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62年,夏末,大汉,大旱。
长安,十三朝古都,据说第一代作为国都的她要追溯到一个叫周的朝代,那时还没有长安这个名字,叫镐。而上一个把她定为国都的朝代则是唐,现在她属于大汉。似乎每一位开国皇帝都对她情有独钟,高祖皇帝曾在破城之日站在现在的未央宫,看着战火纷娆的长安城,对身后的长随说,以后就叫她长安吧,长生安健,长治久安。有人说,她见证了整个华族的兴衰,朝代的更替,是整个华族的摇篮。
我想说,其实摇篮这东西,海了去了。
我蹲在院子前的街边儿,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熙攘的人群。
光武大大说过,做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我这执金吾当着,还有个皇族身份,虽然见不得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是,就是不知道我的阴丽华在哪?
我,现在的司夜,叼了一根青草嘀咕着。
人家都是穿到王爷身上享福,要不就是个武学天才傲视天下,可我倒好,两样倒是都沾点边儿,结果却是个骡子命,这叫什么来着,哦。好像叫壁。说的好听,不就是贴身保镖加专职杀手吗,文绉绉的。
呸呸,我把草茎吐了出来。连草都不一个味儿,晦气。我站了起来,用力踩了踩还算干净的土道,溅起微尘。
这时候,街口传来一股标准的东北方言。
“我说夜啊,你这好不容易放个小长假,不在家里蹲着,出来嘎哈,伤不疼了?”
我身子一抖,笑道,“这不呆的都要发霉了,出来晒晒。我说大金牙,为什么我一看到你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大金牙一龇嘴,露出他金灿灿的大门牙,“还不是你们嫉妒我的宝贝儿。”
我做了个呕吐状,“最近怎么样,没发生啥大事吧?”
大金牙脸一抽,“我地爷,自从你被刺客捅了一剑后,我就没闲着,满城抓刺客啊,你是没瞅着那场面,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结果游侠儿,无赖倒抓了不少,什么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连那偷看隔壁小媳妇洗澡都供出了出来,就是没有个把重要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得处理,累得哥哥都瘦了几圈。”
大金牙说着,还挺了挺他的大肚腩。之后大金牙搓了搓手,略猥琐的道,“咱们兄弟啥时候到红袖添香乐呵乐呵。我给兄弟庆祝庆祝。”
我脸一黑,“被人捅了还要庆祝?”
大金牙赶忙陪笑道,“这不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替太子挡了一剑,还不得官升一级。日后发达可别忘了哥哥,后天,就这么定了,哥哥有事先走一步,不见不散。”
说完也不等我回话便急匆匆走了。
街上依旧车水马龙。
我这依旧门可罗雀。
我抬起头,看了看太阳中间那道裂缝。
撇了撇嘴,什么玩意儿。
说完,我抻了抻腰,向院子里走去。
或许我们都是孤独的。
这儿的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是在傍晚,如血,黏稠愈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