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函〔2010〕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2009年,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根据2008~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经研究,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主题仍然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现将《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对引导中医医院保持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总结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2008~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和2010年中医药工作总体部署,2010~2011年度继续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引导和促使中医医院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活动范围
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重点是公立中医医院。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5.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相关项目。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
1.严格执行《关于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
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临床科室建设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3.制定并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4.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6.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
7.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8.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采用非药物中医治疗方法。
9.有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积极使用;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应占6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应占30%以上。
(四)重点专科建设
1.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确定的重点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解决该病种中医治疗难点。
2.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常见病及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3.按照有关规定,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开展中医诊疗方案和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4.重视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培养。
(五)中药药事管理
1.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3.按照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5.严格执行《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6.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开展中药制剂管理相关工作。
(六)中医护理
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中医护理工作。
2.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
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基本操作,能够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
1.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
2.医院宗旨等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4.建筑风格、内部装饰、医院标识、庭院等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体现中医药文化。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医院制定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
2.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合理设置和建设“治未病”服务提供平台。
3.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积极应用常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定。
四、组织实施(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
(一)动员部署(2010年8~9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国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通知和活动要求,部署本辖区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二)自查自纠(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
中医医院按照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三)指导督查(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医院开展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特别是对县级中医医院要重点指导和督查,确保实施效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适时对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管理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四)检查评估(2011年6~7月)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本辖区各级各类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成专家组适时对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县级中医医院,并以各种形式通报各地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的,进行通报。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中医医院评价、示范中医院评选及中医药特色优势项目安排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要性的认识,把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做为参与医改、顺应医改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松懈情绪,保证重视程度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牢固树立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坚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信心,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医医院中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各中医医院要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是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动员部署,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制定完善措施和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分级指导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针对不同级别中医医院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指导。各省级和地市级中医医院要针对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做好整改工作,各县级中医医院要全面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水平和能力,处理好生存发展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关系。
(四)逐步推进,建立机制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好抓实,持之以恒地予以推动。要结合活动开展以来的经验和体会,积极探索,研究形成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长效机制,使之逐步转向常态。
第一章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实施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
(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第一部分)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一、基本目标与要求
该部分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中的所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通过建设应实现的目标。
(一)基础条件
1.床位数。不低于40张,或者高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2.设备配备。(1)共用与专用的诊疗设备满足临床业务工作的需要,其中专用设备配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配备必要的中医药专科诊疗设备。
3.经费投入。(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2)本院对专科建设按计划足额投入专项经费。
4.信息技术应用。(1)拥有计算机的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2)建立项目建设信息库,内容应包括:项目所在科室业务工作信息、病人信息、医疗质量监测信息及本专科医学情报文献信息等。
5.对口支援。建设周期内至少对口支援2个单位的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6.接收进修人员。三级医院建设周期内平均每年接收进修人员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建设周期内平均每年接收进修人员不少于2名。
(二)基础管理
1.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与费用控制措施。(3)对重点病种实行单病种质量管理。
2.技术标准与规范的执行。(1)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诊断标准。(2)实行中、西医双重疗效判断,并严格执行相关的疗效标准。(3)严格执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3.患者随访。(1)开展患者随访并完善随访制度。(2)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
4.医德医风。(1)建立医德医风及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并认真实施。(2)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3)门诊及住院患者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监测数据报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监测数据。
6.协作组工作。积极参加协作组的各项活动并完成所承担的协作组中的相关任务。
7.中医药文化建设。体现本专科(专病)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普及工作。
(三)临床能力
1.门诊量。在国内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中较高,并逐年增加。
2.平均门诊人次费用。不高于本区域同一病种平均门诊费用。
3.出院人数。在国内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中较高,并逐年增加。
4.病床使用率。达到90%以上。
5.病床周转次数。不低于国内同级医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的平均水平。
6.平均住院日。低于国内同级医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同一病种的平均住院天数。
7.平均住院人次费用。不高于本区域同一病种平均住院费用。
8.收治病种。重点专科:重点病种收治人数占项目所在科室收治人数的60%以上。重点专病:收治专病人数占项目所在科室收治人数的50%以上。
9.急危重症患者比例。领先于本区域内同级医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相同单病种的急危重症患者比例。
10.疑难病症患者比例。领先于本区域内同级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相同单病种的疑难病症患者比例。
11.临床诊疗规范。(1)研究制定本专科中医药、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2)规范应用本专科中医药、中西医结合诊疗常规。(3)定期对主要病种和重点病种的诊疗常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及时修订诊疗常规,优化诊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