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罕经此一役大获全胜后,获得南方两兵团全力支持,更建立他在火罗族里的无敌声威,“瑯琊王”三个字不管在军队里、在火罗族人的心里已形成一种无可撼动的神威,不少部主已在私下计画要逼哥萨尔退位,将盟帝之位让给十四哥汗,哥萨尔察觉底下已是暗潮汹涌,蜚语留言四窜,极有可能随时要联合逼他退位,他召集众心腹谋臣商议后,在衡量轻重得失下,哥萨尔接受地神官索烈的建议竟主动宣布:“本盟帝因年老乏力,为将未完成之大业传承,即刻让位给原十四哥汗,瑯琊王利皇格罕,盼其能将本族创造天下霸业。”
哥萨尔这一招出得奇,也出得巧,表面上看起来好像退了一步,其实是以退为进,先一步让出位子,在格罕声威如日中天时,避免正面对决,不拧其锋芒,才好保有实力,化明转暗才有机会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萨克兵团的拉莫暂时代理将军职位,没想到才代理没有半年,格罕已即位称帝,改盟帝称号为利皇一世大帝,萨克兵团和库隆兵团早已对格罕盖世功绩尊崇不已,上下听闻这个消息都是欣喜若狂,拉莫接到召回令,便带着一队忠心部下,代表北方军团向新任帝王送贺礼去了。
“萨克兵团拉莫恭贺大帝新任,仅代表萨克和库隆两部族特带来贺礼。”拉莫已有半年未见格罕,今日一见更觉格罕有令人由衷折服的帝王气度,虽然他只是沉静地坐在金漆宝座上,表情冷淡不见喜也不见怒,就像一柄未出鞘的宝刀,只是那股迫人的沉重感,已足以震慑众人的心。
格罕挥手令侍从退下,等到大堂内无一外人,他才站起来淡淡道:“拉莫,贺礼先搁一边,我有命令给你。”
拉莫闻言心下有些紧张,放下贺礼忍不住问道:“敢问大帝有什么事要末将去办的?”
格罕冷酷地瞄他一眼,拉莫心里顿时七上八下的,想不出自己有做了什么不该做的惹他生气。
“哥萨尔明晚邀你我晚宴,你可有收到请柬?”
拉莫闻言松了一口气,连忙道:“有的,布勒汗部主哥萨尔还邀请了拉贝卡西部主、火戎部主、海拉尔部主等等,不过末将没想到大帝也会出席就是。”
格罕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道:“我会出席,你们也要出席,不过,你们必须记得,这不是一个晚宴而已。”
拉莫愕然问道:“不是晚宴?”
格罕眼里闪烁异光精芒,缓缓道:“不是晚宴,是一场生死决斗战,等我暗号一起,你们就把来不及动手的所有人都杀了。”
拉莫虎驱剧震,看向有若地狱死神般冷酷神情的格罕,呐呐问道:“那……包括布勒汗部族吗?”
格罕冷冷道:“一个不留,接下来便是所有哥萨尔的党羽,斩草除根全族抄斩!”
拉莫好不容易消化完这残酷的命令,还是鼓起勇气问道:“末将可以问原因吗?”
格罕眼神忽而杀意大盛,淡淡说道:“哥萨尔派人暗杀我的部下,短短十天已有五位副将丧生。”
拉莫骇然失声问道:“难道这几桩命案全是扬赤尔干的?”
格罕表情完全看不出一丝悲痛哀伤,但他那充满怒火的眼神,已经清清楚楚说明了一切。“哥萨尔既然先动手挑衅,我就要让他后悔莫及!”
阿力麻里没看过如此血腥可怖的宴会场。
纵横沙场多年的他,很少会对尸体和残肢起鸡皮疙瘩,可是他面对这些刚刚还在跟他喝酒谈笑的残破尸体,却令他泛起作呕的感觉。
他忍住不去多看一眼那掉在酒杯里的眼珠子,以及掉在菜盘上的一块血淋淋头皮。
拉莫衣衫染上了层层血迹,动手的时候,拉贝卡西部主还正在同他敬酒,下一秒,拉贝卡西部主就变成了无头死尸。
雷霆霹雳之下发动的袭击,使他们以极少数的战力获得了最后胜利。
布勒汗族的勇士大多是被格罕给击毙的,除了少数立即弃械投降的份子,其余的勇士此时已变成了一堆死尸。
当众人已完成格杀全布勒汗族和参与晚宴的其他三部落部主后,便围在格罕身后,等着他下令把唯一还活着的人杀死。
格罕的金色鞭子沾满了血迹和肉屑,不知道有多少人命丧他鞭下,多少鲜血飞溅在他身前,面对这最可怕的人间兵器,站在他面前的哥萨尔不仅没有恐惧发抖,反而突然仰天狂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我哥萨尔一世英明竟毁在你这狗杂种手上!哈哈哈!你想知道你亲生父亲是谁吗?来吧!把我打败,我就告诉你!”哥萨尔虽然全身浴血,依然霸气冲天,横刀摆出待战姿态,有若无形高山强猛气势不断暴涨升高。
这也是为什么众人激战良久,只有哥萨尔还没倒下,只有他还能呼吸。
布勒汗部主依然是永远的强者,无惧生死的勇士,纵横草原最霸气善战的雄狮!
格罕双目神光如电,狂傲道:“我不想知道,我只要你死得比任何人都痛苦,去死吧!”手中长鞭倏地冲天飞起,像毒蛇一般猛窜,“啪”地一声打在哥萨尔用来格挡的银色宝刀上。
哥萨尔以巧妙的手法卸劲,随即刀锋一转,忽直忽弯,形成一道回旋刀气,向格罕狂飙而来,格罕神色不变,从容挥鞭幻出千万道鞭影,将哥萨尔包围锁紧,哥萨尔龙行虎步,迅速转动身形,忽前忽后,身影飘移不定,手持银色宝刀在金色鞭影里飞快回旋翻搅,旋即牵引出一场强力暴风圈,众人只觉耳边狂风呼啸,刀鞭交击声不绝于耳,显示战斗十分激烈。
由于鞭子是长兵器,所以能够将战圈控制范围扩大,在有一定距离的战斗中具有相当优势,再加上格罕天生神力,能够将长鞭运用自如,如同自己的另外一只手,哥萨尔自然知道这点,因此他不停在想办法逼近格罕身前,只要能缩短距离,他才有机会取胜。
哥萨尔面对长鞭席卷滔天劲流而来,倏地后退,擎出银刀由下往上猛然斜挑,格罕冷喝一声,鞭尖角度陡变,在不可能的瞬间中做出奥妙至极的变化,尖端一收一放,变幻出更刁钻的攻击路线,哥萨尔全力发刀,竟然击不中长鞭劲气最集中的一点,以他的胆色也不禁心中一寒。
他这时才深刻了解为什么凭扬赤尔超凡入圣的剑术,依然无法伤格罕一根寒毛。
这狗杂种的厉害,确实超乎他想像之外。
哥萨尔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想要报复艳姬的不忠,所以当时知道她产子后,硬是将这小杂种抢来扶养长大,每次看到他,就想将累积数年的满腹怨气发泄在他身上,所以他不断虐打格罕,用尽所有想得到的恶毒字眼羞辱他,放任其他孩子和妻妾敌视凌虐他。
他要让艳姬在九泉下也不得安宁,随时担心害怕自己和龙格纳的孩子会遭人欺负殴打,却永远无法阻止,就算死了也是更加痛苦。
哥萨尔就是存著这个念头才把格罕养大的,可没想到,最后他竟自己被自己当时那幼稚的想法给毁灭了一切。
想到此,他真想大笑!嘲笑自己的愚蠢可笑!艳姬啊艳姬,我毁了你,你儿子也毁了我!这样的结局,你在九泉下该会微笑了吧。
格罕发了狠杀红了眼,一心只想将面前这人碎尸万段,在怨毒愤恨的眼底下,仿佛唤醒了他孩童时那段遥远且灰暗的回忆。
一个十二岁男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不管是什么样子,都绝不该像格罕那样子。
他十二岁,杀过上百人,可是他一点都不害怕杀人,也从不会手软。
因为他的眼睛里面只有充满恨意的光芒,尤其是看到他的阿爹、大妈、二妈、三妈、四妈和他们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五哥那些禽兽不如的废渣和所有族人。
他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都宰掉,就像把蚂蚁狠狠踩扁,把蟋蟀埋进水里淹死,把田鼠压烂后烧掉,把猪羊切碎断骨,或把雪貂狐狸活生生剥下一层皮,任牠们血肉淋漓地曝晒而死,听那些临死前的惨叫声,好像就能让他不再作恶梦,不再对这天下的每个人都觉得恶心作呕。
一股排山倒海的恨意,无时无刻在他心中蔓延沸腾!
原本格罕不是这样一个恐怖残暴的孩子,虽然他受尽长辈亲戚和兄弟姐妹的欺凌侮辱,闲来无事便挨得一阵毒打,身上没一吋光滑的肌肤,即使他从来没吃过ㄧ餐正常的饭菜,只能在羊圈旁孤独吃着冷硬的生肉,喝着腥臊的发酸羊奶,也从未得到父母该给的关怀疼爱。
他永远只能从阿爹那里得到唾弃羞辱的字眼。
但他只是以为自己可能不够努力,可能不够乖巧听话,可能因为出生没多久阿娘就死了,所以他才不被人在乎,不被任何人需要。
但他生来就是好胜争强的性子,所以他比谁都努力,他比谁都用心认真。
可就算他做得再好,不管武艺骑射打猎战术方面他表现得再出色,比任何人都还要优秀,即使他以最低年龄成为族里的第一猎人勇士,他阿爹也不会给他一点好脸色,他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关心,反而是更无情的凌虐嘲讽,在应该是他最熟悉的家里,他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
只有孤寂、痛苦和残酷在折磨他,无孔不入地侵蚀他的一切。
直到有一天,他还记得那天是火罗族草原部族的部主会议,北方草原上的二十一个部主都要出席的重大会议,阿爹是代表火罗族其中一个分支的布勒汗部主,当天一早就带着大娘和几个漂亮女奴,还有十八个死忠护卫出远门了,家里只剩兄弟姐妹们和二娘等几个小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