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近些,发现是一座繁华城镇,整个镇子由鳞次栉比的三角形木屋簇拥而成,密密麻麻的高矮建筑至上而下,沿着宽阔漫长的山坡铺展,宛如飞天巨龙背上的狰狰鳞片,又似绿色洋面上耸立起无数桅杆。
如果从高空俯瞰,可以看到一条石街将城镇一分为二,洪锵锵慢慢混进了这条街的人群中,在商贩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他神色复杂地默默观察着眼前的景象,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沉淀生活的痕迹,所有房子都裸露着青灰色的外墙,久经风雨的木板透着蜜糖色的温暖,大街小巷百转曲折,连回相通,地面铺有厚实的青石板,坑洼不平,似乎在述说着一段悠长的历史。
再往里走,发现一个更为繁华的市集,市集里的店铺比邻而建,规模都不大,但货物充盈,天上地下,琳琅满目。有的铺面陈列着各类器具,样式古怪,不知用途。有的铺子里货架摞放着一堆堆蔬果肉脯,根、茎、叶全有,瓜果满目,挂肉如林。还有服饰店,用料多为麻葛毛皮,但其中有一种衣饰非常独特,全由某种叶片裁切而成,虽然样式廖廖可数,但缝制精细、色泽艳丽。
在市集中央,则聚集着几间食肆酒馆,家家匾锃旗展、生意兴隆,从里面散发出一阵阵食物的烹香和醉人的酒香。
集市上人潮拥挤,各色人等顾盼流连,或有驻足问价,或拖儿带女,无事的则三五成群聚于店门街角闲聊,喧闹非常。这些人所操语言和小男孩一样,发音古怪而悠长,但极富韵律感。他们身材普遍修长高大,皮肤黧黑,发色杂驳,黄、褐、黑兼有之,面部轮廓稍深,瞳孔带灰。往来之人多着葛衣,无论老少妇孺皆都结发成髻,或堆于头顶,或盘于脑后,发端会束一个花环,男性多红黄,女性偏素白。
相比之下,洪同学则披头散发,衣服古怪,行态猥琐,立刻成为了焦得不能再焦的焦点。众人要么对他行注目礼,要么指指点点,有几人还对他流露出怜悯之色。他却浑然不理,继续往前疾走,因为洪同学此时内心是崩溃的。
看来真是穿越呐!随便瞄了几眼,就发现所见都是光怪陆离。他左眼刚在肉店门前一筐活蹦乱跳的筷子长青毛虫上面停留了数秒,右眼就瞟一个身背双刀的武士骑着在一头半人高的猪疾驰而过,转身又看到一个流鼻涕的小屁孩正在和一只轮胎大的蛤蟆玩亲亲。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洪锵锵只觉天旋地转,大吼一声,手脚挥舞,复又向前疾奔。狂乱之中,猛地碰翻了街旁一个果子摊,各色水果,圆的、偏的、尖的、长的滚落一地,接着他又急煞煞撞倒了一位过路的妇人。待要再跑,却被一个铁塔般的巨汉一把拽住浴袍,横眉呲牙,指着妇人对他厉声呵斥,看样子是想叫他赔礼道歉。
洪锵锵此刻哪顾得上这些,心如麻团,脑子里蒙乱一片,只是奋力挣扎。巨汉终于面露愤极之色,挥起巨掌打在他的右颊。一股巨力袭来,洪锵锵被凌空拍出老远,落在街角久久不能动弹。巨汉见此人疲弱,哼了一声,扶了一把妇人,施然离去,周围的人群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过了好一会才散去。
巨汉这掌打得洪同学眼泪都掉下来了,他擦干泪水,缓缓爬起身,默默走出镇子。回去的路,他走的忧伤地如同跛脚的鹌鹑,直到傍晚天黑才回到阁楼,见到男孩子的第一句话便是:“还有饭吗?”
吃过晚饭,洪锵锵顿觉精疲力竭,上床踏实地睡着了,也许是脑袋被巨汉一掌打得麻木,他渡过了无梦一夜。
翌日起来,洪锵锵推门出来站于阁楼之上,看着苍翠的群山林海,感受阳光的温暖以及鸟语花香,一切都变得鲜活起来。
就算来到了异世也要好好生活,不然怎么办?难道去死?自杀洪同学是不肯的,神说自杀者下辈子还要罚做人,并且是穷人!另外依照他对空间轨迹学的理解,两件东西一旦碰到就会产生因果。既然能过来,当然也能回去,虽然机会渺茫,如同在宇宙中寻找一颗尘埃,但谁能说这不是一线希望呢?
安稳好心态,他决定尽快熟悉新环境,毕竟这个世界大多数事物他还是有认知的,空气依旧,绿水依旧,饮食还凑合,生存的必备条件没有缺失,这得感谢老天爷没将他扔到一颗完全不同的星球上去与异形为伍。
凡事须自强,这在哪里都一样,他深吸了一口气,毅然走下阁楼,来到广场中央,对着那根图腾柱,坚定地练起了“挫拳”。这根柱子也是由某种巨木制成,软硬适度,拿来练拳再合适不过了,他出拳凶狠,狠得好似要打破这个神秘的世界。
整整八百拳打下来,洪锵锵出了一身大汗,不过却畅快无比。回到阁楼正碰见小男孩弄好早饭,还是老样子,一碗糊粥,一块咸咸的菜饼及几只虫。他自动忽略了虫子,就着咸饼喝粥吃的香甜。
吃完饭,他拉住小男孩决定和他好好谈谈,虽然言语不通,但两人通过一场艰苦卓绝的“人与猩猩”的游戏,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首先搞清楚了洪同学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原来此间主人当时正在河边采药,正好发现他昏倒在滩涂之上,救回来一直处于沉睡之中,其间虽然经过医治也并无起色。不久前,主人远游,只剩下小男孩在旁照料。
而他们所居的建筑是一间神庙,还兼具医馆、学舍的功能,也是当地人每逢盛事的祭祀之所。虽然这里和地球上香火鼎盛的寺庙有所不同,未见有人祭拜,不过仍能感觉到神庙的威严,因为他去过镇子后发现,那里的房子最高只有二层,而阁楼却有三层。
总结小男孩的表述和自己所闻所见,洪锵锵在脑海中勾画出此地的大体轮廓。自己所处的这片山川林海应该是极偏远之地,主要的人类聚居地可能就是曾去过的那个镇子,周围的山林中还散落着一些村庄,以他们的物资水平来看,应该还过着农耕狩猎的生活。再就是这个地区是比较安定平和的,见不到战乱的气息和危险的恐慌。
以上这些,都只是他依据自己的固有常识进行的推断,事实如何则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了解到这些,洪锵锵心中稍微安定一些,该踏出融入新世界的第一步了。
于是他又和小男孩比划了一阵,这种交流熟练了其实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难,当年,早期的北美大陆开拓者碰到印第安人时,他们的遭遇并不比洪同学好太多,但他们不仅能与当地土著互赠礼物,还能进行动物皮毛交易。所以洪锵锵认为自己也可以,当然英国白人主要依靠的是火枪,他只有一张嘴和还过得去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