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区的后门出来,沿着控江路向前直走,在T型路口踏过斑马线,就来到了和平公园。和往常无差,只要家里那婆娘歇斯底里症一发作,我便会匆匆逃跑到和平公园来求得清静。
仰面依坐在一棵常青树下的木椅上,任凭艳阳穿透过因风而沙沙作响的树叶照射着我的面门——虽然耀眼,但也温暖。就在我晃荡着双腿怡然自得时,我发现一个俊俏的男生正松下持着相机的手臂,悠悠走来。
怎么看这个鼻梁上架着镜框的男人都不过二十出头,起初以为他是要过来一起坐下歇息,但等到他径直迈到了我的膝前,我才意识到他的关注对象是我而非长凳。
“大哥,我们见过嘛?”
一见面就说这么莫名其妙的话,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不,我不认识你,你找错人了。”
男生闻言,将身子前倾,我感觉他的鼻子都快贴到我的脸上了。他大概是想再仔细确认一下我的面孔。刚刚被老婆欺凌过的我,无力再次发怒,只是愣愣地与他对视。
“一定见过。而且,应该还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男生毫不客气地在我身边坐下,黑框眼镜下的眸子告诉我他涉世未深。
“你现在还在读书吧?”
“嗯,今年大三。”
我将视线向草坪移去,放风筝的老人稀稀落落地分布开来,互不干扰对方。数秒,艳阳就刺痛了双眼,让我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那就没错了。我可比你大个十岁,应该没有什么交集,你认错人了。”再望回草坪,两个年轻的妈妈正推着娃娃车向没有太阳的小径踏去,也许是她们白帽子反射的日光的关系,脸并看不大清楚。“再说了,我不是也记不得你嘛?”
“李X,你认识嘛?”
我诧异道:“怎么还赖着我!我不认识什么李X。本来这个中午就够糟糕了,你别再跟我胡闹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我最后再说一个,李XX?认识嘛?”大概是汗液让眼镜打了滑,男生用手指反复推了推鼻架。“李XX。”
听到这个名字,我心头一震。
“我认识。她是我的高中同学。那么你是......”这回换做我打量起他的面孔了,不细看还不发觉,这个男生的脸与那个女人的脸还是有很多相同处的。“你是她的家人吧?”
“嗯,我是她的弟弟。”
“这样啊!”既然是遇到了老同学的亲人,问候一下准没错。“她现在过的好嘛?那么漂亮的一个大美人,现在一定很吃香吧?结婚了嘛?”
男生微微颔首,拇指轻轻抚弄起胸口前的相机。这才让我发现,那是一个老式的胶卷机,如今几乎已经绝迹。“她......去年过世了,得了恶疾死的。”
“啊,怎么......”人间世事无常,当初暗恋许久的老同学竟然因恶疾去世,我的喉咙像是哏了根鱼刺,涩痛,说不出话来。“嗯......”
“不过最后的那段日子她精神不错,不算太艰辛。”语毕,男生露齿一笑。
既然是恶疾,就没有不受折磨的可能吧?但最终,我愿意主动相信他的这个善意的谎言。
“想起来了!先生。你是她的同学不错吧,我能认识你还是因为这个。”男生用臂膀擦去额头间的汗,他用拇指按住相机缓缓一推,一张一寸大小的相片就同落叶般坠入了重力的怀抱,踩着风落到了他细嫩的掌心。“诶,终于想起来了。你看这个。”
“这不是我的照片嘛!”我夺过相片,瞠目结舌。照片拍的并不清晰,虽然只有一个侧脸但还是能看出我高中时代的稚气。这应该是偷拍的照片,因为我并不知情它的存在。
“嗯。姐姐生前托付我要把相机还给它的主人,看来是你没错了吧。”
“这个相机,可......,她会有我的照片?我当初可是暗恋了她很久哪,她都视我为氮气一样的存在,现在还真是意外!不过我那个时候篮球打不好,成绩也不怎么样,被拒绝也没什么意外的。那么,这个相机你是打算怎么处理......”
“嗯,我本来是打算穿过公园,去对街的小铺里把它清理一下的。既然已经物归原主了,那你就拿走吧。”
傍晚,我从熟食店买了鸭子回去。阿雨,我的妻子,她最喜欢吃烤鸭了,我想这能平缓她的情绪。吃完饭,我从包里将相机掏了出来,不料却被阿雨一把抢去,想是又是莫名的斥责声,不料完全相反,她竟然像热恋时一样娇叹道:“诶,这不是人家的相机嘛!你从哪里拿来的?”
“你的相机啊。”我从口袋里抽出照片追问道,“那么,这个你知道嘛?”
阿雨红着脸,微微抬首:“嗯,这个是我高中的时候拍的啊。”
“嗯,这个我知道。但你不是比我小一级啊,怎么......”
“那个时候参加社团的时候遇到你,挺喜欢你的,后来就拍了一张。因为怕被爸妈发现,照片洗出来后存在塑料板下面了。再后来相机被偷,找不到了。可就因为丢相机这事,我被爸骂了好久哪。”
回过神来,我不禁感到莫名的愉悦。今天先是被老婆赶出了门,再来遇到了暗恋情人的弟弟,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带回了一部相机和一张照片。到头来却又知,照片是因为妻子当年暗恋自己而拍下的印迹,而相机则是被自己的暗恋对象所偷的证据......
为什么李XX没有将照片丢掉?没有在看到照片后归还?没有在死前将秘密永恒吞下?这些都不重要了。
望着身旁心情愉悦的妻子,我会心一笑,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