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我走错路了!”“咱们是不是应该在前一个口出去的?这条路怎么连个标示都没有!……”赵静一边嘀嘀咕咕一边紧张地伸着脖子看着车窗外面。“唉,你手机上有导航吗?赶紧打开帮我找找那个地方。”“好的,赵律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小田赶紧掏出手机查找。只有在这个时候,赵静才觉得还是应该找两个男助手。男人好像天生在认路方面比女人强。此时,若是她的那两个男助手坐在车上,估计赵静不会走错路,至少也能在走错之后提示她绕回来。小田是个非常不错的助手,但是这方面好像也不灵。赵静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在BJ生活了快二十年,开车也开了快十年了,还是只认得从自己家到单位的路线。去任何其他地方都得依赖导航。车载导航还不够,还得再打开手机导航。但今天这个导航线路真的看不懂啊。著名的西直门桥啊!纵我走过千百遍,我也看不懂路线图,找不对出口。
“帮我拨个电话给陈总吧。告诉他我们会晚到一会儿。就直接告诉他我开车走错路了。”“好的。”小田开始拨电话。
小田的全名叫田婉清已经跟了赵静三年了。政法院校的本科加研究生,法律功底不错,也很用功,爱钻研。人如其名,清秀婉约。有人说她越来越像赵静了。也许吧。在一起时间长了,耳濡目染的,说话做事已经有了赵静的一些风范。律师这个行业怎么也有点师傅带徒弟的意思。每个律师的风格都有所不同。同样的法律问题即使律师意见是相同的,不同的律师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律师和客户的关系更是微妙了。不存在能“搞定”所有客户的律师,就像你没有办法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喜欢你。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同的客户选择不同的律师。被客户选择了的律师也会慢慢的被客户影响和改变。律师服务永远也做不成流水线产品,同样的规格同样的性能,毫厘不差的外表和内涵。这些都是法学院学不到的,书本上没有的。只能是在工作过程中逐步观察、体会、积累。所有一个律师的风格经常会变成他的团队的风格。
赵静终于把车停好。和小田一起小跑着进了会议室。已经迟到15分钟了。赵静和小田赶紧找了个门边上的位置悄悄的坐下。赵静其实痛恨迟到。自己不喜欢迟到,也讨厌别人迟到。当年和男朋友约会,赵静几乎从不迟到。如果是特别重要的会议,赵静是断断不会自己开车来的。一则不认路,二则还要找停车位,这个有时比开车找路还费劲。好在今天的会议只是每周的例会,通报一下项目进程。迟到这一会应该不会被批评吧。
“我们的人都已经到现场了。我们这次一共派了15个人,分成三组,去了SCHB和东北。这周的主要工作是辅导下面的工作人员填资产、负债调查表,收集数据。下周我们可以正式进行估值。”这是评估师在汇报本周的工作。陈总满意的点了点头。赵静最怕和会计师、评估师比人头。一个中型的项目他们动不动就会派十几个、二十几个人,其中很多是实习生。而且到客户办公室现场办公。客户每天一上班就看到这么多人在那里忙碌,顿觉欣慰。客户是总觉得派的人多就是对项目重视,就可以保证工作进度。而且主持项目的多半是公司财务部或者资本市场部的人,差不多都是财务出生,理解评估师、会计师的工作比较容易,而对于律师工作则不是非常了解和理解。
这是一个香港上市项目。一大堆的中介机构:两家投行作为承销商和保荐人,四家律师:分别是发行人的中国律师、发行人的香港律师、承销商的中国律师、承销商的香港律师,境内土地评估师,境内资产评估师,香港物业评估师,会计师。10家中介机构再加上公司(发行人)各个部门的人,每周开会都是二三十个人济济一堂,分好几排才坐的开。每周例会的程序都是固定的:投行先代表中介机构总体汇报一下项目进展,然后每个中介机构发言,汇报过去一周完成的主要工作,待解决的问题,然后,投行再汇报一下项目总体时间表的进度以及未来一到两周的具体工作安排。
轮到律师汇报这周的工作进展了。赵静先开口了。项目刚开始本来就没有多少事情,再加上各个中介机构的工作有所交叉和重叠,留到最后一个说话的人,除了重复别人的话,已经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了。所以,这种场合,赵静一般就不谦虚了,会抢先发言。“我们这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是以下三项:第一,法律尽职调查,我们的尽职调查清单汇总了其他三家律师的意见已经下发给公司,并且给公司各部门的人做了培训,详细解释了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和要求。沃恩希望公司的第一批资料能够在一周内提供。第二项工作,就本次IPO涉及的主要政府审批流程和环节,我们准备了一份备忘录,已经和投行以及投行的中国律师讨论过,也已经发给公司了;第三,对投行制定的时间表,我们也提出了我们的修改意见。下一周我们主要安排工作是:第一,和土地评估师、投行一起讨论土地、房产的处置;第二,和投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讨论员工安置问题;第三,审阅公司提供的第一批文件资料。其他的,就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讨论沟通吧。”
会议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会议最后,照例是由公司领导总结发言。照例,公司领导再次强调了时间表的重要性,强调时间表就是军令状,一定要按时完成。
对于项目刚开始的时候,投行做的时间表,赵静都懒得看了。全都是倒排的时间表,就是领导已经设定了上市时间,然后计算一下从现在到那个预设的时间还有多少日子,按周、有的甚至按天排出需要完成的工作。这个时间表基本上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十天就完成法律尽职调查,二十天就出审计报告、两天就获得政府批文、三天就完成土地资产的过户……开始的时候,赵静还会很认真的和投行或者公司讲时间表的不可行性,希望能够排出一个可执行的时间表。说了几次后,赵静就懒得说了。时间表很多情况下都是“政治任务”,不论是否可行,都表明了一种态度,体现了“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于是时间表问题基本就成了“皇帝的新衣”,没有人去当那个说真话的小孩,大家心照不宣地都不说时间表不可行,都说会全力以赴实现时间表。反正,领导最关心的永远是我这个项目什么时候能完成,我们公司什么时候能上市。对于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总是充耳不闻,或者都认为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中介机构应该运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来麻烦公司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时间表有延误,一定都是中介机构的工作没做好,中介机构不够努力,板子总是打在中介机构身上。于是这么多家中介机构来开这个周例会的重要任务,就是不能让板子落在自己身上。
所以,这样的周例会赵静一定尽量自己参加,而不只是派助手来。小律师的法律业务方面其实完全可以顶下来这个会议,但是助手斗争经验不足啊,不知道怎样和客户和其他的中介机构斗智斗勇,一不小心就莫名其妙背了黑锅。
这真的是个技术活,只是和法律没有任何关系。某项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不能说是公司没有配合提供文件、资料或者其他配合事项,把责任推到这些人员身上,就相当于在公司领导面前告他下属的状,而项目的日常工作都是要和这些下属接触,会后还怎么和他们打交道?当然更不能把责任推到公司领导头上,比如不能说这件事10天才能做完,但是时间表要求5天就完成,到第五天的时候当然没有完成,所以是时间表定的有问题。这样说非常危险,因为时间表通常都是领导定的。所以只能想办法把责任推到其他中介机构身上,但是这个也不能太过分,因为这个圈子其实挺小的,说不定哪天就在另外项目上遇到了,一个项目上把人家得罪了,其他项目也不好做。最高的招就是这事没完成,参与这个项目的每个人都没有责任,大家都没有过错都很努力,事情没做好都是“天灾”不是“人祸”。最常见的就是把责任推到政府审批机构。一个境外上市项目总会涉及不同层级、不同环节的中国政府审批、备案、登记事项。某个事项没有按时完CD是因为某个审批环节出了问题,可能是政府机构办事效率的问题也可能是故意刁难,总之我们把申请交上去了,是政府没有及时批准备案。对于这个理由所有的人都会附和,因为是解救所有人的一剂良药。每到这时,赵敏心中暗笑:可怜的政府部门就这样被大家拿来垫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