁立志是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奇怪的是,一直到初三我们一直都是同班同学,其间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换班,可我们就是没有被分开,我和张建华(老张)分开了,我和周勇分开了,我和王只来分开了,我和杜济分开了,可是就是我和袁立志一直是同班,这简直是奇迹,我们做了9年的同班同学。其实,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和袁立志虽然做了9年的同班同学,而且一开始关系也挺不错,但是大概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们就仅仅是关系很一般的同学,既没有敌意也不是好朋友,我和那些已经不同班的同学一起玩,和袁立志到后来几乎形同陌路,到初中的时候,我应该说有点害怕他,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流氓头目了。

不得不承认的是:袁立志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典型帅哥,简直就是天生的明星料,当然在小时候,他的帅表现为可爱,他的那种可爱令所有的老师都无法拒绝,虽然学习成绩很一般,但是他得到了王子般的待遇,我相信嫉妒他的男生很多。应该说他的家境在那时候算中上等,但是和他一起玩的都是家里特别有钱的富翁级同学,一开始我也在其中,袁立志带我到那些富翁级的同学家里去,偷偷抽洋烟喝咖啡喝洋酒。但是很快我感到了人格上的歧视,有一次我们玩什么游戏的时候他们居然要求我把他们撒尿用的痰盂扣到头上,我当然不干,于是退出了那个圈子。袁立志则在其中忍辱负重乐此不疲,并带领更多家境一般的同学混入,从而慢慢确立了他在那些孩子中的领袖地位。

长大之后,袁立志英俊可爱的相貌(现在想起来他颇像莱昂纳多)加上深沉忧郁的气质使他的爱情蜂拥而至爱如潮水,像一匹新西兰种马在漂亮女生中受追逐,暗恋他的女生排起了长队,其间可能还夹杂有男生。我那个时候正在迷恋侦探术,虽然对他的爱情生活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当我经常跟踪某些漂亮女生跟着跟着就跟到他家时,还是按捺不住好奇,搞到了一封他写给朋友的信,当我看完那封信之后,大笑不已,太令我惊讶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喜欢的一个女生,居然是一个在我看来很不起眼而且胖墩墩个子还挺大的某某某,放着这么多漂亮女生不喜欢,非要喜欢那个,而且从信里看,好像那个女生对他还挺拒绝的。我把信给周勇看后烧掉,我和周勇当时都感到心情愉悦,还一起喝酒来着。

之后我和周勇又去搞了一封他的那个朋友写给他的信,看完以后,我们差点笑死过去,原来,他的那个朋友也喜欢那个不起眼的女生,并且在信中慷慨激昂说什么兄弟情深,你是大哥,那个女的就让给你之类的屁话。

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周勇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袁立志和他的几个人拦住。

我心中一阵紧张。袁立志说,乌青,我有事跟你谈。接着对周勇说,没你事儿,你回去吧。我尽量保持镇定,说,什么事儿啊?袁立志说我找个地方谈。我对周勇说,你先回吧。袁立志他们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巷子,我暗暗观察路况,心中盘算着打起来后如何逃跑。我靠在墙上,帅哥袁立志站在我的面前,他掏出一包烟,用嘴叼出一根,然后他把烟伸到我的面前,问我,要吗?我说,不要,我心里接着说一句,那上面都有你的唾沫。然后他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深深地抽了一口烟又抽了一口烟,弄得我真想骂他:有屁快放,你丫玩什么深沉。我做了一个不耐烦的动作,把右手食指放在鼻子底下擦了一下,我甚至看出他的手下都有点不耐烦了。袁立志终于开始说话了,他说,乌青,我们也算是9年的同班同学,我们两家交情也很好,我不想为难你,可是现在这件事儿……我希望给我个交代。我真的是不耐烦了,说了半天也不说什么事情。我说,什么事啊到底?他说,好吧,我就直说了,你知道吗?有一个女生喜欢你。听到这里我其实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一直以为是我偷他的信的事情,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可是他的这句话令我相当惊讶和疑惑。我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有哪个女生喜欢我,要问我喜欢的倒是有。我说,谁呀?袁立志说,刘霞。这两个字几乎不能让我和哪个女生联系起来,当然很快我就想起来了,这个刘霞就是袁立志喜欢的那个很不起眼而且胖墩墩个子还挺大的某某,那一瞬间,我差点笑出来。

刘霞喜欢我?

对,是她告诉我的。

我,我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不知道,但现在你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

你知道刘霞喜欢你了。

这,这,我还是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管你知道不知道,现在你告诉我,你喜欢她吗?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她?

不不不,我想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他妈的别跟我这儿装逼。我再问你一句:你喜不喜欢刘霞。

不,我不喜欢她。这样可以了吗?

什么叫这样可以了吗,我要你说实话。

我说的是实话。

那好,你去告诉她。

告诉她什么?

你还装逼是不是,我要你去告诉她你不喜欢她。

我没有装逼,我干吗要好端端地跑去告诉一个人我不喜欢她?

这个时候,袁立志抽了我一耳光,他显然有点激愤。我被打也没什么办法。

如果你明天还没有去告诉她的话,我饶不了你。袁立志扔下这句话后,一挥手,带着人走掉了。我依然靠在墙上,无精打采地几乎要滑下去。

我去了周勇家,我们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了全班甚至全年级女生的详细而准确的住址,这是我们长期的侦察成果。我查到刘霞的家在楚镇医院的宿舍楼里,这可以推理出她的父母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在医院工作。我想晚说不如早说,当天晚自习之后,大约9点,我在医院宿舍楼附近的某个角落等刘霞,不久我就看到她一个人走来,然后我就从拐角出现,装出不期而遇的样子。刘霞看到我十分惊讶,说,乌青,你怎么在这儿?我说,我路过这儿。她说,你家不是在北门吗?怎么会路过这儿呢?我说,我瞎走来着,我经常瞎走的。她说,这么晚了你还瞎走什么呀?我说,这不我正要回家呐,你家在这附近吗?她说,对,就在医院宿舍楼里,她还用手指了一下,我没有看,因为我很清楚她家在几单元几号,我在想我该怎么对她说?这怎么说呢?这根本没法说啊。这时候,刘霞突然说,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她的这句话像一颗子弹击中我的心脏,我神情慌张,突然间飞也似的跑掉了。

回到家里,我懊恼万分,我发现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想我给自己的莫名其妙的麻烦又雪上加霜添了一层更莫名其妙的麻烦:她可能已经产生误会了。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作出一个决定:我他妈的什么也不说了。首先我觉得那是一句说不出口的话,我为什么要好端端地跑去对一个几乎不大熟悉的女生说我不喜欢你?而且是被人逼着去说,我最不喜欢被人逼着去做什么,我为什么要说?为什么他袁立志让我说我就说?我不说能怎么样?能怎么样?就是被揍一顿呗,难道他还会杀了我?

可是我的确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第二天,我请了病假躲在家里没去学校。

这也向袁立志摊了牌,我知道我一出门就会挨揍,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那一天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6月27日。袁立志在楚镇中学的操场中间被一把小刀捅破肚子,但真正令他致命的是,那把小刀后来一飞,划开了他的颈动脉,顿时鲜血如同从自行车气门芯里滋出来,不止。那时候,整个学校正在上课,空旷的大操场上只有袁立志和握刀的人。此事有多种版本,在人们的传说中,甚至连凶手都被弄模糊了,更不要说杀人动机。当然凶手是实实在在的,他被警察带走了。他的名字叫叶福。我本来应该可以把这件事情弄清楚的,但是我却没有兴趣,连打听都懒得打听。至于我妈那些中年妇女的流言简直已经跟真相风马牛不相及,她们甚至谈论到袁立志的棺材盖突然开了怎么怎么的。

我碰到一个女孩,她说她22岁

我碰到一个姑娘,她说她22岁,她住的地方没有我想象的温馨。我以为会很温馨,有温暖柔软十分舒适的床和被子和特别软的枕头如同资产阶级国家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卧室。还应该有一两个可爱的绒毛大玩具,比如考拉什么的。我希望跟她做爱后能吃点零食和有果珍喝。但是很失望。她住的地方偏僻而且很简陋,简直像个民工的住处。只有一张大硬板床和一张破旧的劣质简易方桌,上面可以看到一层灰尘。有几个空的方便面袋和脏碗筷。她说她来到这个城市不到一个星期,这个房间是昨天刚租到的,她说她已经穷得好几天吃方便面了。我们谈好的价格是50元。

这是我第一次找妓女,其实也是偶然碰上的。这两天我本来想自杀,想象自杀前应该找一个舒服的女孩操一操。可又没有什么熟路子,就只好天天去据说这个城市鸡最多最活跃的一带转悠。转了几天,发现并没有人们说的那么多鸡,我几乎一个也没碰上(碰上的也是很难看的中年妇女)。后来终于碰到她了。

她看上去就跟你有点像,所以我很激动,所以在她带我去住处的一路上我就想象我们做爱前后和过程中的种种美好感觉,我想明天我死也没什么了。

做爱之前。很无聊。她这既没有音乐听也没电视看也没什么东西吃,只有抽烟。我看着她,她特别干净。这点让我很愉快。

你相信吗?她说,她的声音很特别,我活了200年。

我说,如果你活了200年那你应该是200岁,可你告诉我你22岁。

她说,岁数和生活的时间不是相等的,在过去的200年里,我只是偶然才长一两岁。是偶然的。

能具体说说吗?

前100年我一直是一岁,后100年我长了21岁。就这样。

那你是什么?鬼?女巫?妖怪?狐狸精?仙女?天使?

都不是,她说。反正,不是人。

我说,明天我也许就要自杀了,那么我也就不是人了。

我们在这个简陋的房子里谈了很久,无聊死了。

终于开始做爱了……

做爱之后我很累,我想吃点什么。她说愿意帮我去买碗馄饨。我就给了她53块5角钱,3块5是买馄饨的。

她回来后好像有点忧伤,居然扑在我怀里哭起来。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吃完馄饨我们就睡了。我躺在她的怀里枕着她的乳房睡。

第二天中午,我醒过来。我发现我躺在一个极老极老的老太婆的怀里。我想,她这一夜就长大了至少100岁。而且已经老死了。

散装麻雀(选载)

张羞/文

1.啤酒瓶就放在窗台上,窗户是打开的。

窗台上,还摆了一盆花。一盆花,这个说法不够具体,具体说,这是一盆菊花,开菊黄色花瓣,叶子不大,叶子几乎全部枯萎,只剩几片活叶,就几片,不会超过7片,仔细看,顶多只有6片。从远处看,这6片叶子很容易被忽略。它们被上面的枯叶遮住,只露出很小的叶尖。也只有在阳光特别明亮时,它们才可能被细心的人察觉到。这是一棵长在野地的菊花,它被人弄到花盆里,已经很久了,没人给它浇水,也有些日子。要不,我的意思是,它为什么就这么枯萎着。春天的季节,该长出的,不会太晚,当然也不会太早,它们总是来得恰到好处。就像两扇窗户,一扇被推开,一扇独自紧闭,而酒瓶,恰好就放在窗台的中间,一点也不像房间里的摆设。房间很乱,花也没经过任何修饰。

这盆菊花很好看,至少在加饭看来,的确是这样。有些好,根本说不出来。

2.加饭、男、24岁。

两年前,他22岁。那一年,他喜欢天空。又有谁会不喜欢天空,天空是那么空,除了空,仿佛什么都没有。22岁是喜欢天空的年纪,那年,他从南方走到北方,以为可以离天更近。一路上,火车开多远,天空就有多大,等到他发现天空已足够大,他没有继续往北走。再往北,就是因纽特人的天空了,那里除了想象中巨大的冰川,就是走在巨大冰川上想象中的北极熊。他在温带附近稍作停留,又很快离开,回到南方,那里有他喜欢的雨季。南方的雨季又有谁不喜欢呢。22岁,也是喜欢雨季的年龄。

他要在雨季还没结束前,仔细观察一两场大雨,等雨季一结束,夏天来临,又不得不返回北方。他希望能走得更远,有多远,走多远,也许只是走开,而不是原地停留。可是他发现,他并不是鸟的一种,不需要让迁徙成为习惯。他在北方靠近大海的城市度过一个良好的夏天,接着很快,便是第二年秋天。那一年,他23岁。他发现他永远不会再有22岁了。当然,这不重要。

3.此刻,是下午的此刻。

一个疲倦的下午。房间里,不,是客厅里,客厅里坐着四个人,四个正在打牌的人。一张光滑的东风,刚从东家手里扔出。

南家打出一只南风。西家打出一只西风。西家是竖。他刚好有一张西风。说不定两张。他说,谁碰牌。

没人碰牌。小虚是北家,他打出一张北风。

北风刚打出,南家就碰上了。弹涂鱼说,我碰。没等说完,牌已经取到海底,接着扔出一张九万。接着竖摸牌。

好牌,竖说。

他把牌夹到中间,不知道什么牌。可能是万字,也可能是条子。他丢出一张白板,说,电视一台。小虚也是电视一台。接着回到东家摸牌,一张黑色的东风摸到加饭手上。一张黑东风,而不是西风、南风、北风、任何其他的风板。这让加饭隐约觉得这把牌基本没戏了。他把东风扔掉,点上一支烟。这时,弹涂鱼说,东风,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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