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诺克道:“那也不能说明什么。也许是在外面守夜的佣兵呢?”科尔温道:“队长,守夜的那几个我知道。但那个人不是,我眼角撇见那人是从一旁角落里出来,慢慢混到人群里。”依诺克道:“你看清楚他是谁了吗?”科尔温道:“那倒没有,我当时也没在意,等回过味儿来,再去看,那人已经混在人群里了。”依诺克沉吟道:“佣兵行舍人又多又杂,说不定那人不是红雀的呢?或者你看差了?”科尔温有些急了,粗着声道:“那他万一要是呢?等他们把人救走了就糟糕了!”依诺克犹豫一阵,道:“你也没看清他是谁,怎么说也是我们凭空猜测。你性子急,可千万先别声张,我们自己小心。万一真有人串通,等我们有了证据,一下把他抓出来才是正理。”科尔温忙点头道:“这个我知道,抓贼抓脏,我懂我懂。”
一行人休息片刻,复又上路。众人一路往北,白天加紧行路,晚上在城镇、村落休息。科尔温一路想着找出可疑人物的踪迹来,却一无所获,只得一路嘟嘟囔囔的。依诺克听得科尔温言语,又想起马尔文临走前嘱咐要小心应对佣兵,便也提防起来,警备队诸人轮流看守阿拉瓦,不让佣兵与他单独相处。不觉间,众人已到了墨赫纳城。墨赫纳城号称佣兵之都,是北入大漠前的最后一座大城。
警备队诸人一进墨赫纳,不由都是大为惊叹。墨赫纳城内街道宽阔,建筑气派,虽也有黄土砖砌成的房屋,但却显得颇为整洁,一眼看去一排排楼房林立,三四层的楼房也不在少数。这墨赫纳城北临大漠,东连中州,是交通要道,城里行人来往,市集热闹,五行八作一应俱全,繁华之处比南国大城,不遑多让。警备队诸人,多只到过四关附近的布隆城、德尔瓦加多,比墨赫纳城热闹光景,是要逊色一些了。
一行人仍是先到佣兵行舍,依诺克见那行舍大楼也是宽大,向扎克雷道:“这佣兵行舍比瓦尔城的好像还要大些。”扎克雷笑道:“这算什么,墨赫纳比这行舍大的,还有三、四栋呢!”众人在行舍安顿下来,扎克雷便差人去买些帐篷、火把等沙漠所用的器具。扎克雷向依诺克道:“小朋友,带你去个新奇地方。”依诺克道:“什么地方?”扎克雷道:“去了就知道了,保你开眼。”
依诺克心中狐疑,但也跟着扎克雷去了。二人出了行舍,走过两条街,依诺克却见这条街上似都是店家,有大有小,不少是酒馆模样。有的店家,进进出出人倒不少,颇有些喧闹声,有的酒馆似的店家,却无甚人进出,有的门口还有女子坐着休息,穿着打扮颇为艳丽,却似是正消磨闲暇时光。依诺克仔细看那些店家招牌,不由吃了一惊,道:“前辈,你带我到这里?”扎克雷笑道:“没有,我们是路过。这里是赌场和风月场聚集之处,现在人还不多,晚上才叫热闹。你愿意的话,晚上带你来。”依诺克忙一摇脑袋道:“别别,还是不来的好。”扎克雷哈哈一笑,道:“向前走吧。”
二人又走一阵,依诺克见前方人来人往甚是热闹,似是一市集。扎克雷道:“这就到啦。”二人走进市集,依诺克只觉两旁摊贩、店家林立,货品琳琅满目,有腌制的肉类,有古怪的石头,有些硬壳一样的物件,有些奇形怪状的植物、果实,更有许多活物,蜥蜴、爬虫、蜘蛛,尽是些没见过的新鲜东西。依诺克道:“这里是什么市集?怎么都是些古怪东西?”扎克雷道:“这是是沙市。卖的多半是沙漠里的东西。你看这些肉类,多是沙虫、巨蜥的肉所制成,这些石头也是他们体内的结石,能做宝石,也能用于魔法。这硬壳也是沙虫身上的,能派好多用场。”依诺克见有一摊贩身边放着几只偌大的笼子,里面有几只巨大的蜥蜴趴在那里,不时蠕动,身子有人大腿般粗。依诺克道:“这蜥蜴怎么这么大个?”扎克雷道:“这是沙漠巨蜥,这些算是个头最小的。肉可以吃,不过我们佣兵一般用它来作捕沙虫的诱饵。”依诺克心道:这么多东西,都和沙虫相关,不知这沙虫什么样?
说着话,二人走到一开阔处,依诺克见一旁竖着一排围栏,围栏里拴着的全是骆驼。扎克雷道:“我们到了。”依诺克道:“原来是来买骆驼。”扎克雷道:“不是买,是租。”依诺克却见一排骆驼,都是体型高大,有壮实的,也有稍瘦小的,多是金黄色毛发。扎克雷道:“走大漠的骆驼可有讲究,要挑身形高大壮硕的。穿越大漠,要载人载货,路途遥远,能负重,耐远路最为要紧。”依诺克点了点头,扎克雷挑了六头双峰骆驼,都是高大壮实,抬眼看见远处一头骆驼,毛色土黄,长了三个驼峰,比其他骆驼高了一头,身形也比它同伴宽厚一些。扎克雷询了询价钱,比寻常骆驼要贵了五成。扎克雷道,道:“好,我要了!”老板将它牵了过来,依诺克一看也是喜爱。
扎克雷正要付定金,依诺克看见众骆驼身后立着一头骆驼,个子比寻常骆驼小了一圈,只有一个驼峰,毛色偏棕红,虽不如那些金黄毛发的好看,倒也别致。扎克雷看依诺克盯着那红骆驼看,道:“这头骆驼身子小,四足粗壮,一定跑的很快。但毕竟个子小,负上重耐不了远路,虽然价格便宜,但走沙漠的老手一般不会挑它。”依诺克“嗯”了一声,但毕竟心里喜欢,又多看了两眼。扎克雷见他喜爱,便向老板询了价,却不过寻常骆驼的四成。扎克雷笑道:“小朋友,要是喜欢,我们就带上它吧。”依诺克忙道:“前辈不用了,又多了开销。”扎克雷道:“哎,刚才的三峰驼能顶两头!我这儿还省着一成呢!”
二人挑完了骆驼,扎克雷又带着依诺克来到一摊位。依诺克只见这摊位里,养着几只似狐似犬的动物,鼻梁向前长长伸出,个头比寻常猎犬要大着些,毛色橙红,最奇特的就是尾巴甚大,蓬蓬松松的一条,竟比它身子小不了多少。扎克雷道:“这是沙狐,也是大漠里的好帮手。”依诺克道:“这沙狐样貌与狗相似,是追踪猎物用的吗?”扎克雷道:“不错,它对特定气味颇为灵敏,尤其是沙虫。不过我们这次用到的,是它的尾巴。”依诺克道:“它尾巴这么大,是做什么用的?”扎克雷道:“沙狐在沙地里行走有个习惯,就是用尾巴扫掉它的脚印。把它们放在队伍最后,扫去我们脚印,就能防止人跟踪,不是对我们此行大大有好处?”依诺克喜道:“正是,这样就不怕卡玛人追踪我们了。”扎克雷选了两条,也是付了定金。这骆驼与沙狐都是一会派手下人来取,到时再付尾款。扎克雷见事已办妥,便与依诺克便回了行舍。
回到行舍,已是下午时分,日渐西斜。依诺克到阿拉瓦房里巡查一番,便同了巴迪一起到楼下行舍的饭厅吃些东西,漠国的食物与南国颇有些不同,行舍也不供什么高档东西,多是写面糊、干面饼,二人随意吃了些,主在充饥。二人却见饭厅里虽有些佣兵,但却不见红雀的人。依诺克心道:这已快过了晚饭时间,红雀的人向来爱凑在一起热闹,难道今日都在自己房里吃干粮?却听巴迪问道:“这红雀的人都哪里去了?”依诺克道:“我也正想这事。”二人正在疑惑,却听隔着饭厅墙,传来阵阵人声嘈杂,似是有一众人在高声嬉笑言语。二人又坐了一阵,却听嬉笑声越来越响。依诺克心道:记得这隔壁是个酒馆,怎么这么热闹?
正想着,却见佣兵丹克笑嘻嘻走了进来,脸上泛红,想是喝了点酒,看见二人便道:“哎,巴迪,正找你呢!我们佣兵正在隔壁酒馆聚会呢,赶紧来吧。依诺克,你也来。”依诺克心中诧异,道:“聚会?什么聚会?”丹克笑道:“什么什么聚会?喝酒、聊天、吃东西的聚会呗!”依诺克心中不禁愠怒,道:“我们有大任务在身,明天就要出发去大漠。你们怎么还有心思喝酒聚会!”丹克哈哈一笑:“你们怎么不懂规矩?就因为明天要去大漠,才要聚会。”依诺克气道:“这算是什么规矩!”丹克道:“警差老爷别生气嘛,这是我们佣兵的规矩。别那么一本正经,赶紧来吧。”依诺克见他胡缠,刚要发作,却见扎克雷走了进来。
依诺克忙道:“前辈来的正好。我们重任在身,他们还在这里胡闹!”扎克雷道:“怎么了?”丹克嘻嘻一笑:“我正给他们讲我们的规矩呢!”扎克雷“哈哈”一声,道:“小朋友,这的确是我们做佣兵的规矩。”依诺克道:“到底是怎么个规矩?”扎克雷道:“我们走大漠的佣兵,入大漠之前,都要聚在一起喝酒玩闹一翻,叫作壮行会。不光是我们红雀,各路佣兵都是这个规矩。”依诺克听扎克雷这么说,知道确有其事,但仍是不悦,道:“倒不知道有这样的规矩。只是喝酒玩闹误了事怎么办?”扎克雷道:“走大漠的佣兵规矩是不少。小朋友放心,留守的守卫可不能喝酒,玩闹也不能过午夜双悬时分。再说这里是佣兵行舍,这犯人跑不了。”
依诺克听他这么说,只得作罢。只听丹克道:“巴迪,巴贝佣兵团那个家伙说,他在布隆城号称‘陶笛佣兵’,说连到布隆城跑江湖的艺人也没他吹的好!我就想到你了,谁不知道你吹陶笛在四关城有一号,绝比他强。可他吹牛吹的哟!赶紧和我过去,咱们压压他,给四关城长长脸!”巴迪平时最爱吹陶笛,对此也颇为自负,眼下有机会露上一手,心也痒痒的,但怕依诺克不悦,正自犹豫。丹克道:“快点吧,我可和大伙都说了,大伙等着听呢。”依诺克见巴迪想去,便道:“巴迪,你去吧。别扫了大伙的兴。别耽误事就行。”巴迪刚要说话,丹克一把把他抓起来,道:“这就对了嘛。赶紧来吧。依诺克你来吗?”依诺克道:“不了,我在这里守着。”丹克便拉着巴迪出了行舍。扎克雷在一旁“哈哈”一笑,看了看依诺克道:“我们这当头的,也不能管的太严,总得让伙计们找机会开心开心,是吧!就是辛苦我们咯,还得在这里守着。哈哈。”
依诺克见一时无事,便回了房间。心里毕竟担心,到阿拉瓦房里查了几次,见莫林、都德等人总算轮流看守,也是稍稍安心,只是不知科尔温哪里去了。一直到晚上,依诺克也睡不着觉。直等到双悬时分,果然酒馆喧闹声渐渐平息,不一会巴迪回来了,稍喝了些酒,却不碍大事。两人这才各自睡下。
依诺克正睡着,模模糊糊听见楼底下有人争执,依诺克正半梦半醒之间,忽听一声大喊:“有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