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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敢问徐守备可是正在雅间之中?在下乃是统率忠贞营而来的秦歌秦奔流,特来拜会。”

酒入愁肠的徐守备很是诧异于秦歌的来访,但见来人虽然生得唇红齿白,但是身着一身白衣若雪的戎装,举手投足之间也有几分英武之气,“原来是秦公子,不知有何指教?”徐守备虽然不愿得罪秦歌,但是毕竟心中对于忠贞营正是愤怒难消,假笑两声却也不请秦歌入内。

秦歌却并不客气,施然而入自顾坐下,“看来徐守备对于在下殊无好感啊?”却是刻意用手拍了拍已经配于腰间的那柄七星龙泉宝剑。

徐守备祖上一直都是留都镇守勋臣门下的世代家奴,自己幼时又曾经是当代家主的伴当护卫,面对秦歌如此刻意的挑衅嚣张,尽管让他气血上涌,但却意识到此人据说顶着举人功名,甚至就连万岁爷都知道他的名号,依然可以做到强行制怒,“哼,哼,方才已然领教到秦公子帐下人才,还真是牙尖嘴利,佩服,佩服。”

“方才那位颜面恐怖的家伙对于徐守备言语不恭,我回营之后定然重重责罚。”秦歌云淡风清的微微一笑,“徐守备的涵养方才让人钦佩,官军将士生活困顿,想来定是朝廷欠响严重,怎会有什么所谓喝兵血的克扣军饷之举?”

徐守备对于秦歌的态度实在有些琢磨不定,轻咳一声,道:“朝廷用度紧张,我等自当体谅,无知之人妄言,我也不会过于计较。”

“其实往昔岳武穆曾有名言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不患天下不太平。’,所以我为文人之时,羞于谈论阿堵物金钱之事,但是如今已然身为武夫,却是想与徐守备做个金钱交易。我忠贞营虽然得到天子垂青赐名拨发军饷,但是毕竟并非正规官军,无法从留都武库领到全新军械,今见大人麾下手持全新的精铁长枪,虽然困窘却昂然不失威武气概,实在令人羡慕眼热!听闻这县城附近有些流散贼寇,我正有意率部下将士清剿,也算为地方铲除祸患,若可以将这批精铁长枪卖予我忠贞营,也可为守备大人部下将士们谋取一点福利,堪称两全其美。”

秦歌后世之时,曾为某本网络小说中明军无坚不摧的长枪突击而心折不已,不过方才目睹那些衣着破烂精神萎靡,抗着精铁长枪的官军士兵,其实并无任何威武气概。可想而知,饥肠辘辘的士兵们根本也不会有几人,喜欢使用如此重量的长枪,大家也只是装装样子,基本属于仪仗兵器,哪里会认真挥汗如雨的操演枪术,自然也就无法在战场之上显现威力。

徐守备没有理由拒绝如此一桩好生意,顿时将方才的种种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军中管理武库的小子与自己乃是酒色好友,到时候把这批长枪报损并不算难。自己有了这笔意外之财之后,也可以象征性的每人发个几十文铜钱,安抚部下士兵们的情绪。

“如此两全其美之事,徐某怎会拒绝?”对比那个又臭又硬的前任尚书大人范景文,秦歌已经化身为可爱的送财童子,“惟愿这批长枪,能助忠贞营英雄无敌!”

八尺的精铁长枪,上好稠木制枪杆,外用竖劈开的竹子紧紧包裹,经过反复密密缠丝与涂漆,黑色的枪杆在阳光侧照下泛起淡淡的乌金色,坚硬且韧,不怕刀剑砍击,鲜红的枪缨缠绕在枪颈处,精炼熟铁锻造的一尺枪锋森冷寒魄。

“只要精选臂膀力量够强的勇士,精铁长枪全力击刺之下,就算敌人身着铠甲亦能轻易刺穿。”秦歌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无尽鲜血洗砺枪锋,无数敌人被扎成肉串的场景......

将至晚间,一阵阴寒的疾风扑面吹拂而至,天空之中方才还很温暖的一抹阳光,已经尽数被乌云吞噬,整座小城都充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深重压迫感。

大明官军把总袁时中连续打着寒颤,发自内心的感受到重重恐惧,自己仿佛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田地......当年父亲由家乡河南去辽东行商,正逢建奴开始作乱,目睹凄厉惨祸在眼前出现,非但没有被吓倒,反而爆发英雄意气,投身军旅为大明奋战经年。后来更是曾经成为袁督师的亲兵之一,受命保护那位最终与督师一起殉难的本直先生,天幸战死于京城之外,没有机会目睹那残绝人伦的千刀万剐之刑。

正是少年郎的袁时中,心中对于督师的景仰可想而知,希望所谓关宁铁骑可以挽救督师的性命,只不过是悲怆一梦。身处其间他自然知晓,关宁军远远没有世人以为的那样敢战勇猛,失去督师这个有些蛮劲的文人统帅,他们方才拥有的一点血性,也许将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迷失方向的他选择了离开辽东,后来又辗转来到江淮之间,混了一个把总的位置浑噩度日。

今日自己带着手下兄弟跟随守备大人外出,却没想到在酒楼为争夺一把宝剑,那名烫伤脸的忠贞营军官一番鼓惑之言,让自己的手下怒目相视,克扣军饷过度的守备大人,而自己也一时为之迟疑没有果断出手,结果招致守备大人破口大骂,自己脸上甚至还挨了鞭子。

没想到下午守备大人反而是兴高采烈的回来,就安排去收缴军中的精铁长枪,然后要悄悄卖给忠贞营,自己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提议将这笔收入都发放给大家,结果守备大人盯着自己看了片刻,伸出大拇指赞一句很好,很强大。

紧接着守备大人就布置了一项艰巨的任务,风闻此处本有零星盗匪出没,就让自己假扮盗贼,先去骚扰一下专心作画的尚书大人,然后再到城中大闹一番,好让他有机会借维持治安缉捕盗匪之名,为全军攫取收入。

“想必假扮盗匪的我,也会成为徐守备剿灭的对象吧?”袁时中猛然将抗在肩头的精铁长枪平端,以雷霆万钧的力道刺向前方,“杀!”

雨一直下。

帐篷中这个一身蓑衣,戴着斗笠的明军把总,年轻的脸庞却已尽显饱经风霜之色,精壮的身体,坚韧的手掌上有道道伤痕,脸色绷紧却无一丝笑纹,“在下袁时中,曾经在辽东关宁军追随袁督师抵御建奴,仗手中一柄铁枪,刺死过几名真鞑子。听闻秦公子想训练长枪士卒,毛遂自荐投效麾下。”

秦歌盘问之下,知晓此人是因为感受到在那徐守备麾下将被迫害,有性命之忧,因此冒雨前来,想在忠贞营中谋个饭碗。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明朝末年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军中,曾经有一支小袁营,首领正是名叫袁时中,传说中此人可是娶了闯王李自成的养女慧梅为妻。当然时间不长,就成了闯军铁蹄之下的亡魂,至于到底是他意图反叛,还是李自成用来剪除异己的借口,那却不得而知了。

“为什么遭遇徐守备如此对待,没有勇气一枪刺穿他的胸膛,揭竿起义?”秦歌饶有兴趣的端详着他,探询着是否又遭遇一位历史名人?

袁时中脸色扭曲起来,眉宇紧锁,心中却是百转千回,其实的确有过索性造反的心思,准备先说服手下十几个兄弟,然后散播谣言:‘被收缴走精铁长枪的士卒,将被徐守备找机会遣散,以利多吃空响。’相信以徐守备的斑斑劣迹,大家一路之上本就是愤怨难消,自己登高一呼自然是群情激愤,杀死徐守备也就都被逼上梁山,挟持着前任尚书大人这样的高官,想来去投靠威震天下的闯王,也必定不被小觑。

可是当一声惊雷在耳畔轰鸣之际,在闪电光芒的照耀下,视线中出现那面猩红的大明军旗......

“我永远记得在大明的战旗下,当关宁将士们畏惧建奴,怯战不前之时,我们作为督师身边的亲兵,义无返顾的持枪奋进,督师热血沸腾的为我们擂鼓助威场景。”袁时中激情燃烧的回忆着征战岁月,“我不能成为一名反贼!”

无怪乎依稀记得在历史上清兵入关劫掠时,小袁营曾经主动出兵与之激战,毫无疑问出现在秦歌眼前的袁时中,深受袁督师的爱国主义熏陶。

当年因为金老先生的一部《碧血剑》,让秦歌也成为袁督师的忠诚捍卫者,完美无缺有若神灵一般高高在上的存在,容不得别人有一句质疑之词。可是随着后来了解明末那个黑暗的年代历史越多,对于众多无耻兼具无能的文人切齿痛恨,督师的光华亦渐渐褪散,但至少在心目之中,那个有着一股蛮劲,黑瘦的书生却依然无愧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

“欢迎你加入到忠贞营,在猩红的大明战旗之下热血战斗。”秦歌伸出了手紧紧与袁时中相握,这是一个好汉子!

此刻,城中火起,显然徐守备假借平定所谓盗贼,在县城之中烧杀劫掠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

秦歌暂时还没有足够的臂力执一柄精铁长枪,只有在马背上奋力挥舞着,那柄在夜色中七星闪烁的龙泉宝剑,“身为大明的忠贞将士,我等绝对不能漠视生灵涂炭,全军随我突击县城,击杀叛逆徐守备!”

其实秦歌之所以将忠贞营的初战选在今夜,虽然看似有些一时冲动意气,但是心中已经思忖衡量:县城之中徐守备麾下有两百人左右,其中有近百人手中的长枪都已经送到了忠贞营手中,原本低迷充满怨愤的士气,在这个覆雨之夜,却要通过尽情劫掠祸害百姓得到发泄,忠贞营攻其不备的突入县城,以众击寡应该有必胜把握。

虽然骑术最近大有进步,但是在夜色中冒着疏落的细雨,纵马驰骋却还力有不逮,区区数里的距离,秦歌率领的五十名骑兵,速度基本等同于步兵速度,其间还有十余人先后落马,在泥水中打滚;后面的三纵步兵队列倒是颇为整齐有序。

此刻城门早已经过了落锁的时刻,不过看守城门的衙役见城内街道窜起火舌,听闻到百姓们鬼哭狼嚎的四散奔逃求救之音,迟疑之后决定还是先打开城门,自己逃到城外安全地带为妙。

徐守备想得还算周全,今夜欲盖弥彰的剿灭盗贼行动,唯一需要防备的就是城外那支忠贞营,所以在四门各自派遣几名士兵前去看守。

无奈麾下士兵们感觉好不容易得到发财的机会,虽然守备大人承诺了赏银,却还是先投身于追剿闯贼的行动片刻,先有一定收获垫底,四名手持单刀,尚且对于抢掠意犹未尽的士兵,方才姗姗来迟到达城门处,“不许打开城门,让肆虐百姓的盗贼有逃窜之机!”

远远独自冲在最前面的袁时中,已经执长枪冲进虚掩的城门,面对四名依稀有些面熟的身影,枪尖急剧抖动虚点,怒喝一声,“挡我者死!”虽然这几年他精神上浑噩度日,但是枪术却是越发勇武,其实并无对于一两个时辰之前,还同在军中的袍泽痛下杀手之心。

四名执刀士兵顿时都是眼眸闪亮,龇牙咧嘴的互视一眼,居然一起拔刀,争先恐后的向他砍杀,要知道徐守备发现袁时中逃逸之后,可是开出了五十两的赏格,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值得冒险奋力搏杀。

马蹄声碎,身为忠贞营的老大,自然要表现出足够的勇敢以为表率,秦歌狠抽马鞭几下,抢到骑兵的最前面,由虚掩的城门处急驰入城的刹那,耳畔已经传来兵器的撞击声,心中情不自禁一阵发虚,马鸣风潇潇......

袁时中手中长枪以横扫千军之势,带起一股激烈之风,将四名齐刷刷挥刀劈砍而来的士卒逼退几步,随即平举长枪,以潜龙出水之势,力达枪尖直刺正前方,那名士卒匆忙拿刀格挡,刀枪相撞发出锵然一声,随即只见这柄砍刀直接向后飞去,长枪却依然以笔直一线前刺,噗然一声已经刺穿了肩部,伴随着凄厉惨呼,一股血泉喷溅,已在刹那之间收枪横在身前,眼神之中杀气弥漫,断喝一声道:“不要逼我杀人!”

此刻忠贞营的骑步兵已经纷纷鱼贯而入,那三名士卒非但没有肝胆惧裂,反而怒目相向,一起痛斥袁时中为叛徒,其中两人疯狂的挥刀冲击,另有一人拔腿就向城内而跑,应该是要去通风报信。

猛然一道瘦小枯干身影犹如一股旋风一般,急速从步兵队列中窜出,目标直追那名逃跑的士卒,“留步,休走。”单手紧握砍刀,一抹快如闪电的白芒斜劈入那名士兵的背部.

花青虚迅疾拔刀而出,轻轻挥舞已成血刃的砍刀,一抹血红已经悄然沾染于白色征衣之上;而中刀的士兵则扑面于地,尽管还想拼命向前挪动身体,可是几声哀号之后就已蹬腿而亡。

与此同时,袁时中不再心慈手软,先是一枪锁喉一名士卒,随后又是雷霆万钧刺透另一名士卒的肩胛骨,枪尖顺势上挑,居然直接将这具躯体给挑在空中,抡起来旋转两圈抛向身后,砰然落在忠贞营众多将士的面前,剧烈的疼痛感让此人在地面上拼命翻滚,挣扎中吐出几口鲜血而亡。

而面色狰狞的龙泉则快速冲上前去,连续三刀收割三颗首级,高高举在手中,得意洋洋道:“忠贞营初战告捷,已斩首三记!”

死一般的沉寂,忠贞营战士们却大多是面色呆滞,血腥的场面让他们无法承受,在马背之上颤巍巍的张煌言,终于首先哇的一声开始呕吐,顿时队伍一阵混乱,已有十数人也支撑不住,接连开始呕吐起来。

而被袁时中最先刺中未取性命的那名士卒,单手捂住肩部的血洞,方才仿佛没有任何逃跑的意识,此刻却是充满癫狂的仰天长笑,“身为武夫,却在血腥面前只知道恐惧呕吐,太可笑了,无胆鼠辈们还是滚出城去吧!”居然还单手紧握着砍刀,却坚定执着的步履蹒跚,向着忠贞营大队人马逼近而来。

秦歌虽然在这明末已经有过杀人的经历,但是战场之上的血腥,依然也让他感觉胃中翻滚,这位受伤反而凶性大发的官军士兵,充满侮辱讥嘲意味的话语,却让他骤然清醒,伸手制止在那名受伤的官军士兵身后,已经准备出手的袁时中等人。

“对比初上战场的我们,徐守备麾下的这些官军的确悍勇,可是真正的武夫,是绝对不会以抢掠欺凌,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们为乐!没有谁能天生勇敢,就算我们现在腿肚子转筋,就算我们晕血呕吐,就算我们大家拿着武器的手都在颤抖,可是我们此刻都必须义无返顾的前进,因为我们是大明的武夫,唯一的使命就是保家卫国!”

已经近在咫尺之间,那名受伤的士兵已经松开紧捂的伤口,任由鲜血流淌,双手握刀,失血过多的脸庞苍白如纸,“我斩!”不想再给秦歌演说的机会,奋力怒斩一刀。

数百忠贞营的战士同时惊呼出声,虽然那名官军士兵已经受伤,但是此刻却依然有逼人的气势,而作为忠贞营主将的秦歌却是出身书生。

秦歌作出所有武夫唯一的选择,同样怒吼一声:“我杀!”奋力挥舞七星龙泉剑斩落,刀剑相交当啷一声,刀断,剑锋更顺势而下,顺着眉心处一剑斩在对手脸上,一阵疾热鲜血居然喷射到了秦歌的脸庞,官军士卒闷哼一声,五官扭曲倒卧于地。

方才一直在一侧全神贯注,随时准备出手保护秦歌的书童秦少游,却是立刻毫不留情的催动战马,反复践踏此人的躯体,至此四名官军士兵全部身死。

秦歌根本没有擦拭脸庞的温热血迹,高举在夜色中已经闪耀着七星殷红血芒的宝剑,傲然回首注视忠贞营的五百战士,声音低沉却充满力道,“我不相信自己麾下的战士,都是一群没有卵蛋不要尊严的懦夫,忠贞营只需要勇敢的铁血武夫!”

张煌言挣扎着下马,跌跌撞撞冲到近前,猛然狠狠在地面的尸体上狠刺几剑,钢牙顿挫之间,已经咬破了嘴唇,没有言语挣扎着重新上马,只是高高举起沾染血迹的宝剑。

几乎在同一时间,所有的忠贞营士兵蜂拥向前,每个人都咬牙切齿,用手中兵器沾染那四名死去的官军士兵鲜血,方才面对血腥时的恐惧与怯懦,也许并非人人都从内心忘却,但是大家抱成一团却凝聚成内心坚强的磁场,希望在血与火交织的雨夜战斗中磨砺勇敢。

以众击寡的绝对人数优势,再加上有近半官军基本等同于赤手空拳,忠贞营有组织的突击,很轻松的就将散乱在县城之中,四处作恶的官军散兵一一扫荡,虽然战果倒有大半来自于长枪无敌的袁时中与忠贞营的三名军官,但是秦歌率领着广大士兵也奋勇争先,其中有十余名*妇女的乱兵,更被义愤填膺的战士们乱刃斩为肉酱,当然忠贞营也有二十余名士卒战死,包括胳膊被刀伤的张煌言在内,挂彩者更达上百人之多。

雨停,破晓。

徐守备的手下仅仅剩余不到五十名士卒,急速退守前任尚书大人范景文在县城之中的暂居所在,而秦歌率领四百名忠贞军将士把他们团团包围,安排张煌言与秦少游带领着轻伤士兵,找出县太爷开始整顿县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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