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远夕原本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从小在乡野长大,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所以她就算装装样子,也该像受惊小鹿一般心惊胆战,哆哆嗦嗦地跪下:“老……老夫人,奴婢,奴婢惶恐,不知是否……衣服洗的不干净?奴婢该死……”
金佩兰老迈的声音自斜上方传来:“衣服洗不干净倒可以再洗,但若是有人心生贪念,将衣服上的珍贵之物私自拆走,那此事便不得简单了。”
木远夕把头深深地埋到地上,带着哭腔战战兢兢道:“老夫人……奴婢姐妹两人一个月前落难,幸得孔老爷和孔夫人相救并收留,奴婢心中一直对孔老爷孔夫人心怀感激,报答都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心生歹念……还请孔老夫人明察……”
“是心怀感激还是心生歹念,一查便知。”金佩兰语气严肃,说罢,转过头对身旁站着的一位年约六旬的老婆婆使了使眼色。那老婆婆脸上的皱纹细细弯弯,不苟言笑的样子有些凶神恶煞,令人打从心眼儿里感到敬畏。她便是跟随了孔老夫人十几年的贴身侍奴,大家都叫她戌艺婆婆。
戌艺婆婆会意,遂走出内堂,不一会儿又回到孔老夫人身边,低头在她耳边道:“老奴已吩咐下人们,到每一个洗衣奴的房间进行搜寻罪证,相信很快便会有结果。”
戌艺婆婆说话的时候,眼神有意无意地瞟向木远夕。那双被岁月拉扯满皱纹的眼睛,虽略显浑浊,但却依旧炯炯有神。
而木远夕一直低垂着头,所以并未留意。
就这样等了将近半个时辰,搜寻罪证的家奴终于回来,一共七人,其中一个双手将一捆柔光闪闪的金丝线捧到孔老夫人面前跪下,郑重道:“老夫人,此金丝线是从徐姑姑房间搜出。”
这些豪族显贵们的衣裳,除了布料上乘,刺绣精致,就连用的勾线都是真金白银所打造。那天徐恶婆给木远夕安排了堆成山那么高的衣服洗,几乎每一件,都有大量金丝勾勒的刺绣图纹。木远夕因此拆了一整晚,都快变成斗鸡眼,累个半死,好在结果没有白费心机。
早在一个月前,木远夕姐妹俩落难,便是在孔府举家前往镇外庆山寺烧香拜佛的途中偶然撞见,被孔老夫妇所搭救。当时孔老爷孔万青便说:“我们往年去庆山寺拜佛,从未出现什么风波,这次却突然有些小插曲,我想兴许是上天有意安排,好让我们广施善行,为孔家后代积德吧。”
由此可见,孔老夫妇是信佛行善之人,所以必定对行恶之人深恶痛绝。
那天纵使徐恶婆拼命喊冤告饶,但铁证如山,金佩兰当即搬出家法伺候,但念其年近半百并且在孔府侍奉了多年,只打了她二十大板,然后将工钱结清给她,将只剩半条命的她连夜驱逐出府。
此事虽令人大快人心,但让木远夕更加开心的事情,却是当晚林申儿捧回来了的一碗红烧肉。
在木远夕的记忆里,上一次吃到肉还是阿爹阿娘都在世的时候,那时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镇子附近的一个更加偏僻贫穷的村子里,阿爹每隔几天都会上山打猎,每次都收获颇丰,要么打到好几只肥美的山鸡山鸟,要么就是一只健壮肥硕的野猪。阿娘的厨艺简直出神入化,无论是什么食材,经过她巧妙的双手这么一倒腾,就变得又香又美味。
木远夕最爱吃的,就是阿娘做的红烧肉。
林申儿从怀里掏出两双木筷,用衣袖擦了擦,把其中一双递给木远夕,咧开嘴窃窃地笑道:“远夕姐姐,今天我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成功地从厨房偷出了整整一大碗红烧肉!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天神在我身边护法,居然老半天都没人发现~哈哈,姐姐快吃!”
木远夕猛吞了把口水,接过筷子便狼吞虎咽了起来,边吃边说:“你们在厨房干活的就是好啊,近水楼台,就算吃不到闻着也能饱,哪像我,在浣洗院里头天天日晒水泡的,都快成非洲老太婆了!”
“非……非洲?”林申儿懵逼了一瞬,然后叹了口气道:“再怎么样我们也还是摆脱不开这劳碌的命。远夕姐姐可有听说,那春辉苑的小少爷新近养了一只犬,娇贵得很,每顿无肉不欢。兴许我们正在吃的这盘红烧肉,就是用来喂狗的……哎,这年头,怎么一只狗都活得比人悠哉……”
木远夕刚塞进去一口肉,差点没呛死。感情她现在吃的是狗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