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
如果是明天,只需还一壶酒就行。
如果是明年,就得还三百六十五壶酒才行。
李浪漫看了看老乞丐一直握在手中的酒壶,那酒壶的容积至少有一千毫升,每天要从客栈里偷偷舀出一千毫升的酒来,就算客栈老板是个傻子是个瞎子,也会发现的啊。
李浪漫几乎要哭出来。
老乞丐瞧了眼李浪漫,又瞧了眼自己手中的酒壶,道:“你嫌酒壶大?”
李浪漫不敢说是,也不敢说不是。
依照老乞丐这古怪的脾气,如果李浪漫说是,老乞丐想必会拿出个更大的酒壶来让他还酒。
李浪漫脸色难看的低着头,不敢讲话。
老乞丐就着夜色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酒壶,缓缓道:“这酒壶,确实大了点。若要你每天都从客栈里偷这么多酒出来,确实是有点难为了你……”
听到这句话,李浪漫顿时抬起头,定定的看着老乞丐。
老乞丐这话的意思,是不是不要他还酒了?还是,不要他还这么多酒了?
想到这里,李浪漫之前那张还很难看的脸忽然就变得不难看,忽然就变得充满期待了。
老乞丐指了指石桌上的酒壶,轻轻松松的对李浪漫笑了笑,道:“这酒壶是你们客栈的?”
李浪漫点点头道:“是。”
老乞丐道:“这酒壶大吗?”
李浪漫看了看酒壶,那酒壶的容积最多也只有老乞丐酒壶容积的三分之一,所以李浪漫立刻答道:“不大。与您手上的酒壶比起来,一点都不大。”
老乞丐道:“既然不大,那么它能装下的酒自然也就不多。”
李浪漫道:“确实不多。”
老乞丐道:“若要你每天偷这么样一壶酒出来,难不难?”
李浪漫爽快道:“不难。”
老乞丐道:“很好!以后我若来了,你就从客栈里拿出这样一壶酒来还我吧。”
李浪漫即刻露出轻松又兴奋的表情道:“前辈,你此话算数?”
老乞丐道:“当然算数。我看来看去,都觉得我的酒壶实在太大,所以还是用你的酒壶装酒合适些。年轻人,你要知道,我是个不喜欢占人便宜,难为别人的人。”
李浪漫愉快笑道:“谢谢前辈!”
说完,李浪漫捧起了桌上那碗牛肉面,道:“前辈,这是现做的牛肉面,本来是我的宵夜,但我们聊了这么久,想必您也饿了,所以,您看您要不要尝尝?”
老乞丐眯缝着眼睛盯了李浪漫几秒钟,一张脸忽然变得很委屈,道:“年轻人,你欺负老夫!”
李浪漫被这句话搞得莫名其妙,立刻放下那碗面,道:“前辈,我给您面吃,是好心啊,怎么竟变成欺负您了?”
老乞丐道:“这面都冷得结成一团浆糊了,怎么吃得?你拿一碗吃不得的浆糊来给我吃,不是欺负我是什么?”
李浪漫立刻被这句话逗笑了。
别的乞丐都是巴不得有东西吃,但这老乞丐有了东西吃却还要嫌这嫌那,况且还这么会搞怪卖萌,真的是既聪明又可爱呀。
李浪漫又指了指桌上的馒头,道:“那这馒头……”
老乞丐抢着道:“我不吃面,你就要让我吃馒头?这馒头早就变成了石头,这么硬的石头怎么吃?你是要看到我的牙都掉下来了才开心吗?”
李浪漫急忙摆摆手,道:“前辈,我绝没有那个意思……只不过……”
老乞丐道:“只不过什么?”
李浪漫道:“只不过,我是怕您肚子饿。”
老乞丐道:“肚子饿还不要紧,肚子坏就不得了了。难道你不知道,晚上吃了冷东西肚子会坏吗?”
李浪漫道:“这……”
老乞丐佯怒道:“不要再这这那那的了,这次我就先不与你计较。若你下次要请我吃东西,一定要用热东西,不要用冷东西。”
李浪漫抱歉笑道:“是。”
老乞丐摇摇晃晃的站起身,道:“时候已不早了,老夫也得回了。年轻人,记得把酒准备好。”
李浪漫跟着起身,双手作揖,道:“晚辈记住了。”
老乞丐点点头,便晃晃悠悠的朝巷子口走去。
李浪漫看到这一幕,立刻道:“前辈,您当心点!”
那老乞丐摆了摆手,继续向前走。
他那身穿破烂蓝布衣服的干瘦背影,渐渐消失在了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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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浪漫洗完澡回到房间的时候,夜色已深。
虽然睡意已袭来,但他并没有着急躺到床上,而是翻出了枕头下的那本《万物之书》,坐到桌前,拿出支笔在上面写起来。
他迫不及待的写下了“追风”四个字。
《万物之书》立刻浮现出对“追风”的解释。
“马,快马。体高八尺,体长十尺。毛色黑亮,身健体硕。脾性温和,易驯养。其先属普通马匹,资质平凡,因受驭马老人之驯养,而成非凡之马。驯养之后,其速度上升,耐力倍增,日时速可达四十五公里,为马中上品。世间仅存数匹。”
这个时候,李浪漫才终于深信在马市上卖马的伍马说的话并非诳言。
这世间骗子不少,但从《万物之书》的解释来看,伍马并不是个骗子。
“追风”确是匹快马,只不过它不属于李浪漫。
接着,李浪漫立刻又在书上写下了“驭马老人”四个字。
“驭马老人”比“追风”有着更能吸引他的魔力,因为“追风”是一匹马,而“驭马老人”是一个人,一个能驯养出快马的人。
一个会养马的神秘人物,无论如何,都比一匹跑得飞快的马更有意思,也更有趣。
这一次,《万物之书》显现出解释的速度要比刚才慢了些。
刚才显现出对“追风”的解释时,《万物之书》只用了不到1秒,但现在,李浪漫足足等了10秒钟,《万物之书》才显现出对“驭马老人”的解释。
“真实姓名不详。年龄不详。出生地不详。样貌不详。身材不详。来历不详。背景不详。来无影去无踪,实难以寻其出处,找其行踪。驭马老人乃世间盛传的驭马神仙,爱马如痴,驭马如神。其驭马、驯马之术高深莫测,出神入化。但凡被其驯养之马无一不成为上等骏马,速度疾,耐力佳,乃马中珍品,价值不菲。驭马老人于世间传说甚多,但见过其真面目之人极少,故其直至今日仍然神秘莫测,乃世间一大奇人也。”
看完这段话,李浪漫长长吐出口气,慢慢的合上了书本。
即使是无事不知无事不晓的《万物之书》,也没有能够显现出关于驭马老人的详细信息,更找不到驭马老人的出没之地。
驭马老人的行踪实在太诡秘,要找到他,只怕很不容易。
但只要是人,就会出现。
驭马老人是人,所以他也一定会出现。只要他出现,就一定有希望能够找到他。
李浪漫已有了一个打算。
第一,他得先搞到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然后,他得找到驭马老人,求驭马老人教他驭马之术,他便可以用驭马之术来调教他的马,如果他的马调教得好,坐上这匹马,他便能够成为速度最快的人。
李浪漫将《万物之书》小心翼翼的放回枕头下面,怀着希望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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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
凉爽的秋晨。
当大地还未完全苏醒的时候,李浪漫已洗漱完毕,坐在桌旁吃起了热腾腾的早饭。
买菜的工作让他养成了比在现实世界起得还早的习惯。
早起对于李浪漫来说是一件极幸福也极享受的事。
因为早晨有清新的空气,有清脆的鸟语,有清淡的花香。
最重要的是,早晨有温暖和煦的阳光。
早晨七八点钟的阳光能给人带来希望。
李浪漫喜爱阳光,更怀抱希望。
阳光已洒满大地。
他踩着洒满阳光的大地,朝福掌柜的房间走去。
他要去请求福掌柜一件事。
一件与马有关的,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