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城西,方胜气喘吁吁地在夜摊随便坐了下来,待呼吸稍稍平稳后,才拾起放于桌上双筷,一口大一大口地吃起刚叫夜摊老板端过来的热腾腾的汤面。
“老板,再来一碗!”老板再给他端来了一碗,他也如方才吃第一碗一样大口吃起来,片刻,汤照样一滴不剩。
他摸了摸略显臃肿的肚子,坐在那,不想起身。
“客官,五文钱。”
方胜摸了摸腰间,什么都没有摸到,这才意识,钱袋被天麟拿走了。他停了手,双手放在腰间,什么话也没说,也不该如何说。
“客官没钱?”
“钱袋被我朋友拿走了,待我去找我朋友,再……”他想站起,却被老板粗壮的手摁住了肩,动弹不得。
“客官,我这是小本生意,是要养家糊口的,经不起你吃白饭。”
方胜扭动身子,再尝试起身,可仍是不起风浪,如被黏定了一般。。“钱真的被我朋友拿走了……”
“若不是内力被封住,我早就对你不客气了,岂还能任由你这般。”方胜暗道。
“今晚若不给钱,就别想走了。”
“方胜!”一叫声传来,他听不是天麟的声音就随口说出“我朋友来了”,趁夜摊主不备,起身撒腿就跑。可还没走几步,就又退回了原来位置。
“风雪一剑”徐大千与儿子徐文听闻“美人郎”方胜于金源城出现,便马不停蹄赶往,天黑恰好落脚金源客栈。徐大千本与方胜井水不犯河水,甚至不相识,就因前些日子方胜险些凌辱了徐大千的女儿徐娇,二人才结仇的。
“小二哥,今日非什么节日,为何今夜这城中如此热闹?”金源客栈内,店小二端来父子二人所要酒菜时,刚进城感受着这城中的欢悦气氛的“风雪一剑”忍不住开口问了问。
“客官你有所不知,今日是我金源城三年一次的庙会,县太爷张榜民与天同乐,自当热闹。”
“原来如此!对了小二哥,近日你可曾见过一位身修六尺有余,面容俊朗,近魁梧,身袭锦蓝色劲装的男子?”
“这小的不曾注意。”店小二又仔细想了想,又给了徐大千话:“最近好像没有见过身着蓝色衣物的客官。”
看到二人不回答,店小二又问道:“不知二位还有何吩咐?”
“没了,多谢小二哥了。”
“那您二位慢用!”店小二退下了。
“爹,难道方胜不在此地?”徐文问道。
“这还很难说,虽说此间酒楼是金源城消息最灵通处,但方胜不是规矩之人,自然不在规矩的地方。”
“那他最有可能在哪?”
“不知道,或许在城中其他家客栈,或许在赌场,亦或者……在青楼。”喝了一口酒,对着一脸担心的儿子道:“爹知道你关心娇儿,我又何尝不是?我已派人送她回师门了,那里有她师父在,不会出什么事的。”
吃饱喝足,父子二人闲来无事,也随人流,观赏这三年一次的夜景,顺便打听方胜。
俗语有云:不是冤家不聚头。徐大千父子二人走着走着就到了城西,正遇上有人争执,作为爱看热闹的年轻人的徐文一看其中一人便是要找的人——方胜。他拉了拉父亲的衣袖,喊道:“爹,方胜!”
徐大千一看正是要找的“美人郎”方胜,大喊“方胜”后,父子二人便拔剑冲向前,围住了他。
让人惊奇的是,“美人郎”成了废人,曾经的狂妄而今失去了保障。这让徐大千父子少了压力,与之相反的是,多了些得意。
徐文递给夜摊老板一两碎银,顺理成章成了方胜的“朋友”。关心他的“朋友”架着他到了城外。
“方胜,看这次你如何逃!”城外,方胜被放开。
“哼,若不是我此时栽了跟头,你二人又何故如意?”
“你是说我父子二人趁人之危咯?”
“明摆的事。”
“哈哈,对你这等江湖败类,趁人之危,以多欺少,那又何妨?”徐大千笑道。自古成王败寇,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说话,杀一个人,不管你是如何出手的,他都死了,别人关心的是结果。所以,江湖只认人是正邪,而一般不论杀人手段正邪与否。
“爹,别跟他废话了,尽早杀了他好为姐姐洗清耻辱。”
“方胜,下辈子不要做不该做的事。”说完,挥剑就朝方胜胸口刺去。
方胜闭上了眼,他清楚,徐大千刺出的剑不会收手了,而自己也不可能刀枪不入。死亡,是唯一的结果,垂死挣扎只会更痛。
计划赶不上变化,念想改变不了现实。方胜放弃了生,而天麟却不让他死。天麟救下他的理由很简单,“我需要押一个活人到衡阳”,这是之后天麟给他的答案。
“你是何方神圣?”虎口传来的阵阵疼痛告诉自负盛名的“风雪一剑”,来人是高手,这个念头使聪明的他拦下了傻傻的儿子再向来人出手。
“无名小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