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大龙的确让我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玩毒品,必须要有自己的武力。
以前我觉得,自己一个人,对别人构不成什么威胁,再加上自己的机智,让自己尽量符合别人的利益,这样自己就安全了。但是,现在看来这样的方式已经出了问题,别人可以不杀我,但可以欺负我。像这一次,三百万的假钞,没有自己的武力,事态的掌控权完全在别人手里,而我自己只能忍气吞声。一向“鹤立鸡群”的我怎能忍受如此憋屈。我知道,在这条灰色的道路上,自己的公道只能自己去讨回来。
思考了很久,也纠结了很久,很痛苦,我不想改变自己一直以来严厉恪守的规则,我怕我破第一次例,就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改变,总是不好的。但是,武力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我现在生意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特别是我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认识我的人也越来越多。越多,危险也就越容易发生。特别是我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号“独命阿蓝”。这是行内的人给我起的,对于我来说,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名号,确切地说我讨厌任何的名号。有了名号,你的知名度就会增加,同时你也会被曝光在大众的眼前,危险相应的也就越多。我喜欢低调,最好低调到别人连我的背影都想不起来。荣誉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同时也是刺眼的,能引来别人仇嫉的目光,却又同时迷茫了自己的视线。
虽然每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身体里面都会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不过我觉得,我们最后的决定其实和那两个小人没什么关系,我们的决定从一开始就是已经决定好的了,那两个小人只不过是在起缓冲情感的作用,给被抛弃的那边一点留恋。所以说,那两个小人对你的决定没什么帮助,不过对你的感情却可以慰藉不少。如果我们的时间多,那就让那老公小人打打架,如果我们没什么时间,那就直接点,去做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吧。
经过我那两个小人的激烈斗争,最终我决定,我决定破例。我需要武力,我要告别我一个人的时代。虽然我决定我要建立自己的武力,但是我不是去建立一个帮派,我只要一个人,一个忠诚而又强大的人,一个只需要一个人就能保护我,同时给对方以威胁的人。
要一个人强大简单,要一个人忠诚却那么难。但是呢,收买人心不仅要靠技巧,同时也需要钱。我贩毒的又一原则是,每次交易绝对不能倾囊而出,一定要留点底,如果我毫无保留地拿全部家当去交易的话,我就会很在意我的钱或者我的货,我不能让任何东西凌驾在我的生命之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会在不知不觉中丢掉自己的性命。但是上次我自以为自己碰上了一群傻子,可以赚他们三百万,结果倾囊而出,落得现在血本无归。看来,我早已经破过例了。真的,改变,总是不好的。
想到这里,我又再次怀疑大龙,在我倾囊而出受挫以后大龙第一个出现并邀我入伍,这看起来越来越像一个圈套。但怀疑,总归还是怀疑。其实这怀疑没什么用处,因为,就算真是大龙干的,我也不能怎么地。
既然已经破例了,那我现在的罪恶感也没那么重了,我总是那么会自我安慰。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先去弄点钱,有了钱,我才能去寻找我那梦寐以求的助手。
原先从我那个帮派脱身单干,给自己定的时候是那么的热血沸腾,感觉有了这些规则,自己就所向无敌了。现在有情况发生了,倒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觉得我现在需要一点东西来让自己兴奋起来,但那不会是毒品,我自己的潜意识里觉得毒品脏,所以我不会去吸毒,能让我兴奋的东西都在我的秘密基地里。
我的至爱——枪。
我喜欢枪,近乎疯狂的地步。枪支对我而言,象征着力量,充满了神圣的感觉。所以,我只贩毒,不贩枪。
我收藏了很多我觉得完美的枪型,有手枪、机关枪、狙击枪等。其中,狙击枪我尤为喜爱,精准、强大,在思想上给我以巨大的冲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奥地利SSG69狙击步枪,其及其简单的构造和其优异的性能让我心神向往,爱不释手。因为我也想像它一样,简单而又不简单。
喜欢枪就一定喜欢子弹,但我只喜欢普通的子弹,对于后来发展出来的拽光蛋、燃烧弹等,我都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觉得后生的子弹有点花俏的感觉,虽然它们的确有着不一样的性能,但我觉得不正宗,不经典。
我不仅仅只是喜欢收藏枪支和子弹,同时我还喜欢研究它们。我经常查阅一些有关枪支弹药的工作原理资料,只有从根本上了解一件东西,你才能掌握它,改造它。可以说,作为一个毒贩子,虽然我有着不看新闻的过失,但我一直都有在学习。
我来到我的秘密基地,尽情地欣赏着我的最爱,每当我抚摸着它们的时候,我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莫名的力量瞬间充满了我的全身。
以前的兴趣爱好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可这却不是我所希望的,我知道这一次我将打破很多我定下来的规矩,我隐约感觉,我自此以后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这一次,我要去做一笔没有把握的生意,因为我的钱都成了废纸,我不知道没有本钱的生意该怎么做,就算是我第一次出来单干的时候也还有着以前的积蓄。做没有把握的生意是我的大忌,但如今,事已至此,我不得不破例铤而走险了。
由于没有把握,所以我决定带上我的至爱——枪。这也是我的一大忌讳,交易无枪,我孤身一人,带没有多大用处,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一些莫名的危险。这是我以前的观念,但现在我觉得,我应该带上枪,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没有把握的的生意,所以我应该带上枪,虽然这好像没有多大的逻辑关系,或许我就只是想做点什么来弥补一下我的没把握,制造点心理安慰吧。困境总是可以改变一个人,我发觉我正在慢慢的改变,但即使我发觉了我的改变,可我却没能阻止什么,我还是变了。
我决定带上我的“沙漠之鹰”陪我度过我这艰难的第一次。当然,我不可能直接插上枪就走,这不是我的风格,我要做上一点手脚,一点或许有用的心理安慰。
我选的这把沙漠之鹰为0。35口径、容弹量为9发的经典型号。我在设想场景的时候,我认为最安全的做法是把这把枪的前两发子弹归给自己。所以,我要改造一下这沙漠之鹰里面的前两发子弹,让这两发子弹在出膛的时候给开枪的人足够的反冲力,不让他们怀疑这枪有问题,当然,这是在子弹不能对我有生命威胁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是老手,恰好对沙漠之鹰又很熟悉,当他射出第一发子弹时发觉有问题,再射第二发的时候还有问题,那他弃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如果我能把沙漠之鹰抢回来的话,那我还有7发子弹。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如果我不能在7发子弹以内逃生成功,那再来7发也没什么用了,不需要在意那浪费的两发子弹。要是运气好,对方没有发觉枪有问题,那我直接装死会比较简单一点。
我总是不亦乐乎于交易前的思前想后,胡思乱想。
沙漠之鹰之所以成为经典,无外乎于它的力量和精准度,这也是我选择它的原因之一。
让子弹头减少对我的杀伤力,我必将适当地减少子弹里面的装药,这样一来开枪时的反冲力也会相应减弱,所以我要选择一把后坐力强大的枪支,这样别人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判断出来枪支有问题,同时,我还把沙漠之鹰那圆圆的子弹头的顶端浇筑成平头型,这样不仅增加了子弹的重量,减小了其速度,同时还增加了子弹头打到我身上时的冲击面积,减小压强。
忙活了好久,实验了很多次,耗时三天,我终于完成了我自觉得达到了我要求的那两颗子弹。我不知道那两颗子弹是否会像我信赖它们一样完美,因为我没有用自己的身体实验过,但有些事情,我们除了相信,什么也做不了。
现在我躺在床上,酝酿着自己的感情,等有了那种可以去做了的感觉后,我才会去行动。这是我一贯的奇怪做法,我一直觉得感觉是上天给一个人的指示,它的属性和智商一样,都能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只是智商支配的是看意识的东西,而感觉支配的是不可意识的东西。
“阿蓝,你死哪去了,我这里都快忙忙死了。”死胖子打电话过来叫喊道。
胖子,我称得上朋友的两个人之一。胖子开了一家便利店,而我呢,则是在便利店里面给他打工,也说不上是打工,因为他根本就不给工钱,虽然我也无所谓。我平常是无聊的时候去他店里逛逛,或者他不在的时候帮他看看店。我是一个毒贩子,想体验一下正常人的生活也是合理的。
胖子知道我是谁,他知道我的身份,但他不介意,因为他也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鬼手神偷。
说起我们的相遇也是一件乐事。当年我设计灭了我的原先的帮派的时候,我顺手拿走了我们老大的一个木雕,那个木雕非常漂亮,雕的是一只在枯木上休息的雄鹰,祥和不失威风,一种因强大而孤独的美。我当时不知道这个木雕值多少钱,只是单纯的喜欢,反正帮派已经没有了,这个东西是无主之物,我就拿回去摆在我的桌子上。
胖子不知道怎么发现我有这么一个东西,有一天,他便来偷。对于我个极度警惕的毒贩子而言,胖子自然是被我抓了个现行。没想到他一点羞愧的意思都没有,硬是和我要这个木雕,还把他今天偷的还没来得及放好的现金珠宝都掏出来和我换,我当时就纳闷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小偷。就在我觉得好笑的时候他突然抓起我的木雕就是跑,我足足追了他八条街才把他逮住,再后来,我们成为了朋友,当然,木雕还是我的,还有他掏给我的那些现金珠宝。
我和胖子都很有默契,就是生活上我们可以一起开开心心的玩闹,只是工作上的事情大家都互不过问,当然,他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好过问的了,只是我的生意上的事情,胖子会配合的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胖子原先一点都不胖,身材特别好,他也就是依靠着他那完美身材的机动性才成为神偷的,他现在之所以那么胖是因为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叫小嫣。小嫣是一个幼儿园老师,胖子发现,小嫣住的地方没有超市没有便利店甚至连小卖部也没有,于是他为了追小嫣,立马在小嫣家的旁边开了一家便利店。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毕生最爱的事业——偷。为了小嫣,胖子立志做一个正直的好男人,从此以后再也不偷,便一口一口地把自己吃成一个死胖子,从此离开了他最爱的事业。要说中国好男人,胖子算一个,只是他到现在还没有把小嫣追到手。
我觉得我应该庆幸小嫣是个穷孩子,因为穷,所有小嫣才会住到一个连小卖部都没有的偏僻之地,说到底我依旧是一个毒贩子,躲躲藏藏才是我生活的主调,我想体验正常人的生活,也就只能在这偏僻的地方了吧。
我挂了胖子的电话便赶到便利店,眼前的一切让我非常的惊恐,店里的货架上全部摆满了薯片,其他的东西全部都下架了。
我无语:“你大脑抽经了?怎么全是薯片。”
胖子好像很有理由:“上个星期小嫣来了三次,每次都只买了两包薯片,为了表达我满满的爱意,我就把这里全部摆满薯片,震撼吧。”
我:“的确够震撼的,可小嫣一个小女生她吃得了那么多吗?”
胖子:“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目的不是让他吃,而是要他看见我满满的爱。”
我:“那她要是想买水怎么办?”
胖子:“问我要。”
我:“那饼干呢?”
胖子:“问我要。”
我:“那是不是她要买什么东西都要问你要?”
胖子:“对啊,这样就可以多制造机会和她说话了。”
我:“好吧,你赢了,那你怎么知道她会问你要,要是她看到没有就直接走了呢?”
胖子指了指墙上,只见墙上有一幅横幅,上书“问我要”。
好吧,我感觉我已经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了。
胖子得意的说:“我这么做可是经过我细心的市场分析的,你看啊,这里面全是薯片,视觉上就很震撼,小嫣她肯定知道这是我为她准备的,不管怎么样,她肯定会被感动的。然后呢,她如果需要什么就可以过来问我,‘这个有没有啊,那个有没有啊’,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的交流啦。最这样的是,我们这里人不多,不会有很多人围着我问‘这个有没有啊,那个有没有啊’,影响结账效率导致拥堵,厉害吧。”
我:“厉害,佩服,五体投地,只是,你能不能告诉我,货架上的那些东西去哪了?”
胖子指了指收银台的后面,我过去一看,OMG,几乎都快吃光了,我已经不相信他是为了爱情才变成一个死胖子的了,我现在开始怀疑,是不是他自己想吃薯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