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些人走路,就跟他做别的事那样心无旁骛。这种人,自然都不会相信天上会掉钱,也不会去想着地面忽然就长出钱。
龙头客栈里与长须三客一会的铁雨楼黑袍仙,就是这么一种人。
可是现在——
正当他照常走在大路上,却猛然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已经踩到一堆黄色的东西。
那并不是一堆**,居然是足足的一捧黄金。
一个人在无意中撞见财神,这个人会有什么反应?
风中,黑袍如黑烟。铁雨楼的黑袍仙,站在那里不动。
他的脸上几乎没有丝毫表情,眼神却异样了,嘴里没出声,是出不了声。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无疑惊得呆了。
在黑袍仙面前,站着一个绿衣人。
送金来的财神,便是他:“喜欢么?送给你了。”
(二)
铁雨楼,是新崛起的一个帮派!没人知道,这个帮派究竟什么底子,又由哪些人组织起来。
铁雨楼,近来如日中天!在神州大地已大名鼎鼎,令闻者如雷贯耳,却没几个人知道其会址设在何处。
它的会址,就和有关它的一切事那样,既轰轰烈烈,又神秘莫测。
黄昏,铁雨楼中一个大堂里面,正点着油灯。
油灯有很多盏,所以大堂很亮,铁雨楼的黑袍仙在数金子。
他歪坐在一张八仙桌前,在桌上端正放着一箱黄金,装得沉沉满满的。黄金令黑袍仙爱不释手,他用衣袖耐心擦拭着一片片的金叶。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发梦,于是忽然捏起一块金子,放在嘴里重重咬上一口。
黄金特有的厚实口感,令他几乎要升天成仙。
一个绿衣人站在那里,一直都没说话。
黑袍仙在笑:“这里不过是铁雨楼其中一个分堂,等到夜更深,你去另一个分堂口,就会见到帮主。”
(三)
黑夜,长街有灯,一眼望到街的尽头,灯笼无数。
灯笼上面,那残旧无比的糊纸,原来的颜色已泛出了猎猎的黄。而现在,由纸内发出来的亮光衬托着,这颜色又荧荧的。
黄色且荧荧的糊纸,便使得笼身似乎永恒凝固了,变成与笼内的蜡烛一般材料。
这时,街中所有的灯笼一动也未动,都静悄悄的悬挂在门旁。
因为酷热无风,它们才停止了每一种幅度的摇摆,几乎没有丝毫动静。
烛火在笼中,完全不会摇曳!竟然已像日光在蓝色苍天里,直射无休。
这些灯笼都似乎在点燃里面的蜡烛以后,又在何时被何人经过一番特别密封。弄得无孔不入的风,即使在死劲刮着,也吹之不入。
根本无风——
它们死气沉沉的,几乎与顽石躺在那里一样稳如泰山。大自然并没有出现任何地震前兆,也就不会有什么古怪的动荡,或是任何不妥。
四下竟是如此酷热,天地如笼!
长街上虽然有灯,却到处无人。
人入睡了,只有几只离家的狗儿还在尖声吠叫。那吠声一阵紧接一阵,既显得刺耳难听,又煞是恐怖骇人。
月并未圆,却有一只歇斯底里的狗,这时也不知道窜向哪一条街,突地朝天直直仰着头颅,发出一声怪异无名的长鸣。
“笃笃笃……”一条静寂无人的小巷,在黑暗中,传出一阵轻轻的敲击声。
这个声音,好象夜行的盲人手上拄了一根长棍,正抵着地面发了出来。
又好象庙中的和尚,不停手在敲案上的木鱼;却更像有人用一只手捏成了拳头,在用力叩着门板!
巷中有人,一身绿衣,正在不停敲门。
在绿衣人身边,一条无水阴沟里、那潮湿的污泥上,有一股熏天的臭气,正四下散发。
臭气来源,有可能是几条浑身腐烂的小鱼,正在衍生虫子,也可能是几只死去的老鼠于此长眠。
绿衣人用衣的袖子掩着鼻,作扇子一般用力拂动,过了一会又继续用一只手去敲门。
红漆的门又窄又低,门上的灯笼犹如明月,四周显得更阴暗。
门终于“吱呀”一声打开来,被拉出一条不大不小的缝儿。一个黑袍人从里面冒出头来,眯着一双眼企图看清来人。
铁雨楼的黑袍仙!
他的脸色本来苍白,似乎常年不见阳光,在灯下更变成了死灰。那一身黑袍却黑漆漆的,比旁边的夜色更黑,使他在门中的出现,好象只有一张白脸。
绿衣人对他笑笑,浓浓的笑意,已如醇酒香甜。而他的鼻子,好象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
进了门,脚下是一条用碎石头铺成的小道。两人在悄无声息行走,黑袍仙的手上已提着一盏灯笼。
绿衣人在黑暗中,令人难以觉察的,在嘴角绽出一丝笑意,他的心情似乎特别愉快。
走到一棵树下的时候,他顺手在一截微微垂向地面的树枝条上,捻了几片嫩绿叶子。
一阵阵酒香,还有一阵阵的人声在喊叫。
“黑袍仙呢?黑袍仙又去哪里了?”屋子里有个人在大声的招呼。
“快快现身!”另外一人。
绿衣人与黑袍仙,不慌不忙走上厅前的台阶。
可能是有人的耳力不弱,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和呼吸的声音。
原来紧闭的厅门忽地打开了,正敞开着,在等候他们进去。犹如新妇人总是思念着丈夫身体的滋味,自己卸去了外衣。
门口冒出一条一脸通红的汉子,双手抱着一坛竹叶青,喝得醉醺醺的。
“在下小蓬!蓬莱仙岛的蓬,天蓬元帅的蓬。”他粗起舌头,好象一定要跟绿衣人做一对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黑袍仙走过去:“哎!丁小蓬,真不知道你在何时又醉上了。”
丁小蓬大笑:“我以酒会友,敬人美酒。”
丁小蓬,经常独自醉酒。
每逢与人斗酒,别人才喝一瓷碗,他自己却已喝下老大一坛,酒量确如海水不可斗量。
“我能喝,一定还能喝……”
突听“咚”的一声响,丁小蓬不知被一股什么邪力一下摔倒在地,起不来只得迷糊过去,就躺在大门外。
屋里,有两个脸色奇怪至极的汉子。绿衣人一直都在门口打量,这两人一个黑脸,一个红脸。
黑得很特别,红得很诡异。
“黑袍仙,快过来继续输钱吧!”黑脸叫,好象一只牛头在放声鸣叫。
“应该说再来送钱。”红脸,好象刚被人用一块石砖在头顶敲了下,变得血流不止、血流满面……
“来了,我来了。”难道这位黑袍仙,已在心下打算甘心去送钱?
黑袍仙在问:“庄家呢?”
“庄家怎么可以少?”丁小蓬那一堆瘫软如泥的身子,又在开口说话了。
他的身体,不知何时又跟标枪一般笔直,口齿也清楚,哪还像一个醉酒的汉子?
丁小蓬精神抖擞,那个气色仿佛又想喝几坛子烧酒。丁小蓬醉不倒,如一尊神奇无匹的不倒翁,不倒翁是庄家。
丁小蓬,已开始摇骰子。
骰子发出一阵清脆的声响,其悦耳程度,听在众位赌棍耳内,恐怕再没一种音乐可以比得上。
“砰”的一声,丁小蓬把宝匣摆下——“有注押注,不能反悔!”
黑袍仙骨节粗大的双手满是汗水,根本不知该押大还是小。
他正在考虑,绿衣人把头凑在他的耳畔:“我看该押小。”
黑袍仙出声问道:“你怎么知道,真能行么?”
“我就是知道,别管那么多,押上去——”
黑袍仙抬起眼皮,仔细望了望绿衣人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大手上的银票立刻押了出去,果然就押在“小”上。
“开啦!”掀了宝匣,三粒骰子的所有点数加起来——仅有“五点”,果然是“小”。
红黑二者却押在“大”上输了,他们脸色变得白了。二人的眼珠暴起,狠狠瞪了一眼绿衣人。
“叮叮当当”,骰子此时又被摇响。
黑袍仙又开始考虑起什么,一个声音还是在一旁响来:“这一回押大。”
——绿衣人!
在这世上,有一种人的本能、直觉,都跟野兽那样准确。
红黑二者双手上捏着的银票,却已押在“小”上。
“开。”
三个骰,点数一共十一,“吃小赔大!”
“那位莫测高深的仁兄,老在一边嘀咕可不行呢!为什么不自己也玩上几把?”红黑正邀人入局。
远处半空,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就像是从天上传下的仙乐。
房内有五个人,他们听见乐声,除了绿衣人,每个人的脸上都现出一种异常的表情——
惧怕、期待,又喜又恨……
难道厅里这些人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一时刻?乐声,似乎使这些人整个都溶化了,他们都静静坐在那里。
忽然,一只轿子飞来。
抬轿的脚夫,是四条腰上系着绸带子的大汉。看来,都身负很好的轻功底子。
宅门紧闭,他们便长身在半空越过了宅第,轿身却一直没什么震动。
他们抬着轿子,又在院子的上空飞行。
轿前还跟着一位白发飘扬的白衣人,手上拿着一支萧,这时低喝一声:“停下。”
要不是这个客厅的门小了一点,那个轿子,似乎就直接飞了进来。
轿子设计得很精致,色彩鲜艳,在轿门上挂着珠帘。这时珠帘抖动,卷起。
“白袍仙,把他们都招呼出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根本不用谁来招呼,所有人都出了厅。
绿衣人在黑袍仙身边问:“好大派头,莫非是铁雨楼老大铁仙来了?”
黑袍仙还没开口,轿中人在问:“黑袍仙,人都在?”
“少了太行山的三须客,不过只要有丁小蓬在就好了。”
“铁仙前辈,在下和舍弟,江湖人称‘红黑双獠’!”
“我听说过两位。”
“半个月前,我们和长江上流的花坠帮斗了一场,结果身受奇毒中了‘黄手掌’!”红黑双獠当下各自把伤口在轿前揭了出来。
只见一个伤在左腿,而另一个伤在后背。
伤口上的皮肤没破,血不流,不红也不肿。伤口看上去完好无损,只是好象涂了染料,变为黄彤彤的一块。
“伤处不痛不痒,可是十天后会扩散,使得一身皮肤化为金黄,如此又过十天,人就会……”他们自己似乎已说不下去。
轿中人铁仙:“如何,莫非会化成一堆血水?”
“前辈实在见多识广!听说贵帮所收藏的花碎粉,正是此毒的克星,所以……我们才冒昧来讨取。”
“药是有,只是……”
“以后我们就留在铁雨楼。”红黑双獠才说完话,那抬轿的四个脚夫,就纷纷在脸上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似乎同病相怜、无限的同情。
因为,这世上又多出两个可怜的人。他们被人买走性命,以后就随时不得不去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