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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傻子看亲

腊月的一天上午,我和妹妹在金家漕村对面的山上砍柴。

这天,天气很好,微风,有太阳。在寒冷的冬天,这已很舒适了。一到山上,我就一鼓作气砍柴,中途没休息一分钟。我一直有个想法,那就是拼命做事干活,不嫌脏不怕累,也不怕饿,更不在意穿什么,以讨大伯欢心,能平安活下去。至于上学读书,那只是梦想,梦中的想法而已,现实已把这梦想砸得粉碎。更使我想不到的是,我这么不要命的干活,最后还是大伯说了算,现在就让我找婆家,一脚踢出去。没有任何人保护的我,感到天都塌下来了。为了改变命运,我唯有拚命做事,寄希望大伯不让我这么早就找婆家。

因此,这天我带着妹妹上山砍柴时,我完全就是争分夺秒,完全不顾树枝和荆刺刮破手,全身心都在做事。当我砍了两捆柴时,妹妹一捆柴还没砍好。我捆好了柴,又帮妹妹砍柴,捆柴,两个人一共砍了四捆柴。我把两捆柴分别用勾绳绑在柴背篓上,顾不上擦汗,又把另两捆柴藏在柴草丛中,准备回家后再来背。我和妹妹背着柴背篓,刚下山,妹妹就说背不起,要休息。我也又累又渴,便同意了妹妹的要求。两个人放下柴背篓,坐在山路上休息。

这时,妹妹指着前面山路上说:“那个老狗子又来了!”

我顺着山路看去,果然看见程哲明背了一个花背笼,带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正朝我和妹妹走来。程哲明大概是看见我了,说着什么,快步向我走来。我连忙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同时心想,那个男人难道是说我的男人程学文!他不是十七岁吗?怎么那么老!

是的,来的就是程学文,刚从福建打工回来,就和他父亲一起来到大伯家,来看未来的婆娘,顺便商量订亲一事。程哲明背上的花背篓,装满了各种吃的东西,那是送给大伯的礼物。程哲明和程学文走到我们面前,程学文对着我们姐妹笑了一下,说:“你们在砍柴啊!”

我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俩父子没理我,继续向前走去。我发现,那个男人比我想象中还老,还破了相,一边上脸上有个大大的红色疤印,又丑又吓人,像个傻子。我心里一震,这个人不像上次看到的相片啊,不可能是老狗子的儿子吧!

我正在电光火石般翻腾,忽然,已走过我们姐妹身边的程哲明对程学文说:“就是这个女娃,那个大一点的就是你媳妇儿。”程学文回头看了我一眼,正好我也在看他,二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我低下了头。程学文回过头,边走边对他父亲说:“这个太小了!”

程哲明说:“小什么小!先带到家里,养两年,带两年,不就可以了!”

程学文嘿嘿怪笑着,那张丑不拉及的脸,笑成鬼样的,说:“那可以嘛,那再好不过了……”

听了他们父子的对话,我这才确信,那个三十左右丑八怪样的男人,一脸呆相,竟然是来说我的男人。我顿时感到讨厌!恶心!恨!大伯他们的良心简直被狗吃了!我才十二岁,就把我推给一个又丑又傻的男人,这是为什么啊?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孤儿,自己无法做主,又没人保护,就成了案板上的肥肉,任人宰割!?他们也不觉得我太小了,还没经历一个姑娘该经历的,花都没开,就直接推给一个老男人做婆娘,老天啊,你在天上看到了吗?

程哲明和程学文这对父子刚走到大伯家,大伯也刚好从外面回来,可能是看见来人了吧。程哲明呵呵笑着说:“娃回来了,来看看,我们商量个日子,早点订亲嘛。”说着,程哲明把篓子里东西翻出来,一大堆放在桌子上,花花绿绿,有大米、腊肉、烟酒、糖果饼干等等。大伯看了一眼程学文,皱了下眉,说:“这就是你家娃娃吗?年纪大不说,脸上那么大个疤子,你个老狗子,不是骗子嘛!”程哲明忙推了一个程学文:“叫大伯!”

程学文好不尴尬,想笑又笑不出来,勉强叫了一声“大伯”。

程哲明脸上堆着笑,说:“男人嘛,不能看长相,会赚钱就是天大的事——我这娃儿力气大,老实,只会赚钱,不会花钱,还带了好多娃儿去福建呢!”

此刻,我坐在山路上,心事重重,流着泪,看着大伯家方向,无助无奈,无限悲哀。我真的不想见老狗子父子俩,更不愿意找个程学文那样的男人过一辈子。我还小,根本就没想到找婆家。我还有一个志向,快点长大,出门打工赚钱,把可怜的母亲接走,以避免史千福的毒打。如果有可能,我还要送妹妹去读书。我这辈子被毁了,但妹妹还小,还是要尽量去改变命运。而现在,程狗子父子来了,是来说亲的,商量订亲的事,我怎么办?

我再一次想到躲到深山里去,等天黑才回来。可是,我知道,天黑了,我还是要回大伯家,因为我怕鬼怕野猪。我一个十二岁的女娃,连镇上都没去过几次,根本不知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甚至连买票上车都没经历过,我无路可逃。再说,也没人帮我,身上又没有一分钱,我根本就没想过逃到外面。那,就只有逃到深山里饿死,或者喂狼狗喂野猪。但,我不甘心!母亲还在这个世界上,妹妹还小,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活下去啊!

自老狗子第一次到大伯家帮他儿子来说我,我多次对大伯说不同意。开始大伯还哄劝我。我不听,坚决不同意。自冬月到腊月这一个月以来,随着程学文回来日子的临近,大伯盯着我越来越紧。腊月的一天,我又对他说不同意,死都不同意。他威胁我说:“日妈的,不是个东西!我警告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然,你把老狗子送来的礼物吐出来!”

我反驳说:“我又没吃,怎么吐嘛?”

大伯恼羞成怒,大叫着:“不管是谁吃的,反正都吃了,你不吐出来,哪有东西还别人!还有人家送的一百块钱,是给奶奶的,你也得还他!还不了钱,你就得嫁过去!”

天啊!程狗子送来的酒是大伯喝的,大米是堂弟吃的,糖果我从没吃一颗,一百元钱是送给大伯和奶奶的,凭什么要我吐出东西!还要我还钱?我嘟着嘴说:“东西不是我吃的,钱不是给我的,凭什么要我还嘛!”大伯咆哮如雷,叫着:“不订亲就得还!日妈的!”

此后,大伯不准我出门,连姐姐家都不能去,只能在周围田地里干活。

腊月的时候,姐姐从武汉回来了。我既不能去找姐姐,姐姐也不敢对我的事多说一句话。

有一次我在堰塘背水,回来晚了,大伯以为我跑了,四处找人。后来看见我了,他骂着:“日妈的,你给老子乖一点,老实一点!你想跑可以,但跑不出石盘村,跑不出双虎镇!没跑出去老子就把你抓回来了!那时候,嘿嘿,老子打断你一只腿,丢山上喂狼狗去!”

我一个十二岁的女娃,生活的世界局限在石盘村银花村一带,大伯这么一威胁,我真不敢乱跑。我亲眼看见大伯下毒手把我母亲打跑了,打得满身是伤,我如果不听他的,不依他的意思订亲嫁人,他一定会打死我!就算不打死我,也会打断一只腿。我真的怕!

我正在乱七八糟想着,妹妹推我一下,说:“大伯叫你呢。”

“燕娃子——燕娃子——回来帮奶奶煮饭,快点回来!”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躲进深山被狼狗吃,我能怎么办!?我只能被这世上的恶人毁掉人生。我恨他们!我唯一的希翼是,到程家不是马上嫁给那个傻子,而是“带”两年,说不定还有别的机会。事实证明,十二岁的少女太少不更事。身陷狼窝,还能保全吗?!

我们家乡的“带”两年,就是养在婆家,等待成亲圆房的意思,也就是所谓的童养媳。

我和妹妹背着柴回家。在场坪上放好了柴。我故意低着头,不让大伯家堂屋里的人看见,迅速跑到厨房,跟奶奶一起煮饭。堂屋里的大人正在笑笑哈哈,说个不停,似乎都很开心的样子。可是,他们当中的大人又有谁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少女正惊恐万分地等待着未知......

吃中饭的时候,我不愿意上桌,奶奶叫我上桌吃,我也不去。最后,大伯也叫我去桌子上吃,妹妹过来拉我,我就去了。刚坐下,大伯说:“金燕,给程学文盛饭!”这是我们家乡风俗,男方来看亲,如果同意,就得为未来的郎君盛饭。因为我不同意,所以我不给他盛饭,没理大伯。程学文大概看出什么了,说:“不用了,我自己盛,别人盛饭不习惯呢。”

程哲明和大伯哈哈笑了,大伯说:“我们先喝酒,吃饭的自己盛!”

正吃着,奶奶问大伯:“这个娃娃看起来不像十七岁嘛,多大了?”

大伯喝了一口酒,说:“今年二十四岁了,正好,不大不小,最疼婆娘的年纪嘛。”

程哲明呵呵笑着说:“这是我小儿子,今年还不满二十四岁呢!”

奶奶并没有因为老狗子骗人而拒红绝说亲,只是取笑他说:“你们上次不是说十七岁吗?一年长几岁,猪也没长那么快嘛!老狗子,你就是个骗子,不得好死哟!”

奶奶刚说完,他们几个大人都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我心里像堵着一块石头,难受死了,根本吃不下,恨死他们每一个人。还没吃几口,我就放下了碗,跑出大伯家,来到父亲坟前,一个人偷偷哭。在我离桌的时候,大伯给一元钱堂弟,说:“这钱给你买东西吃,你看着金燕,不要跑远了,晚上还要去四姑父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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