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大概八点左右,吴桐迷迷糊糊地醒来,阳光洒了一地。肖禾已经出门去上班了,厨房里有做好的早餐,桌上贴着便利贴:起来自己吃早餐,面冷了需要热热,我中午会回来吃饭,你去买点菜,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给你请了今天的假。爱你么么哒。
吴桐好笑地看着肖禾扭曲的字,还是那么丑。
她慢吞吞地洗漱、热面、吃早餐、洗碗,然后出门去楼下的菜场买菜,边走边思考着可以烧什么菜。番茄鸡蛋肯定要的,肖禾很喜欢。买好菜后,她便回家准备动手,因为很久没有进厨房了,到真的有点生疏。
吴桐爸妈在小镇上带领一队工人盖房子,平时又忙又幸苦,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哥哥姐姐都在外地读书,妈妈忙不开的时候就教她煮饭烧菜,一来二去,虽然技术一直没有很好,但是也可以烧出一桌子菜,因为工人们都是包吃住的,所以她每天下课想得最多的就是今天烧什么菜,家里菜还有没有。不只是烧菜,每顿饭后,她洗碗都得一个小时,妹妹虽然能做,但是她在家的时候绝对不会动手,这一做就做到了高中毕业。所以当林又聃问她理想型丈夫什么样的时候,她想都没想,直接说要会烧菜,还要会洗碗。
林又聃家里一个姐姐一个妹妹,父母很宠爱他,在十八岁前,都没有做过煮饭、洗碗这种事,听吴桐这么说,他在大一暑假在家期间就整天让婶婶和姐姐教他做饭,一个假期下来,也就只学会了用电饭锅煮饭、炸土豆和番茄炒鸡蛋,因为吴桐和他说过喜欢吃这些。在大三的时候,他利用课余时间,报了一个烹饪补习班,硬是学会了各大菜系,手艺还不错。在后来的同居生活中,林又聃说什么都不让吴桐进厨房,买家具第一件就是洗碗机,吴桐也乐得轻松。
大学的时候,两人是异地恋。因为姐姐当初放弃了省外好的公司回到省内,工作待遇被降低很多,吴桐爸妈说什么也不支持她回云南工作,林又聃为了不让她为难,便答应了和她一起考研究生,最后考到了北方,刚好是肖禾的城市。毕业以后也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北方。
肖禾一个人在外太久了,很少吃到家乡味道,所以经常跑去他们那里蹭饭。对于好朋友能找到这么一个疼人、事业方面又有相当能力的男朋友这件事,她还是很开心的。
吴桐简单地烧了几个菜,肖禾到家的时候,厨房里的工作也刚好结束。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吃饭。吃了几口,肖禾就开始吐槽吴桐的厨艺,“早知道还不如在公司食堂吃,就你这手艺,没人敢尝试吧?”
吴桐瞪了她一眼,说:“也就你有福气能吃上这一桌的菜,你去问问林又聃什么时候吃过。不过也真是,这些年胃都被这家伙养刁了,现在吃自己做的实在吃不下。”
肖禾见她毫无顾忌地提起了林又聃,好像昨天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她看了吴桐一眼,说:“我不问你那个人是谁,但是我想知道你还爱林又聃吗?我不信你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
吴桐喝了一口汤,“我也不知道,但是明白的一点是,对林又聃,我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如果说以前是爱的,那现在指定也还是爱的,但是,肖肖,明明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你说为什么会有完全一样的感情呢?”
肖禾放下碗筷。“不论如何,我相信你自己是能想通的,我只是不希望你因为一段模糊不清的感觉,就放弃一个真实地爱你,你也爱着的人。”
“我以前就觉得一个人是不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的,像林徽因、梁思成和金岳霖那样,不过是文人们风花雪月,为自己不忠找借口而已,那我现在也是这样吗?”
“不要想太多,你就想想你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就好了。我要去上班了,等会还有会议。”
“嗯,晚上要吃什么?”
“不不不不不,吃什么你都别做了,晚上覃白请客,我们出去吃,我下班给你打电话。”
肖禾走后,吴桐洗了碗,便从箱子里找来一本书,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是大学的时候吴桐送给林又聃的。
林又聃是典型的工科男,大学学的是建筑,对这类文学读物从来不感兴趣,但是因为吴桐经常看这类书,他也经不住去找来几本看,吴桐知道他的想法后,马上给他买了这本书。
现在想来,以前林为了更靠近她的生活,倒是做了许多事,看书是一样,她还记得大二的时候,她迷上了网游,把空余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打游戏上面,林又聃从来不玩网游的,谈恋爱后,完全把女朋友放在中心,为了多一点时间接触两千公里外她的生活,他下载了游戏,刚开始技术很差,连吴桐也不愿意和他多玩,后来有一次看见吴桐被对方英雄击杀无数次,还发字挑衅,林又聃悄悄加了那个人好友,经过两个周的时间,技术终于提高。后来吴桐登上他的游戏号,看看战局,除了和她一块玩的排位,就是同另一个人1V1,而且都是胜利,她看到对方发来的信息:“大神,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地要虐我。”
他回人家:“你当初拿了我女朋友八个人头,还嘲讽她,我替她报仇”
“……”
吴桐随意翻开书,里面写到托马斯和特蕾莎结婚,丝毫没有改变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思想,依旧游移在各路女人的下体之间,这让特蕾莎变得猜忌不安。吴桐忽然想起以前她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林又聃回家的时候闻闻他的头发,她说,托马斯就是每天回家头上都留有其他女人下体的味道,特蕾莎才知道他又出去偷情。
林又聃第一次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便兴冲冲的来和吴桐讨论。但是其实他是不感兴趣的。距离那么远,只能依靠手机交流。林又聃说,能写出这种文章的人肯定是老司机,有故事的人。
吴桐不置可否:“哪一个能写好故事的作家不是有故事的人?”
“你会思考人生还是思考爱情。”
“这本书,更多的是爱情。”
“感觉各一半,哲学讲的比较多。”
“嗯,所以我说这是哲理的爱情嘛。”
“应该是爱情的哲理。”
“你要这么说也未尝不可”。吴桐看着手机笑了笑:“反正看了以后就会想很多”。
“感觉那些爱情故事只是论据,所以我没有考虑爱情这方面”,两秒后,他又发来一条信息,“但是哲学我又不懂”。
“书的最开始有个比喻,说特蕾莎是被人放进涂满树脂的篮子,顺着河流飘到托马斯床边的孩子。托马斯刚开始是可怜她才收留她的,最后却为她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和她结了婚,就相当于把自己捆绑了下来。”
“这让我想到了唐僧。”
“我怀疑特蕾莎对于托马斯来说,是否只是他对安定的一种寄托,但是其实没有那么深的爱,刚好和他做了爱就发烧,拉着他的手不放的那个人是特蕾莎,而不是其他女人。但是他又坚持灵肉分离的观点,所以才会出去偷情”
“你又在怀疑爱情了,不过我觉得作者应该不是这么想的。”
“不论作者怎么想,他都让托马斯选择了众人自以为的精神爱情,放弃事业回到农村为特蕾莎埋一只小鸟,非如此不可。”
“因为有爱,所以他没有抛弃,那种精神寄托也可以说就是因为爱,这才是为什么非如此不可的原因。我更乐意这么想。”
“我认为这两个人都是如此,精神上太过依赖对方,所以特蕾莎才会猜疑不安到想试试丈夫的生活,包括被人引诱做爱,一点都不自我,这点比起来,我就更喜欢萨宾娜了。”
“心灵受到摧残了,也想试试没有爱的性?”
“暂时还是觉得没有爱接触一个肉体这件事还是有点恶心的。”
“看你是书看多了被影响了。”
……
这样的讨论太多,两个人不愿意因为距离冲散感情,只能不断找话题,庆幸的是,两个人谈什么都有话说,吴桐将这个定义成关系继续的基础。